J.安东尼·布莱尔(J.Anthony Blair)通过比较语言文本与图像文本的意义机制发现,尽管语言文本的意义生成依赖语境,但其同时在积极地创造语境,因此能够有效地阻止意义的浮动,而图像对语境具有更强的依赖性,其意义也呈现出更大的丰富性、浮动性和不确定性。 如果抛开具体的语境,图像的释义将会极度艰难甚至漂浮不定。换言之,图像意义的不确定性,本质上源于语境本身的不确定性。必须承认,语境本身是被建构的产物,因此视觉话语生产的基本思路就是实现图像符号与特定语境的接合,从而赋予图像释义活动一定的框架和规则。接踵而来的问题是:图像如何与特定的语境发生接合关系,以及作为释义规则的语境是如何发生作用的?这取决于我们对具体的语境形态的识别与区分。换言之,图像与语境之间不同的接合方式,对应通往释义规则的不同的语境形态。
图像并不只是一个“静观”的对象,往往还作为一种视觉实践(visual practice)深刻地参与社会现实的建构,其标志性的实践形态便是“图像事件”(image events)。 在由图像所驱动的公共议题中,图像既是文本意义上的视觉形态,也是现实意义上的社会内容。因此,人们认识图像的意义及其生产方式,取决于他们对社会现实本身的认识方式。美国社会学家乔纳森·H.特纳(Jonathan H.Turner)将社会认识区分为微观(人际互动)、中观(社会组织)和宏观(国家系统)三个分析层次,并认为“这种三分法既是理论分析上的分类,也是社会现实自身的表现” 。因此,如果我们将图像视为一种社会内容,同时立足象征实践的维度来审视图像的意义机制,那么互文语境(intertextual context)、情景语境(situational context)和文化语境(cultural context)则分别对应特纳关于社会现实认识的三个分析层次。为了避免研究问题陷入泛泛而谈,我们不妨以“雷洋事件”作为具体的经验材料和分析对象,以把握三种语境形态的具体内涵及其对图像意义的限定方式。
2016年5月9日,一则题为《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的帖子迅速在网络上传播,该帖称中国人民大学硕士雷洋在前往机场途中意外死亡,疑似涉警致死。“刚为人父”“人大硕士”“离奇死亡”这些字眼连接在一起,瞬间在修辞学意义上铺设了一个巨大的情感动员语境。警方给出的解释是:雷洋涉嫌嫖娼,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雷某采取了强制约束措施,带回审查途中身体出现不适,警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的通报并没有缓解公众的猜疑,反倒引发了一定的舆论质疑。尽管警方调用的“嫖娼框架”尝试在伦理上进行争议宣认,但公众最后还是挣脱出修辞学意义上的道德束缚,开始追问:雷洋究竟是怎么死的?
然而,面对公众的质疑,“雷洋事件”却深陷于一场“视觉危机”之中,诸多可能抵达真相的“图像管道”都不同程度地缺席:现场的监控摄像头“意外”损坏,警察未带执法记录仪,警方声称掌握的手机录像视频迟迟未能公布……种种情况表面上看是图像管道失灵,实则传递了公共议题中事实宣认的视觉依赖以及视觉缺席背景下公众认知的集体焦虑。一般来说,图像是舆论场中极具争议宣认能力的一种符号形态,而警察恰恰是掌握图像的唯一合法主体。因此,图像之于警察而言意味着一种特别的权力:是否公布、何时公布、如何公布无疑会影响并引导公众的舆论趋势。图像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公布”问题,而是一个深刻的“运用”问题。换言之,图像的出场无疑超越了纯粹的司法话语框架,而在话语实践层面上升为一个逼真的修辞问题。进一步讲,公众对警方不满是因为,原本应该由警察提供的现场图像缺席了。社会争议一旦离开了图像的宣认框架,便如同脱缰的野马,会接受不同主体的任意想象与裁剪,最终呈现出一种“失控”的意义争夺局面。
可见,在视觉文化时代,争议宣认的基本趋势就是诉诸图像。所谓的“有图有真相”,一方面暗含了图像对于争议的宣认能力,另一方面也揭示了争议宣认实践中的视觉依赖现象。由于警方未能及时提供回应公众质疑的图像资料,“雷洋事件”从司法逻辑进入一种社会动员逻辑,来自公众的一系列“替代性图像”随即在视觉意义上填充了人们的认知真空地带。2016年5月12日,网上一则“男子被电棍击打”的视频迅速在微博和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扩散,被指与雷洋死亡事件有关。画面中,一名男子遭到数名警察电棍击打。公众随之将其视为抵达“雷洋事件”的真相所在。正当这一视频在网络舆论场迅速扩散之际,北京警方出面辟谣,称这一视频不属实,乃是“移花接木”之作。显然,在整个“雷洋事件”中,网络视频之所以从最初的“事实真相”逐渐演变为“网络谣言”,是因为这一视频被勾连到不同的语境关系之中。
正因为语境形态的变化,图像进入一种流动的意义状态,由此完成了一场始料未及的意义历险。接踵而来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图像意义的发生语境?同时,在图像意义的释义规则中,究竟存在哪些具体的语境形态?
第一,在视觉符号系统内部,元素与元素之间构成了一定的互文关系,具体体现为图像与图像之间或图像与文字之间搭建的互文语境。因此,图像意义发生的互文语境是考察释义规则的第一种语境形态。在“雷洋事件”中,“男子被电棍击打”视频由于人物面孔难以辨认,注定了其意义是不确定的。然而,网络视频之所以被视为抵达真相的“决定性瞬间”,离不开视频所携带的一段配文——“最新!雷洋当晚视频,戴着手铐还被电击”,视频配文的在场一定意义上锚定了视频本身的诠释空间和意图方向,从而将视频推向了争议宣认的符号地位。这里的图像与文字既处于共同的符号系统内部,又具有内在的勾连逻辑,因而在语图关系维度上搭建了一种互文语境。
与其说图像依赖文字的锚定而存在,莫若说图像与文字搭建的语境关系决定了释义活动的规则与逻辑。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文字的在场,这则视频则如同断线的风筝,永远处于一种浮动状态,难以真正进入“雷洋事件”铺设的舆论结构深处,更谈不上符号学意义上的话语实践。简言之,文字与图像搭建的互文语境,决定了图像意义的释义规则:文字确立了图像阐释的意图定点,图像则确认了文字内容的可靠性,二者的合力作用赋予了图像之于事实的宣认能力。必须承认,这里的图像与文字处于同一个符号系统中,二者以互文的方式存在,并在互文性维度上搭建了图像意义的释义体系。
第二,任何图像都存在一定的生命周期(life cycle),在时间维度上演绎出一道跌宕起伏的意义轨迹。 图像的“出场”“传播”“消亡”等象征行动(symbolic action)总是依托于特定的发生情景,具体体现为由事件、议题、争议所驱动的情景语境。劳里·E.格里斯(Laurie E.Gries)提出了一种面向图像研究的图像追踪法(iconographic tracking),“尝试在经验维度上测量图像是如何流动(flow)的,又是如何转化(transform)和影响(contribute)公共生活的” 。然而,在具体的方法维度上,格里斯坚持认为应该回到图像发生的现实情景之中。只有立足图像符号发生作用的问题语境和视觉实践,我们才能真正接近图像与社会之间的作用方式。正是在既定的情景语境中,图像获得了超越文本之外的释义规则。因此,图像意义发生的情景语境是考察释义规则的第二种语境形态。纵观当前的网络事件,尽管图像的出场意味着一场深刻的话语实践,但这一话语实践嵌套于或深陷于一个更大的事件结构与演进逻辑。
在“雷洋事件”中,原本应由警察出具的图像符号(如监控视频、执法记录视频、现场手机拍摄视频)一直处于“缺席”状态,公共事件中的图像依赖又迫使公众去寻找其他替代性的视觉形式,而这恰恰给了“男子被电棍击打”视频合法的“出场”空间。进一步讲,网络视频的出场是因为公共事件的发生语境发生了变化——从法制话语转向冲突话语,从司法逻辑转向抗争逻辑。这些转向源于公共话语那里驻扎着一个巨大的冲突结构,即官方话语与公众话语之间的断裂,“男子被电棍击打”视频才作为一种“弱者的武器”被精心构造出来,并且进入公共话语的深层结构。可以设想,如果及时提供了相应的图像符号,警察便可以第一时间在图像维度上进行争议宣认,从而占据“雷洋事件”话语定性的第一落点。可见,离开“雷洋事件”本身的发生语境,我们便难以揭示网络视频的出场方式。而网络视频的出场,只不过是特定话语语境下“图像依赖”心理的一种替代性表达。特定的图像之所以被符号化,并成为一个承载意义的公共符号,往往是因为情景语境的激活与召唤。因此,情景语境是一种话语空间,是一种语言结构,更是一种释义法则。我们把握图像意义的生成法则,必须立足图像实践的发生语境,也就是对图像依托的现实场景及其情景语境进行分析。
第三,任何图像都是镶嵌在文化底色中的文本形态,因此必然携带着特定的文化内容,其释义方式也必然受制于既定的文化法则。只有将图像置于文化所铺设的阐释体系中,文本才能获得一种根本性的生产逻辑和解释话语。 因此,图像意义发生的文化语境是考察图像释义规则的第三种语境形态。一个时代的社会文化与政治文化,总是以一种隐蔽的方式雕刻着图像文本的语义结构,悄无声息地作用于人们的无意识领域,其结果就是形成了一个更大的文本释义系统。霍尔所强调的将意义置于“文化转向”的逻辑下进行审视 ,实际上也是在强调文化语境之于图像释义行为的根本性作用方式。
纵观“雷洋事件”的整体脉络,转型时期的社会心态铺设了图像释义行为的基础语言,因而构成我们把握图像意义的文化语境。如果忽视了当前的网络社会形态,我们便难以理解“男子被电棍击打”视频的生产逻辑及其意义内涵。社会心态实际上对应的是一个文化概念——当社会成员表现出某种相对一致的心理特征时,便会“构成一种氛围,成为影响每个个体成员行为的模板”,并最终成为“社会转型的反映”,以及“影响社会转型的力量”。 当前网络社会心态的重要表现之一是某种程度上的信任危机,其直接的后果就是一系列抗争性话语的普遍蔓延。具体来说,“男子被电棍击打”视频实为一则网络谣言,乃移花接木之作。然而,由于网络上存在着一定的政治信任危机,因此这一网络视频瞬间成为公众集体挪用的修辞符号与抗争资源。可见,如何理解从网络谣言到抗争武器的演变逻辑,不能不提到当前网络社会心态在文化维度上沉淀的认知框架。从认知心理学上讲,框架是一种极为稳定的图式话语,它的功能就是对人们的认知方式进行锚定和规约。 美国认知语言学家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坚定地指出,人是依赖框架而存在的动物,而框架是特定文化语境下的意识产物,因而属于“认知无意识(cognitive unconscious)的环节”。 我们常说的“人们总是看到自己希望看到的结果”,其实就是在强调特定的认知框架对于事物意义建构的决定性功能。人们纵然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这则无源视频的真实性,但是“如果顽固的框架跟事实不相吻合,那么,人会抛弃事实,保留框架” 。可见,只有立足当前的社会文化与政治文化语境,我们才能够真正把握图像话语建构的底层逻辑和语言方式。
概括来说,互文语境、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构成了通往文本释义规则的三种基本的语境形态。就图像文本的释义规则而言,从互文语境到情景语境再到文化语境,不仅意味着一个取景视域不断拉开的过程与方法,同时意味着将文本置于不同的结构层次和认识系统之中。具体来说,互文语境侧重的是文本系统,强调在文本与文本的互动关系中发现诠释的逻辑;情景语境侧重的是时空系统,强调在既定的发生场景中把握释义的法则;文化语境侧重的是生态系统,强调在一个时代集体共享的某种领悟模式中接近意义的密码。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互文语境、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之间并非存在清晰的边界,也并非意味着三种完全互斥的释义规则,相反,它们在意义机制上具有一定的关联结构,而我们之所以对其加以区分,主要是为了突出意义实践的分析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