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文本的认知心理和命题论证提供了两种基本的视觉修辞认识路径。一方面,从认知心理看,不同的语图关系往往对应不同的信息编码方式,同时在信息加工方式上产生了不同的认知效果,而这体现为修辞学意义上的视觉心理问题;另一方面,从命题论证看,不同的语图关系实际上对应不同的释义结构,相应地在意义生成层面揭示了不同的视觉论证(visual argumenta-tion)方式,而论证(argumentation)又是修辞学传统中的一个经典命题。可见,之所以从视觉修辞学维度认识语图关系,主要是因为考虑到语图叙事中的认知心理和命题论证本质上都涉及修辞问题。
语言和图像实际上对应不同的接受心理,且不同的图文组合方式又对应不同的信息加工机制。如何加工图文信息,直接涉及视觉文本的修辞策略与修辞效果问题。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语言表征只能沿着固定的线性逻辑展开,而图像表征则是在空间维度上延伸的,其基本的信息原理是图解(dia-gram),即通过图示化的方式回应意义问题。 因此,语言遵循的是时间逻辑,而图像遵循的是空间逻辑。相对于语言文字而言,视觉思维是一种相对低级的信息加工方式。心理学实验发现,人类在前言语阶段的主要思维形式是视觉思维,比如婴儿仅仅局限于对图像信息的加工。
如何理解视觉认知发生的过程?“心理图像”(mental image)成为人们接近大脑工作原理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视觉材料。美国语言哲学家克里斯托弗·高克(Christopher Gauker)尝试从人类思想起源维度思考语言与图像的关系,认为二者在思想史脉络中是一种互动关系。高克认为,大脑加工图像信息的过程是视觉认知(imagistic cognition),其工作原理主要包括对象跟踪(object tracking)、因果关系的视觉表征(imagistic representation of causation)和感知相似度空间(perceptual similarity spaces)。 随着现代认知神经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不断创新获取心理图像的技术途径,可以通过对心理图像形式演化轨迹的认识,动态地接近大脑的信息加工过程。理查德·格雷戈里(Richard Gregory)指出,心理图像并不能直接揭示大脑的工作原理,其解释过程依赖更为复杂的脑科学知识。 科林·布莱克莫尔(Colin Blakemore)研究发现,心理图像所提供的仅仅是一种有关认知活动的“地图”(maps),而这种地图实际上是一种被再次编码过的“地图”,即一种“关于地图的地图”,因此我们只有对心理图像进行科学的层层破译,才能真正把握大脑的工作机制。
詹姆斯·P.迪拉德(James P.Dillard)和犹金尼亚·派克(Eugenia Peck)将人脑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分为两种编译方式:系统性认知机制(systematic processing)和启发性认知机制(heuristic processing)。系统性认知机制强调“对信息的争议性做出整体性的追问、分析与回应”;而启发性认知机制侧重“借助某些便捷的决策法则来构建自身的行为态度”。 一般来说,语言文字对应的是系统性认知机制,而图像信息则对应启发性认知机制。由于图像信息的处理过程相对比较快捷,而大脑的认识活动遵循惰性原则,即通过某种快捷和简单的途径来做出选择,因此在语图系统中大脑首先加工的是图像信息,相应地,图像文本往往会第一时间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并产生强大的瞬间认同力量。 虽然图像在认知动员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人们却很难因为图像而形成一种稳定的认知。 若要在修辞实践中获得更好的修辞效果,一般需要将符号实践与现实行动结合起来,如此才能在修辞对象那里引发更强烈的认同。霍勒斯·巴洛(Horace Barlow)在《图像与认知》的序言中指出,人们往往沿着两个维度关注图像问题:一是关注图像所反映的外部世界,二是关注人们观看图像之后的认知反应。
对于多模态的语图文本,大脑是如何同时进行信息编码和加工的?美国心理学家阿伦·帕维奥(Allan Paivio)提出的双重编码理论(dual coding the-ory,简称DCT)有效地回答了这一问题。该理论认为,人的认知包括两个彼此平行但又相互关联的子系统,分别是语义系统和表象系统:前者存储和处理语义代码信息,如语言文字;后者存储和处理表象代码信息,如图像、空间、事件、实物等非语言信息。按照帕维奥的双重编码理论,认知过程一般存在三种基本的信息加工机制:一是表征式加工(representational processing),意味着启用语义系统或表象系统,开展语言信息或非语言信息的编码处理;二是联想式加工(associative processing),主要指在语义系统或表象系统内部进行联想,实现同一系统内部语言单元或表象单元的连接与扩散;三是参照式加工(referential processing),强调的是语义系统和表象系统之间的互动过程,最常见的参照式加工机制是通过表象系统来激活语义系统,实现从非语言性编码到语言性编码的转换。 帕维奥进一步指出,三种加工方式既可以独立运行,也可以表现为一种积极的互动关系。艾伦·G.格罗斯(Alan G.Gross)基于双重编码理论,发现在当前的媒介文本编码体系中,认知系统中的语义系统和表象系统之间存在显著的互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语图互动理论(theory of verbal-visual interaction)。
显然,语言和图像之间的编码结构不仅决定了信息的加工方式,同时决定了语图叙事的方式和策略。在既定的传播场域,当一种视觉符号实践开始琢磨文本组织形态上的策略和效果问题时,视觉修辞学便提供了一种极为重要的观照视域。简言之,语言和图像元素以何种方式结合、遵循何种视觉语言进行编码,直接影响了视觉文本认知的接受心理和传播效果。由于视觉文本的表征体系及其深层编码规则被推向了语图叙事的核心位置,而语图关系本质上对应的是视觉修辞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在视觉修辞学视域下把握语图关系的本质和内涵。
语图关系的逻辑起点可以追溯到玛格丽特·艾弗森(Margaret Iversen)提出的那个经典问题:“图像究竟是一种独立的话语形式,还是仅仅作为话语的附属物存在?” 换言之,图像是否能够脱离语言文字而独立承担起表达话语和承载思想的功能?这一问题涉及传统修辞学极为关注的论证问题。修辞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赋予论题一定的推演逻辑,围绕这一问题发展而来的修辞理论便是论证理论(argumentation theory)。古希腊修辞学强调的“争议宣认”(issues claim)、“修辞发明”(rhetorical invention)、“谋篇布局”(disposition)等修辞实践实际上已经涉及论证问题。例如,关于古希腊时期的典礼演说、政治演说、诉讼演说三种代表性的修辞活动,亚里士多德分别给出了不同的论证策略——“夸大法最适用于典礼演说。例证法最适用于政治演说。修辞式推论最适用于诉讼演说。” 而在视觉文化语境下,图像是否具有将“命题可视化”的能力?视觉修辞给出了肯定的答案,由此掀动了视觉论证理论的兴起。 大卫·S.伯塞尔(David S.Birdsell)和利奥·格罗尔克(Leo Groarke)在语言论证理论基础上系统地拓展了视觉论证理论,特别强调图像在命题可视化实践中不可替代的论证能力。伯塞尔和格罗尔克通过分析禁烟海报、苏联宣传画等丰富的视觉实践,发现图像具有引导受众进行理性思考的可能性,从而将视觉论证推向一个与语言论证同等重要的修辞位置。
不难发现,图像符号的策略性使用与图像话语的策略性建构,依然能够回应修辞传统中的劝服问题,即实现视觉修辞意义上的劝服性话语生产。长期以来,人们将图像视为一种感性材料,然而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在《视觉思维》中系统阐释了“视知觉具有思维力”的论点,认为视觉活动具有理性本质,而视觉思维的基本工作原理是“在大脑里唤起一种属于一般感觉范畴的特定图式”,并在图式维度上形成知觉概念。 基思·肯尼(Keith Kenney)将图像置于同语言文字同等重要的地位,认为图像的论证方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选择行为进行推理,二是通过替换或转换策略进行观点反驳,三是改变人们的观点或行为。
显然,视觉论证理论的兴起,确认了图像具有和文字同等重要的修辞功能。这促使我们思考一个更大的修辞问题:在语言和图像构成的图文结构中,如何把握语图之间的论证结构与修辞实践?其实,当下的视觉文本并不是纯粹地以图像形式出现,而更多地体现为图像与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当语言和图像这两种原本独立的叙事元素组合在一起,并成为一种普遍的视觉文本形式时,我们如何从修辞学意义上把握文本的意义机制,尤其是图文之间的叙事关系及其论证结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节所涉及的“语言”主要指书写语言,主体上关注的是一种图像和文字同时“在场”的视觉文本形式。
基于此,本章接下来主要从哲学逻辑和语图关系两个维度切入,以期相对系统地把握视觉修辞的“语图论”。之所以选择哲学逻辑和语图关系两个分析维度,主要的学理依据如下:一方面,语言和图像的相遇不仅体现在文本构成的规则和语言层面,而且存在一个深刻的哲学渊源,因此哲学史上的“语图之辩”是语图研究首先需要回应的意义哲学命题;另一方面,语言和图像存在不同的结合方式,本质上对应的是不同的互文关系。一般而言,图文系统中语言能指和图像能指之间存在两种论证结构:一是“能指争夺”,即语言和图像在释义体系中谁占据主导地位或统摄地位,其对应的互文叙事形态为统摄叙事;二是“能指对位”,即语言和图像沿着两个不同的叙事维度展开,并呈现出对话主义特征,其对应的互文叙事形态为对话叙事。本章第三节将分别立足语图结构中的统摄叙事和对话叙事,深入挖掘不同语图叙事方式深层的修辞机制及其产生的文化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