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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儒家心、性的内涵

心、性作为儒家心性论的核心概念,蕴含着深刻、丰富的思想内涵。明代学者罗钦顺曾经有言:“六经之中,言心自帝舜始,言性自成汤始。”(《困知记》)这就是说,儒家六经之中,就已经提到了“性”和“心”这两个概念。 《书·西伯戡黎》言:“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虞天性,不迪率典。”意思是说,纣王极尽骄奢淫逸而违背天性,自取亡国之道。《尚书·大禹谟》又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人心变幻莫测,道心中正入微,二者无论贤愚,人皆有之,唯以道心为主,执中而行。《左传·襄公十四年》又言:“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上天为民选立君王,君王负责管理教化百姓,使其保持天性。《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又言:“则天之明,因地之性……淫则昏乱,民失其性……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不做荒淫昏乱之事,过适度节制的生活,人才能符合天地之性。可见,早在殷周时期,人们就有了“心”“性”概念,而且从中我们也能看出“心”“性”概念在当时人们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即“心”“性”已融入了人们的生活世界和思想世界中,并且内在地统一于人的德性和宇宙天道相合一的关系格局里,从而成为构建儒家“心性论”的重要思想要素和理论渊源。

(一)儒家对心、性的诠释

儒家学说以“人”为主要研究对象,“人何以为人”是其探讨和论证的核心问题,在此基础上阐释了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人性问题既是儒家思想的核心问题,也是其最主要的特色。由于儒家思想长期以来占据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因此儒家人性论渗透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既包括宗教、文学、艺术,也包括风俗习惯、礼仪规范、大众生活方式及态度等。只有深入地了解和领悟儒家人性思想的丰富内涵,才能深刻把握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

“心”字最早见于金文,作为象形文字,其本义是指心脏及其心思之功能。孟子最早对“心”的功能做明确的区分,即“自然心”和“道德心”。“自然心”就是指人的主观活动即人的主体意识,是心的机能。孟子认为,心的特点是思,“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告子上》)。“耳目之官”与“心之官”的区别在于“思”与“不思”。思是天赋予人的特殊能力,因此,“心之官”对人来说最重要,必须以“心”统摄“耳目”,这样人的善性才能牢固树立起来。儒家不会关注纯粹自然的“心”,“自然心”与“道德心”是一体的。在此,我们隐约看到宋明理学中“理欲之辨”的源头。“道德心”是指人的内在本性。孟子认为,人人都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四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这里的“心”即道德本心,“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人只有充分地扩张自己的道德本心,才能够认识到人的内在本性,然后达到“事天”的境界。这四个方面,就是孟子所说的道德本心的体现。

宋代理学时期,理学家对于“心”的探讨主要区分了“道心”和“人心”两种不同功能和状态。朱熹认为,“道心”与“人心”具有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区别。“人之一身,知觉运用,莫非心之所为,则心者固所以主于身,而无动静语默之间者也。”(《答张钦夫》,《文集》卷三十二)这是不同于形体的能“知觉运用”的“心”,它与形而下的“心”的区别在于:“如肺肝五脏之心,却是实有一物。若今学者所论操舍存亡之心,则自是神明不测。”(《朱子语类》卷五)可以看出,朱熹是把精神性的神明不测的“心”看作本体意义上的“心”,而把形体性的“心”看作形而下的“心”。前者是后者的主宰。朱熹认为,人本来只有一“心”,“道心”与“人心”只是知觉不同。“道心”知觉天理,指的是人的道德意识,“人心”知觉声色臭味,指的是人的感性欲求。之所以会形成两者的不同,是因为人之所受的气禀不同。朱熹说:“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以为有人心、道心之异者,则以其或生于形气之私,或原于性命之正,而所以为知觉者不同,是以或危殆而不安,或微妙而难见耳。然人莫不有是形,故虽上智不能无人心,亦莫不有是性,故虽下愚不能无道心。”(《中庸章句集注序》卷七十六)这就是说,来源于“性命之正”的,为“道心”;来源于“形气之私”的,则为“人心”。“道心”与“人心”的区别根源于“义理”与“私欲”的区别。其实,“道心”与“人心”同在人的心之中,“人心”不是可有可无,不可能完全去除的,只不过不受约制而肆意泛滥的“人心”就会变为私念贪欲,最终将“道心”遮蔽。因此,二者的关系应该是,道心为主,人心听命。朱熹说:“若说道心天理,人心私欲,却是有两个心。人只有一个心,但知觉得道理底是道心,知觉得声色臭味底是人心,陆子静亦以此语人非有两个心。道心人心本只是一个物事,但所知觉不同。”(《语类》卷七十八)这段话明确告诉人们,“道心”“人心”不是指人有两个主体,而是同一思维主体的不同思想内容。 之所以要作这样的区分,目的是让人们通过修心养性,使“人心”服从“道心”的导引,从而让“道心”由隐而显。

对于什么是“性”,儒家认为,“性”的本义是指人生来而具有的性情、脾气、欲望及本能等。“性”必定是从心而发。因为,相比较而言,心字出现甚早。古人大多是从知觉、感觉来说心,而人的欲望、能力,又大多通过知觉、感觉而始见。“性”乃人生而既有,根源于人的生命之中。人性问题,是自先秦以来颇受思想家重视,且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孟子提倡性善论,但他没有从理论上说明恶的来源;荀子主张性恶论,但他同样未能说明善从何来。于是,又有了扬雄的性“善恶混”论,目的是要调和孟子和荀子之争。唐代有韩愈的“性三品”论,他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等。宋代思想家在批判吸收以往诸家思想的基础上,辩证地提出了“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概念,以期解决先秦以来的一系列论争以及善、恶的来源问题。首先提出这概念区分的是张载,他以此解释自然、社会现象,进而解释人性。他认为“合虚与气,有性之名”(《正蒙·太和篇》)。“虚”是气散而未有形的状态,“气”是指气聚而有形的状态,太虚之气形成人的道德本性,阴阳之气形成人的生理本能。“孟子之言性、情皆一也,亦观其文势如何。情未必为恶,哀乐喜怒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不中节则为恶。”(《张子语录·中》)他认为,情有善恶,如果以性为善,则性情便本能一。告子以生为性,使人与物相等同了,对于这种妄说,必须加以批驳。“以生为性,既不通昼夜之道,且人与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诋。”(《张子正蒙·诚明篇》)至于佛教所宣扬的佛性,他说:“释氏之说所以陷为小人者,以其待天下万物之性为一,犹告子生之谓性。今之言性者汗漫无所执守,所以临事不精。学者先须立本。”(《张子语录·中》)因此,在张载看来,佛性与告子的生之谓性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张载从虚与气的区分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思想。他说:“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人禀受聚合有形之气而得气质之性,君子善于反躬自省,而能保持源于太虚之气的天地之性,故君子不会将气质之性心安理得地据为自己的本性。张载对“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划分,在人性探索上具有创造性的贡献,成为宋代理学家“理欲之辨”的理论基础。在张载之前的中国古代思想家,往往从人性中寻找道德起源,并以此来论证善恶问题。比如孔子讲“性相近,习相远”,他认为人的天真本性很相近,但因为后天习染不同,而变得千差万别;孟子提倡人性本善,主张尽心知性知天,天与人相通;荀子主张人性本恶,而善是人为的;董仲舒讲性三品,上下两品分别是善与恶,都是天生的,后天无法改变,只有中民之性,是可以进行教化的;汉代扬雄讲性善恶混,强调后天作为的重要性,“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法言·修身》);唐代李翱讲性善情恶,认为圣人在于摆脱情欲的束缚;等等。他们都认为人具有源于先天的本性,但更侧重于后天的道德修为。到了张载,他尝试进一步探讨人性如何具体地源自先天,从而使其道德学说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当然,其本体论只是众多可能路向之一。如果按照辜鸿铭的解释,将“习相远”的“习”理解为“实践”, 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也存在开出实践本体论的道德学说的可能性。

张载从世界观的角度,对人性起源、善恶归属作了缜密论述。他把人性区分为“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天地之性是善的,气质之性有善有恶。天地之性就是仁义礼智,是人的形体未形成之前就已存在的。气质之性是人的形体形成之后而有的,“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张子正蒙·诚明篇》)。张载认为,性是由“太虚”和阴阳二气融合而成的,由此才有了“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分别。所谓“气质之性”,就是人形成以后,禀受阴阳二气,使得每个人的身体条件、特殊形体各不相同,这种个人的、具体的本性就叫作“气质之性”,它是恶的来源;所谓“天命之性”,就是“太虚”本性,它纯一无缺,是善的来源。由于人生来就具有这两种性,因此,人只要善于反省自己,便能使“气质之性”发生变化,“为学大益,在自求变化气质”(《经学理窟·义理》),而复为善的“天命之性”。

“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是既差分而又融合的关系。就融合方面说:“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张子正蒙·诚明篇》)所谓“一源”,就是两者都出于“太虚”,即统一于“太虚”。因此,人都具有“天命之性”,它是人与物成形之前的共同本性。“气质之性”是人出生后所具有的人的本性。二程(程颐、程颢)沿袭了张载“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提法,但内容有所差异。张载以“气”(太虚)为形上本体,所以,“天地之性”出于“气”(太虚,具有物质性的特点);二程以“理”(具有精神性的特点)为形上本体,“理”在人性中的体现,便是“天命之性”。因此,二程提出了一个区别于张载的“性即理也”的命题,认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之别,“天命之性”是形上本体“理”在“性”中的体现,是善的;“气质之性”是从“气”上来的,有善有恶。

对于所谓“天命之性”,二程说:“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十八)“斯理也,成之在人则为性(成之者性也)。人心存乎此理之所存,乃‘道义之门’也。”(《河南程氏经说》卷一)理体现在人身上就是性,形上的理与具体现实的人相结合。在二程的哲学逻辑结构中,理与道、天是相同的范畴,因此,理成之在人为性,“性与天道,一也。天道降而在人,故谓之性。性者,生生之所固有也”(《河南程氏经说》卷八),天道下降在人称为性。“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十二)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来自“理”的“性”为善,而这里的善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是性的“未发”阶段,即喜怒哀乐情感未显现状态,为善;二是性的“已发”阶段,即喜怒哀乐已发,情感发动而“中节”,即符合节度,亦为善。“未发”与“已发”均可为善,即为中和。

已发的善与不善的标准,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中”。“理善莫过于中。中则无不正,而正未必得中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一)“发而中节,亦是中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一)由“未发”的寂然不动的情感状态,到“已发”的感而遂通的情感表现,均为“理”之使然。二程认为,善的内涵,主要表现为仁义礼智信五者。程颐说:“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以其施之不同也,故为五者以别之;合而言之皆道,别而言之亦皆道也。舍此而行,是悖其性也,是悖其道也。而世人皆言性也,道也,与五者异,其亦弗学欤!其亦未体其性也欤!其亦不知道之所存欤!”(《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十二)这就是说,仁义礼智信五者都是善,即“天命之性”的所显。“仁义礼智信五者,性也。仁者,全体;四者,四支。”(《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也就是说,“仁”犹全体支配着“义”“礼”“智”“信”四支。

对于所谓“生之谓性”,二程说:“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一)众所周知,“生之谓性”是告子的话,它见于《孟子·告子上》,但孟子不同意告子的观点。然而,二程则借此说明“气质之性”。因此,二程既继承了孟子的性善论,又改造了告子的“生之谓性”说,并将其统摄起来,从而构成了“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人性学说。二程说:“告子言生之谓性,通人物而言之也。孟子道性善,极本原而语之也。生之谓性,其言是也。然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牛有牛之性,马有马之性,而告子一之,则不可也。使孟子不申问,告子不嗣说,乌知告子之未知义,孟子为知言?”(《河南程氏粹言》卷二)二程肯定了告子“生之谓性”的说法是对的,但是不同意他将人、物、牛、马不加以区别的做法。二程认为,既然是由气而来的性,便有善有恶,有自幼生来就善,有生来就恶,善恶都具有先验的性质。它是由人生“气禀”决定的,但不管是善还是恶都是性,并非恶不是性。这种看法比以善为性,或以恶为性要更全面。尽管“气质之性”有善有恶,但“天命之性”则只有善而无恶。

“性即理”把人性提升为形上本体的“理”,将“天命之性”所具有的仁义礼智信等伦理道德当作人的本性;“性即气”说明了“恶”的来源和克服“恶”的途径,给人们以改过迁善,到达圣人境界的门径。

总体而言,先秦时期,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和荀子,以及《礼记》《中庸》等儒学经典,对于心、性内涵的探讨和阐释具有开创性作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汉唐儒家学者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心、性的内涵;宋明儒家学者则在深入发掘心、性内涵的基础上,使之走向理论化、系统化。

(二)儒释道对心、性的不同理解

综观中国传统文化,不难发现,对于心性问题的探讨不独儒学一家,道、佛两家也对之进行了深入的阐释。梁启超曾讲过,老子、庄子、佛学“都是教我们本钱的方法——操练心境的学问” 。儒家的心性思想与道、佛两家有显著区别。儒家是既讲“心性”又讲“事功”,既讲“内圣”又讲“外王”;而道、佛两家则只讲“心性”不讲“事功”,只讲“内圣”不讲“外王”,难怪有人批评它们“只讲上达,不讲下学”“只有上半截,没有下半截”。 因此,儒家对于心性问题的探讨,正是由于强调了二者的结合,而与道、佛两家相区别。众所周知,佛教禅宗对于心性问题予以了极大的关注,且有着很多精辟的论述,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禅宗探讨这一问题的目的主要在于出世。虽然儒学思想家们对于心性问题的阐释,在某种意义上与佛家所说的“明心见性”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从根本意义上说,儒家探讨心性问题的目的主要是经世致用,追求崇高的理想境界。

儒家探讨心性问题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做到内圣修持,即通过修持,达到完美的道德人格——圣人。这也正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特征和精髓之所在。儒家这一建构于心性内涵发掘基础上的内圣修持学说,不仅是一门独特的学问,而且是指导人们进行道德实践的行动指南。长期以来,有些人将儒家的这一学说视为空谈心性,避实就虚,即只讲虚的不讲实的。实际上,这一看法是有失公允的。儒家探讨心性内涵的目的在于要人们注重心性修养,强调其内在良知的培养,并以此来引导人们的善行义举,这是符合人类道德发生发展的规律的。从道德修养和道德教育实践来看,如果只讲道德知识的灌输,抑或只讲道德规范的约束,而不注重切实地心性修养,不讲“诚意”“正心”,必将难以达到“知行统一”的实际效果。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泛滥,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割裂,道德的功利化、技能化、谋略化倾向日益严重,在这一背景下,若要避免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消极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引导人们重视心性修养,在诚意、正心上下功夫。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儒家对心性内涵的发掘和阐释,为当今思想道德教育提供了丰厚的可供借鉴的文化资源。 +5aaZs0AXL7EGF/qoaMisqr3DFujt15Ta9Rceyb55j3rYIpRcNAlvcLLkMHQ0o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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