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虑到社会法学理论已经催生了大量的以法律发展作为知识体的极富说服力的宏大理论,本文的贡献是从具体案件决策这一微观层面分析法律的演变。为此,本文将法律发现重构为基于理由的规则建构三阶段过程。人们认为法律进化源于三阶段过程中的论证跳跃,而论证跳跃是为了在新的案件中运用从法律知识体提取的内容。这些跳跃可通过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其他推理证成,因为这些推理为法律发现的过程注入了新的信息。本文还解释了这种新的信息如何因法律实务人员的话语操控策略而被纳入法律知识体内。
关键词 法律推理 知识建构 规则引导下的决策 可废止性 法律进化自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