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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天

“那什么叫爱?”

看他一时无语,她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爱情存在,应该是瞬间的真实。如果你认可这种瞬间的真实,那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相信永恒吗?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永恒,你想坚持到最后吗?你要坚持吗?”

1

一天,他发现了挂在电线上的雨珠,从那一刻起,他的生活方式便陡然改变了。真正有趣的故事应该在此之后,但现在所讲的这个故事就到他发现电线上的雨珠为止。

他的房间在四楼,电线就从窗户左侧的电线杆上延伸下来。小路对面有个加油站,加油站的老式电子公告牌上打着“火!火!注意防火”的字样,这些由点和线构成的字就像金鱼的嘴一样不停地开合。而那根电线就在电子公告牌后面画出了一条斜线。他从窗户看到的风景总是被这条斜线分成两截。

加油站的长椅上,四个年轻的打工仔穿着旱冰鞋坐成一排等候。每当大大小小的汽车开进来,他们便会按顺序敏捷地站起来,然后熟练地滑过水泥地,跑到前车窗。

“欢迎光临!”

“请慢走,欢迎再来!”

偶尔传来某个小伙的招呼声,声音十分动听。

他所在的这栋建筑俯瞰着这一情景。建筑包括地下部分在内共有五层。地下是音乐茶座,一层是汽车维修中心,二层为台球厅,三层则是健身房,而四层的考试院 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考试院所有房间排成四行,每行十间。每个房间都无比狭小,把椅子放到桌子上,再把腿伸到书桌底下躺下,大小正合适。别说是一般的考试,连高考都没考过的他租进了这个考试院的10号房间。

对考试院的备考生来说,10号房间毫无人气。整个建筑中的窗户几乎都朝南,位于走廊最西侧的这个房间窗户却是朝西的。正值八月天气炎热的时候,百叶窗也阻挡不了热气袭来,闷热将持续到夜里。那个窗户下面的小路上还总有装载盗版音乐磁带的手推车,贩子每天晚上都把劣质喇叭的声音调到最响。这就是10号房间,一打开窗户,从耳膜到头顶的所有神经都会绷紧起来,可关上窗户就会呼吸不畅,闷得发慌。

他之所以选择这个嘈杂闷热的房间是因为视野好,并不是说风景有多特别。小路对面是加油站,旁边有长长的公路,往前延伸五六个街区,远远望去,右侧的住宅区后面就是北汉山 。他到这里看房是在春天的一个休息日下午。当他走进10号房间望着窗外时,隔着周边荒凉的马路,远处北汉山耸立的岩峰白得耀眼,山腰上则一片翠绿。那绿色毫无理由地吸引了他,于是他选择了这个没人愿租的房间。

平日里要上十七个小时的班,十一点多回到家倒头就睡。星期天他最爱做的就是脱下所有衣服,解放汗流浃背的身体,光着身子窝在家里观赏窗外的风景。夜里观看蜿蜒着一直延伸到山脚的房屋色彩斑斓的灯光。白天的时候,被太阳暴晒得快要爆炸的加油站里的油缸和车辆稀少的大街对面散发着白色光芒的北汉山就会映入眼帘。与其说是观赏,不如说是把视线集中在某一点,静静地坐在健康椅上。他像坐禅一样盘腿而坐,目光却没有焦点。

他那里没有一本书,也没有笔和笔记本,更没有月刊、周报和晨报。一旦坐久了两腿变得麻木,他就拖着像浸泡过的棉花团一样失去知觉的腿走到窗边。等腿有了知觉,又回到椅子上。

到了晚上他也不开灯。虽说是郊区,不过前面的小路紧邻地铁站,所以还算繁华。周围建筑物的霓虹灯和加油站里整夜亮着的灯不经意地照亮着房间的各个角落。

等到夜深,他才拉下百叶窗,窗外的风景就像扇子一样收了起来。他把自己灵巧而结实的身子一动不动地禁锢在不到两坪 的狭小空间里,只伸出瘦瘦的手臂挑开百叶窗的一道缝隙。路上还有醉鬼在游荡,加油站亮如白昼,上夜班的两个打工仔坐在长椅上,脚不停地晃动着。他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又回到椅子上。

而这次不是盘腿而坐,却是无力瘫坐着。困意和疲倦袭来,他的脑袋前后晃了几下。他无精打采地睁开眼睛,用手背拭去嘴角的口水。拉过团在书桌上的军用毛毯在地上铺好,把椅子放到桌子旁,然后一头躺在毛毯上,用毛毯的一角盖住肚子。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2

他从来不用闹钟。一到五点,他就自动醒来,像机器人一样起身,穿起衣架上还没干透的白色T恤和古铜色牛仔裤。锁上10号房间的门,三步并作两步走下灰暗的台阶,来到停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前,插上钥匙。他机械般做着一系列动作,什么都不去想。

摩托车一启动,他就毫不迟疑地向寂静的十字路口飞驰而去,一分钟也不耽搁。如果不停歇地飞速行驶,二十分钟就能到达办公室。清晨的夏风不停地吹打着身体,能够望见在蔚蓝的天空下,向前或向左、向右笔直伸展开来的公路。

路总是没有尽头。他至今没有到那个尽头。上班时他虽然要骑着摩托车在限定的时间内前往无数目的地,甚至需要穿过人行道,但那些都只是经过的路而已。如果这个清晨他不往办公室走,而是继续沿着这条路行驶,经过首尔的收费站,恣意地沿着高速公路和国道驰骋,也许最终能到达陆地的边际。然而,踏上返程的瞬间,也就成为路的一部分,所以路原本就没有尽头。所谓“尽头”只是人们的想象而已,这是他在这个公司的四年时间里领悟出来的。如果说尽头只是人们的凭空设想,那么路也是人们编造出来的吗?他觉得也是。

他到办公室时,有时卷帘门已打开,有时谁都没来。一般情况下,都是秃头的徐室长先到,开好门后喝咖啡。徐室长来晚了就由他开门。

“见到你很高兴。”

每天早上见面,徐室长的问候语总是这一句。徐室长笑起来时露出镶金的门牙,透着顽皮劲儿。头发只剩后脑勺一小撮,看似五十多岁,其实还不到四十。出乎意料的是,他还有个美女老婆。听说徐室长还是个老光棍儿时,每天都要戴着假发。他从二十五岁开始猛掉头发,到后来脑袋变得光秃秃的。直到新婚初夜才第一次把真面目亮给妻子,结果把妻子吓坏了。本来徐室长还以为妻子能理解他呢。

“你要跟我保证。”

徐室长的妻子说道。

“这个秘密除了我谁也不许知道,外出时一定要记得戴假发。”

徐室长没有听妻子的话。戴假发是为了接近漂亮的女子,现在已达成目的,何必再戴上憋得慌的假发?据说他们为了假发问题整整吵了一年。现在两个女儿都上幼儿园了,每次想起那无数次的争吵,他们夫妻俩便忍不住咯咯笑。

徐室长是他们那个年龄段少有的顾家男,在家包揽了一大堆活儿,从泡咖啡、洗水果削水果到刷碗、倒垃圾,等等。

“今天也要咖啡?哎呀,不换个绿茶呀、薏米茶什么的?”

徐室长熟练地摆弄咖啡瓶、杯子和勺子,这些动作带着一种从生活中磨炼出来的高手水准。尽管徐室长很和气,但他知道徐室长其实并不喜欢他。徐室长望向他的眼中往往带着困惑与戒心。

“你的眼睛很可怕。”

两人认识还没多久,在一次会餐中,大家喝得酩酊大醉时,徐室长这样说。

“好像有个很大的洞,瞳孔里什么都没有。透过它能看到我的脸,真让人害怕。”

当文秘的朴小姐一五一十地跟他转述了徐室长背着他说的坏话。

“泰植那家伙,怎么看都有点可怕,总有一天会闹出什么大事。没看过他那眼睛吗?你仔细瞧瞧。”

不过,平时徐室长对他却丝毫不表露任何态度,反倒有一天还“好心”地劝导他。

“学点东西怎么样?”

仿佛非常恳切地希望他点头同意,徐室长用略带命令的语气热情地接着说道:

“电视大学学费便宜,你去试一下呗。你要这样混到什么时候?”

他默默地抬头看了看徐室长的眼睛。徐室长的个子比他要高,体格也很健壮。眼睛跟黄牛的一般大,眼光却没有一丝锐气。徐室长的眼中露出迟疑的神色,一眨一眨地躲闪着他的视线,不难看出是在后悔说了不该说的话。第二天,他俩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徐室长说道:

“其实……你很像拳击手。不是有那样的电影吗?只身来到首尔的拳击手,饿了就卖血买面包吃,拿点比赛报酬去挨打,就是那种羽量级业余拳击手……”

徐室长说完便一个人笑了出来,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苦涩。徐室长原本就是个说话谈笑空洞乏味的人。

从那以后,徐室长就叫他“拳击手”。

“拳击手,加油!”

白天在办公室碰面,徐室长会像往常一样半讽刺、半畏惧地拍拍他那精瘦而窄的肩膀,偶尔还模仿击打沙袋的动作。

“拳击手,又喝咖啡?就不能喝点别的什么吗?”

徐室长连他只喝咖啡这件事也觉得不应该,看他不顺眼。徐室长又开玩笑地跟他搭起话来。

“怎么?不想多活了?你以为青春会很长吗?改喝绿茶吧,对身体好一点。”

但他总是喝咖啡。全然不管咖啡的口味,只是喝到没有困意,头脑变清醒为止。凌晨在办公室喝的咖啡还不够,送货时一有空就到自动贩卖机买。他的胃没搞坏已经是万幸了。

公司的业务就是从各个出版社进各种新书,按新闻媒体机构分类后,在两三天内直接送去。某家新闻媒体刊载书籍介绍时还需要用传真把相关书籍的出版日期和页数在新闻媒体做推广时发给出版社。年轻的社长四十岁出头,原来在出版社工作,靠创意开办了这家公司。职员只有三个:负责广告、企划、经营的徐室长,负责接电话和出纳的文秘朴小姐,还有他。他负责的送书工作被徐室长称为“本公司之花”。喜欢戴棒球帽、穿牛仔裤的社长也总是高度评价他的工作。

“公司的命运就寄托在你身上了。”

“笑脸!你的笑容就是我们公司的脸面啊。”

“不要忘了安全、准确、迅速这三点。”

社长用手拨弄着牛角眼镜说,他只是默默地抬头看社长而已。社长属于外柔内刚型,善于管理手下职员。要是哪个职员有难处,他就会给红包,有时虽然只是换换称呼,却也会给他们升职,他也是靠这种方式晋升为代理的。有时还会单独约出来喝酒聊天。社长虽然和蔼可亲,却始终和职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职员对他太过随便。

和徐室长所说的一样,他当年的确只带着一具年轻的身体来到首尔,在他的第一个公司里认识了现在的社长。那时社长在那家颇有名气的出版社里任编辑部副经理,而他则是仓库管理员。他的职责是整理好满满一仓库的书,核对退回的书籍,包装好新出版的书籍送到批发商那里。当时有一个边上夜大边打工的青年给他帮忙。晚上他就睡在仓库里,在公司不大的内部食堂吃饭。报酬虽不多,但能解决食宿,他又不乱花钱,所以那对他来说是个不错的工作。

直到有一天,堆满仓库的几千册书倒塌了。令人震惊的是,那个上夜大的打工青年被当场压死,幸好那时他替出版部跑腿儿去了印刷厂,才躲过这一劫。

第二天看到报纸社会新闻版一角登出的短短五行字报道,他不寒而栗。被活活压死的打工青年的名字虽然每天都叫着,当在报纸上看到那个名字时却感觉那么陌生。

那天下午,编辑部的郑副经理下来拿书的时候问他:

“你是不是不喜欢这里了?”

郑副经理是第一次来仓库,平时需要书总是派下属过来拿,更没有跟他私下谈过话。为了弄清郑副经理的意图,他静静地抬起头,看了看镜片后郑副经理的眼睛。

日光灯亮着,但地下仓库依然很暗。旧书味儿和黑暗悄悄蔓延到书柜后的石灰墙上。包装书剩下的那些粗绳,包装机下面凌乱的瓦楞纸和被撕下来的杂志封面在冷冷的灯光下静静地躺着。

他在打工青年被压死的地方,一直整理书柜到当天中午。董事长的专车司机和市场部的两个年轻职员也过来一起帮忙,才将几千册倒塌的书籍恢复成了原状。他们谁也没有说话,没有叹息,哪怕是轻轻的“一二”声也没有。大家只顾着干活,专心整理,堆放书籍。

“不想找份新的工作吗?”

郑副经理正视着他,再次问道。

次月,郑副经理从出版社辞职便开始了构思已久的新事业,自己当起了社长。他也一起递了辞呈,住进郑社长家韩屋的门房里。据说那栋房子是郑社长的父母留下的仅有的遗产。在当时,他还是个连坐地铁都不会的乡巴佬,郑社长就在那个门房的炕头上,一一指着大比例尺首尔地图上的每个地方教他业务。直到去年冬天他搬出那里为止,社长没收他一分房钱。

社长做事周密,为人非常谨慎。

刚到首尔时,他曾暗暗打算辛苦一年攒点钱,然后学点东西考个证书。可正是社长的细致周全令他放弃这样那样的计划,在这家公司待了四年。

他也曾迷迷糊糊地想,自己是在从事没有前途的事业,是在浪费青春。但那只是模糊的感觉而已,脑海里没有清晰的轮廓与实体。奇怪的是,每当他陷入迷茫时,社长都会给他温暖的关怀。至少也会亲切地拍拍他的肩膀,把他叫到附近的日本料理店斟上温热的日本清酒,甚至会发个特别奖金,还给些零花钱让他买衣服穿。

社长怎么会一眼看穿别人的内心呢?是不是书看多了就能做到?他常常想,那也许是真的。

一天中最先送书的地方是各家报社,要赶在上班高峰期前,把书装在面包车上挨家挨户地转一圈。先要把几百册书装到面包车后备厢,这个活儿需要两个人一起做。徐室长没什么力气,也许是因为腰不太好,搬一会儿就得直起身子用拳头拍拍后腰。但是他却丝毫没有犹豫或偷懒,迅速地拿起书快步搬运。

由徐室长驾驶,他坐在后座上,这是他上班时唯一能休息的时间。可是他没有舒展四肢或靠窗打盹儿,而是攥紧拳头努力驱逐困意,眼睛里布满血丝。他无声地望着车窗外飞速掠过的冷冷清清的街头,熹微的晨光打在他那空虚的、令徐室长感到畏惧的眼睛上。

时间太早,报社编辑部的职员大都还没上班。徐室长在面包车里等候,他两手提着沉甸甸的书进大厅。警卫室里上了年纪的保安和做保洁的大婶们大都认识他。跟他们互道问候时他总是在笑,而那笑容看似有些不安,就像急着喝牛奶时把牛奶从嘴角里漏出来一样。

送书时,他通常会坐电梯。如果碰到时间太早电梯还未运行的情况,那就不管几层,都得直接爬楼梯把书送到编辑部。编辑部里散乱地堆放着各种书籍、文件夹和字条儿,空无一人时有种奇妙的孤独感。传真机正嘎吱嘎吱地接收外电报道,偶尔还会有个值班记者独自坐在电视机前打着盹儿,他从桌子之间穿过去,把书放在文学记者的桌上。

他每天给那些记者递送书,却从未见过他们,只是通过那些桌上的书、电脑键盘、坐垫和椅子下面的拖鞋,还有贴在书架上的全家福等猜测他们会是什么样的人。从长期承受身体重量而塌陷的海绵坐垫可以猜测他们的体格,从书桌的摆设可以猜测他们的性格。但是这些想法不会超过两三秒,因为他要去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八点以后通往市区的通路就开始堵车。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徐室长总是急着回公司。因为他要想从容不迫地享用早餐,所以必须在九点前赶回去才行。

早餐总是一成不变,清曲酱汤馆的套餐。以前还有煎马鲛鱼,最近却常常连腌鲐鲅鱼都没有。

“价格涨得太厉害了。”

餐厅老板娘露出歉意的笑容。她的围裙很脏,脚上穿着拖鞋,露出脚指甲,细菌性脚气使得一半指甲化了脓。

“真的不赚钱。”

吃完早餐,徐室长便回办公室上班,而他开始骑着摩托车送货。除凌晨的那段时间,首尔交通一整天都处于高峰期,要想按时迅速地送书过去,摩托车是唯一值得信赖的交通工具。

他送货的杂志社和周报社按位置可分为几个区:包括长忠洞和龙山在内的江南地区、光化门地区,还有合井、麻浦、汝矣岛等地区。他一般会先看地图定好路线,然后把书装进大白铁皮箱里,放到摩托车行李架上,即刻出发。

他一天要去五六十家报社。午饭很准时,由他自己就地解决。因为箱子装书数量有限,他要多次回公司取书。如果要去距离较远的江南地区,就要抓紧时间。有时他一天要过汉江八次。横穿城市中心的汉江毫不设防地展现着自己的身姿,江水粼波荡漾。摩托车发出震耳的引擎声,在大桥上拥堵的车流中见缝插针地穿行。

刚到首尔的时候,最让他这个乡下人吃惊的就是那宽阔的汉江,仿佛违背自然规律倒流入江河的大海一样深邃而湛蓝。看到如此情景,他心潮澎湃,觉得自己仿佛已经牢牢掌握了崭新的世界。而如今,那种激动已荡然无存,他深陷的眼睛只是呆呆地望着江面上反射的耀眼光芒。

时速表显示车速度超过每小时八十英里时,他常常会感到某种快感。头发像雄狮的鬃毛一样飘动,白色T恤的衣角被风鼓起来不停地摆动。身体与摩托车融为一体,在柏油路上狂奔。在他的身子像子弹一样飞出去的那一瞬间,他忘掉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甚至自己所处的空间。

然而,这种快感不会持续很长时间。他需要规划好一天内要去的地方、最佳路线与所需时间,头脑总是处于强烈的焦虑紧张状态。时间紧迫,穿过人行道时,会惹得行人的一片尖叫声和叫骂声,但是他根本没时间理会。他一天要看几十次手表。抽空到自动贩卖机买杯热咖啡喝的时候,他的内心仍焦虑万分。

大概在晚上七点才能完成所有的配送任务空着箱子回到公司。他的脸在都市尘埃和阳光的双重作用下变得黢黑。一进办公室,徐室长总是用浑浊的眼睛看着他开玩笑地说:

“辛苦了,拳击手。”

回公司还得把书分类,包装,这时候社长、徐室长和二十岁的朴小姐和他一起干。要将一千多册书籍整齐地分类整理到铁制书柜和桌子上。送到各个地区媒体机构的书要摆到铁制书柜里,而要送到各日报社的则摆到桌子上。除了在短暂的用餐时间大口大口咽下从中餐馆叫来的炸酱面、海鲜面、炒饭和腌酸萝卜外,其余时间这个不足五坪的办公室乱得像邮局一样。工作时间因货物量的多少而定,一般能在晚上十点结束,不过偶尔也会做到十二点以后。

放下七八个小时后又要打开的卷帘门,他向疲惫不堪的同事们行礼告别,然后骑上摩托车。

“走好,拳击手。”

徐室长斜着眼笑眯眯地举起手告别时,他好像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一个为了几元钱去挨打的廉价拳击手。可是,那种感觉也转瞬即逝,不会留下多余的痕迹。

繁华的街道披上灯火盛装,他只是用余光一扫,继续飞驰在夜晚的街道上。考试院一点五坪的房间在等着他。他现在只是一心希望回到那里,让自己沉浸在死一般的安宁和睡眠之中。醒着的时候他根本没时间休息。只有回到那个屋子,嘴角流着口水沉睡过去以后,他的四肢才能放松下来,急喘的呼吸才能恢复平稳,焦虑不安的眼睛才能静静地闭上。

从地下音乐茶座传来的音乐声和歇斯底里的歌声穿过隔音墙袭来,他拖着沉重的腿爬上楼梯。一级级台阶比他一整天在首尔穿过的所有街道还要长,还要陡。他时而停下来靠着阴暗的墙歇会儿。在这十秒左右的休息时间里,他的表情就像是吞了粉状的苦药一样,脸向后仰着。过了一会儿他又接着爬楼梯,这是他唯一要完成的事情。

3

考试院里有间房,可以用作洗衣间、淋浴间、厕所和盥洗室,他在那儿洗头,肥皂水瞬间变成脏水。鼻孔里全是灰尘,T恤脏得每天都得洗了才能穿。被污染的首尔空气也许正一点一点吞噬着他的肺,空气中积存着大量灰尘和煤烟,他的喉咙一到下午就发疼。

白天送货时,他每隔两个小时就洗一次脸。因为他感觉到每次走进安静的办公室时,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自己。偶尔从橱窗里看见自己的模样,他也会被那白眼珠和黑脸吓住。

去年冬天的某一个下午,他第一次见到敏华。转完麻浦区,到最后一家杂志社的小办公室的时候,他先到走廊的洗手间洗了把脸,用手帕粗暴地擦去脸上的水后就往办公室匆匆赶了过去。他的脸经常用凉水洗,因此生出了红红的一层皲裂,很粗糙。而当他张嘴说话或是笑的时候,脸颊和嘴角紧绷,带来一阵火辣辣的痛。

“送书来了。”

她正坐在离门最近的书桌前,脸几乎贴着电脑显示屏。起身接书的那一刻,他发现她一脸惊愕,是差一点就要尖叫的那种。

于是,他用手背擦了一下脸,想看看到底是什么让她如此诧异。是皲裂的地方终于完全裂开,流出了血。他摆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脸色很难看。她仍然睁大眼睛盯着他的脸。

他猜想,她二十六岁?二十三岁?还是二十八岁?

她长相很平凡,以至于他怎么也猜不出她的年龄。她的穿着在办公室里最不起眼,简单朴实。瘦瘦的体格,肤色苍白没有光泽,像松蘑一样。

直到转身出门,他都感觉到背后她的视线一直盯着自己。难道她的眼神中除了惊讶外还有别的什么吗?他苦思冥想一整晚,想要猜出她视线里隐藏着什么。

两天后,他再一次去那个杂志社的编辑部时,也是由她接待。她的脸还是像蘑菇一样微黄。只是有一点不同,表情里没有了惊讶,而是多了一份亲切。她的眉毛往上一翘,眼睛睁得大大的,热情地向他露出灿烂的微笑。她的笑容里有着一种神奇的力量。当她露出一口玉米粒一样整齐的牙齿时,她所穿的衣服与苍白的脸色一下变得明亮,有活力了。

“……你的脸……”

出乎他的意料,她的声音粗而低沉,富有感染力,比她的外表更具吸引力。他想,也许就是这嗓音支撑着弱不禁风的她顽强地活在这世上。

“侧脸很帅。”

没有血色的嘴唇中迸出这样一句话,显得有些唐突,与她容貌极不相称。

他走出编辑部就顺便去了洗手间,在那里第一次观察了镜子里的侧脸。虽看不到完整的侧脸,但也能细细观察额头、鼻梁和嘴唇。为了更清楚地看自己的侧脸,他把脸转了过去,可又觉得很好笑,不由得笑出了声。

那个时候,他第一次明白,喜欢上一个人只是一瞬间的事。那时,他还没住进考试院,而是寄宿在社长家里快三年了。第二天凌晨他一觉醒来,身子还躺在被子里,就看见她的脸在黑黑的天花板上晃悠。不管是飞驰在都市的废气中,还是回到家准备要睡的那一刻,她那柔软的蒸气团一样的影子总是陪伴着他。

几天后,又有机会去麻浦区的那家杂志社送货。他打开办公室门,一个打算出去的高个子男职员从他手里接过了书。他的视线越过那个职员的肩膀,看到了她的书桌,还有正在用电脑的她的背影。

三天后,他又去了麻浦。进门的时候,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直冲她的位置,不顾前后左右,也不管别人接不接书。可是,她却没在位子上,是邻桌的女职员收下的书。

他极度失望,走出了办公室。在那个时候,他发现她拿着刷牙杯正从走廊另一头走来。他身体一下僵住,动弹不得。

牙膏泡沫的那种清凉的感觉与她消瘦的脖颈非常相似。如果能够闻到刚才还含在她嘴里那一口白色泡沫的味道,如果再近一点贴着她的脸闻到清爽的牙膏香味,想到这儿,他突然燃起了强烈的欲望。

他想用自己的嘴唇紧紧压住她那没血色的双唇,把舌头塞进她清香的牙齿之间,探索那鲜红的舌头,品尝她清凉的口水味道。然后,用一只手臂环抱她的纤纤细腰,另一只手握住她小鸟般的胸部。

走廊里空无一人。她认出了他,用眼神向他打了招呼,微微张开的嘴唇露出了像玉米粒一样的白门牙。他被自己过于形象化的欲望,还有随时要向她迸发出来的那股控制不住的可怕力量给镇住了。

但是什么都没发生。她低着头,以离他不到二十厘米的距离与他擦肩而过,打开办公室的门进去了。

那个星期天,他在社长家寄宿间的角落里蒙着被子蜷曲着腿坐了一整天。为了省油不烧锅炉,因此屋里很冷,加上一周下来积累的疲劳,每逢休息日总是那样赖在被窝里无所事事。

一直以来,经他手送出去的书有无数本,他却从没有读过其中任何一本。对他来说,书只是以重量、大小或目的地分类的货物,而不是根据其中的内容去衡量和判断的。高中毕业后,他连一本书都没有读过,甚至连报纸都没兴趣看。那样的一个人,在那个星期天里看了书,看的正是她的杂志社出版的周刊。他想象着经她手打出来的那些字,推断着曾经停留在她脑子里的那些事件,一行一行地读下去。那些明摆着的演艺圈故事、错误的政治舆论、啰唆甚至低俗的健康咨询,以及房地产投资的报道,他仔仔细细反反复复地阅读,仿佛透过杂志的劣质纸张抚摩她的脸。

之后一个星期的一天,他去她公司送书时做了一件自认为很有勇气且值得难忘的事。他把她叫到走廊,邀请她星期天出去约会。她答应得非常痛快,这让他不住地感到欣慰,又像是中了彩票一样让他困惑。

“有什么特别的计划吗?”

她只是那样问道。

“我会有计划的。”

他自责没计划好就请她约会,便开始全心计划起来,想要制订出一个在男人和女人第一次约会时能做的事当中最为特别的计划。到约会的那天,他陷入了极度紧张的状态,因为拿不出可以满足她的好计划。

“怎么称呼?”

“我叫敏华,李敏华。”

两人彼此通名报姓后,一起喝了茶吃了饭,还看了一场电影。他没有任何惊喜给她,电影也是她挑选的。

敏华没有拒绝他要送她到家门口的提议。她虽然穿着旧牛仔裤和黑色毛衣,外面配了件深灰色的旧外套,却显得比在办公室时更有活力。

“今天玩得很开心。”

敏华背对灰暗胡同的路灯说道。她打开通向半地下月租房的小门进去,他站在那里看着敏华圆圆的肩膀,古铜色的围巾,还有扎得紧紧的头发和白皙的耳郭。那时他才意识到欲望有时也会给人带来痛苦。

他们每个周末出去约会,喝茶吃饭看电影去景福宫,再喝茶吃饭看电影。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加深了对她的了解。

敏华喜欢玩报纸和杂志上的填字游戏,问她为什么喜欢玩,她回答说那是自己能做好的事情。不知是跟职业有关,还是因为喜欢读书,她的词汇量的确很大。她出的大部分题,他都感觉很棘手答不上来,而她却一下子就能得出横向和纵向答案,真是很神奇。

更为神奇的是,她发现事物美好一面的能力。即使在微不足道、令人不快的场所或事物中,她也能找出美好的一面并为之欣喜。就像从他又脏又红皴的脸上也能找出帅气的一面一样,吃饭的餐厅不管多么狭窄、多么脏乱,敏华不但不会抱怨,反而还会一边说着“这个,是木椅呢!是实木,我喜欢这种手感”,一边抚摩着已被磨得锃亮的椅子。那一刻,他惊奇地发现她身上散发的光彩和香味扩散到了那把破旧的椅子上。

“那个人的耳朵,像不像贝壳?”

“石油味!这家用着石油炉子呢。我喜欢这味儿,听说喜欢石油味的人肚子里有蛔虫。”

他后来才知道敏华身上隐隐散发的香气其实就是她每天都用的三千韩元一瓶的洗发水味儿和疲惫时嘴里苦药一样的焦煳味。也知道她的手比其他女孩小,因为皮肤脆弱,手背上容易发青。他拥抱她的时候,她会屏住呼吸温顺地站着。而他不自然地亲吻她时,她便将又小又软的舌头调皮地伸进他的嘴里。

偶尔敏华也喜欢骑摩托车。与坐在摩托车后座相比,她更喜欢自己骑。他抱着她的腰,享受着路人关注的目光,奔驰在马路上。她的腰很温暖,有时他的手去摸索她的胸部,她装作不知道,继续加速行驶。

他意识到自己的条件还不能结婚。要想结婚,至少要靠自己的能力去租一间大小适当的包租房 ,况且现在这份既危险又几乎保障不了生活的职业更不适合已婚人士。

他心想:那现在该怎么做?

谈恋爱让一个男人变得懂事,这句话一点不假。他第一次认真地考虑自己的未来。不管将来学技术,还是做小生意,最紧急的就是首先要筹集租房用的钱。考虑这个,他认为还是现在的公司最合适。活儿虽很累,但对既没技术又没工作经验的他来说,薪水达到这个水平已经需要感恩了。

他敞开胸怀说出自己的苦衷,敏华听后提出了意想不到的建议。

“那就搬我家住吧。”

她毫不在意地说出这句话。

“虽然挤了一点儿,但两个人生活应该没问题。只要每天能见面,总比现在好吧?其实每周末抽空见面,说实话我也觉得挺累的。”

那天下午,他随敏华去看了她的半地下屋子。阳光透过昏暗的窗户照到屋子里。在阳光的沐浴下,他第一次跟她发生了关系。她的身体像刚焯过的蘑菇一样柔软、温柔地贴紧了他。

跟敏华一起生活后,他对她越来越了解。

他最喜欢看敏华睡觉的样子。她入睡时的表情比任何时候都要柔和,没有丝毫的抗拒,那是他有生以来看过的最为纯洁平和的脸。不过,敏华有时也会皱起眉头睡觉,那时她的身体变得很僵硬,想要抱她,她就会哆嗦着身体发出呻吟声。她经常做梦。究竟是什么样的噩梦让她睡觉时皱起眉头呢?

敏华虽然在经济上独立,但与长相一样,她的内心有脆弱的一面。

有一天夜里,敏华告诉他,自己盯着卫生间墙上的蟑螂三十分钟,犹豫该不该打死它。最后好不容易决定要打死它,就卷起旁边的报纸,但看到那只蟑螂紧张地抖动着身子,她又犹豫了。尽管拿起报纸拍打了过去,但是没打到。他能猜到敏华是故意放走那只蟑螂的。

从那以后,只要从卫生间里传来敏华的叹息声或轻轻的惊讶声,他就以为是蟑螂,直接冲过去。他也不喜欢打死蟑螂这样的事,可是为了她,就算打死几十、几百只蟑螂也没关系。

敏华不仅心肠软,身体也很弱。以她的体力而言,工作很辛苦,这让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自己能力再大点,她就可以不用干那样的累活。这个想法常常折磨着他。

但是,敏华还是比较喜欢成天跟文字打交道的工作。据她讲,从那些文字中有时会体会到意外的惊喜。虽然大部分是垃圾,可是也有优美的词汇和舒心的文章。她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在办公室里看不到阳光。她说过,坐在办公室的角落里整天对着电脑会让自己有时喘不过气来。

“有时真想跑出去。”敏华用特有的低沉和强硬的口气说道,“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跑出去的。”

那时,敏华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软弱,就像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让他惊慌失措和无比激动一样,她表现得成熟而自信。

不过,敏华目前哪儿也跑不出去。她经常跟他诉苦,说她肩臂痛。

“是视频终端综合征 。”

他给她揉着肩膀,她嘟囔道。

“想放松也不行,一到中午肩膀就变得僵硬,这样肯定消化不良。”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平时是他累得筋疲力尽,到了周末,敏华也因为一周的劳作而累瘫了。整个周末她脸上都带着疲倦和颓废之色,这在之前约会时是几乎看不到的。

想让疲惫的敏华应和他,得下一番功夫才行。等到长时间的亲吻和抚摩过后,她才慢慢应和他。每当她全身颤抖时,他也到了终点,而那个尽头之后,死亡般的休息时间等待着他们。

在战争般的一周到来之际,他们常常肩并肩地坐在十六寸电视机前看新闻。一切都很平静,但隐隐感觉空气中弥散着一丝不祥的气息。

“你看。”

有一次在看新闻的时候,敏华捅了一下他的腰眼。电视里播的是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发布最新研究成果的新闻,屏幕上闪烁着无数的星星,土星的银灰色光环和蔚蓝色的地球的镜头从屏幕上闪过。

“说太阳会消失。”

她表情严肃,他笑出了声。

“不是五十亿年后的事吗?干吗现在担心那些?”

“反正……”

敏华表情仍然很严肃。

“反正说是要消失。首先太阳系要消失,然后是宇宙,一下子消失殆尽。”

他没有回答,她也一直沉默着,直到下一条新闻播完,天气预报也结束,屏幕上换成股市行情表,配以轻快的音乐,敏华才打破了沉默。

“原来是这样。”

她的脸显得消瘦苍白,就像一弯残月。

“原来都这么消失啊。”

她拍死一只蟑螂也要犹豫三十分钟,却怎么会那么轻易地背叛他了呢?难道是因为当初太轻易地接受了他吗?

他不能理解为什么大部分男人开口说“我爱你”会觉得难为情。他常常对她表达爱意,甚至因自己没能更强烈地表现出对她的挚爱而懊恼,反复说着“我爱你”。

“你爱我吗?”

他问她时,敏华总是淡淡地回答:

“目前是。”

她的回答明明刺伤了他,他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接着问道:

“那以后呢?”

面对这样的提问,敏华往往笑着搂住他的脖子,仿佛觉得这样一个不自然的拥抱能弥补刚刚带给他的伤害。

记得有一次敏华回避他的问题,反而反问道:

“那什么叫爱?”

看他一时无语,她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爱情真的存在,应该是瞬间的真实。如果你认可这种瞬间的真实,那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相信永恒吗?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永恒,你想坚持到最后吗?你要坚持吗?”

其实,他根本没有理解她的话,可是他并没有说自己不理解,随即又问道:

“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看到你脸上的血时。”

敏华吮着刚用别针挑出鸡眼的食指,心不在焉地答道。

“如果那时你没有流着血,也许就不会喜欢上你……我喜欢你的血和伤口。”

她捉摸不透的一面令他感到不安。令人费解的一些玩笑话,对爱情不在乎的态度,这些令他很恼火,也让他变得疲惫不堪。

他死心塌地爱着她,而她却不怎么依赖他。

她天性淡然,从来不刻意去维持任何关系。事实上,敏华的确没有跟同学有什么来往。跟同学们失去联系后,只有她们公司的文秘卢小姐跟她走得近。卢小姐头发染成褐色,喜欢涂紫色唇彩。敏华跟卢小姐的关系也一样,只要其中一个辞职不干,她俩的联系理所当然也会中断。不仅是人际关系,对任何东西敏华都不去刻意追求。

一起告别了寒冷的冬天,春天即将来临,树上长出了嫩绿的叶芽。一天,在吃菠菜酱汤的时候,敏华突然说了一句:

“这绿色,真好看。”

他从她低垂的脸和平稳的语气中感觉到她对生活的热爱,这让他满心欢喜,那表情是他最喜欢的。

“冬天也经常喝菠菜汤,怎么没觉得这颜色漂亮呢?不是很奇怪吗?”敏华这样说道。

“反而以前很美好的东西突然觉得一点都不美好,以前不觉得美好的东西又突然令我很惊奇……举个例子来说吧,我从小不知为什么就不喜欢迎春花,觉得杜鹃花很漂亮,迎春花的黄色真觉得不怎么样。不过在前年春天的四月初……加完夜班凌晨回家的路上,倒春寒突然来袭,前一天上班只穿薄衣服的我只好哆哆嗦嗦地沿着路边走。当时雨雪纷飞……就在那时,我发现了路边矮墙外的一堆迎春花。不知为什么,看见融于一片雪花中的黄色花瓣的一瞬间,我不禁感叹它的美丽,那是我第一次,二十几年来的第一次。”

她拿着勺子陷入沉思,脸色阴沉,表情看上去顿时老了三十岁。

“……人也是那样啊。某一天喜欢上一个人,那一刻虽然最重要、最真实……可是一旦情况转变或时间一长,一切都会发生变化。”

敏华一大勺一大勺地往嘴里塞酱汤和米饭,嘴里嚼着食物,脸上扬起笑容。消失了一会儿的光彩又回到她的眼睛和笑容中。她愉快地笑着说道:

“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是吧……如果我们能够认同这个,也许就能活得更轻松一些。”

在当时,敏华是否想暗示他俩之间的关系呢?他并没有想得那么糟。也许只是因为那个时候两人的生活已经开始出现问题,所以她才会有那种想法。

他们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他对待事情很单纯又过于盲目真诚,对于眼前的生活琐事处理得很干脆利落。而敏华却是个慢性子,好像还有一千年的时间可以活。这种悠闲也正是她坚强的写照。

“干吗那么急呢?”

“这个有那么重要吗?”

敏华常常这样问他,仿佛对她而言没有什么着急和重要的事情。

爱情的维持需要一颗执着的心,而她的不执着与放得开,导致了对他的爱很快冷却。敏华也并没有刻意对他隐瞒事实,或许根本就没想到会有那个必要。

但是他不同,有了敏华后,他才有了未来。

能够计划,希望或想象一件事是无比甜蜜的。当一个囚犯得到假释后再次回到监狱时,狱中生活将会变得倍加痛苦。他尝到一次希望的甜头,就再也不希望过以往那种生活了。他连想都不敢想要像过去那样一个人生活,失去敏华将意味着他的生命受到威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人的生活不再那么平静了,他们之间的争吵大都是因为琐事而起。他和她脾气都很犟,再加上两人身体都处于疲惫状态,因此更容易争吵。

他不擅长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感情,吵架时他习惯性地摔门而出或乱踢墙,摔碗和花盆。他明知那样会让敏华越来越疏远他,但他却控制不住那一刻爆发。

“请你动口别动手,好吗?”

敏华抬起了泪流满面的脸。

“为什么不好好说呢?”

他咬着牙愤愤地说:

“难道我打你了吗?”

她没有意识到他正处于焦虑中,他发那么大脾气也不是因为他们争吵的小事。每当这时,对他的失望让她一步步地往后退缩。

终于在一天晚上,她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要不,我们分手吧?”

他一时间无言以对。

“怎么能这么轻易地说分手呢?”

“那有什么难的?”

他扇了她一巴掌。

那一刻,他内心深处涌上来一阵复杂的情感,他无法用言语表达痛苦、背叛感和对失去的恐惧。如果他以前多读点书,变得能言善辩,可以哀求、说服或指责她,那么他就会那么做。但是他不能。

生完气后,他对她百般亲切,做饭、洗碗,还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吻她没有反应的嘴,抱她冰冷的身子。

慢慢地,敏华的气也消了,不知不觉又回到从前,给他热情的拥抱,有时跟他温柔地开着玩笑,有时静静地抚摩他的头。

就在他们和好的那一周过去后的一天凌晨,他被一阵幽咽的哭泣声惊醒。他拼命摆脱浓浓的困意,勉强起了身。黑暗中敏华背对着他躺着,他把手伸了过去。她眼睛湿湿的。

“怎么了?”

他清了清嗓子问她,敏华没有作答。

“知道你没睡。怎么哭了?”

“我做梦了。”

她轻轻地回答,带着鼻音。

“什么梦?”

“没什么。”

“说说看。”

她压低了声音笑了笑,那笑声像是在抽泣。

“真的没什么。”

他耐心地等待她说下去。

她仍旧背着身,就像在黑暗中摸索一样,慢慢地讲起自己的梦。

“我死了,躺在河边……我知道我死了,因为看见了死后躺在那儿的我。我看着死了的我,沿着河坝走了下去……一阵风吹来,带着清香、柔和的气息,我心情并不坏。”

他盘膝而坐,已经适应了黑暗的眼睛能清楚地看到她瘦弱的身体轮廓。

“所以伤心了,是吗?因为你死了?”

“不,没有伤心。非常明亮,一切尽在阳光下……我就那样沿着河坝走,看见了清水里的石子……有豆绿色、杏色、浅绿色和紫色的。几种颜色的石子混在一起形成了柔和的色彩,在河里闪闪发光。”

敏华沉默了片刻。

“……在那里,我发现了深蓝色的石子,像眼珠一样闪亮的……像含泪的眼珠一样玲珑剔透的……泛着黑光的深蓝色石子。”

敏华消瘦的侧脸轮廓在黑暗的屋子里微微发着光。

“伸手要去捡的时候,恍悟我已经死了。可是突然之间又很想苏醒过来,想要活过来去捡那颗蓝石子。我下决心要活过来,可想到只能……回到现实,眼泪就流出来了。”

他们再次吵了起来。他又摔了东西。敏华哭着喊了一句:“这样下去真的没法一起过了。”他又打了她。她没有继续哭,而是把额头撞向墙。她第一次骂了人,从未说过粗话的她嘴里喊出的一声嘶叫,令他惊慌失措。

“狗东西!为什么打我?你是我爸爸吗?我是你的东西吗?我现在也可以跟别的男人谈恋爱,睡觉,知道吗?”

她的嘶鸣让他心如刀绞。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光着的脚趾因紧张而缩得紧紧的,握紧的拳头压住自己的胸脯。

几天过后,敏华又变得可亲可爱。他们肩并肩靠墙而坐,他看电视,她看书。电视里的广告画面跳出来的时候,她低声说道:

“我们,再也不要吵架了。”

他转过头来看她,她的脸变得很憔悴。

“好吗?”

她避开他的视线,无力地征求他的同意,脸上看不到曾经让他怦然心动的那些光彩和活力。

他关了电视,枕着她的膝躺了下来。任她的手抚摩着自己的头发,在那样一个周末的晚上,他恍恍惚惚要睡了。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打过她。当他要出手打她的时候,便会想起她扭曲的脸和嘶哑的吼声,这令他十分痛苦。尽管如此,两个人吵架又和好,和好又吵架,反反复复。敏华封闭心灵的时间越来越长,和好的时间则越来越短。

敏华不再爱他了。他不愿相信,却是事实。

或许她正犹豫不决,就像当初看着抖动的蟑螂犹豫一样。又或许因为她隐约知道离开他对他很残忍,等于夺去他的生命,所以才默默地看着他。

首尔迎来沙尘暴,他患上了眼病。每当他回公司取书,徐室长看着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时,总是忍不住啧啧地咂着舌头:“哥们儿,眼睛变得更可怕了。”

“去医院看一下吧?”

“哪有时间去医院啊。”

他冷冷地回答。

“抽空去不就行了,我知道一家很好的眼科医院。”

可是,他抽不出时间去医院,只好去药店买药吃。吃完药后困意顿时袭来,他开着摩托车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不让眼皮往下掉。

送完货回到办公室,社长叫住他。社长穿着深蓝色V领衫,头上戴着黑色棒球帽,正吸着烟。

“去医院了吗?”

“去药店了。”

社长从兜里掏出三张万元韩币。

“不用,没关系的。”

他摆手谢绝,社长硬是把钱塞进了他衬衣的前袋里。

“送货慢一点也行。趁现在还没有恶化,明天赶紧去医院看一下吧。”

下了班回家的路上,用社长给的钱给敏华买了她最爱吃的红豆面包和小蛋糕。回到家中,敏华没回来。往杂志社打电话,正是敏华接的。

“今天要通宵。”

她说道。

“有一个退回的稿子,要等到记者重写为止。”

听得出敏华的声音很疲惫。她知不知道他现在正害着眼病?这段时间,他们几乎没有面对面相处过。

那天晚上,他趴在冰冷的床上,褥子也没铺就沉沉入睡了。直到第二天早上穿着前一天的衣服上班为止,敏华还是没有回来。

下午正好安排了到敏华的杂志社送书,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把蛋糕盒放进了书箱的一个角落里。

他买的药毫无效果,无止境的困意向他袭来。他眼睛里仍布满血丝。他走进敏华的办公室,她没在座位上。他把公司里唯一知道他和敏华关系的卢小姐叫到走廊,把蛋糕递给她。

“她去哪儿了?”

卢小姐说敏华生病早下班了,这让他感到很意外。

“几天前就有感冒症状……看来通宵熬夜后身体挺不住了,脸苍白得很。是企划部的尹代理开车送她回家的,应该没什么问题。”

他没有送完货,却把摩托车驶向了出租房。

他感到自责与怜悯。这事不能怪敏华,他连这几天她感冒也全然不知。虽然说敏华经常加班令他没时间去关心她,但这实在有点说不过去。敏华身体一直都很弱,却从来不闹小病,可今天她都早退回家了,看样子不是一般的严重。

通往出租房的胡同里,不知哪儿来的一个集装箱挡在路口。他把摩托车停在胡同口,一路小跑过去,一只手上捏着开门的钥匙。

房子的外门微微地开着一道缝,他皱起了眉头。以前她半夜里独自一人的时候也经常疏忽,忘了锁好盥洗室外面的大门,对此他很不满意。

他刚要踏进盥洗室,就看到房门外放着一双男人的皮鞋。那双黑皮鞋擦得锃亮,约有二十八厘米,它们被放在敏华的短靴旁边。他停住了脚步。

是因为笑声。

他听见门缝里传来低低的笑声,一对男女笑声不断,很难分辨出是谁。

站在阴暗寂静的盥洗室里,他仿佛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无比甜蜜和安静的笑声并没有打破外面的寂静,反而让这片寂静变得更为深沉和彻底。笑声断断续续,时有沉默,沉默后又是一阵笑声。他们的说话声变得越来越低,听不清在说什么了。

皮鞋的主人可能就是送敏华回家的尹代理。她也许只是为了表达谢意以茶点招待客人寒暄几句。

然而,在笑声中他一次又一次地证实了两人的亲密无间和喜悦之情,身子不由得颤抖起来。那个笑声就跟他轻轻抚摩她时她的叫声有些相似,那既不是呻吟,也不是真正的笑声。

他放轻脚步悄悄地走出房东家的院子,脚底就像踩着海绵一样,毫无感觉。

他把停在胡同口的摩托车推进旁边有坡的胡同里,然后取出中午留下的半块口香糖嚼了起来。

大约过了五分钟,一个高个男子从胡同里走了出来。男人穿着敏华杂志社的工作服,从蓝色夹克的暗兜拿出了汽车钥匙。以前送货的时候,那男子曾经接待过他。除了右下巴上难看的硬币大小的红痣外,他皮肤白皙,嘴角微微上扬,带着调皮的表情,给人印象很不错。

男人系上安全带,开着汽车熟练地从小胡同里钻了出去。

那天晚上,他明白了什么叫心急如焚。借着“那把火”,他晚上八点结束了送货。为了想请示直接下班,他到公用电话亭给办公室拨了一通电话。

“眼睛怎么样啊?医院怎么说?有没有说是不好的病?”

徐室长在电话线那头大声地说道,他不打招呼也不按时回公司的举动好像令徐室长大吃一惊。这是四年以来从没有过的。

“不要紧。”

他的回答既不肯定也不否定。

“对不起,我不要紧。”

电话的声音很清楚,徐室长却着急地大声嚷了起来。

“知道了,好好休息吧。社长那里我会跟他说,明天早上能上班吗?”

“当然能。”

那个夜晚,他在大街上全速疾驰,想甩掉脑海中混乱的想法。他浑身像个火球,脑门发烫。

他在房门口看到了敏华那双熟悉的短靴,几小时前放着陌生男人皮鞋的地方现已空出来了。

“听说你病了?”

进屋时敏华正靠着墙看书,被子拉到膝盖,脸色比平时苍白许多。他问的这句话让她有些吃惊。

“今天去我社里了?”

“是。”

“卢珍珠告诉你的?”

“嗯。”

“好多了,只是感冒而已。”

她屈膝铺好褥子,把枕头并排放在上面。他瞟了一眼她看的书的封面,记得以前也见过一次她看高考英语语法书。

当他问及为什么看那本书的时候,敏华曾回答说:

“要上大学。”

“你不是说世上没有永恒的东西吗?干吗要上大学?”

不知什么原因,他对她学习不以为然,心里还暗暗生气。她也只是尴尬地一笑了之。

“什么都在变,我怎么就不能变呢?我只是想试一试……虽然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但想尝试看看。”

等他梳洗完回来的时候,敏华已经脸朝着墙壁睡着了。

他颤抖地伸出手,拉过被子盖在自己身上。

也许他的想象都是错误的,但光是想象就已经对敏华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她只是因为过度疲劳生病早退而已。跟送她回家的同事也只是说了几句话。

但是……

他怒视着黑暗,左思右想。

他被敏华吸引并不说明他俩很般配。她真挚的眼神,线条分明的嘴唇和那带有挑衅的笑容不光他一个人看到,只要是有眼睛、有鼻子的人,就会去看她,去闻她身上的味道。和敏华一起逛街时,男人们总喜欢偷瞄她,尽管她长得并不漂亮。

敏华能从任何事物中发现优点。因此,她也会从认识的所有男人身上发现各自不同的魅力。此外,她的思维大胆奔放。从认识到一起生活的这段时间,在她身上从来没发现过一般女孩会有的戒备之心,就像水流一样,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顺利。

一周后,他在一家杂志社旁的厨具店买了一把刀。他一边看着白色图纸上用红色毡笔写的“一折清仓”的字样,一边心不在焉地朝摩托车走去。突然一把带刀鞘的水果刀映入眼帘。取下刀鞘,刀刃上锋利的光芒刺痛了眼睛。他没有讨价还价,付完钱把它放进夹克暗兜里。

说来也奇怪,那天货少,送货结束得早。回到公司的时候,邮件分类也已经做完,加上第二天的货也很少,没等他回来,公司里三个人就把活儿干完了。

“居然有这种时候,看来经济真是不景气。”

朴小姐并没有高兴,反而露出担忧的表情。

“去喝点吧?”

突如其来的早下班不止让朴小姐一人措手不及。徐室长眼睛看着他,却在跟社长说话,说完便爽朗地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打算去大排档喝一杯,可他以疲倦为由推掉了。

“想回去歇会儿。”

他的脸因疲倦和痛苦变得扭曲难看。最难缠的徐室长也没有挽留他。

迎着暮春潮湿的风,他行驶在下班路上。就像枯萎的花和腐烂的水果堆散发的味儿,那种甜不拉几的气味让他感到恶心。

到达大路边的胡同口时,他看到从便利店买烟出来的尹代理。他看了看表,晚上八点了。

他心想,为什么这个时间他会在这里?

这次他的头脑并没有发热。他冷静地观察尹代理的一举一动。尹代理从灯火通明的便利店里走了出来,拆开香烟的塑料包装随手扔在地上,在台阶下点了一支烟,随后上了前不久见过的那辆紫色轿车。

他想,也许是他家在附近或是这儿有认识的人。

他频频点头,咬牙切齿地往家走去。

如往常一样,盥洗室的门敞开着。他伸手想打开房门,手却突然缩了回来。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一个人去了酒吧。奇怪的是,酒喝得越多,头脑越清醒。

凌晨下起了大雨。

尽管他穿上了带帽子的雨衣,又戴了头盔,冷冷的雨水依然打在脸上,又沿着脖子流到了胸膛和脊背。每到一个目的地,他都先停下摩托车,摘下头盔和雨衣帽子,一边擦拭满脸的雨水一边打开书箱,用备好的干毛巾擦了手之后才拿着书跑进建筑之中。因为书不能被雨水弄湿。

室内的空气平和而宁静,是与风、雨、奔跑的车辆和湿滑的道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在那里,一切干爽舒适,没有人穿着湿衣服。

在过去这半个月里,他一直都是先送完当天的货再骑车跑回家。在盥洗室里看到她还没回来或是只有她的那双短靴以后,才跑回办公室。

这段时间,他的胸口正萌发着一种痛苦,蠢蠢欲动。每到夜里,他就像中了箭的野兽一样跌跌撞撞地走进漆黑一片的屋子。敏华侧身入睡,她的背让他感觉很陌生。他没有洗漱,蜷曲着身体横躺在一边,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朴小姐和徐室长以前还会问寒问暖,关心他的身体,但是这段时间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徐室长的目光里流露出对他的戒心和反感,他都装作没看见。

“犯罪分子啊,你不觉得吗?看他尖利的眼睛。”

他想起朴小姐告诉自己的徐室长曾说过的话。也许徐室长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滚烫又冰冷的杀气,再一次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雨水拍打在尹代理买过香烟的那家便利店的玻璃窗上,天空、人行道和撑着雨伞的行人的脸仿佛涂上了一层灰。他的摩托车四处溅洒着泥浆加速前行,他的脸一会儿看上去冷冷的,一会儿又很痛苦的样子,一会儿又变得麻木没有表情。雨水不停地沿着脖子流到胸膛和脊背上。

他看到盥洗室的角落里立着的两把雨伞,带水珠花纹的那把是敏华的,旁边靠着深绿色的男款雨伞。伞尖上流下来的雨水流过洗漱间的地板,一直延伸至下水道排水口。

他悄悄地伸出手,毫不犹豫地打开了房门。

她蜷缩着赤裸的身体,遮住了阴部和胸部。当他举起水果刀时,她发出了一声微弱的惊叫。他挥刀朝她的阴部砍过去,一刀、两刀、三刀,崭新而锋利的刀口刺穿了敏华的皮肉。当他清醒过来时,地面和她的下身已沾满血迹,尹代理早已不见人影。

他颤颤巍巍地把耳朵贴到敏华的鼻间,听到一丝微弱的气息。他脱下自己的雨衣包住了她的身体,鲜红色的血落到雨衣下的大腿上。他背起她跑进雨中,把她抱在前面发动了摩托车。

他把敏华放在急救室病床上,便对着护士放声大哭起来。

“求您救救她。

“一定要救活她。

“救救她的命!”

护士被他湿透的衣服、嘶叫声和雨衣下露出的敏华那惨不忍睹的下身给惊呆了。

他大喊大叫,用拳头击打自己的胸脯,把头撞向水泥柱,眼泪沿着他湿透的脸颊滚滚滑落。

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

他躺在急救室的病床上。也许是镇静剂发挥了药效,他全身乏力,内心出奇地平静。脑海里闪电般地掠过过去一个月里自己的狂态。他隐隐约约地意识到,再也变不回一个月前的自己了。

敏华做完缝合手术后躺在住院室的病床上。因为失血过多,她的脸显得更加苍白。她紧闭着双眼,仿佛在昏迷中也能感觉到疼痛。他手里提着自己的输液瓶,用陌生的眼光俯瞰她的脸。

伤口共十七处,大夫也愕然失色。幸亏她没有生命危险。她用大腿挡了阴部,所以大部分的伤口在大腿上,加上他没有狠心下手,没造成致命伤。

敏华在下午恢复了意识。她不想追究他任何刑事责任。

“是我自己做的。”

在回答大夫和护士的提问时,据说她回答的语气很平静。

“难道往自己身上扎了十七刀?”

“是,真的。”

听邻床患者的家属说,她是强作笑颜抬头看着大夫的脸回答的。那个四十岁出头的女人流露出怀疑的神情,仔细地观察他的表情。

他往敏华的杂志社打电话,告诉卢小姐敏华住院的事。他在电话里只说敏华住了院,不是什么大病,卢小姐下班后就买了鲜花,表情明亮地来医院探视。在她听说了事件的真相后,脸一下就变得煞白。

“你真狠毒啊。”临走的时候,卢小姐在走廊里对他说道。

原以为卢小姐会非常生气,没想到只多说了他一句:

“她……男女关系本来就复杂。只要是喜欢自己的人,轻易地就把心交给对方。我早就料到像你这样单纯的男人一定会受伤。”

卢小姐妆化得很浓,笑的时候嘴角的皱纹显得更深。脸上露出职业化的笑容,很不自然。

“我会保密的,社里我会打理好。伤口不严重,真是万幸。”

第二天起他开始上班了。下班来到住院室看她时,她已沉沉入睡。她的枕头边上凌乱地放着几本不知从哪里找来的高考书籍。他怒视着那些书,木然地站了一会儿,才回家去。

记得有一次他们激烈争吵时,敏华哭着喊道:

“你的脸,因为你看不到自己的脸,因为你看不到变形的丑陋至极的那张脸。那眼睛……那嘴唇、那牙齿里露出的憎恶,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你当然不会知道了!”

她似乎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变得心灰意懒。

是的,他目睹了敏华的爱情渐渐变冷的全过程,但是自己却无力去阻止,这一点最让他难以忍受。他无法理解她,到底他做错了什么,犯了什么错,让她这样惩罚他,不再爱他了?

但现在,在医院里,他终于能够宽恕她。每天晚上看着她憔悴的熟睡的脸,他心里的愤怒和怨恨渐渐平息了,爱情也慢慢冷却了。

两周后,敏华出院了。那天是星期六,早上,她第一次正眼看了他。她苍白的脸色已好转许多,而眼神和嘴角却流露出无尽的失落和孤独,以及只有老人才有的那种绝望。

“去哪儿啊?”她问道,“我,应该去哪儿?”

那可能就是在问,他们是不是还将一起生活。

那一瞬间他豁然醒悟,自己已经不再爱她了。他再也不可能跟她一起生活,不可能拥抱她,亲吻她,不可能一起吃饭,不可能面对面地在一起了。随着他的爱慢慢变淡,一切都结束了。

她曾经是他的一切,让他陶醉过,给过他短暂的喜悦,但同时背叛了他。她只是短暂停留的过客,最终还是离开了他。没有留下有意义的、值得纪念的美好回忆,只留下绝望和痛苦。

他坐出租车把敏华送回家,又整理好自己不多的衣服和家当,离开了那个家。

社长的门房已经住进了一个学生,他现在没有地方可去了。后来的一周,他就蜷缩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睡觉,但这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他开始找便宜的住处。他在周刊信息栏看到了广告,才知道这个考试院的电话号码。

“满意吗?就剩下这一间了。”

年近三十的考试院总务一只手拿着笔,另一只手拿着厚厚的复习用书站在10号房间外的走廊里。他静静地望着被电线分成两截的窗外风景,呆呆地站了几分钟。

“……好的。”

他声音沙哑地回答道。他从裤兜里拿出万元面额的钞票数起来。他的手背很脏,指甲缝里有黑黑的污垢。

“就这里吧。”

4

一排排狭小的房间像蚕茧一样,门缝里透出一道道灯光。其中也有几间屋子敞开房门,想让走廊里空调的凉风透进来。依次从翻开着的厚重的词典,灼热的白炽台灯,穿着短裤、把短袖T恤的袖子捋到肩上坐在台灯前的那些备考生旁走过后,他才来到走廊尽头的最后一个房间。

他没有去开灯。10号房间不开灯也很亮。他把穿了一天的T恤和牛仔裤在盥洗室洗好后挂在衣架上晾干,然后悬腿坐在健康椅上,身上只穿着背心和内裤,眺望着窗外的灯光和黑暗中看不清轮廓的山。

他站起身,拖着像浸泡过的棉花团般的双腿走到窗边。他粗暴地打开不怎么对称的窗户,似乎马上要冲到窗外。他把头和上身伸出窗外,呼吸了一下热带夜的空气,这让他感觉很清爽。而在那一瞬间,仿佛有股强大的力量从身后把他推向窗外。当时他眼前漆黑一片,吓得赶紧往后退一步,这才看见了路边的灯光和行人们。

他回到椅子上坐了下来。

他坐在这椅子上从来没有想起过敏华。送货时偶尔也会碰面,可奇怪的是,对她没有任何感觉。他只是觉得她是个身体虚弱、脸色不好的平凡女子,看她就像见到一个陌生人。

这段时间,徐室长常常劝他喝点咖啡以外的东西,每当这时他便露出失魂般的微笑,这让徐室长感到很困惑。

徐室长绝不可能从他的表情里读出什么。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记忆,还有对未来的计划,只有一双空洞的眼睛。他轻轻地笑了笑,但连他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笑了。

如果徐室长知道了他对敏华干的事儿,那张肥脸肯定会吓得煞白,然后带着有些卑鄙,有些超然,又有些暗淡的表情拍拍朴小姐的手臂。

“你看,我不是说过他是个很可怕的人吗?”

但是徐室长不会知道那件事。徐室长好像能预测将来在他身上发生的可怕而残酷的事情一样,神神秘秘地观察他的脸色,给他冲咖啡。

他抱着一堆书离开办公室时,徐室长一只手按着书桌,另一只手举起来调皮地打了一声招呼。

“今天也祝你平安!”

人们喜欢徐室长,说是因为其为人好。他也能感觉徐室长人很热情,只是他跟别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不会因此而感动。他不仅对于徐室长的热情无动于衷,还遗忘了往日依稀感觉到的生命活力。看着阳光照射下银光闪闪的河面,迎着凉爽的风,或是在大街上骑着摩托车狂奔的时候,他也毫无心旷神怡之感。

人们接过他递的书时,眼神开始变得像徐室长一样,带着某种恐惧。人们被吓得退缩时,他并不知道他们的眼睛看到了什么。

有时他感到一股冲动,想碾碎路上的行人。有的时候,又很想把半人半兽的身体扑向对面开过来的汽车的前保险杠。然而他不会那么做。他麻木的内心对那些冲动毫无反应,像对待别人的事一样对它们视而不见。

他就那样远离自己的内心,只是静静地坐在健康椅上。夜深了,考试院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卖盗版磁带的手推车也收铺回家了。

就像读书很投入时会忘掉周围的事物一样,他现在独自面对这个世界。那一刻,世界不再是广阔复杂的,也不是神秘莫测的,它就像触手可及的鲜嫩肉体一样凝视着他。

他知道只要自己一下狠心就可以从窗户跳下去。没有什么可犹豫的了,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

是谁在他身体里说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呢?他茫然地倾听身体里的另一个声音。是谁歇斯底里地摔了碟子和书?那个被欲望燃烧的人,那个头脑发热怀揣着水果刀辗转反侧的人,那个疯狂嘶叫着挥刀的人究竟是谁呢?那个人对他来说太过陌生,他很难说出那个人就是自己。

他对于那个人,还有默默注视着那个人的现在的这个人感觉很陌生。他认不出他们,只是默默地看着他们。后面还有一个他在看着的那个人,而那个人身后又有一个他。

这种剥洋葱似的冥想就是他到这儿以后整个夏天在做的唯一的事。等剥完洋葱时,也许什么都不会留下。当什么都没有留下,最后一瓣洋葱剥完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打开窗户跳下去,活到现在,毫不犹豫是他一贯的风格。

5

一天夜里,他穿着被雨淋湿的衣服回到住处。那时已经很晚,留着平头的总务正坐在书桌前懒懒地打着瞌睡,一本翻开的厚厚的法典放在桌上。他脱下湿皮鞋放在鞋柜里,穿上考试院里的脏拖鞋,走到黑暗狭窄的走廊尽头,把钥匙插进10号房间的门锁。

他疲惫不堪,似乎每一节骨头都融化了。在转动把手打开房门之前,他靠着胶合板门站立了好几秒。

进入阴暗的屋子后他便锁上房门,把滴水的雨衣挂在衣架上。没有开灯,只是拉开了百叶窗。

窗外的行人撑着雨伞在雨中穿行。手推车里的盗版磁带上盖着块塑料布,那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披上雨衣正吸着烟,受潮的喇叭里放着类似鼻音的音乐。

一辆面包车开进加油站,一个青年淋着雨跑了过去。而那个青年脚上穿着运动鞋,或许是考虑到穿旱冰鞋容易在湿滑的地面上滑倒。

“请走好,欢迎再来。”

他看见那青年用手遮挡雨水大声说话时的口型。

路上的行人逐渐变得稀疏,手推车也撤了。他伫立在窗前,看着加油站里的两个打工仔。他们跷起二郎腿,注视着雨滴,连续抽了几支烟,不时往地上扔烟蒂。

霓虹灯接连熄灭了。雨水打在空荡荡的小路上,在加油站的灯光下闪着银光。雨淋湿了小路,淋湿了加油站的老式电子公告牌,也淋湿了便利店前面曾停放着黄鱼车的那块凹陷的空地。他终于从窗前转过身,这时看见了挂在电线上的雨珠。

更确切地说,他看见了雨珠挂在电线上的影子。阴暗的屋子里,从窗户透进来的灯光映照下的白色壁纸微微泛着白光,上面映出一道像粗墨线一样的电线影子。许许多多小雨珠的影子挂在电线上,顺着电线往下滑,不一会儿就掉了下去。雨珠在窗户上也画出了斜线,那些影子就像无数细毛笔,轻轻地划过玻璃,转瞬即逝。

他看见了映在墙纸上的自己的身影,看见了横穿那身影的电线,还有从电线上掉下来的像梦幻又像泪珠的雨珠。

他的嘴唇微微颤动。

全身大大小小的血管汩汩地流淌起来,清澈的雨水顺着无数毛细血管往上溢。雨水淋湿了他饥饿的内脏,淋湿了他僵硬的肌肉,也淋湿了他凹陷的眼棱、脸颊和颤动的嘴唇。

他闭上眼睛,滚烫的眼泪滑落下来,淋湿了嘴唇和下巴,沿着青筋暴露的脖颈流到胸膛,浸湿了背心。这一瞬间,他的人生发生了转变。然而,他并没有察觉这一变化,只是在无数个舞动的影子中伫立着。

——刊载于《世界的文学》1998年夏季刊 rn4rxVp0hTG5MNdiM3BeHLDYT3dfH276cQi+PlrG2nfPCSEqSmTZPkf9Tt040S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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