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底,“新闻局”为了配合台北书展,同时举办了书香社会专题演讲,讲者十二人,我也是其中一位,讲题是“诗的音乐性”。当时我曾指出:诗是综合的艺术,同时具备了绘画性与音乐性。例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二句,不但有一个富于几何美的画面,也因一句之内平仄相间,两句之间平仄相对,而具有悦耳的音调。苏轼论王维的艺术时曾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因为诗要讲究音调,我们当然也可以说“诗中有乐”。不过诗中之乐,作用是在发挥意义,助长文气,它仍然必须附丽于意义,而非自给自足的音乐。
接着我分析“诗中有乐”的四个层次。第一是用诗来描写音乐,例如李颀的“龙吟虎啸一时发,万籁百泉相与秋”,韩愈的“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李贺的“昆山玉碎凤凰叫……石破天惊逗秋雨”等诗,都是名作。最有名的当推白居易的《琵琶行》。丁尼生的《食莲人之歌》与洛尔卡的《吉他》在西洋诗里也是佳例。第二是以诗入乐。自从《诗经》以来,例子太多,无须详述。不过一首歌往往是词曲相依,并不是先有词后有曲。有时则是先有曲后有词,像宋人依词牌填词那样。李泰祥为现代诗谱曲,则是近在目前的例子。第三是以乐理入诗,例如艾略特晚年的名作《四个四重奏》( Four Quartets )便采取奏鸣曲五个乐章的形式,我自己在《公无渡河》里也曾试用二重奏的乐理。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层次,是依诗意的需要来安排文字,使之不但动听,而且能以音调的感性来强调意义。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十四个叠字,便有这样的功效。绝句比六言诗更受人欢迎,就因为七言奇偶相间,较易变化节奏,有伸缩性。例如贺知章的《回乡偶书》若改为六言:“少小离家老回,乡音无改鬓衰。儿童相见不识,笑问客从何来。”意思实在一样,可是音调就太局促了,缺少悠扬的韵味。
最近看到三月一日某副刊上有何先生的《诗的音乐性》一文,发现其中颇有几点是针对我去年的这篇演讲,可是曲解了我的原意。我在演讲时说,我们不妨把苏轼之言改为“诗中有乐,乐中有诗”。何先生竟谓:“有一位新诗作者说,那‘画中有诗’的‘诗’字也可改成‘乐’。他的意思好像是说,诗与乐是一物主两面。我们觉得他错了。”接着他根据此点大加发挥,越扯越远。我从来没说过“画中有乐”这样的话;无论何先生是在现场听我的演讲,或者事后听电台的转播,他竟有这样的说法,实在太不负责。
何先生对古典诗中的近体怀有偏见。他说:“中国诗发展到绝律两体,可说是误入了呆圈子,诗就死了……绝律两体在本质上不过是一种文字的游戏,绝对不是作诗的康庄大道……它们的音乐性和对偶性都是来自无聊的心态。”照他的说法,中国诗到唐代不就死了吗?李白的七绝,杜甫的五、七律,不都是无聊心态的表现了吗?可是他在文末举以训诲新诗人的“大家耳熟的佳句”,例如“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等等,正是他在前文刚刚痛贬过的绝律,而且有些正是平仄协调的对仗。陶潜的名句“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也被何先生误为“纵身大化里,不忧亦不惧”。据何先生说,这是“大家耳熟的佳句”,但是十个字里却错了三个,未免太草率了吧。
何先生此文武断的论点很多。他说:“从来没有一首好诗是以音韵之美而享誉的。”我不知道他是否读过古今中外的一切好诗,但是相信他必定读过《琵琶行》。他对隐喻也一律抹杀,竟说:“再好的隐喻都不能警世,更无论传世了。”不知道他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或是“秋气不惊堂内燕,夕阳还恋路旁鸦”这样的句子,有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