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场村是一个生态资源丰富的村子,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但过去村里一直以织布产业为主,经济发展不景气,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王场村前往大城市发展。王某是该村的村支书,为了促进本村经济的发展,吸引年轻人回村创业,他打算以村集体的名义成立一家公司,在村内打造一家大型农家乐,不仅可以通过公司引进果园种植,发展特色农业,打造生态民宿等,还可以由公司注册商标统一销售村民的特产,全面提升全村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的收入水平。但因为很多村民没有足够的资金入股,于是他们提议王某将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拿去银行抵押贷款作为启动资金。那么请问,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我国《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得抵押的,土地所有权不仅包括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也包括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是说,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不允许抵押的。这是因为如果允许集体土地所有权抵押,实现抵押权时,必然带来土地所有权归属的改变,进而违反宪法和法律关于我国土地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规定,因此,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在上面的案例中,王场村以村集体的名义成立公司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村支书王某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想法也是好的,但是不可以将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拿去银行抵押贷款,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土地所有权的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