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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遗失物没人领,最终会归谁所有?

案情回放

一天,小明和妈妈吃完晚饭到村口散步的时候,捡到一条金项链。这条金项链还带有一个玫瑰形状的吊坠,样式十分独特、精美,一定价值不菲。小明和妈妈在路边等了很久,也没见人来寻找。于是,他们将这条金项链交到了离村子不远的小镇派出所。两个月过去了,小明想起两个月前捡的那条金项链,就给派出所打电话询问情况。派出所民警告诉小明,派出所已经发布了招领公告,但至今还没有人来认领。小明想知道,如果遗失的物品最终无人认领的话,会归谁所有呢?

法律解析

对于他人遗失之物,我国《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金不昧”是我国法律倡导的美德,当我们捡到他人遗失之物时,应当通知物主或者交给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民法典》第315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也就是说,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后,应当及时发布失物招领公告。而根据《民法典》第318条之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如果此物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将归国家所有。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明和妈妈捡到了金项链并交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发布失物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若无人认领此项链,其所有权将归属于国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4条、第315条、第318条 CnVVd3RbfAzFIrIfnHmiYPRlzB2EbTN0y+nonwq1jyRC3tJLwGN8KjvwuvBcX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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