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二年五月,荷兰进攻澳门失败; 六月,莱尔森率舰队转往彭湖(清初始称澎湖);十月二十五日,并突入厦门肆掠,希望能迫使中国就互市一事进行谈判。兵部郎中方孔炤在其《全边略记》中尝记称:
十月,夷舟复入中左所(农按:指厦门)。……未几,红夷目高文律籍(通“藉”字)通事洪庆宇为好言,献其大铳二门、小铳五门为质,求互市,愿徙大舟还本海,周祚遣方舆督之,必堕彭湖城始准复咬 吧之市。
其中高文律应即荷语“司令官”(Commandeur)的对音, 指统领此一舰队的莱尔森。莱尔森先于1623年1月10日在厦门会见总兵徐一鸣,旋即与上席商务员Jan van Meldert前往福州,二月十一日面见福建巡抚商周祚。由于商氏要求荷兰人得先撤离澎湖才能互市,但莱尔森声称自己无权作主,遂约定由中方直接派员与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巴达维亚(时称咬 吧,今印尼雅加达)总督交涉。三月中旬,由千总陈士瑛率领的特使团启航,随行还包含一名为Hongsieuson的低阶官员。
康熙间成书的《古今图书集成》亦详记此事曰:
(天启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夷船五只移泊厦门港,徐总兵乃分布诸将于水陆以俟之。……红夷百余人遂以小舟登岸,铳弹齐发,官兵伤溃。徐总兵躬亲督战,官兵奋勇攻击,夷始暂退。二十六日,复驾五船竟进中左港,泊教场边,离城咫尺,官兵潜逃,士民奔窜。徐乃令所官借洋商铁匠、锐(农按:疑为“铳”字)器,与夷相击,各有损伤,至夜,其船始移泊古浪屿。越两日复战,杀其二人,余多被伤,夷众始遁,或过海沧,或入厦门港,或入旧峿屿。知我有备,始放所掳渔民,称求和。夷目眠达大、多默、石黎哥、麻了决、石井通事洪玉宇等,听原遣方舆、谢湖、江前和带诣院、镇、司、道审明,愿将各船退泊外洋,候本省发船二只往咬 吧互市,前此造城、建屋在澎湖者,即令原遣官督夷众拆毀,时人心洶洶,因得少安云!
其中提及的夷目眠达大应就是前述Jan van Meldert的对音,而石井(属泉州南安县)通事洪玉宇与《全边略记》中所称之洪庆宇,其职衔与姓名均极为接近, 不知是否同一人?抑或同宗兄弟?又不知与荷兰文献中所提及的Hongsieuson有无关系?
从前引《古今图书集成》的记事,知在天启二年十月的厦门之役中,总兵徐一鸣曾“借洋商铁匠、铳器”与荷兰人对抗。此借铳之事亦见于曹学佺的文集;又,蔡献臣在此役爆发前也尝向徐氏建议用炮对付荷军,称:“夷所畏者,铳耳。若黑夜用小舟几只,载巨铳数挠之,则夷舟必且损坏;即未损坏,必大惊扰。” 亦即,当时福建地区出洋的商人为求自保,应已透过某些途径取得新型的欧洲前装滑膛式火炮,或也有工匠能仿铸,但可能形制较小, [1] 而此类威力较强的火器尚罕见于明军的制式装备,中国军队大多仅使用佛郎机铳和灭虏炮(见后文)。 虽然官方文献称双方“各有损伤”,但时人池显方则形容曰:“去冬,红夷深入,鹭门(农按:指厦门)、鼓浪之地皆战场。水则百艟不敌五舰,陆则千兵不敌数十夷。徐总戎三鼓之不前,三枭之亦不前。”知总兵徐一鸣的部队实不堪一击。
图表3.1:厦门鸿山寺的攻剿红夷摩崖石刻(左)及辨读之文字
明军在厦门之役前后已有机会直接接触荷军的红夷大炮。查1622年9月底,当时中荷间的冲突尚未正式爆发,有一荷兰快船老虎号( Tijger )在漳州湾搁浅,其人员和大炮即曾被守备王梦熊救起并送还。 又,商周祚在遣使巴达维亚时,为确认荷人的谈判诚意,尝要求莱尔森赠送二门铜炮以及二门铁炮。
由于中国商人大多不愿至澎湖交易,且持续运货往马尼拉,故荷军从1623年4月起,不断劫掠中国商船,并侵扰福建沿海,先后掳捉千余人在澎湖西南端的风柜尾构筑城堡。 天启三年二月,南居益替代护疆不力的商周祚担任福建巡抚,因“愤红夷之窃据彭湖,荐食疆土”,遂于八月疏劾分守福建南路副总兵张嘉策“蓄缩不堪,所当革任”,并获准起用旧将俞咨皋,假以专剿之责。 南居益同时疏称:
入境以来,有红夷船六只见泊风柜仔(农按:在今澎湖风柜半岛的尾端),随又有五舟自咬 吧来,直入风柜仔,共十一只,所掳客商仍旧轮拨修城。……彼方依大海波涛之险,挟世铳、坚舟之利,盘据以筑城,勾连以内向,而我积衰之兵、不完之器,汪洋澎湃之中,一彼一此,能操其必胜乎?……就见在营寨之兵,聊为战守之具,檄行各道将略,抽水兵之精锐五千,列舰海上,以张渡彭湖声讨之势,仍分布水陆之兵连营信地,以为登岸豕突(本用以形容野猪奔逃窜扰之状)之防。
指出荷兰人当时仍占据澎湖,还掳捉汉人修筑城堡,而明军面对其所拥有的“巨铳、坚舟”,并无制胜把握。
天启三年十月,由司令官法兰森(Christiaen Fransz)率领的四艘荷船驶入旧浯屿(在金门西南,扼住厦门之进出海道),新任总兵谢弘仪计诱其登岸至厦门“签订协议”,将之擒获,并派人火攻荷船,总共“生擒酋长高文律(农按:指司令官法兰森)等五十二人,斩首八颗”。 [2] 由于荷船 Muyden 在此役沉没,而当时中国已拥有打捞近海沉船大炮之能力, [3] 故曾因此取得几门荷兰大炮。
四年五月初七日,副总兵俞咨皋抵达澎湖。初九日,明军将火炮安设在娘妈宫前的山岗上,并在海面上密布火船。荷军虽“城上排列巨铳,城内堆铁弹与城齐”, 然因“四面皆王师,樵汲俱绝”,经当时最有名的华人海商/海盗李旦的居中调停,甫至澎湖接替莱尔森的宋克(Martinus Sonck;他旋即被任命为荷兰驻台的首任长官),同意拆城转赴台湾,并局部开放与荷人的贸易,于是在“无亡矢遗镞之费,血刃膏野之惨”的情形下,明廷重将被占据两年多的澎湖收归版图,但同时也默许荷人占领台湾。 俞咨皋当时为争取李旦的协助,还将其系狱的亲信许心素释放。
清初史家顾祖禹尝批评此事曰:“总兵俞咨皋者用间移红彝(农按:此为“夷”字之避讳)于北港,乃得复彭湖。……然议者谓彭湖乃漳泉之门户,而北港即彭湖之唇齿,失北港则唇亡而齿寒,不特彭湖可虑,漳泉亦可忧也。北港盖在彭湖之东南,亦谓之台湾。”《清朝续文献通考》也抨击俞氏之举为:“以羊易牛,其失则均。”
当时在亚洲海域出没的荷兰船只,大者装有七至八门重逾4000磅的大蛇铳(发射约18磅重铁弹),此外,还有十多门重逾3000磅的半蛇铳(发射约9磅重铁弹),以及二十几门3000磅以下的各式炮; 有时亦配置重达5000—6000磅之半鸩铳(发射约25—30磅重铁弹)。 [4] 至于荷军在风柜仔所构筑的方形城堡,边长约四十八公尺,原设计有四个棱堡,各架设六门大炮(其中二门铜炮发射18磅铁弹,余则发射6磅和12磅铁弹),但最后配置了二十九门大炮。 由于荷军在撤离澎湖时共有十三艘船, 知其所拥有的火炮总数应至少仍有百余门之谱。亦即,双方如果开战,明军不见得会讨好。荷人恐还是因对商贸有所期待,再加上兵力不足,而决定退让。
时人沈德符形容这些荷人及大炮曰:“第见青烟一缕,此即应手糜烂,无声跡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海上惊怖。以其须发通赤,遂呼为红毛夷。” 在籍大学士叶向高有云:
其人皆深目高鼻,髭发皆红,故称红夷。其所乘舟高大如山,板厚三尺,不畏风涛。巨铳长丈余,一发可二十里,当者糜碎,海上舟师逢之,皆辟易莫敢与斗。
福建巡抚邹维琏亦称:
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仇杀,诸夷畏之。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版,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
其中所提及的舟长和火炮射程,虽有虚夸之嫌, [5] 但亦知在福建沿海烧杀掳掠的荷兰人,其武力曾留给明人极惊怖的印象。 [6] 无怪乎,虽然出入澳门的葡萄牙船应早已配置有前装滑膛炮,但当时往往将此种新型火器泛称作“红夷炮”!
天启四年,沈 在澎湖收复后上疏得出六策,建议使“红夷不敢居住彭湖城,诸夷不得往来彭湖港”,除建置铳城及营舍外,中有“造大船、制火器,备用防守”一策曰:
大铳、大舡尤不可少者。宜造大舡十余只,安置大铳十余门,布列港口,俟寇至夹攻之。夷酋惮我长技,不惟不敢侵我疆土,且远遁无敢再出矣。
此处所欲新造的火器,理应是比较先进的红夷大炮。
福建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现藏的一门红夷铁炮(见图表3.2),就是在收复澎湖之后不久所造。此炮残长226厘米(包括尾珠在内),内径14厘米,外径36厘米,火眼距炮尾49厘米,炮耳长12厘米,尾径53厘米。炮身的前半截据说已于1958年被锯断回收炼钢,现存残炮上仍可见两道未遂的锯痕。此炮在火眼之前有几行铸造时就镌上的阳刻铭文,记“天启四年仲冬立,钦差福浙都督□造,匠曾□”等字,其中“造”字之前可勉强辨出“俞”字。类此在炮身刻上参与其事的官员名字,乃当时许多火炮的共同特征,以备将来需要时可循名究责或叙功。另有两行字体较小的阴刻铭文为“泉州城守营府城□(农按:疑为“凡”字)炮一位,第三号,重七千斤”,则应是清代后刻。
图表3.2: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的天启四年残炮及其铭文(笔者摄于2008年)
1996年,笔者在厦门的胡里山炮台,亦见到同型的另一门仿制红夷铁炮,外貌完好,内径13.5厘米、通长310厘米,展示牌上称其为1993年在磐石炮台出土,净重3100千克(约合5200斤;明清时期一斤等于597克)。当时可粗略辨识其铭文有“天启□年仲冬,钦差福□□督□”等字。其中最后之“俞”字尚可勉强认出。此炮现移置鼓浪屿的郑成功纪念馆,惜经岁月沧桑,铭文已完全锈蚀难辨。
图表3.3:1996年笔者摄于厦门胡里山炮台的天启铁炮及其铭文(右),此炮现移置鼓浪屿的郑成功纪念馆(左;摄于2008年)
前述两炮应均为俞咨皋所造,咨皋字克迈,抗倭名将俞大猷次子,身材“七尺魁梧”,因父功袭卫指挥佥事。 咨皋先后担任福建、浙江和广东等地的武官。 天启六年三月,他以收复澎湖之功接替谢弘仪升任福浙总兵, 此故,炮身铭文上使用“钦差福浙都督”之官衔。有意思的是,接替咨皋出任福建南路副总兵一职的成启元乃天主教徒,他是明朝最早入教的高阶武官,其父亦由利玛窦在南京领洗, 依照情理,成氏很有可能通过教会的途径获得有关西方炮学的知识。
前述调停明荷冲突的李旦,出身马尼拉,后迁居平户。他不仅与日本政商界关系深厚,且与英国和荷兰两东印度公司均有密切往来。在1614—1625年间,他与弟华宇先后派遣二十三艘朱印船(指获得日本幕府之朱印状,获准从事外贸的船只),到中南半岛和东南亚等地贸易,其中以台湾为主要目的地者即有十一艘,是当时经营台日贸易最主要的商人,而澎湖则是他获得明朝货品的重要转运站。由于荷兰人对台、彭的觊觎,直接冲击到他的事业,李旦遂积极介入明荷之间的交涉,并寻找发展契机。
而在澎湖事件当中,郑芝龙也首度踏上历史大舞台。芝龙因通晓多种语言且先前已奉李旦之命参与台日贸易, 被李旦推荐担任荷兰人的通事,协助谈判。芝龙在追随荷兰人抵台后不久就离职,转与李旦和颜思齐合作,扩大组织船队。天启五年,芝龙吞没了李旦一批财货,令其损失惨重,数月后,李旦病逝日本。同年,颜思齐亦因风寒死于台湾。郑芝龙把握李、颜两位开台要角先后辞世的契机,趁势崛起,据荷兰人的资料,称其至天启七年已拥有四百艘船和六至七万人。
俞咨皋在李旦去世之后,即与李旦在福建的代理人许心素相交结,甚至授予其把总职衔。天启六年,俞咨皋用许心素之计建议闽抚朱钦相招降海寇杨禄(又名杨六,为许心素的心腹之交)和杨策(又名杨七),同党的芝龙因故遭排挤,而海贸活动的摩擦更使得郑、许双方势如水火。
启、祯之际,福建沿海盗寇横行,其船只较官方水师往往既大且坚,剿抚常流于形式,许多官员疏奏此皆俞咨皋“受贿通贼”所致,并称:“漳民争欲脔其肉而寝其皮。”天启六年,俞咨皋遭人指责以火炮资寇,据说他一次运给海寇钟斌的千斤大炮即有六十门。 七年十月,郑芝龙攻陷厦门,俞咨皋败逃,许心素被杀;崇祯元年正月,俞咨皋遭解任;六月,奉旨:“俞咨皋离汛失守,罪在不赦,仍速提正法,不得藉端观望延缓。”惟迄四年十二月,咨皋仍未弃市,后获恩释,确切卒年不详。 芝龙之所以攻打厦门,肯定事涉郑氏与俞许集团间的利益冲突。
前述天启四年俞咨皋所督造之炮现存二门,不知原铸几门。此事依体例有可能见于《实录》,惜天启四年各月今恰巧均缺。惟明荷在澎湖的冲突,明显促成福建明军开始积极仿制红夷火炮,并已有能力量产数千斤之重炮, 这应归因于该地区的铸造和冶炼技术原就具备良好基础。
在明荷的冲突中,明军也曾虏获不少原装红夷炮。查天启五、六年间,明廷将王梦熊升补为澎湖游击,并命其筑城防守,但不久复因只有冬春两季派兵汛守,且王氏在修城时贪赃枉法而遭废弃。崇祯二年,荷兰驻台长官Hans putmans曾率船登陆澎湖探查,他发现在一处明军的废堡中,有八门荷兰炮、一门中国炮和三门巴森炮( bassen ;小型的后膛装填旋转炮, [7] 应属佛郎机铳之一种),且在荷兰原建的旧城中,亦有十七门可发射5—14磅铁弹的荷兰炮和十四门巴森炮,但这些炮多已锈蚀毁坏了。才短短三四年间,该地区的城堡就已残破至此,且竟然任由火炮随地弃置。崇祯六年,无能且贪腐的王梦熊遭“监候处决”。
至于在明荷冲突中立下勋功的福建巡抚南居益,于天启五年四月升授工部右侍郎,然而,他尚未到任即因得罪阉党遭削籍。崇祯元年,起户部右侍郎;二年十一月,后金侵扰畿辅,乃以知兵升工部尚书;三年四月,南居益和工部郎中王守履因所制枪炮不堪用遭降级处分,当时所铸的火炮中,即有不少“体质”不全者,亦有注水其内会渗漏者;六月,南居益更因试炮炸裂被免职,王守履则遭廷杖削籍。 知北方的铸炮技术在这段时期尚不十分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