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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启元年解京的西洋制大炮

明末入华的传教士乃以耶稣会为主,他们为吸引当权者的注意,刻意选派了一些较精通历算和兵学的会士来华, [7] 并将相关知识传授给部分奉教的士大夫,故明清之际有许多天主教人士常以此两门西学闻世。而西方火炮的传入虽与对外接触最多的闽粤一带有密切的地缘关系,但亦颇赖教会中人的推波助澜。

最早引进中国的四门西洋制大铳,是在天启元年由奉教人士安排自澳门解京,其中一门曾运至宁远,并立下大功,关于这批炮的出处虽有西方文献叙及,但其说仍待详考。在《一六二五年耶稣会年度报告》中,尝指出袁崇焕在缔造宁远大捷时乃使用“从一艘在澳门附近出事的荷兰船上得来的几门大炮”,惟此役发生于公历1626年2月,不知为何被纳入前一年的报告。又,耶稣会士何大化的《远方亚洲》( Ásia Extrema ,1644)以及卫匡国的《鞑靼战纪》( De Bello Tartarico Historice ,1654)中,亦因循此说,惟后者将毛文龙与袁崇焕两人张冠李戴了。 若这四门炮确实打捞自荷兰沉船,则有可能是出自1607年荷兰人在袭击澳门时所损失的一艘船。

由于这批炮的传入在中国的土地上曾带动一场武器使用的重大变革,而先前相关的研究仍有许多待厘清的部分,故笔者在本节中将对其传华过程重做一详细梳理。

萨尔浒败战之后,以知兵闻名的徐光启,乃于万历四十七年九月晋职詹事府少詹事兼河南道监察御史,并管练兵事务,他遂起意自澳门引进西洋火炮以救亡图存。徐氏的奉教好友李之藻曾在天启元年四月十九日所上之《为制胜务须西铳,乞敕速取疏》中,叙及此一初次购铳和运铳的过程,曰:

昨臣在原籍时,少詹事徐光启奉敕练军,欲以此铳在营教演,移书托臣转觅,臣与原任副使杨廷筠合议捐资,遣臣门人张焘间关往购,至则嶴禁方严,无繇得达,具呈按察司吴中伟,中伟素怀忠耿,一力担当,转呈制按两台,拨船差官,伴送入嶴。夷商闻谕感悦,捐助多金,买得大铁铳四门,议推善艺头目四人,与傔伴、通事六人,一同诣广,此去年十月间事也(原书天头注曰:“始于庚申十月。”)。时臣复命回京,欲请勘合应付,催促前来,旋值光启谢事,虑恐铳到之日,或以付之不可知之人,不能珍重,万一反为夷虏所得,攻城冲阵,将何抵当,是使一腔报国忠心,反启百年无穷杀运,因停至今,诸人回嶴,臣与光启、廷筠,惭负夷商报效之志。

李之藻和原任江西按察司副使的同教友人杨廷筠当时均于家乡杭州丁忧,在徐光启的请托之下,两人遂共同捐资,并遣李氏的门人张焘(字维炤,浙江钱塘人,教名弥额尔)至澳门购求。

徐光启在天启元年致鹿善继的私函中称这四门炮原价系“澳中夷商买以助军”,故他建议:“候到日验果奇异,应并张焘盘费银两,俱补还之。”但在其天启七年所撰的《疏辩》一文中,则曰:“至远购西洋大炮四位,内阁刘是翁(农按:大学士刘一燝,号是菴)议欲给价,问职几何,职对言约得四百金,当于存剩银内取用,为职请告,至于今分文未给也。” 由于万历中金一两可当银七八两,崇祯中则已至十两,知此四门炮所值之约四百金,即徐光启所言之银四千两。

查明季品质最好的建铁(福建生产)每斤约值一分二厘,虽然一门三四千斤大铁铳的材料仅值四五十两,但西方精铸的大炮则属“不议价”之神器。 如根据162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资料,在估算大炮的价值时,每100磅铁计价1.34英镑(此为英国市价的2.3倍),合银5.36两, [8] 此较当时中国的铁价贵近五倍。若这四门铁铳乃为各重4000磅的大蛇铳(讨论见后),则总共约值八百五十八两。澳中夷商声称这四门炮原价四千两,虽然当地的炮价或与英国不同,但很可能还是有意夸大了捐赠的价值。

当时明廷对澳门的戒备颇严,此因万历四十四年沈㴶掀起南京教案之后,天主教遭严禁, 而澳门是天主教会对中国传教的根据地,加上澳门开始兴建炮台等防御工事,益发引起明廷的疑惧,遂于四十五年将广州海防同知移镇至邻近澳门的雍陌营(位于澳门与香山县城间),并会同负责守卫广州府海域的南头寨钦依把总,加强对葡萄牙人的防范查察。翌年,两广总督许弘纲(万历四十五年三月至泰昌元年八月任) 和广东巡按御史王命璿且议废雍陌营,改在离澳更近的香山寨设参将府。

由于张焘乃在籍的李之藻所私遣,非官方正式的委派,以致因“嶴禁方严”,而“无繇得达”。张焘只得商请其师李之藻的同年吴中伟协助。 吴氏,浙江海盐人,万历四十七年九月任广东按察使,天启元年二月升右布政使。虽然按察使乃该省司法及监察方面的最高长官,但因购炮一事与其职事无关,吴氏遂代为转呈制台(指泰昌元年八月至十二月任两广总督的陈邦瞻)及按台(指广东巡按御史王命璿)处理。

陈邦瞻与李之藻、吴中伟同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但李、吴的关系或较李、陈密切,否则张焘应可直接请托位阶较高的陈邦瞻。或因受到李之藻的影响,在该科的同年当中不乏与传教士往来者,如祁光宗尝与李之藻同跋利玛窦所制的《坤舆万国全图》;张维枢和吕图南均曾与利玛窦和艾儒略往来,并广读西士所撰之书,张氏还撰有《利玛窦行实》(法国国家图书馆藏);姚永济则曾考订校刻熊三拔的《泰西水法》(徐光启笔记、李之藻订正)。

至于时任广东巡按御史的王命璿,福建晋江人,与徐光启同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在其同年当中,也有许多人对西学西教相当友善,此一态度或亦受徐氏的影响,如樊良枢尝序李之藻的《浑盖通宪图说》;万崇德、刘廷元、张鼐、李养志、李凌云、杨如皋、张键均曾考订校刻《泰西水法》;黄鸣乔等十一人为李之藻于万历三十一年担任福建乡试主考官时所取之士,其中黄鸣乔尝撰有《天学传概》一书,简述天主教传华之历史;刘胤昌、周炳谟和王家植均序利玛窦的《畸人十篇》;周炳谟和姚士慎且曾参与考校利玛窦口授的《几何原本》;王家植并在《畸人十篇》的序中称己是在徐光启的引介之下而认识利玛窦。

依照《一六二一年耶稣会年度报告》的记载,当时除了张焘以外,孙学诗(教名保禄)亦随同赴澳处理此事。孙学诗,云南楚雄人,万历二十二年中举,其兄学易是杨廷筠万历二十年的同科进士。 学诗曾于四十七年九月以礼部司务的职衔上《庙谟宜出疏》,大胆建议久不上朝的万历皇帝能“于一月内卜一二日,于一日内卜一二刻,出御文华殿,吐紧关数语”。疏中更为甫任少詹事的徐光启大抱不平,称政府既要他担重责管理练兵事务,却又吝于授予他御史之衔,且称徐已担任了十六年词臣,竟然还无缘进入九卿之列。孙氏在疏中也对用炮和城守提出一些看法。 孙学诗当时很可能是经由徐光启的安排而赴澳,但其身份仍非官方的正式代表。

崇祯三年,“濠镜嶴议事亭西洋商舶臣委黎多”尝上《报效始末疏》,中称:

适万历四十八年东奴猖獗,今礼部左侍郎徐光启奉旨练兵畿辅,从先年进贡陪臣龙华民等商确(农按:通“榷”),宜用大铳克敌制胜,给文差游击张焘、都司孙学诗前来购募,多等即献大铳四位及点放铳师、通事、傔伴共十名,到广候发,比因练军事务暂停,大铳送至京都,铳师人等仍还归嶴。

知在澳门教会的协助之下,夷商于1620年共捐购了四门大铁铳,并由张焘和孙学诗雇请葡籍铳师四人以及傔伴(指侍从或仆役)、通事(指译员)六人负责解运。泰昌元年十月,这批人、炮自澳门抵达广州,但地方官员却不准外籍铳师入境。

在委黎多《报效始末疏》中所叙述之事,有部分仍待确认,如龙华民于南京教案后即远赴陕西一带活动,至天启元年始返京,故他很难与徐光启商榷引进大铳之事,此疏或是为了彰显在华的天主教会,而硬将此一贡献加在时任北京耶稣会会长(1623—1640年间任)的龙华民身上。再者,张焘和孙学诗在解铳之时均只被临时授予加衔守备,而疏中所系则为其崇祯三年的官衔。

依照李之藻前疏中的说法,在此四门大铳运至广州时,他本欲奏请将炮紧急解京,但因天启元年二月徐光启练兵事竣,虽奉旨以少詹事协理詹事府事,但旋告病往驻天津。李之藻担心“铳到之日”或以付之不可知之人,不能珍重,万一反为夷虏所得,攻城冲阵,将何抵当?是使一腔报国忠心,反启百年无穷杀运”,只得命张焘将炮暂置于江西的广信府。

天启元年三月十三日,沈阳陷,二十一日,辽阳亦被攻破,自此辽河以东尽为后金所有。甫服阕复官的李之藻,本于二十二日被任命为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但还未及到职,即因局势紧张,而于四月八日改授光禄寺少卿、管工部都水清吏司郎中事,十五日,更奉旨调度京师十六门城楼军器。至于徐光启,也因此于十八日被急召入京,抱病复官,襄理军务。

为因应从萨尔浒以至辽沈之役的接连战败,明廷虽已赶造了大量的传统火器, 但在徐、李两人的心目中,只有引进西方的大炮与兵学才足以救亡图存。天启元年四月十九日,李之藻因此上《为制胜务须西铳,乞敕速取疏》,文中首先强调西洋大炮的威力,称:

万历年间,西洋陪臣利玛窦归化献琛。……臣尝询以彼国武备,……其铳大者长一丈,围三四尺,口径三寸,中容火药数升,杂用碎铁、碎铅,外加精铁大弹,亦径三寸,重三四斤。弹制奇巧绝伦,圆形中剖,聊以百练钢条,其长尺余,火发弹飞,钢条挺直,横掠而前,二三十里之内,折巨木,透坚城,攻无不摧,其余铅铁之力,可及五六十里。其制铳或铜、或铁,煅炼有法。每铳约重三五千斤,其施放有车、有地平盘、有小轮、有照轮,所攻打或近、或远,刻定里数,低昂伸缩,悉有一定规式。其放铳之人,明理识算,兼诸技巧,所给禄秩甚优,不以厮养健儿蓄之。似兹火器,真所谓不饷之兵、不秣之马,无敌于天下之神物也。

李之藻在此文中所称长一丈,口径三寸,使用重三四斤铁弹的炮,应为鹰隼铳(saker)之属,惟该炮重仅两千斤左右,而非三五千斤,且射程约1.3千米,也绝无法远达数十里。至于所提及之炮弹,应为分弹(jointed cross bar shot),又名横弹,此弹乃由两半球所组成,各有一钢条为柄,中用铁环链结在一块,“装时以细绳轻缚,放时则横开向前”。 [9]

李之藻还在疏中指陈招募夷目以习学操作之术的重要,称:

此秘密神铳,虽得其器,苟无其人,铸炼之法不传,点放之术不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必须每色备致数人,以防意外乏绝之虞。相应行文彼中制按,仍将前者善艺夷目诸人,招谕来京,大抵多多益善。合用饷饩,原议夷目每名每年安家银一百两,日用衣粮银一百三十六两,余人每名每年银四十两。……忆昔玛窦伴侣尚有阳玛诺、毕方济等,……大抵流寓中土,其人若在,其书必存,亦可按图揣摩,豫资讲肄。

查当时徐光启在练兵时,将军士分成队兵、锋兵、壮士和上士四个等级,其中习炮术的上士,若能操炮“于三五百步外,立的命中,又装打迅疾,连中数次”,薪饷最高可增至每日二钱,此种上士每年还另给安家银十两。两相比较,知傔伴的年俸尚不及上士的六成,但所拟给夷目的待遇则不逊于正三品官(每年的俸给约折合银一百三十五两)。 又,在一艘十七世纪初葡萄牙至东印度的商船上,每名 gunner(或即铳师)的年俸通常约合四十六两,而船上唯一的master-gunner(应相当于带队的夷目)可拿一百十一两,每名page(相当于傔伴)则为二十一两,此外,他们还均可有相当于薪俸二至五倍的红利与外快,故原议给葡人的薪饷相较之下并不过分。 [10]

徐光启接着在四月二十六日上《谨申一得以保万全疏》 ,称:

今京师固本之策,莫如速造大炮。……今欲以大、以精胜之,莫如光禄少卿李之藻所陈与臣昨年所取西洋大炮。欲以多胜之,莫如即令之藻与工部主事沈棨等鸠集工匠,多备材料,星速鼓铸。欲以有捍卫胜之,莫如依臣原疏建立附城敌台,以台护铳,以铳护城,以城护民,……盖其法即西洋诸国所谓铳城也。臣昔闻之陪臣利玛窦,后来诸陪臣皆能造作,闽广商民亦能言之。而刑部尚书黄克缵、浙江按察使陈亮采知之尤悉。亮采遗书克缵,又展转致书于兵部尚书崔景荣,力主此事当在亟图,亦非独臣一人知之、言之也。

徐光启在文中主张应“多造大铳,如法建台”,认为此乃“真国家万世金汤之险”,并建议可由李之藻和沈棨等仿制西洋大炮。他更强调西洋传教士均拥有相关专业知识,而“知之尤悉”的陈亮采,亦曾就此致书前后任的兵部尚书黄克缵和崔景荣。徐氏在此疏中尝试说服皇帝以西法造铳建台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并营造西士可用的气氛。二十九日,奉旨:“这城守台铳,既确任有济捍卫,着该部会同议行……”

前疏中所提及的陈亮采为晋江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曾于四十七年二月担任广东布政司参政,天启元年三月始升浙江按察使, 并尝为耶稣会士庞迪我的《七克》撰序。李之藻于元年三月曾被发表为广东右参政,或即接任陈亮采调升后的遗缺,但李氏似未到职。

至于万历八年中进士的黄克缵,亦为晋江人,其同年当中至少已知有李本固、王应麟、谢台卿、陈予贞、李汝华等人曾与利玛窦往还。在崔景荣万历十一年同科的进士当中,也有朱国祚、叶向高、王佐、郭正域、汤显祖等人曾与利玛窦交往,而张问达亦尝序耶稣会士金尼阁的《西儒耳目资》。沈棨则是徐光启于万历四十一年会试时所取之士,该科的考官(如叶向高)与进士(如鹿善继、孔贞时、周希令、王应熊、朱大典、李天经、徐景濂、冯铨等)当中,亦不乏对西学西教友善之人。

在明朝对抗后金的战争中,户部的新饷司(专理辽东的军需和兵饷)、兵部的职方司(负责镇戍、简练、征讨等事)、工部的虞衡司(掌军器和军装等事)及都水司(掌水运及舟车等事)等单位,因提供最主要的行政和后勤支援,故被认为是“皆当与辽事始终”。

而在明廷引进西洋大炮的初期,我们可以发现前述这些单位的主事官员当中,常可见到与天主教会关系密切者,如天启元年四月督演火器的沈棨,时任工部监督盔甲厂、虞衡司主事,稍后,转任兵部职方司主事,旋以丁外艰归,七年五月,因“曾被参论,况居家与至亲(指其叔父沈㴶?)相忤,居官岂能尽忠”,而被阉党削籍为民。 天启元年四月起,担任监督军需、光禄寺少卿、管工部都水司郎中事的李之藻,于二年三月升为太仆寺少卿,仍管工部都水司郎中事,三年二月外放为南京太仆寺少卿,旋告归。 孙学诗至少在二年十一月至三年四月间,曾任兵部职方司员外郎。鹿善继从泰昌元年九月起接掌户部新饷司,至天启二年始转任兵部职方司主事,而徐光启为鹿氏登进士时的房师,鹿善继尝称己所受的师恩在“凤尘格套”之外。 [11]

天启元年四、五月之交,徐光启私下致函鹿善继曰:

今所急者,宜速遣一使,取广中四铳。此原系澳中夷商买以助军,志向可嘉。原价四千两,候到日验果奇异,应并张焘盘费银两,俱补还之。又宜急遣二三人速至广东,征取原来十人,再加十人,共二十人,并买全身盔甲数副、精利兵器各数件,广府工匠曾在澳中打造者,亦调取一二十人,星夜赴京。此中仍宜预备红铜、锡、铁等,以便制造。……其差去员役,要与夷商一同赴京,须令我存自行选择。夷目等人数不多,所议粮饷等既系彼中定额,当悉如其数。当年安家等银及在途盘费、买办甲仗价值,宜于广东布政司支取新饷给发。至陪臣杨(阳)玛诺、毕方济等,……博涉通综,深明度数,若能访求到来,……商略制造,兼能调御夷目……

徐氏建议鹿善继稍后应补还澳门夷商所捐的购铳费用四千两以及张焘自费的盘缠,并在原先运解四门大铳至广州的十名澳人之外,再加聘十人运铳入京。至于解运的官员,则应由李之藻自行挑选。

此外,徐光启还建议宜将运送大炮和雇用炮手等花费,直接由广东布政司从所征收的辽饷中给发。此因明政府曾于万历末年三度加派辽饷,以应付因对抗后金而不断暴增的军费。至四十八年三月为止,每亩田地即已征缴共九厘之多,仅广东一地就分派了二十三万余两, 而此新增的辽饷乃由各省布政司征收,再上缴至鹿善继所负责的户部新饷司统筹运用。

天启元年五月初一日,兵部尚书崔景荣上《为制胜务须西铳,敬述购募始末疏》,称:

加衔守备张焘,间关万里,捐资曲致,已取四铳到江西广信府,臣部便马上差官,同加衔守备孙学诗勒限一月,搬运入都。到日验之果效,就其原价盘费,倍数偿补。再移咨广中巡抚诸臣,征取原来善制火器数人,并盔甲兵器数件。广有工匠曾在嶴中打造者,亦调二十余人,星夜赴京。此中仍豫备铜、铁物料,以便制造。……差出员役,与嶴工同来,寺臣谓阮泰元者素习西情,可使也。所议粮饷……宜于广东布政司支取新饷给发。……西洋陪臣阳玛诺、毕方济等,皆博涉通综,深明度数,并饬同来,商略制造,兼以调御诸工,……少詹事徐光启疏请建立敌台,其法亦自西洋传来,……实有灼见,急宜举行。

初四日,奉旨:“是,敌台著工部速议奏。”崔景荣疏奏中的许多做法甚至用字遣词,均与徐光启致鹿善继的私函雷同,想必亦是采用了徐氏的建议。而受命将大铳运京的孙学诗以及阮泰元,应即是光禄寺少卿李之藻(即引文中的“寺臣”)推荐的。

五月初九日,徐光启上《台铳事宜疏》,称:

造台之人,不止兼取才守,必须精通度数,如寺臣李之藻尽堪办此,故当释去别差,专董其事。……然此法传自西国,臣等向从陪臣利玛窦等讲求,仅得百之一二。……之藻所称陪臣毕方济、阳玛诺等,尚在内地,且携有图说。臣于去年一面遣人取铳,亦一面差人访求,今宜速令玛窦门人丘良厚见守赐茔者,访取前来,依其图说,酌量制造,……至若兴造之费,臣与部臣王佐、寺臣李之藻、缮司(农按:指负责营造城垣的工部营缮司)臣王国相等略一商搉(农按:通“榷”)。

具体建议应速令利玛窦的门人丘良厚访求耶稣会士阳玛诺、毕方济等人来京。徐光启亦于此月致函李之藻,称造铳建台之事若得“泰老(指工部尚书王佐,号泰蒙)主之,仁兄佐之”,将有机会完成此一“万世之计”。

由于军情紧急,十一月,协理戎政李宗延奏称:

查戎政府库贮尚有科道赏剩及臣等撙节公费银两约一万五千余金,趁此三军罢操,动支制办火车、火器,以备战守,委不可缓。因荐原任副将王弘爵、旗鼓官王好贤、游击朱腾擢,见任坐营周基命、副将鲁钦堪委,及刑部尚书黄克缵吕宋大炮、都指挥使张懋忠铁铳车、雷州府海康县有红毛番大炮二十余位、肇庆府阳江县有东南夷大炮二十余位,俱堪取用,或一概制造。

亦即,除了正在解京的四门西洋大铳外,他还建议应取用先前黄克缵所铸的吕宋大铜炮和张懋忠所制的铁铳车,以及在海康和阳江的西洋大炮(详见后)。

虽然从前引徐光启的私函或崔景荣的奏疏中,我们知道此四铳于天启元年五月时仍在江西广信府,并由张焘照管,而孙学诗被勒限在一个月之内将其搬运入都,但据十二月丙戌的《明实录》中所载:“先是,光禄寺少卿李之藻建议,谓城守火器必得西洋大铳,练兵词臣徐光启因令守备孙学诗赴广,于香山嶴购得四铳,至是解京,仍令赴广取红夷铜铳,及选募惯造、惯放夷商赴京。” 知整个解运任务耗时要比预期长得多。此或与沈㴶和徐光启两人的升黜攸关,因一贯反教的沈㴶已于七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但从头推动此事的徐光启则于八月因与崔景荣意见不合(详情待考)而遭人疏劾,并请告回籍。

笔者近在韩云(徐光启门生,天主教徒 )的《战守惟西洋火器第一议》中新发现更多解铳过程的细节,其文有云:

神庙时,辽事坏,先师练兵昌平,始议购西铳、建敌台,同志我存李冏卿总理都城十六门军需,亦首议取西人西铳,两先生岂漫然为此,盖灼见此铳之利,排众议捐己资于粤澳,购得大铳四门、铳师十人乃行,或止之,旋令铳师回澳,止取大铳来京,中途资竭,二门存留广信,其来京者,后为经臣所请,奉旨先发一门出关,厥后宁远之役,用以歼奴一万七千人,封为“安边靖虏镇国大将军”者,即四铳中之第二位也。迨虏警日闻,而存贮广信者,始奉旨催取来京,使当时事不中阻,人铳俱来,逆奴未必不闻风宵遁也。

由于韩云以“先师”称呼徐光启,知此文应撰于崇祯六年徐氏卒后。又,李之藻虽于天启元年四月奉旨以光禄寺少卿管工部郎中事,调度京师十六门城楼军器,然因韩云撰文之时李氏已过世,故韩云遂以其死前所担任的官衔太仆寺卿(别名冏卿)称之。

据韩云的陈述,此四门大炮中的两门乃由张焘先自费运抵京师(在天启元年五月之后),其一因“经臣所请”,先发出关, 遂得以在六年正月的宁远之役中建立奇功,另两门则因经费不足,至元年十二月始由孙学诗取回,而孙学诗旋即被派返广东解送李宗延前疏中所提及的红毛番大炮,并选募葡籍铳师赴京。由于孙学诗乃由奉旨练兵的徐光启所指派,而张焘则是丁忧在籍的李之藻所私遣,故在《明实录》中遂将四铳解京之事全归于孙学诗,而未提及张焘之名。

至于将四门大炮中的第二门运至辽东的“经臣”,应指的是辽东经略熊廷弼(天启元年六月任,二年二月削职),或因其在五年八月遭弃市,并传首九边,故前文中乃隐讳其名。查二年正月熊廷弼在广宁大败后仓皇奔逃入关,故该炮当时较可能置于山海关附近,否则恐不及保存至宁远大捷时。再者,宁远也要到天启三、四年间,才改修成一重镇。

天启二年,徐光启在《与吴生白方伯》一函中称:

近闻红毛聚众,欲劫取濠镜,若此夷得志,是东粤百年之患,亦恐祸不仅在越东也。颇闻当事发兵救援,此保境安民之长策,不烦再计。但恐兵力、舡器非红夷对,宜推嶴众为锋,而吾接济其粮糗军资,斯万全矣。仰借鼎力,所致西洋大炮四位,业已解到,此歼夷威虏第一神器,但其用法,尚须讲究耳。

生白为吴中伟的字,他历任广东各省级官员,天启元年九月,升左布政使,而方伯即左右布政使之别名。 由于吴中伟先前担任广东按察使时,曾协助张焘等取铳,故徐光启在四门大炮均解京之后特地函告。至于前引文中所称荷兰攻打澳门一事(详见后),实际发生在二年五月,但徐氏修书时,已有风雨欲来之势。

由于自南京教案爆发之后,传教士纷遭驱逐入澳或藏匿在教徒家中,徐光启和李之藻等人在引进西洋大炮的过程中,遂因此不断强调耶稣会士拥有相关知识,甚至称他们“皆能造作”。但由于教士们对兵学并不专精,此一宣传策略引发教会内部不少反对的声音,李之藻遂尝试说服曰:

苟有以军事相委者,请勿急,当如制衣者之用针,迨线既穿过,布已成衣,针即无用,军职之衔,不妨以针视之。但使君等能借帝命公然入华,则此后自可放下刀剑,换上笔墨,以著述代从军,乃可以破迷信而传真教。

毕方济、龙华民和阳玛诺等耶稣会士因此于天启元年分别从内地和澳门入居北京。邓玉函、金尼阁、曾德昭等稍早潜入中国的教士,也因此能走出地下。西洋大炮的引进,实质上为传教士提供了一个突破教禁的绝佳护身符。 WaWthGtVGeZMOTrceb6Z9CL3H2yrqf7DXGhw7GZRGte5T1iZYZZVL2cZBcfmRJ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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