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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贝斯沼地的死寂之夜

Murder ), sb. 词形:a. I morÞor, -ur, 3-4 morÞre, 3-4, 6 murthre, 4 myrÞer, 4-6 murthir, morther,5 苏格兰语 murthour, murthyr,5-6 murthur, 6 mwrther, 苏格兰 morthour, 4-9(今口语,史或古)murther;β.3-5 murdre, 4-5 moerdre, 4-6 mordre, 5 moordre, 6 murdur, mourdre,6-murder。[古英语morðor中性(阳性复数词形 morÞras)]=哥特语maurÞr中性:-古日耳曼语* murÞro m :-前日耳曼语* mrtro-m源自词根* mer- : mor-: mr-死亡,由此拉丁语morī死亡,mors(morti-)死,希腊语 致死的,梵语m3r死亡,mará阳性,mrti阴性,死,márta致死的,古斯拉夫语mrěti,立陶宛语mirti死亡,威尔士语marw,爱尔兰语marÞ死。

本词未见于日耳曼语族的任何语言中(英语和哥特语除外),但有证据证明它存在于大陆西日耳曼语支中。它也是下列语词之源:古法语mur dre,murtre(现代法语 meurtre),中世纪拉丁语 mordrum,murdrum,古高地德语有其派生词murdren谋杀(动词)。日耳曼语族诸语言(除哥特语外)均有词义相同的词,词根同而后缀不同:古英语 morð中性,阳性(MURTH 1 ),古苏格兰语morð中性,古弗里斯兰语morth,mord中性,中古荷兰语mort,mord中性(荷兰语moord),古高地德语mord(中古高地德语mort,现代德语mord)古斯堪的纳维亚语morð中性:-古日耳曼语* murÞo:-前日耳曼语* mrto-。

由原先的ð变为d(一般趋势为:在有r的音节前由d变为ð,此处正相反)可能是受英国法语murdre,moerdre以及法律拉丁语murdrum的影响。

1. 最凶残的杀人罪行,或此类事例。在英格兰(苏格兰和美国亦然)法律中,其定义为“带有恶意的非法杀人”,常更清楚地表述为“故意杀人”。

在古英语中,本词可以用于一切受谴责的杀人行为(同时含有“极其邪恶”“致命伤害”“折磨”的意义)。更严格地说,本词只表示秘密杀人,在古日耳曼民族中只有“秘密”杀人才算(现代意义上的)犯罪,公开杀人则被视为血亲复仇或要求赔偿的错误的私人行为。甚至在爱德华一世时期,英国人对英国法语murdre的解释还只是:不知杀人者和受害人为谁的凶残杀人事件。法律对murder定义中包含的“恶意预谋”不能(像现在一样)简单解释。即便不想置受害者于死地,也可能犯下“故意杀人罪”,例如,受害者死于某一非法行为,而行为人知晓该行为可能致人死亡,又或者受害者死于为便于实施某些犯罪而施加的伤害。犯“谋杀罪”的关键,在于杀人者的头脑是正常清楚的,而且在杀人行为发生后的一年零一天内导致了受害人死亡(英格兰适用此期限,苏格兰不适用)。在英国法律中,谋杀罪没有等级之分。在美国法律中,区分了“一级谋杀罪”(不存在可原谅的因素)和“二级谋杀罪”。

在维多利亚女王统治下的伦敦,哪怕是在兰贝斯沼地这种臭名昭著的罪恶渊薮,也确实很少听到枪声。这是一个邪恶的地方,一片乱七八糟的贫民窟,像妖魔一样黑黝黝地蹲伏在泰晤士河岸边,正好和高贵的威斯敏斯特隔河相望。凡是有身份的伦敦人,都不会承认去过那里。它还是暴力横行之地—劫匪潜藏在暗处,一度盛行勒死行人抢走财物的勾当;而在拥挤的巷子里,最粗暴的扒手大行其道。这正是狄更斯笔下的伦敦的集中表现,小说中的人物费金、比尔·赛克斯以及奥立弗·退斯特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兰贝斯沼地想必是如鱼得水。

然而,带枪的好汉不会在这里出没。在格莱斯顿首相当政的日子里,兰贝斯沼地很少发生持枪犯罪案件,在整个伦敦大都市中就更是少而又少了。枪支既昂贵又笨重,不易使用,又难以隐藏。而且,直到今天,不知为什么,使用弹药武器犯罪被认为很不够英国味—因此有关的报道和记载都很罕见。兰贝斯有一家周刊的社论沾沾自喜地说道:“在美国十分常见的持枪犯罪,在我国却没有见到过,这实在令人高兴。”

因此,在一八七二年二月十七日(星期六)凌晨两点的月光下,突然爆发了三声短促的连续枪声,那声音简直是闻所未闻,无法想象,惊心动魄。三声枪响——也许是四声——音量很大,在寒冷而潮湿的夜空里反复回荡。枪声被一个青年警官听见,虽然很稀罕,却碰巧被他立刻辨认了出来。这位警官名叫亨利·塔兰特,属于萨瑟克警察局L分局。

他在后来的笔录里说,那时钟声刚刚敲了两下。他正在懒洋洋地照例执行着夜班巡逻任务,慢慢走过滑铁卢火车站旁边的高架桥洞,一边咒骂刺骨的寒风,一边检查着店铺的门锁是否牢固。

塔兰特听到枪声后,便一面吹响警哨,召唤在附近一带巡逻的警察(如果有的话),一面飞奔过来。瞬间他就穿过了密如蛛网的黏滑的陋巷(那时这一带还被称为村子),来到了泰晤士河边开阔的贝尔维迪尔路。他断定枪声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另外两个警察,亨利·伯顿和威廉·沃德,听到尖厉的哨声后也先后冲到了现场。据伯顿的笔录说,他冲向枪声回响的地方,正好碰到塔兰特抓住了一个男人,看来他已经逮捕了凶犯。塔兰特朝他喊道:“快!到马路那边去,有人中枪了。”伯顿和沃德跑到贝尔维迪尔路,发现了一个垂死的男人,已经不能动弹。他们跪了下来,摘下警盔和手套,仔细察看受害人。

血流到了人行道上—此后几个月内,伦敦那些乐于耸人听闻的报纸便把这地方称为“滔天罪恶”“恐怖事件”“暴行”“无耻谋杀”的案发场所。

最后,所有的报纸都把这件事定名为“兰贝斯悲剧”,听起来好像兰贝斯这种地方本身还不算悲剧似的。然而这确实是一桩极不寻常的事件,即使按当地居民见惯不惊的眼光来看也不寻常。虽然这个地方多年来发生过许许多多怪事,引得那些不值几便士的报刊争相记述,但是这一特殊事件却引发了一连串前所未有的后果。这桩罪行的某些方面及其影响是可悲的、难以置信的,但是,并非一切都是悲剧,远远不是这样。

直到今天,兰贝斯仍旧是英国首都很不招人喜爱的地区。公路和铁路呈扇形展开,把伦敦以南各郡的旅客带进或带出都城的中心区,兰贝斯被紧紧地夹在这扇形路网中间,没有什么特色可言。现在,皇家节日音乐厅和南岸中心大厦矗立在那里。原址在一九五一年是一片集市,搞过一些娱乐活动,想让当时接受定量分配、衣着破旧的伦敦人稍稍高兴一点。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吸引人的地方了。一排排监狱般的房子,有些不重要的政府部门在此办公,还有一个石油公司的总部,冬季受到凛冽寒风的鞭挞。有一些记不清名字的酒馆和书报杂货店,还有一个外形低矮的滑铁卢火车站。最近,由于英吉利海峡地下隧道的开通,滑铁卢火车站成了海峡班车的起点,经过大量改建和扩充,对周围地区多了少许吸引力。

往日的铁路主管从来就不屑于在滑铁卢车站附近修建雄伟的大旅馆,却在维多利亚火车站、帕丁顿火车站等伦敦的其他车站,甚至在圣潘克拉斯、国王十字街都修建了高大豪华的宾馆。兰贝斯长久以来就是伦敦的低等地区。直到最近,尽管有节日音乐厅进一步的开发,仍旧没有名声显赫的人物愿意在此长期停留。维多利亚时代配合船期往返的火车旅客是如此,今天的人们也是如此。兰贝斯在慢慢改善,但它的名声阻碍着它的进步。

一百年前,它简直糟糕透顶。那时的兰贝斯地势低洼,沼泽遍布,积水不能排出,泥泞的小路弯弯曲曲,一条名叫尼金格尔的小溪在这里渗进泰晤士河。这块土地由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康沃尔公爵共同拥有。他们大富大贵,不屑于像别处的大地主那样努力开发自己的土地。而伦敦的大贵族老爷们—格罗夫纳家族、贝德福德家族、卡文迪什家族等却在泰晤士河的北岸创建了许多广场、大厦和大片的住宅。

所以,这个地方只有许多仓库、出租棚屋和一排排外观寒碜、质量低劣的房屋。还有一些黑乎乎的工厂(例如少年狄更斯工作过的制造鞋油的工厂),熬制肥皂的作坊、小染坊,烧制石灰的作坊,以及染制皮革的工场。那些制革工人用一种所谓的“纯”染料来染黑皮革,染料是当地最脏的穷人每天夜里从街上收集来的—在维多利亚时代,“纯”就是狗屎的意思。

一股混合着酵母和啤酒花的恶臭飘在市镇的上空,那是从巨大的红狮酿酒厂的烟囱里冒出来的。酒厂就开在贝尔维迪尔路,正对着亨格福德大桥。这座大桥可算是涵盖了这片大沼地的象征—那便是铁路。铁路高居在沼地之上,架设在凌空的路轨之上。轨道上一列列火车呼哧呼哧地喘息向前,高架上排成长队的车辆蹒跚而行,发出巨大的碰撞声。这里有一条伦敦墓地铁路,它的用途就是把伦敦城内的尸体运到郊区沃金的墓地去安葬。人们普遍认为兰贝斯的空气含硫量最高、噪音最大,以肮脏和嘈杂而闻名于首都。

说来也巧,兰贝斯沼地正处在伦敦和威斯敏斯特两个市政府的管辖之外。行政上它属于萨里郡—至少在一八八八年前都是如此。这就是说,任何人只要穿越新建的几座大桥(滑铁卢桥、黑衣修士桥、威斯敏斯特桥、亨格福德桥)溜进兰贝斯的稠密人堆里,约束着首都市民的严格法律就管不着他了。因此,这里便成了出名的放纵行乐之地—酒馆、妓院、淫秽表演的剧院到处都是,人们只要花少量的钱便能享受各种各样的娱乐—也染上各种各样的疾病。

你想观看伦敦检察官禁演的戏剧吗?想在后半夜喝苦艾酒吗?想购买从巴黎偷运来的色情书刊吗?想要一个任何年龄的女孩子而不必担心“跑马路的”(早期伦敦警察的绰号)以及女孩的父母追踪而至吗?那么,你就“去萨里郡”吧,也就是到兰贝斯去。

但是,正如多数的贫民区一样,低廉的生活费也能吸引一些正经人到兰贝斯居住和工作。乔治·梅里特便是其中之一。他是红狮酿酒厂的司炉工,已经在厂里干了八年。他和同伴的职责就是保持炉火日夜不熄,让酿酒的大桶不断起泡沫,大麦持续发酵。他三十四岁了,住在康沃尔路康沃尔村二十四号。

乔治·梅里特像当时的许多青年工人一样,是从农村迁移到伦敦来的,他的妻子伊丽莎也是如此。他从威尔特郡来,而妻子的老家则在格洛斯特郡。两人先前都在农场干活,不曾加入工会,享受不到工会的保护,只好给无情的老板干脏活累活来挣点微薄的工钱。他们在科茨沃尔德丘陵地带的乡村集市上相识,后来就发誓要一起离开这里,前往伦敦,那里有无数挣钱的机会,从斯温登搭乘新的特快列车只要两小时就能抵达。他们先迁移到伦敦北部,在一八六〇年生下第一个女儿克莱尔,之后又搬到市中心区。到一八六七年,随着儿女不断增加,花费日益昂贵,而体力工作越来越难找,他们只好来到兰贝斯酿酒厂附近这个又脏又吵闹的地方。

这对青年夫妇的住处和周边环境正像画家古斯塔夫·多雷在巴黎的恐怖冒险中所画的一景—那真是一个阴暗的世界:砖堆,煤灰,发出尖利摩擦声的铁器;低矮拥挤的廉价住房;狭小的后院,每个后院都有厕所、煮衣锅和晾衣绳;空气充满湿气和硫黄的气味。然而,那气氛却带着伦敦所特有的愉快:粗鲁、嘻嘻哈哈、乱糟糟、对一切都满不在乎的情调。梅里特夫妇会怀念农村的田野、苹果汁和云雀吗?他们会感到已经离开的农村才是真正的理想世界吗?我们是永远不得而知了。

到了一八七一年的冬天,正如伦敦贫民的通常情况那样,乔治和伊丽莎已经有了庞大的家庭:六个孩子,最大的克莱尔十三岁,最小的弗雷迪十二个月。梅里特太太还怀着第七个孩子,快要生产了。他们和兰贝斯的多数居民一样,穷得叮当响,乔治·梅里特每周带回二十四先令的工钱,即使放在当时也算是一笔可怜的收入。他要给大主教交房租,要喂饱全家八张嘴,境况实在拮据得很。

就在那个星期六的凌晨,不到两点钟,梅里特被预先约好的邻居的敲窗声叫醒。他便翻身起床,准备去上早班。凌晨寒冷刺骨,他尽可能穿得暖和些:一件工作服(维多利亚时代称为“罩衣”),外面套上一件破烂的大衣,里面一件褴褛的灰衬衫,一条灯芯绒裤子,用绳拴紧裤脚;厚袜子,黑靴子。这一身打扮绝对谈不上干净,可是他要去铲煤八个小时,也就无法顾及什么体面了。

他的妻子还记得,在离家之前,他划亮过一根火柴。她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他走在兰贝斯街道新安装的煤气灯下,吐出的白汽在寒冷的夜晚清晰可见—也许他是在抽烟斗。他故意走到康沃尔街的尽头才拐弯走向贝尔维迪尔路。夜空晴朗,星光闪耀,他的脚步声消失以后,只留下火车头永远不断的喷气声和撞击声。

梅里特太太没有理由担忧:她丈夫已经照这个样子上了二十次早班,不会发生什么问题。乔治不过是照例走向酒厂的高墙和装饰华丽的大门,他将在巨大的红狮的阴影下铲煤。那个红狮的形象已经是伦敦著名的地标。挣钱虽然不多,可是能够为红狮酿酒厂这样出名的厂家干活,也是有几分光彩的。

然而那天夜里,乔治·梅里特没有到达目的地。当他迈进丁尼生街的入口,走过兰贝斯铅厂南墙和酿酒厂北墙交界处的时候,突然传来一声喊叫。一个男人朝他怒喊,似乎追了上来。梅里特大吃一惊,这不仅仅是普通的劫匪。劫匪通常是手持铅头大棒,头戴面具,暗中潜伏在某处,这个人却完全不一样。梅里特惊恐万分,拔腿便跑,在结霜的石子路上不断失足滑跤。他回头一看,那个人还在追他并愤怒地大声叫喊。然后,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那个人停下来,举枪瞄准,朝他开火。

头一枪没打中,子弹嗖地飞过打在了酒厂的墙上。乔治·梅里特想跑得更快些。他大声呼救。这时来了第二枪,也许还有一枪。最后一枪不幸击中了梅里特的脖子。他沉重地倒在铺着石子的人行道上,脸朝地面,周围流了一摊血。

很快就响起了警察伯顿飞奔的脚步声。伯顿找到受害者以后,把他扶起来,还想安慰他。另一个警察沃德到仍然繁忙的滑铁卢路上叫了一辆双轮双座马车。两个警察把伤者轻轻从地上抬起,放进马车,嘱咐马车夫尽快把他们送到圣托马斯医院。这所医院在贝尔维迪尔路上,朝南走大约五百码就到,医院对面便是大主教的伦敦官邸。马匹拼命飞跑,马蹄在石子路上敲出了火花,一口气把受害者送到急诊室门前。

但一切都是徒劳。医生检查完乔治·梅里特之后,试图缝合他颈部的伤口。然而他的颈动脉已经断裂,颈椎也被两颗大口径的子弹打断了。

那个犯下空前罪行的男人,作恶还不到一分钟,便落入塔兰特警官的手中。此人身材高挑,衣着讲究,风度昂然,言行傲慢,警察说他“貌似军人”。他右手握着的左轮手枪还在冒烟。他并不打算逃跑,静静地站在那里等警察走过来。

“谁开枪了?”警官问。

“是我。”那人说,举起了枪。塔兰特把枪夺了过来。

“你朝谁开了枪?”警官问。

那个人顺着贝尔维迪尔路向前一指,指着酒厂商店前面路灯下躺着不动的人。他说了一句离奇的话,历史把这句话记载了下来。然而这句话也正巧暴露了他一生主要的弱点与癖好。

“是个男人。”他以轻蔑的语气说,“你总不会认为我是个懦夫,竟会向一个女人开枪吧!”

这时另外两名警察已经赶到,又来了一些好奇的本地人。其中有一个是在亨格福德大桥上收过桥费的收费员—他起初不敢出来,“我害怕挨枪子儿呀!”还有一名妇女,案发时她正在丁尼生街的一间屋子里脱衣服—这条街上的女人任何时候都可能脱衣服,并不算怪事。塔兰特警官指着受害人,命令两名警察尽力抢救。为了防止更多的围观者聚集,他便押送着毫不抵抗的杀人嫌疑犯走向托尔街的警务所。

走在路上时,他拘捕的这个人开始说话了。塔兰特认为这是个冷静自持的人,而且显然没喝过酒。这个人坚持说,完全是个可怕的误会,他弄错人了。他追逐的是另一个人,跟刚刚那个人完全不一样。有人闯进了他的房间,他要赶走坏蛋,保卫自己,谁都应该有权这样做。

当塔兰特把一只手放在这个人肩上时,他说:“别用手抓着我!”然后,他又比较温和地说:“你还没有搜查我呢。”

“到了警务所再搜查。”警官回答。

“没准儿我还有一支枪,会向你开枪呢?”

警官不为所动,依旧慢慢走着,告诉他如果还有一支枪,就请费心把它搁在衣袋里,过一会儿再说。

“可是我确实有一把刀。”被捕人说。

“也把它搁在衣袋里吧!”沉着的警官回答。

后来发现,并没有另外的什么枪,但是确实搜查出一把长长的猎刀,套在皮鞘子里,拴在这个人的背带上面。

“那是外科手术用的,我平常并不带它。”

塔兰特在搜查完毕后,向值班的警官报告了贝尔维迪尔路不久前发生的案情。这两个人立即开始正式审问被捕的人。

他的全名是威廉·切斯特·迈纳,三十七岁,正如警察从他的举止中猜出的一样,从前当过陆军军官。他还是一名合格的外科医生。他来伦敦还不满一年,单独租住在附近的丁尼生街四十一号楼上一个陈设简单的房间里。他显然并不需要生活得这样节省,事实上他很有钱。他暗示自己并不是单纯为了赚钱才来到这个风俗淫荡的地方,但到底是什么原因,第一次审问并没有触及。天亮的时候,他以谋杀罪被送往马贩子巷的监狱里监禁。

然而另一个复杂问题出现了。原来威廉·迈纳来自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被授予过美国陆军军衔。他是一个美国人。

这就给案件增加了新的复杂性:必须通知美国使馆。于是,尽管是在星期六,当天上午英国外交部就正式照会美国驻伦敦公使:该国的一位陆军外科医生因涉嫌谋杀罪而被逮捕。兰贝斯沼地贝尔维迪尔路上的枪杀案本已因罕见而传得满城风雨,现在又成了一个国际事件。

英国报纸一向就喜欢写社论向大西洋对岸的竞争者发泄不满和怒气。这次就又有了大做文章的机会。

《南伦敦报》以轻蔑嗤笑的口气写道:

美国人一向不把人命当回事,这是他们和英国人之间最重要的区别。而其最惊人的典型案例已经发生在我们的家门口了。残忍行为的受害者留下了临产的妻子以及七个孩子,最大的只有十三岁,等待着世人的怜悯。值得感谢的是—好心肠的人们已经热心地前去救济寡妇和孤儿们。我们诚恳希望,哪怕是只能省下一点钱的人,都来尽力援助这场可怕悲剧的受害者。美国的副总领事怀着慈善之心开始了募捐活动,呼吁在伦敦的美国人尽可能减轻受害者的痛苦。而这场痛苦是他们的一个同胞造成的。

苏格兰场 的警探很快就开始了这个案件的调查。由于案子很重要,大西洋两岸的司法工作都启动起来。迈纳在狱中沉默不语,只说他并不认识死者,是误杀了人,但这对理清案情并无帮助。为了调查可能的动机,警探慢慢追溯到一段卓越而悲惨人生的源头。

威廉·迈纳是前一年秋天到英国来的,因为他病了。他的病,有些报纸说“来源于私生活放荡”。他的指定辩护律师曾经推测:他到英国来是为了平静“燃烧的心”(这是维多利亚时代某些医生爱用的词语)。据说他受到了“脑损伤”,原因则说法不一。他的律师说,他在美国住过精神病院,从陆军退役也是因为身体状况不佳。见过他的人,往往形容他是“受到良好教育的能干绅士,但是习惯怪异而放肆”。

他最初住在伦敦西区的拉德利旅店,从那里出发,到欧洲的许多大城市旅游。耶鲁大学的一个朋友写了一封介绍信,推荐他去见英国著名的艺术家兼文艺批评家约翰·罗斯金。二人见过一面,罗斯金鼓励迈纳在旅游中画水彩画作为消遣。

警察推想,迈纳在一八七一年圣诞节后不久搬出了伦敦西区,定居在兰贝斯。从他的地位和教养来看,选择这样的地方是难以理解的。后来他才承认,这是因为便于得到容易上手的女人。美国警方告诉苏格兰场的警探:他们早就有迈纳作为陆军军官的档案材料,此人所到之处,经常光顾各大城市的所谓“花花世界”,习惯由来已久。尤其是在纽约,他当时驻扎于总督岛,每逢假日总要到曼哈顿最粗野的酒吧和歌舞厅去。他对女人的欲望强得惊人。他至少染上过一次性病;在马贩子巷监狱里,警方检查他的身体时,发现他的淋病仍未痊愈。他说,病是从当地的妓女身上传染的,他曾经把莱茵白葡萄酒注射入尿道来治病—这种异想天开的发明真有点可笑,失败也毫不奇怪。

然而,从他住的房间里看不出这些阴暗面。警探报告,在他又大又重的镶铜皮箱里发现了大量钞票,多是面值二十里弗尔的法国纸钞。还有金表和金表链、手枪子弹、外科医生委任状、美国陆军上尉军衔证书等,写给罗斯金的介绍信也在其中。此外就是大批水彩画,显然是迈纳本人的作品,大部分是伦敦的风景,有不少是从水晶宫附近的山坡上遥望而作的。凡是看过画的人都认为属于上品。

房东费希尔太太说他是个极好的房客,可是脾气古怪。他常常一连几天不回家,回来以后,故意显阔似的把大旅馆的账单摊在外面,让谁都看得见。费希尔太太记得有查令十字街饭店,还有水晶宫大饭店,等等。他好像总是担着很重的心事,经常要求搬动室内的家具,似乎害怕有人会闯进来。

费希尔太太告诉警察,迈纳医生有一种特别的忧虑。他显然特别害怕爱尔兰人。他不断追问她是否雇用了爱尔兰仆人,如果有,就把他们打发走。她有爱尔兰房客吗?有爱尔兰人来访吗?他总得到这样的答复:事实上,这在兰贝斯实在难以避免,因为在伦敦许多建筑工地上都有大批前来打工的爱尔兰人。

谋杀案的审判在四月初进行,直到那时,迈纳医生的病情才大白于天下。当时案件属于萨里郡管辖,不属于伦敦;在金斯顿巡回法庭的大法官面前出席作证的有几十人,其中三个人说出了对这个可悲军官所知的一切情况,使法庭上的人大吃一惊。

一开始,伦敦警方就承认对迈纳已经多少有所了解,在谋杀案发生前就知道有个不安定分子混在人群中。一位苏格兰场的警探名叫威廉森,作证说迈纳三个月前到警察局来过,投诉一些人在夜里进入他的房间,想毒死他。迈纳认为这些人是芬尼亚兄弟会(爱尔兰民族主义激进派)的成员,他们千方百计要闯入屋内,或从窗户溜进来,或躲藏在房梁上。

威廉森说,迈纳好几次前来诉说这些事;圣诞节前不久,迈纳还说动了他家乡纽黑文市的警察局长给伦敦警察厅写了一封信,强调了迈纳的恐惧。在迈纳医生搬到丁尼生街以后,他还与威廉森保持着联系—一八七二年一月十二日,他写信说他被下了药,害怕芬尼亚兄弟会的人要杀死他,让他看上去像是自杀。

今天人们也许会认为,这是典型的呼救行为。可是威廉森警官很不耐烦,没有做任何事,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在工作日志中轻蔑地记录下:迈纳发疯了—这还是第一次用“发疯”来形容这个不幸的美国人。

然后又来了一个证人。他提供的情况,是迈纳医生被关押在马贩子巷牢房以后的种种表现,十分引人好奇。

证人名叫威廉·丹尼斯。他的职业在现代人的记忆中已不复存在了—当时称为“伯利恒看守”,通常是伦敦的伯利恒皇家医院 雇来照料精神病人的。由于伯利恒皇家医院这个可怕的地方,今天我们便用bedlam这个词来指精神病院。丹尼斯的职责是在夜间看守精神病罪犯,防止他们自杀以逃避法律追究。自二月中旬被调遣到马贩子巷监狱来值夜班看管犯人,他看守迈纳已经二十四个夜晚了。

丹尼斯告诉陪审团说,他在狱中的所见所闻非常奇怪,令人不安。每天早上迈纳医生醒来之后,总要责怪丹尼斯收了什么人的钱,故意在迈纳睡眠时打扰他。然后,他就吐口水,一口气吐几十次,好像要把别人放进他嘴里的什么东西吐干净。他还要从床上跳起来,伸手到床下面乱摸,坚持说有人躲在床下想害他。丹尼斯向自己的上级监狱医官报告说,他非常肯定,威廉·迈纳是发疯了。

警察的审问记录,也证实了迈纳犯罪具有空想的动机,并进一步表明了他特有的精神不稳定状态。迈纳告诉审问者,每天晚上他睡觉时,陌生人(常是下等人、爱尔兰人)就要钻进他房间里来。这些人侮辱他、虐待他,其方式简直无法形容。自从这些夜间来客开始折磨他,好几个月以来,他都要把他的柯尔特式左轮手枪放在枕头下才睡觉,枪里装了五颗子弹。

出事那个晚上,他突然惊醒,觉得有一个人站在床那头的阴影中。他伸手到枕头下面去摸枪,那个人便拔腿跑了,一直跑下楼到了房外。迈纳尽快追上去,看见一个人在贝尔维迪尔路上奔跑,就断定他是闯入者。他朝这个人怒喊,然后开了四枪,最后打中了他。那个人躺在地上不动了,再也无法伤害自己了。

法庭沉默地听了这一切。房东不断摇头。她早就说过,任何人没有钥匙是进不了他的房间的。何况大家睡觉都很警觉,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人闯进来。

法庭接着又听取了被捕人同父异母的兄弟乔治·迈纳的证词,以便得出最后结论。乔治说,在纽黑文老家,如果有哥哥威廉在,那便是一场梦魇。每天早上他都要指责有人想在晚上闯进他的房间骚扰他,他说自己受到了迫害。有坏人往他嘴里塞罐装饼干,上面涂了毒药。坏人和一些躲在阁楼的人串通一气,后者会在夜里下楼来整他。他认为一切都是对他的惩罚,只因为他在军队里被迫犯下的一件罪行。他说只有到欧洲去才能躲避这些魔鬼。他要去旅游,画画,过一个正派文化人的生活—那时这些迫害者便会在夜间消失得不见踪影。

法庭在忧郁的沉默中听了这些话,而迈纳医生则坐在被告席上双眉紧锁,面带羞惭。美国总领事为被告聘请的律师只说了一句话:很明显,当事人有精神病,因此陪审团应该把他当精神病人对待。

主审法官点头表示同意。审判这个案件的时间不长,但使人感到遗憾。被告是个有教养有文化的人,一个外国人,也是爱国志士,和被告席上经常出现的坏人完全不同。然而不论被告的地位和境况如何,法律必须按公正准确的原则施行。在某种意义上,这个案子的判决是势所必至,无可更改。

三十年来,审理这类案件的指导原则是麦克诺顿判例。麦克诺顿于一八四三年枪杀了罗伯特·皮尔爵士的秘书,但是被判无罪,原因是他已经疯了,无法分清是非。这个以责任定罪而非以行为定罪的原则,也适用于本案,法官对陪审团这样说。陪审团如果相信被告精神不健全而在幻觉中杀害了乔治·梅里特,那么就应该按常规展现出英国司法中极其仁慈的精神。他们应该以精神失常为由认定威廉·切斯特·迈纳无罪,而让法官按需要和慎重的原则来实行监护看管的制裁。

陪审团也正是这样做的,一八七二年四月六日下午,他们没有过多讨论就一致同意了。他们认为迈纳医生在法律上无罪,尽管大家,包括迈纳自己,都知道他杀了人。然后,主审法官对他宣布了唯一适用于他的判决—这类判决到今天还在使用,从语言上看颇有迷人的魅力,实际的含义却十分可怕。

“迈纳医生,你将受到安全的监护看管,直到女王陛下乐意变更为止。”法官的这个判决,将产生许多无法想象的、完全出乎意料的影响,其结果直到今天还在英国文坛上激荡、回响。

内政部得到法院判决的通知以后,进一步决定,将迈纳医生关押在英国惩戒体系中新建的供参观的设施里。那是一大片红砖房,周围有高墙和尖栏,位于伯克郡克罗索恩村。考虑到迈纳医生严重的病情,内政部认为他的余生大概将在那里度过了。他应当被尽快从萨里郡的临时拘押处转移到布罗德莫刑事精神病院去。

威廉·切斯特·迈纳医生,美国陆军上尉医官,出身于新英格兰古老而备受尊重的家族,一个自负却命运悲惨的人,从今以后将被正式称为布罗德莫七百四十二号,以“法定刑事精神病患者”的身份受到永久的关押。 4dkgGXPujZ0ooU/FSzm6frIHrhOxqWa7s0p5qpdIXYAU3NbGTQcFVUs+dtdrS0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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