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具有变革意义的武器,步枪自出现以来便被火药商与制造者们不断改进。与此同时,使用者们也竭尽全力发挥着武器的性能,进行精确的长距射击。早在欧洲30年战争后期,就已经有很多军队为少数射击技术天赋异禀的士兵,配发精工细制的小口径燧发枪,试图用于击杀战场上的重要目标。差不多同时期的英国内战中,也有用特制小口径燧发枪击毙敌方要人的战记。比如1643年3月,英国议会大臣布鲁克(Brooke)在利斯菲尔德攻城战中的丧命便是一例。击毙布鲁克的两名保皇党人选择了教堂屋顶这一视野良好的藏身地点。其中一人名叫约翰·戴尔特(John. Dyott),此人使用的是一支身管很长的燧发枪,而布鲁克当时正在一间房屋的走廊上将身体探出窗外观看火炮射击,戴尔特于是仔细瞄准布鲁克并扣动了扳机。弹丸击中了布鲁克的左眼,致其当场毙命。当时的射击距离是150码(约138米),并不算太远。但是请注意,戴尔特使用的仅仅是一支大口径的滑膛枪,发射的也只是一枚自制的铸铅弹丸。以当时的标准来看,这实在是无比精准的一击。当然,即便是精工细制的小口径燧发枪,由于是滑膛结构,精度依然有限,所谓的精确射击也只是相对于火绳枪而言的。比如1703年,布朗·贝斯燧发枪的出现,很快成为此后近一个半世纪里欧洲大多数国家步兵的基本武器。这种枪口径为0.73英寸,在40码(约36米)距离上可以命中1平方英尺范围内的目标,距离越远,精度越差。18世纪末期,普鲁士军队曾用装备燧发枪的步兵进行过试验,架起一面宽100英尺、高6英尺的帆布,作为模拟目标,然后一个步兵营在不同射程对其进行齐射。距离225码时,命中率只有25%。更能说明燧发滑膛枪精度之差的,是英军汉格上校在1808年公开出版的《致卡斯尔雷勋爵的一封信》中那些流传甚广的内容:“如果滑膛枪的钻膛做得不算太差,也不像常见的许多枪那样歪斜,那么士兵可以用它在80码(约73米)距离上命中人体,甚至能够在100码(约91米)距离上做到这一点。但是,要是一名士兵在150码(约137米)距离上被瞄准他的一支普通步枪打伤,他就注定是非常不幸的,至于在200码(约183米)距离上用一支普通滑膛枪射击某人,你可以认为这就和朝月亮开火一样。我坚持认为并将证明,不论在什么时候,没有人会在200码(约183米)距离上被瞄准他的人打死。”
☆ 早在欧洲30年战争后期,就已经有很多军队为少数射击技术天赋异禀的士兵,配发精工细制的小口径燧发枪,试图用于击杀战场上的重要目标
正是由于滑膛枪的精度之差令人发指,一些人从陀螺中获得灵感,试图在枪膛内塞入螺旋形的膛线,从而制成了前装的燧发式线膛枪。早在1476年,一份意大利文献目录就载有“带有螺旋槽枪管的枪械”,而苏黎世博物馆则收藏着一支1544年的瑞士造有膛线火枪。传说大画家兼发明家达·芬奇也曾携自制的线膛枪登上佛罗伦萨城墙,向围城敌军射击,竟然一举命中300码(约270米)外的目标。线膛枪的原理并不复杂。当子弹在火药气体的作用下嵌入膛线时,便沿着膛线向前运动,同时开始旋转,旋转的弹头与陀螺相似,子弹轴相当于陀螺轴,弹道的切线,即弹头离开枪口后的飞行方向相当于垂直轴。弹头的转速达每秒数千转,它不但绕着弹头做圆圈运动,而且弹头的轴线始终围绕着弹道切线做锥形运动,从而能克服空气阻力,不断向前飞去,保证弹头稳定地向前飞行。膛线的英文读作“来复”,所以这种枪又叫作“来复枪”。虽然前装的线膛枪因为装弹速度过慢,并没有受到法、英、奥等欧洲一流军队的青睐,只被一些猎人或是贵族用于狩猎,但普鲁士的费特烈大帝却率先将使用线膛来复枪的猎兵纳入其轻步兵编制,以非线列方式进行自由作战,这意味着狙击战术的正式萌发。普鲁士猎兵的前身是1740年募集的60名向导,他们的任务是进行侦察和引导军队通过地形复杂的地区。作为精锐的轻步兵,猎兵要求头脑敏捷且精力充沛,有良好的作战技巧,而且必须对军队保持较高的忠诚度,以应付小分队独立作战(也就是说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坚持作战)。当时的普鲁士士兵是通过强制服兵役招来的,由于费特烈大帝对强征来的士兵所组成军队的勇气、忠诚或团队精神不抱幻想(每个男孩出生后,负责洗礼的地方牧师必须向当局报告并登记,男丁在18到40岁期间必须随时听从军队的征调,免于当兵的只有独生子、寡妇的儿子、手工业者、神学院学生或有一大家人需要供养的农夫),所以费特烈将这个军事工作交给他忠诚的、射击技巧高超的博美拉尼亚林木工人与猎场看守们,这也就是猎兵名称的起源(他们高超的射术来自于常年在林场和野外的生活经历)。1744年费特烈建立了两个猎兵连,每连100人,普鲁士猎兵连正式在舞台上出现。这些特殊的轻步兵身穿便于隐蔽的绿色大衣、皮制马甲和马裤,配有大口径狩猎用线膛枪,枪身较短,但精度较好,且威力巨大,一枪能放倒一头200码(约183米)外正在奔跑的野猪。后来在1760年“7年战争”最艰苦的时候,普鲁士猎兵被扩充到800人(一个营)。但遗憾的是,1760年10月,这一猎兵营在施潘道附近的开阔地带上与俄国哥萨克骑兵遭遇,被打得溃不成军。在来年冬天被迫缩编为3个连,猎兵总数又降至300人。到巴伐利亚战争爆发时,普鲁士军队的猎兵再次扩充到6个连,但由于种种原因,猎兵们的表现还是不尽如人意。虽然到了1784年,坚信猎兵能派上大用场的费特烈继续将这6个连的猎兵扩充为一个团,下辖10个连,并在去世前试图再组建两个这样的猎兵团。但整体来说,作为费特烈大帝的宠儿,普鲁士猎兵一直命途多舛,没有体现出被给予厚望的战场价值。不过,普鲁士猎兵的这种遗憾,在大洋彼岸的北美洲战场上却得到了极大的弥补。
☆ 使用线膛枪身着绿军装的普鲁士猎兵
☆ 早期移民北美的欧洲殖民者
☆ 在1750年,一种带有显著特点的长管火枪开始在北美东部流行起来,并且因最初的产地而被称为宾夕法尼亚火枪(燧发滑膛枪)
与中欧的猎人或是守林人同行类似,开拓北美洲的殖民者也是线膛枪最早的拥趸。因为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异,他们对手中武器的要求和大部分欧洲亲戚截然不同。尤其是当殖民者们开始向大陆西部的处女地前进时,就需要用手中的防身武器去打猎获取食物。常规的燧发滑膛枪虽然威力大,却非常笨重,在射程和便携性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无论对面是习惯使用弓箭的印第安人,还是反应极快的各类猎物,都让习惯于传统射击的殖民者们异常难受。于是,来自德国的制枪者们,开始试图设计和制造一些与普鲁士猎枪十分类似的小口径线膛枪,用来满足殖民者们对远距离精确射击的强烈需求。比如在1750年,一种带有显著特点的长管火枪开始在北美东部流行起来,并且因最初的产地而被称为宾夕法尼亚火枪。到了1815年后,这种武器又因歌谣《肯塔基的猎人》的广泛传唱,开始被人们重新命名为肯塔基火枪。这种火枪通常使用木制枪托和铜制扳机,枪身总长可达102~127厘米,口径为0.4~0.55英寸,膛内刻有螺旋形膛线。相比普通枪械来说,其更为重视射程和精度,可以在150码(约137米)内对人形目标做精确射击。这种用于狩猎的生存工具起初没有受到军事界人士的注意,但当1775年北美13州的独立战火燃起后,事情很快就变得不一样起来。战争之初,无论是大陆军还是英军,都是按照欧洲传统的线列作战方式,试图有板有眼地打一场“正经”战争。但问题在于,有效的线列作战所依赖的是严格的纪律和操练。即按照每分钟75步、每步75厘米的缓慢节奏变换射击队形,距敌100步时,三列步兵开始依次交替齐射、后退装弹、再次齐射。然而,无论是纪律还是训练,由民兵组成的大陆军都远远不能与英军相提并论,所以很快就败下阵来,只能退入密林,靠着手持宾夕法尼亚火枪的神射手们不断伏击对方军官。他们从小就练就了好枪法,以此来获更多的猎物供自家食用,在300码(约274米)距离内击中目标对于他们来说并非难事。而英国步兵使用的普通滑膛式燧发枪在100码(约91米)距离上的精确度都很成问题。长期拘泥于传统作战模式的英军很难想到,自己的军官会迅速沦为战场上的特定击杀目标。同时也难以捕捉这群神出鬼没的偷袭者,所以经常在损兵折将的困境中饱受折磨。比如一个名叫蒂莫西·墨菲的爱尔兰裔大陆军士兵,就曾使用来复枪狙杀了第71高地兵团的将领西蒙·弗雷泽,给对方制造了可怕的混乱,在士兵的心理形成了挥之不去的恐惧。对此,一位英国军官在新奥尔良战役中所做的精彩描述,代表了大多数人对这种新型恐惧战争形式的看法,也可能是针对狙击手对人的心理产生影响的第一次描述:最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一个人在壕沟上举起来复枪,对准我们这群人,我们的眼睛都盯着他。他把枪口对准了谁?但是距离太遥远了,我们面面相觑笑了,但对面一道闪光,我的伙伴从马鞍上摔下来,对方停了一会儿,然后重新装上子弹,恢复了原来的姿势。这次我们没有笑。当来复枪再次闪光时,另一个人又倒在了地上……
显然,使用线膛枪的大陆军神射手们的横空出世,为当时的战争增添了许多新鲜元素。虽然使用特制线膛枪的美军神枪手并没有实质性地影响战争的结果——他们人数太少,但他们在战场上的出现还是引起了英军相当大的不安,启发着英军也去思考和发展专用的精确长距步枪,并重点培养一些使用这些线膛枪(来复枪)的士兵,来承担侦查、伏击和精确击杀等战术任务。事实上,深陷美国独立战争中的英军,很快就有计划地对大陆军来复枪手实施了报复。比如英国军官帕特里克·弗格森,便根据法国工程师肖梅特的发明,设计了自己的后装式来复枪。该枪口径19毫米,枪长120厘米,弹丸初速200米每秒,有效距离在200码(约180米)左右。1776年,弗格森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向英军高层展示了他的新枪。弗格森用他的枪击中了91米以外牛的眼睛。高超的射击技术和新枪优异的性能使英军高层感到震惊。他们当场决定立即生产100支弗格森步枪,并破格提拔弗格森为少校,任命他组建和指挥一支使用弗格森步枪的特别部队。1776年,这个使用新枪的英军来复枪连队正式投入作战。他们利用后装枪的填装方便性,使用了极具创新意义的卧姿射击,并多次在与美军来复枪手的对决中表现出色。若非受文化影响而不耻于肆意狙杀,连日后的总统华盛顿都将成为他们的枪下亡魂。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但弗格森指挥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命令部队采取卧姿射击的全新战术。结果,他们从容突围,无一伤亡。突围成功后,弗格森看见一个大陆军军官骑马转身离去。他认出那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迅速瞄准,准星与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华盛顿的后脑勺。他调整呼吸,平稳地预压扳机……华盛顿并没有察觉死亡即将来临,继续策马离去,此时的华盛顿距离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枪的有效射杀范围内。弗格森清楚,枪响人必倒。但就在这个时刻,弗格森突然收枪起身,命令部队撤退。他放弃了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为什么弗格森没有开枪?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是,当时华盛顿背对着弗格森,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使弗格森不愿意从背后射击没有准备的华盛顿。不管是什么原因,弗格森终究没有射出那颗子弹。
☆ 弗格森后装式线膛枪实物特写
☆ 弗格森后装式线膛枪设计草图
☆ 弗格森后装式线膛枪操枪示意图
☆ 分解后的弗格森后装式线膛枪
然而即便如此,英军神射手的报复仍然是残酷的。在当年10月的金斯山战役中,一名幸存的大陆军就曾提到,自己的许多战友都死在了英军来复枪联队的枪下。他们甚至在倒地时,还保持着生前的射击姿态。遗憾却又讽刺的是,弗格森最终也死在了大陆军的来复枪枪口下。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国王山战役中,被大陆军的肯塔基步枪手在411米距离上打死。他死后,英军的特别部队向大陆军投降。事实上,在1777年10月,北美大陆军肯塔基步枪队中的神枪手墨菲,在萨拉托加战役中还击毙了率队侦察的英军将领西蒙·弗雷瑟将军。弗雷瑟的死直接影响了战局,导致英军的突围计划破产,萨拉托加战役由此成为北美独立战争的转折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神枪手墨菲射出了也许是人类历史上很有分量的一颗子弹。不过,这只是一个小预兆,预示着更重要的事情即将到来。从美国独立战争开始,英军实际上就面临着艰巨的两线作战任务——除了在北美洲要应对美法联军外,在欧洲还要受到法军的挑战。虽然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法国的波旁王朝也崩溃了,但在18世纪末,英军又要应对拿破仑帝国的军事崛起。为此,根据美国独立战争中的经验,英军特意组建了两个来复枪联队,用于应对日益复杂多元化的战场环境。这两个来复枪联队的成员虽是从常规列兵中选拔的,但却被要求有更高的教育水平和反应速率,能在部队中担任侦查和突袭的角色。这些精挑细选的轻步兵脱下了传统的红色军服,换上了效仿普鲁士猎兵的深绿色新装。为了强化这支部队的非线列独立作战能力,英国人痛下血本从德意志地区定制了5000支线膛猎枪。到了1800年,伦敦的制枪匠人依希杰·贝克又在德国线膛狩猎步枪的基础上,设计制造出了一种规格更高的高精度来复枪。该枪枪管长度有76厘米,重约4千克,口径分为0.7英寸和0.62英寸(15.9毫米)两种规格。相比当时英军的其他枪械来说,这种全新的贝克线膛步枪不但小巧结实,而且能完成出色的长距精确射击。比如,来自第95来复枪联队的英军士兵汤姆·普伦凯特,就在惊人的300码(约274米)距离上将法军科尔伯特将军射落马下。法国人对他们又恨又怕,将其称为英国绿蝗虫。特制的贝克线膛步枪也因优异表现,与使用它们的英国绿蝗虫部队一起名声大噪……
☆ 现代复刻的弗格森后装式线膛枪
☆ 英国士兵托马斯·普伦凯特曾在300码(约274米)的距离用贝克步枪击毙了法国将军科尔伯特
☆ 拿破仑战争中使用贝克线膛步枪的英军绿蝗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