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们穿越到了唐朝,如果想点西红柿炒鸡蛋、青椒炒肉片、土豆烧牛肉、洋葱拌木耳、老醋花生米之类的,店家会说:“这个真没有”,想吃火锅也没门儿,但是现代人最喜欢的烧烤撸串这一类,在唐代是比较流行的。毕竟古人所谓的脍炙人口,就包括烧烤这一类。
吃羊肉最流行
话说唐朝人请客吃饭时,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围着一个大圆桌,上了菜后,大家一起举筷子吃。有些短视频中拍的段子,一个个如饿虎扑食,筷子如风,风卷残云一般就把好菜扫个干净,动作慢的,就抢不到了,实在有违礼仪之邦的风范。
唐代高士宴乐纹嵌螺钿铜镜
而唐朝时,直接不给人们这种争抢的机会。唐朝人吃饭都是一人一份,并不在一张大桌子上一起吃。
对于这个情景,我们还是参考一下著名的《韩熙载夜宴图》(虽然这幅画诞生的时代是南唐,但距离唐代并不远,依然保留了唐代的衣着和饮食习惯):
南唐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局部
我们看,这里主人宴客时,并不是大家一起凑到一个大方桌或者大圆桌上吃,而是一人一案,上面分别有一些碗碟,盛着菜肴。其实,这样的分食制,我觉得倒是非常合理的,避免了口水的交叉感染,在现在新冠病毒流行的情况下,更是非常有意义。
像唐代墓室东壁《野宴图》,虽然只有一张大餐桌,但是从上面的餐具摆放来看,也是一人一份的模式。
古人写文章时,经常会用到现代人不熟悉的一个典故,叫作“割锦缠羊”,这其实就是唐朝人宴会间经常会发生的事情。
陕西西安长安县(今长安区)南里王村唐代墓室东壁《野宴图》
什么意思呢?就是唐朝人的肉食类中,以羊肉最为常见。而且最多的做法就是烤着吃,那时候的羊肉串绝对是真货,因为主人往往会直接让仆人牵来一只活羊,现场宰杀,然后挂起来,让客人一人一把刀子过去割肉。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让客人来帮忙干活吗?这也太不尊重客人了吧!不是这个意思,唐朝主人是觉得每个人的口味不同,如果自己分的话,肥啦瘦啦,分肉的时候不好把握,甚至会闹出不愉快来,所以让大家以“自助”的形式来选肉。
客人割下羊肉后,仆人就用不同颜色、不同长短的锦绸条缠起来,作为记号。拿到后厨或蒸或烤,烤一般更常见。厨子们烹饪完成之后,再一一用锦绸缠上,送回来,你只要认清自己锦绸的模样,就能拿回自己选的那块肉啦。这就是所谓的“割锦缠羊”。
香喷喷的羊肉拿过来,自己用刀再切成一片片的,根据自己口味蘸上杏酱和胡椒,然后开吃。在唐朝,由于本土不产胡椒,所以极为珍贵,甚至有胡椒与黄金同价之说。中唐时的宰相元载是个大贪官,被抄家时发现他积攒了胡椒800石,合64吨之多。他不是开调味品工厂,只是为了聚敛财富,因为当时这东西确实很值钱。
所以,如果你能穿越到唐朝,记得多带几斤胡椒过去,和画马的韩干、写字的柳公权这些人换几幅字画啥的再穿回来,肯定会发大财。
除了割锦缠羊的形式外,有时候仆人也直接抬上来一只“烤全羊”。但这里还有玄机,仆人们抬上这只香喷喷的羊后,又剖开羊的肚子,变戏法一般掏出一只大肥鹅来。正当你吃惊地睁大眼睛时,仆人又剖开了肥鹅的肚子,从里面掏出肉糜和糯米混在一起的饭——感觉味道就像肉粽吧!这种有点类似俄罗斯套娃的菜品,当时有个名字叫“浑羊殁忽”,这在唐人卢言写的《卢氏杂说·御厨》一书中有记载:
见京都人说,两军每行从进食,及其宴设,多食鸡鹅之类。就中爱食子鹅,鹅每只价值二三千。每有设,据人数取鹅。燖去毛,及去五脏,酿以肉及糯米饭,五味调和。先取羊一口,亦剥,去肠胃,置鹅于羊中,缝合炙之。羊肉若熟,便堪去却羊。取鹅浑食之,谓之“浑羊殁忽”。
这和现在新疆以及中亚和西亚流行的烤全驼有异曲同工之处,据报道,迪拜土豪吃的一整只的“烤全驼”,就是这样的做法,骆驼肚里塞了羊、鸡、鱼、蛋。
考全驼示意图
在唐朝,宴席上的肉食,最常见的就是羊肉了。我们知道唐朝官员的俸禄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实物形式发放的,《唐六典》记载,三品官每月发给12只羊,四品、五品也有八九只,三天吃一只,满可以的了。《新唐书》中曾记载:唐玄宗开元年间的陇右牧场,饲养的羊多达60余万只。要知道唐朝人口远不像现在这样多,总体不过6000多万,长安城也就几十万人口,而一个牧场就有这么多羊,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充足的。
所以,唐朝肉食中,羊肉是老大,如果你是资深撸串爱好者,可谓得其所哉。
杀牛会违法
但如果你觉得羊肉太过腥膻,想要吃个牛排之类的东西,可就不方便了。在唐朝,杀耕牛像我们现在猎杀国家保护动物一样,是违法犯罪行为。曾有报道,云南有人猎杀大熊猫,吃了熊猫肉并出售其皮肉,主犯被判刑十多年。
那唐朝时随意宰杀牛,会被怎么处罚呢?《唐律疏议》中明文规定禁止私宰牛和马:“主自杀马牛者,徒一年。”也就是说没有申报自行宰杀牛马者,就要被劳教一年,在唐代就是服一年苦役。
为什么呢?唐太宗说过:“自汉魏已来,或赐牛、酒。牛之为用,耕稼所资,多有宰杀,深乖恻隐。”太宗说自汉魏开始,都是赏赐牛肉和酒,但牛能帮助人耕地,现在遭到宰杀,朕很是怜悯它。
唐代韩滉《五牛图》
太宗做出一个重感情的有道明君的样子,有些做作,而后辈唐武宗说得更功利化也更直接:“牛,稼穑之资,中国禁人屠宰。”意思是说牛是帮助人耕种庄稼的重要生产资料,所以不能随意屠宰。
为了保护耕牛,人们还编出各种传说,多是杀牛时遭到报应的事例。《太平广记》中说有个叫王云略的人,性格凶暴。有一日他用刀子插入牛眼,将牛杀死。第二天,他就莫名其妙地双眼喷血,人们都说是杀牛的报应。《大慈恩寺志》中也说,有一个小官儿爱吃牛头,结果有一天脚丫子就烂了。有读者可能说,按前面那个逻辑,不应该是烂头吗?我觉得这人脚烂应该是属于痛风一类的疾病,确实和吃肉有关,不是吃牛的报应,但人们加以附会,来警诫其他人不要杀牛。
从唐代韩滉所绘的《五牛图》可以看出唐人对牛的感情。
但牛肉真香啊,实在很想吃啊。还有,不是传说杜甫最后是吃牛肉撑死的吗?《新唐书》中也这样记载:“大历中,……大水遽至,(杜甫)涉旬不得食,县令具舟迎之,乃得还。令尝馈牛炙白酒,大醉,一夕卒,年五十九。”
也就是说,杜甫被大水围困,十多天没有吃上饭,当地的县令派人划船去接他,还给他烤牛肉和白酒。杜甫饱餐大醉,结果当晚就去世了。
难道杜甫吃的是假牛肉吗?还有李白的“烹牛宰羊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也是在胡吹吗?王昌龄《留别岑参兄弟》诗云:“貂蝉七叶贵,鸿鹄万里游。何必念钟鼎,所在烹肥牛。”
这些人为什么能吃牛肉,难道不怕犯法吗?
在唐代,吃到牛肉还是有可能的,毕竟杀牛不是杀人,当年的法律也都是看人下菜碟的。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唐朝叫作“田舍郎”,突然把自家的耕牛宰了吃肉,那官府差役拿链子往你脖子上一套,就扯到官府问罪,一年劳改是免不了的。
但是,凡事都有个“但是”,如果像上面说的县令、参军这类的朝廷命官,杀个牛,吃个肉,差役也不敢去问。而且,吃牛肉也是有种种借口的,上面法律规定是“自杀马牛”,就是自行屠宰,如果是经过官府批准的呢?那就不在其数了,像上面给杜甫送牛肉的聂县令,他杀只牛,要官府批准吗?再说了,如果这牛不是我杀的,是它自己病死了,或者出事故摔到山沟里死了呢?那不就有理由吃牛肉了吗?
《太平广记》引《玉堂闲话》中记载晚唐时的一件事情:“天祐癸酉年,夫妻至抚州南城县所,有村民毙一犊。夫妻丐得牛肉一二十斤,于乡校内烹炙,一夕俱食尽。”注意这里的用词是“毙”,而不是杀一犊,宰一犊,意思是说这牛死掉了,给吃牛的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武则天时,因为她信佛,曾经一度下令禁止屠宰,不只是牛,连其他的羊、猪、鸡之类,都不能杀。那想吃肉咋办?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大臣娄师德到陕西去巡视,当地官员招待他,呈上了香喷喷的羊肉。娄师德实在想吃,但朝廷有明令禁屠,于是板着脸问:“朝廷禁屠,为什么还杀羊?”上菜的厨子忙说:“这只羊不是我们杀的,是有一只豺跑到羊圈中来,一下子把羊给咬死了,这也不能浪费了啊,所以我们就烤来吃了。”娄师德于是心安理得地大吃起来。
过了一会儿,厨师又端上来一条清蒸鱼,娄师德又问:“为什么又杀鱼?”厨人说:“有一只豺把这只鱼咬死了,所以……”娄师德听了哭笑不得,心想这人真是智商欠费,你就不能换个说法吗?豺哪里能咬到鱼?于是指点他说:“不是吧,这应该是水獭咬死的吧?!”
从这个事例就能看出,唐朝人对有些法律条文也是明知故犯,正如《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所说:“依着官法打杀,依着佛法饿杀”,就是说旧时的法律好多都不合理,而且严刑峻法多如牛毛,老百姓行事时都不可避免有违法的行为,都按官法来,人人都要被打死。而佛经中讲肉不能吃,植物中的小五荤也不能吃,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都按佛法中说的方式生活,只能饿死了。
所以,在唐代保留下来的宰相韦巨源置办“烧尾宴”的菜单中,就赫然出现了“水炼犊”这种菜品,也就是清炖整只小牛。文宗时大宦官仇士良喜欢吃一种叫“赤明香”的菜品,是用牛肉、鹿肉等做成肉脯。据记载,这种肉脯“轻薄、甘香、殷红、浮脆”,有点类似今天四川的“火鞭子牛肉”。你说吃牛肉违法,你知道仇公公是何等人吗?他把持朝政,气焰熏天,杀过两个王爷、一个妃子、四位宰相,你还敢追究他吃牛肉的事情吗?
不过话说回来,除去这类特权阶层,唐朝人吃牛肉还是不怎么光明正大的,所以诸如“白眼向人多意气,宰牛烹羊如折葵”之类的诗句,就显得十分有豪气。
其实唐人发明了做牛肉的好方法,比如晚唐段公路写的《北户录》一书记载:“南人取嫩牛头,火上燂过(炙去毛为燂)。复以汤毛去根,再三洗了,加酒、豉、葱、姜煮之。候熟,切如手掌片大,调以苏膏、椒橘之类,都内于瓶瓮中,以泥泥过,煻火重烧,其名曰褒。”
意思是把牛头先用火烧一遍,去掉毛,然后加热水烫一下,煺净毛根后,再加酒、豉(豆豉类)、葱、姜煮熟。熟透后切成手掌大小的薄片,再加上苏膏、椒橘等调料,放在大瓮中煮,用泥封口,再次加热入味,这道菜就叫“牛头褒”。
吃猪显低贱
冯梦龙《古今谭概》中有一则“罚人吃肉”的笑话:“李载仁,唐之后也。避乱江陵,高季兴署观察推官。性迂缓,不食猪肉。一日,将赴召,方上马,部曲相殴。载仁怒,命急于厨中取饼及猪肉,令相殴者对餐之。复戒曰:‘如敢再犯,必于猪肉中加之以酥!’”
说是李载仁这个人是唐朝皇族之后,到江陵避乱,在高季兴手下做观察推官。他非常迂腐,平生最讨厌吃猪肉了。一天正要应召去衙门,刚上马,他的手下竟然当着他的面打架。李载仁勃然大怒,但是他的处罚方式很另类,他让人从厨房中取出大饼和肥猪肉,罚打架的人面对面大吃一顿,还严厉地训斥说:“你们要是敢再犯,我就在猪肉里再多加点油!”
这则笑话想必好多人都为之发笑,但这里面也有一个时代背景,就是唐朝时,确实有部分人对猪肉是相当厌恶的。猪肉的销量完全比不上羊肉,前面提到的“烧尾宴”菜单中,鱼、虾、蟹、鸡、鸭、鹅、牛、羊、鹿、熊、兔、鹤、蛙,应有尽有,但就是没有猪肉。
为什么唐人不喜欢猪肉呢?这是因为,猪给人一种相当肮脏的感觉,尤其是当时那个条件,猪圈往往和厕所相通,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散养的猪是经常会吃人的大便的。
再一个原因就是,唐朝的时候,没有普及阉猪的技术,所以当时猪的肉质没有现在好,而且有一股浓重的腥臊味。
再者就是在唐朝民间,炒菜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甚至铁锅也不怎么普及,在没有蔬菜搭配的情况下,猪肉无论是烤还是煮,都不怎么好吃。宋朝时苏东坡发明了“东坡肉”的吃法后,猪肉才变得可口起来。苏东坡当时也说:“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可见直到苏轼的时代人们还是没有找到烹制猪肉的好办法。
当然,唐朝人对猪肉也并不是完全拒绝,还是有一些爱好吃猪肉的人。著名的晚唐诗人杜牧曾经在文章中写过,有一个叫邢涣思的人,特别爱吃猪肉,一天要吃两顿,于是就再三写信劝他说:“《本草》言是肉能闭血脉,弱筋骨,壮风气,嗜之者必病风。”所谓“病风”,是指脑中风一类,由高血压引发。这其实也是有道理的,常吃大肥肉,会患高血脂、高血压一类的疾病。
而这个邢涣思根本不听,所以有一天他正握着毛笔写字,突然两手向背后反转,晕倒在地,一整天后才醒过来,虽然能认识人,但腿脚活动不了啦,从此患了偏瘫之症,后来就死掉了。
所以,当时对猪肉还是有一些消极的看法。
不过,猪肉还是有它独特的吸引力,尤其是对一些爱吃油腻的人。唐朝人吃猪肉时通常的做法是蒸着吃,因为猪肉不容易烤,一烤油全滴出来了,前面说过唐朝人又不怎么炒菜,所以清蒸是最普及的做法。我们看到《西游记》中,妖怪捉住二师兄(猪八戒)也是要上笼蒸了吃,这也是有生活依据的。
蒸熟之后,大猪肉片子没什么味道,唐朝人一般就蘸上蒜汁、豆酱这一类,就着烤饼吃,感觉应该和现在菜馆中的“蒜泥白肉”这道菜的味道差不多。
《北户录》里说过一种看起来似乎很好吃的做法:“先以宿猪肥者,腊月杀之,以火烧之令黄,暖水梳洗,削刮令净,刳去五脏,猪肪煼取脂脔,方五寸,令皮肉相兼。着水,令淹没于釜中,炒之肉熟水尽,更以向所煼肪膏煮肉,脂一升酒二升盐三升,令脂没肉,暖火煮半日许,漉岀瓮中余膏,泻肉瓮中,令相淹。食时,水煮令熟,切,调和,如常肉法。尤宜新其二岁猪。肉未坚、烂坏,不堪作。”
这上面的大致做法,是把整只猪烤黄之后,再除去内脏,把带皮的五花猪肉切成五寸大小的方块,炖熟之后,再放一升猪油、二升酒、三升盐小火慢煮上半天,然后放入瓮中浸于汤汁之中。吃时取出来用水煮熟,像往常那样配上料调味即可。要用两年以内的嫩猪,肉质不好的,不适宜这种做法。
但越是有这样的记载,越说明这种猪肉的做法当年是不怎么常见的,而且从上面的制作程序来看,还是相当烦琐的,普通的百姓日常是不会这样讲究的。
猪肉吃得比较少,还有这样一个原因:古代榨油技术比较落后,油料作物也少,荤油是一种重要的油料来源,尤其是猪油。将猪肉中的肥肉成分炼成荤油后,可以用来加工各种食品,比如面点中,有时加了猪油,会变得非常可口。所以,大量的猪肉被用来炼油了。
有一次李世民的四子李泰到乡间慰问,入乡随俗在平民家大吃了一次猪肘子,但他觉得比较丢份,再三嘱咐手下不要外传,以免被皇兄皇弟们笑话。据历史记载,李泰“腰腹洪大”,长得圆圆滚滚的像一只熊,大概就是喜欢吃猪肉造成的。
相比之下,中唐的宰相,白居易的好友裴度就非常洒脱,他公开宣称:“鸡猪鱼蒜,逢着则吃。生老病死,时至则行。”一副爱咋地咋地的态度。通过故宫博物院所藏的唐代文物陶胎黄釉卧豕,可以看出来,猪在唐代人的生活中也是占有一席之地的。
故宫博物院藏唐代陶胎黄釉卧豕
野味超丰盛
看到唐朝人吃牛肉和猪肉都不如现代人后,大家有可能觉得唐朝也不怎么神气,觉得在吃肉上还是我们更胜一筹。殊不知,唐人虽然杀牛有禁忌,吃猪不擅长,但他们有比我们更优越的地方,那就是野味超丰盛。
因为自然环境的改变,现在野生动物的保护问题越来越被重视,所以很多唐朝人可以大吃特吃的野味,现在都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便吃了。
本书“玩”第二章会说到,打猎是唐人很常见的娱乐活动,打猎过程中也收获了很多野味。所以什么熊掌、鹿肉、狍子、獐子、野羊、野猪、野兔、大雁之类,统统可以或烤或煮,大吃一顿,甚至吃上一顿老虎肉也是有可能的。
另外,唐人宴席上还经常能吃到骆驼肉,杜甫《丽人行》一诗中描写杨贵妃等人的穷奢极欲,也是说“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并没有提到牛羊猪肉之类。所谓山珍海味,就应该是这种不常见的吧。
唐代鸭形罐
韦巨源的烧尾宴食单(这个后面我们还要详细说)中,就记载了不少野味,如鹿肉、熊肉、狸肉、鹤肉之类。据《岭表录异》这本书记载,岭南当地的人连猫头鹰都吃,至于蛇、鼠、虫、刺猬、蜈蚣、蚯蚓这些东西,也照吃不误。看来广东人什么都吃是自古有之,所谓“毒蛇做羹,老猫炖盅,斑鱼似鼠,巨虾称龙,肥蚝炒响螺,龙虱蒸禾虫,烤小猪而皮脆,煨果狸则肉红……”
不过嘛,现在我们不提倡吃野生动物,所以就不详细说了,以免大家看了食指大动,心向往之,有诱人违法之嫌。
吃鸡不算大餐
鸡肉在现在,价格比猪、牛、羊肉要低得多,唐朝也是如此。当年家家户户院子大,空地多,一般都会散养一些鸡,用来下蛋吃肉。像孟浩然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鸡黍实在是太平常不过的农家饭。
唐代阎立本《步辇图》中的唐太宗
《新唐书》记载了这样一段文字:“(马)周每行郡县,食必进鸡,小吏讼之。帝曰:‘我禁御史食肉,恐州县广费,食鸡尚何与?’榜吏斥之。”
意思是说马周当官后到下面的郡县巡视,每顿饭都要吃鸡肉(当时朝廷明文规定上级官员监察巡视时不准大吃大喝,用肉食招待),于是有人揭发马周。结果唐太宗说:“我怕下面州县招待官员太过破费,所以不让吃肉,吃只鸡算什么?”于是把告状的人打了一顿。
由此看来,唐太宗固然有袒护马周的行为,但可见吃鸡肉在当时不算大餐。就像工作餐吃个鸡腿汉堡,算不上腐败对吧?不过有人根据这件事,就推断出唐朝吃鸡不算吃肉,也是不客观的。
古时肉类的贮存是个麻烦事,不像现在有冰柜,现成的猪牛羊肉能储备着。如果要杀羊、杀猪,也是件麻烦事——杀牛更是需要官方手续。而且杀了一只羊、一头猪,在没有冷藏设备的情况下,尤其像夏季,吃不完也是麻烦事。而捉只鸡杀来吃,普通人自己都办得了,而且一般能吃个干净,所以吃起来很方便。
像李白所写的“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就是写的杀鸡吃酒时的快乐情景。
但吃鸡毕竟显得不隆重,所以《朝野佥载》中记载过这样一段话:“深州诸葛昂,性豪侠,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也就是说诸葛昂杀鸡来招待这个叫高瓒的,高瓒嫌他小气。
当然除了鸡之外,鹅鸭也是唐人喜欢吃的,同样是《朝野佥载》中记载有武则天的内宠张易之弄了个大铁笼,“置鹅鸭于其内,当中取起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即回,表里皆熟,毛落尽,肉赤烘烘乃死”。
张易之派人制作了一个大铁蒸笼,里面燃着炭火,旁边放一个铜盆,盆里盛着五味汁。鹅鸭在铁笼中给烤得受不了,于是就不得不饮那盆调味汤汁,慢慢地鹅鸭被烤得毛落肉熟而死,而喝进的汤汁也渗到腹中,这样吃起来有滋味。
这样的吃法,对动物来说,是相当残忍的,所以大家都不怎么认同。所以张易之被杀死后,百姓把他的肉也割来吃了,人们说是他虐待动物的报应。
食有鱼,其实不难
唐代时的长安城其实不像现在这样缺水,当年有八水绕长安之说,所以对于唐人来说,吃鱼还是相当便利的。
大家看到这张图,马上就会说:“哦,这是日料中的生鱼片!”其实,生鱼片这种吃法,也是日本当年从唐朝人那里学过去的。
唐朝人把生鱼片叫鱼鲙,要把鱼切成特别薄的肉片,所以刀法相当重要,“有小晃白、大晃白、舞梨花、柳叶缕、对翻蛱蝶、千丈线等名,大都称其运刃之势与所砍细薄之妙也”,“小晃白”等名称都是用来形容厨师运刃时的情形和所切鱼片细薄无比的奇妙。
明人李日华曾经转述说,他家里有本唐人所著的《砍鲙书》,第一篇就是说刀工,第二篇是辨别鱼的新鲜度,第三篇是佐料的用法,最后是烹调手段以及火候掌握。
唐诗之中,也屡屡可见这类的描写,如杜甫笔下的“豉化莼丝熟,刀鸣鲙缕飞”、柳宗元所写“炊稻视爨鼎,脍鲜闻操刀”、岑参的“砧净红鲙落,袖香朱橘团”等,都是描写砍鲙(生鱼片)时的情景。
白居易《轻肥》就曾经讽刺唐朝宦官生活奢侈腐败,而且当时江南大旱,饿得人吃人。该诗写道:“樽罍溢九酝,水陆罗八珍。果擘洞庭橘,脍切天池鳞。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这“脍切天池鳞”就是指切细的鱼片,这鱼不是一般的鱼,是天池中的珍贵鱼种。王维《洛阳女儿行》写一个嫁入豪门的美女,备受宠爱,也是说“侍女金盘脍鲤鱼”。看来唐朝的美食,鱼是大家比较推崇的餐中上品。
鱼片
有人说唐朝因为皇帝姓李,所以不让吃鲤鱼,这是根据《酉阳杂俎》中的记载:“国朝律,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号赤公,卖者杖六十,言‘鲤’为‘李’也。”
不过在很多的唐诗中,似乎好多人根本不在乎这一禁令,对鲤鱼照吃不误,像上面王维写的只是一例,其他还有白居易的诗《舟行(江州路上作)》“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和微之春日投简阳明洞天五十韵》“女浣纱相伴,儿烹鲤一呼”等等,都是写吃鲤鱼的情况。看来这种法律也是时松时紧,也像禁止杀牛一样,对于达官贵人的约束力,明显不足。
当然了,假如你穿越到了唐朝,那里的菜馆可能不敢明目张胆地把鲤鱼放在菜谱上,而最常见的就是这样一些海产品:
鲈鱼肉质坚实,洁白肥嫩呈蒜瓣状,细刺少、无腥味,味道鲜美,所以一直受吃鱼者的青睐。其中松江鲈,主要活动于江浙近海和淡水中,唐人将其当作鱼中珍品。
李贺有诗“鲈鱼千头酒百斛”,白居易说“犹有鲈鱼莼菜兴”,李颀夸“炊粳蟹螯熟,下箸鲈鱼鲜”,元稹赞“莼菜银丝嫩,鲈鱼雪片肥”……
鳜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刺少肉多,营养丰富,现在被评为四大名鱼之一,是有名的好吃鱼种。苏菜中的“松鼠鳜鱼”是非常有名的一道菜。
唐朝人对于鳜鱼也是十分喜爱,张志和《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广为流传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许浑也有诗:“明日鳜鱼何处钓,门前春水似沧浪”,韩偓有“肥鳜香粳小艓”等句,充分说明了当时鳜鱼也是人人喜欢的盘中佳品。
在武昌的长江一带所盛产的“团头鲂”,就是大名鼎鼎的武昌鱼。“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武昌鱼的鲜美可口,那是有口皆碑的。从三国时人们就非常喜欢,唐人也不例外,像盛唐诗人岑参就有“秋来倍忆武昌鱼,梦著只在巴陵道”的诗句,独狐及也有“得餐武昌鱼,不顾浔阳田”,都是说武昌鱼好吃的意思。
因为白鱼生长快,个体大,最大个的可以有20多斤,而且肉质白嫩,味美不腥,所以在隋朝时就被人们选为人工饲养的鱼种,也被唐人视为盘中美味之一。
诗圣杜甫诗中说:“催莼煮白鱼”,中唐王建有诗“看炊红米煮白鱼”,晚唐的徐夤更是因为有人送了他新酿的酒和白鱼后,写了首《谢主人惠绿酒白鱼》来感谢人家:“早起雀声送喜频,白鱼芳酒寄来珍……”
所以如果你穿越到唐朝,吃饭的时候点个白鱼尝尝,倒是不难的。
鲫鱼由于食性广、适应性强、繁殖力强、抗病力强、生长快、对水温要求不高,所以十分常见。在唐朝时的江陵城,有一句民谣:“琵琶多于饭甑,措大多于鲫鱼”,意思说琵琶比饭碗还多,穷书生比鲫鱼还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鲫鱼在唐时也是很常见的,是不怎么值钱的鱼种。
不过,虽然鲫鱼不怎么珍稀,但它的营养价值不低。古人认为鲫鱼汤是很有营养、滋补性很强的食物。《酉阳杂俎》续集卷八记载,“浔阳有青林湖,鲫鱼大者二尺有余,小者满尺,食之肥美,亦可止寒热也。”
诗人杨巨源,有次收到朋友送来的鲫鱼脍——就是切成细片的鲫鱼,回诗答谢:
谢人送鲫鱼鲙
君家一箸万钱,
分我银丝侑客欢。
芳饵得来珍丙穴,
金刀落处照辛盘。
腹空羞迫诗肩瘦,
鳞活能生酒面寒。
玉手行厨如许巧,
说教鱼婢学应难。
前面说过白鱼,现在著名的“太湖三白”,就是白鱼、银鱼和白虾。银鱼个头细小,但基本没有大的刺,吃起来十分方便,而且营养价值很高。
杜甫《白小》一诗,说的就是银鱼:“白小群分命,天然二寸鱼。细微沾水族,风俗当园蔬。”这里诗人自注,说当地遇到禁食酒肉时,就用银鱼当蔬菜来解馋,故称“风俗当园蔬”。相比之下,白居易谪居江南期间,可能是吃腻了,他说:“衣缝纰颣黄丝绢,饭下腥咸白小鱼。”
刚才提到了虾,对于虾这种常见的美味,唐人当然也不会无视。在岭南一带,人们喜欢吃新鲜的活虾:“南人多买虾之细者,生切绰菜兰香蓼等,用浓酱醋,先泼活虾,盖以生菜,以热釜覆其上,就口跑出,亦有跳出醋碟者,谓之虾生。”(出自《岭表录异》)
自古以来,人们对于体形庞大的龙虾更为感兴趣。唐人也可以捕到南海中出产的巨型龙虾,还是《岭表录异》中记载:“海虾,皮壳嫩红色,就中脑壳与前双脚有钳者,其色如朱。”那这种虾大不大呢?《北户录》中说:“红虾出潮州、番州、南巴县,大者长二尺。”按唐尺的刻度,算起来这虾也有60厘米左右,虽然称不上世界第一,但也是相当巨大的龙虾品种了。
当时苏州出产的紫虾也是唐人喜爱的食品,晚唐时的唐彦谦曾写过《索虾》一诗,向友人求此虾来大吃一顿,看他的描述,真让人垂涎三尺:
姑孰多紫虾,独有湖阳优。
出产在四时,极美宜于秋。
双钳鼓繁须,当顶抽长矛。
鞠躬见汤王,封作朱衣侯。
所以供盘餐,罗列同珍羞。
现在的人们提到美味,当然少不了螃蟹。每到中秋时分,大闸蟹上市后,实在是让人垂涎欲滴。
明代仇英作《春夜宴桃李园图》
还是那个喜欢吃虾的唐彦谦,他对螃蟹也十分喜欢,有诗为证:“漫夸丰味过蝤蛑,尖脐犹胜团脐好。充盘煮熟堆琳琅,橙膏酱渫调堪尝。一斗擘开红玉满,双螯出琼酥香。岸头沽得泥封酒,细嚼频斟弗停手。”大吃二喝的情景,写得我们都馋了。
杜牧做官时来到吴兴(湖州),曾有诗:“越浦黄柑嫩,吴溪紫蟹肥。”秋天的螃蟹品质最好,这地球人都知道,唐朝人当然也知道,皮日休说“蟹因霜重金膏溢”,殷尧藩说“紫蟹霜肥秋纵好”。
对海蟹,唐人也十分看重,白居易在赴滑亳节度使令狐彰豪华宴会时曾和诗一首,说“陆珍熊掌烂,海味蟹螯咸”,海蟹螯足和熊掌并说,可见在交通不发达的唐代,海蟹显得更为珍异。
《岭表录异》卷下记载,岭南有一种“黄膏蟹”,说是“壳内有膏如黄酥,加以五味,和壳煿之,食亦有味”。就是说这种蟹黄和酥油一样,加上佐料,直接用火一烤,吃起来很香。更有一种赤蟹——“壳内黄赤膏如鸡鸭子黄,肉白,以和膏,实其壳中,淋以五味,蒙以细面,为蟹饦”,就是把赤蟹的膏黄和肉填在壳中,浇上调料汁,再用面裹在外面,类似于蟹黄包,其味“珍美可尚”。
对于现在我们称为梭子蟹的,唐人叫作“蝤蛑”。《云仙杂记》卷五记载:“鹿宜孙食蝤蛑,炙于寿阳瓮中,顿进数器”,也就是说这个叫鹿宜孙的人,喜欢吃梭子蟹,在寿阳碗中烧烤后,一顿能吃好几碗。
唐人吃蟹,还有一种比较特别的吃法,就是吃“糖蟹”,把螃蟹用糖腌制后再食用。对于此,陆游在他的《老学庵笔记》中武断地认为,糖蟹就是糟蟹,和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是误写误传。他的依据是原来中国不会制蔗糖:“沙糖,中国本无之。”
其实不然,唐人段成式的《酉阳杂俎》中,曾详细记载了唐人制作“糖蟹”的方法,其中说:“……先煮薄糖,著活蟹于冷糖瓮中一宿。煮蓼汤,和白盐,特须极咸。待冷,瓮盛半汁,取糖中蟹内著盐蓼汁中,便死,泥封。”所谓薄糖,就是指粮食经发酵糖化而制成的食品,笔者小时候称为“糖稀”的那种,麦芽糖的成分居多,但一样也有甜味。由上面记载可见,糖蟹确实是有甜味的。正像豆腐脑有南甜北咸,粽子有南咸北甜之分,这螃蟹好像有古甜今咸之分。
其他诸如蛙肉、龟肉、鳖肉以及贝螺、蛤蜊等等,也是唐人的盘中美食,甚至像现在珍稀的一些物种,如鳇鱼(长江鲟)之类的保护动物,在唐朝也是大吃不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