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写稿,习惯完成后即刻以传真机送走,要是存货足够,便卷成一卷,拿到办公室去,请秘书登记后再传出。
这卷稿纸放入和尚袋中,常散开弄皱,非常不雅。用条橡皮筋圈之比较不容易被压扁,但是看见那五颜六色、死气沉沉的胶圈就不开胃,拒绝使用。
见过有些掺了塑胶原料入胶皮的,色彩很清新,想去买,但因事忙或忘记,总没买成。
今天特地赶到最大的一间文具店去,店员拿出来的又是那些不堪入眼的东西,说:“只有这些。”
“那么丑!”我说。
她本来要做一个不买算了的表情,但自己看橡皮筋后,也点头同意。
“要不要用一下包扎礼物的胶带,比较好看。”她殷勤地问,“不过要自己绑的。”
她拿出一卷卷的金色带子,还是那个俗气的黄金颜色。
“每天对东西,至少要有点美感。”我摇头。
“说得也是。”她附和,“每天看报纸上的照片,难看死了。文具也难看的话,真受不了。”
“还有什么可以代替橡皮筋的呢?”
“有了。”她忽然想到一个邮寄用的硬纸筒,“把稿纸塞进去就不会被压扁了。”
我嫌太重,和尚袋中的东西,应愈轻愈不会让人感觉到人生的负担。最后,她建议用纸筒型的塑料袋子,才勉强解决了问题。
“有时,”我说,“不一定要美观才行,一件东西用久了也会产生感情的。”
女店员点头:“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我老公就是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