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滚烫的沙地里。风会把它吹走,海水会把它冲掉,然而我就喜欢这样做。我喜欢写自己的名字。我喜欢在作业上签名:简·S.奥泽,简·沙维·奥泽。塞尔文·奥泽不是我父亲,他只是布拉弗的父亲。我父亲是杰克·沙维,我记得他:火炉又红又烫,他站在那里,又高又瘦,当他弯下腰跟我说话时,我能看到他头发里的雪花,他闻起来有奶牛、靴子和烟的味道。他的呼吸里有雪的气味。我喜欢这一切,我也喜欢自己的名字。我喜欢签名: 简 。普普通通的简,普普通通的简,爱上一个瑞典人,嫁给一个丹麦人;普普通通的简,普普通通的简,吞下窗一扇,死于玻璃片。哈!我喜欢签名。我在海滩上签名。我的海滩。 私人土地——擅闯者将被起诉 。这里是简的海滩。速速后退,愚蠢的凡人!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我希望玛丽来做伴吗?不,我不希望。今天,这片海滩完全属于我。我的海洋,只属于简,只有简在沙地上奔跑,在岩石上奔跑,光着脚。我永远不结婚。玛丽可以结婚,玛丽会很开心。我会跟丹麦人结婚。我会跟一个从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人结婚。我永远不结婚,我将住在凯利的小屋里,那是母亲买下的地产,位于布莱顿海岬。我将独自居住,独自变老,到了夜晚,就像海鸥和猫头鹰一样号叫。我的地产。我的海滩。我的群山。我的天空。我的爱,我的爱!不管我要爱什么。我爱这地方,我爱自己的名字,我喜爱这种爱的感觉。我在滚烫的沙地里,在潮湿凉爽的沙地里留下脚印,它们在我身后的沙滩上排成一列,我在爱中奔跑,写下自己的名字,简独自奔跑,十个脚趾,一对脚掌,从布莱顿海岬到沉船角,从沙滩一直到海里,返回时裙子仍滴着水。你抓不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