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做利他型的生意,一个月只收入3万日元的人,一定是个有爱心的人。他们不喜欢恶性竞争,甚至厌恶通过牺牲他人的幸福来获得财富。他们希望在追求幸福和富足的同时,也让他人和社会变得富足。因此,愿意奉献的人会做“月入3万日元的生意”。
总会听到有些人不屑地说:“做生意怎么会如你想的那么简单?”难道做生意一定要野心勃勃、为赚钱失去道德底线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商业成了不顾道义的竞争,而且这种逻辑似乎已持续很久。
这种不良的竞争让很多人感到厌恶,逐渐有人开始抗拒。于是,做好事赚钱的例子也开始变多,所以这种想法绝对不是异想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