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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穷追不舍

那年,黎蜜斯刚被这段感情拥抱,心里有着太多太多的不确定,不知道该不该公开这段关系。杜易扬到学校里参加过普法活动,如果要公开这个人,他的身份是藏不住的。

在两个选择中,因为不确定的因素居多,她暂时做出不公开的决定。因为不公开,两人走到一块儿的时间被大大压缩,有时好不容易见一面,却因为遇见熟人不得不马上往两边走。杜易扬尊重她的决定,更多时候选择在她看不见的地方遥遥守着她。

有一回班级聚会,黎蜜斯黎蜜斯与舍友们在露天烧烤摊疯狂至凌晨三点才回去。

两人本来要约会,杜易扬在路边的车上等她,但聚会开始后,班长便要求谁也不准提前走,先走的人总要被问东问西的,她不敢那么明目张胆地走向路边那辆车。又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离开的理由,只好发短信让他先回去,改天再约。可就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发现他的车还在路边,那双熟悉的眼眸依旧注视着自己,他不放心她深夜回宿舍,竟在那里守了几个小时。

她忽然觉得心里酸酸的,猜到他一晚上没吃饭,且数小时后,还要去上班,就为了等她。

黎蜜斯忽然很想上前抱抱他,可被一群涌上的女生阻挡脚步,她被分配到要扶一名醉酒的舍友回去,只能暂时将爱恋抛于脑后。

弥漫的酒气,艰难的步伐,舍友在她耳边胡言乱语,她都丝毫不介意,她心里只有那个还在等她的人。

直到她走到宿舍楼下,几位楼管阿姨帮她把舍友带上楼,她找个了借口停在原地,回头专注地望向他。他一定疲惫极了,走到路灯下,凝望着她。她正想冲出去,又怕自己一旦过去,要耽误他的时间,她明天上午没课,可以睡到自然醒,他可不一样,只好朝他挥了挥手,转身上了楼。

走到二楼时,她回过头看他,他依旧站在那里,目光牢牢挂在她的身上。她忽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不止是刚才喝的酒造成的影响,还是对他的感情彻底火热了,如果他们公开关系,他就不必这样,两人大可以坐在一块儿吃饭,偶尔窃窃私语。就在这一刻,她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她牵起他的手,和他大大方方地走进自习室。

又一个周一来了,黎蜜斯早早出了门。

阳光徐徐洒在大道上,万物是一如既往的美好。

车如流水的大道上,一辆黑色奔驰突然急刹车,一个中年妇女跌倒在地。

车上的男人急忙下了车。黎蜜斯站在路边,只见刘通铭跑上前要扶那位女人,她满脸愤怒地甩开他,大骂:“有没有长眼睛啊!没眼睛开什么车!”

黎蜜斯无法视而不见,上前帮忙扶起她。刘通铭尴尬地向她道谢,看得出来,他觉得自己现在有些狼狈。

黎蜜斯代表刘通铭与对方协商,协商完成后,那女人拿了钱便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谢谢你。”刘通铭松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汗,有点不自然地笑着说。

黎蜜斯叹了口气,说“你确实太不小心了,哪有开车像你这么猛的?”

刘通铭依旧一脸尴尬:“没睡醒……还好……还好刹车了。”

黎蜜斯:“嗯,没事就好。”

刚才的紧张使他满身大汗,刘通铭脱下外套,只剩下一间短衣,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露在空气中。

大学那会儿,刘通铭是法学系出了名的体育健将,红极一时的校运会杀手,他代替学校参加的每次比赛都获得了冠军。

在阳光照耀下,刘通铭拉了拉袖口,黎蜜斯无意间发现他身上的齿印,连忙收回视线,在心底想着现在的女孩子真是疯狂大胆,那么杜易扬……

刘通铭没有察觉到黎蜜斯的异样,“我请你喝咖啡吧?当作报恩了。”

黎蜜斯微微一笑,拒绝道:“有心了,我还赶着上班呢。”

刘通铭没再多说什么,大概也有事。

黎蜜斯礼貌地道了别,转身离去。

刘通铭站在原地,脸色由红恢复成黑,缓缓地舒了口气。

他突然有个想法。杜易扬,那个他恨之入骨的男人,当年亲手将他父亲送入牢狱,更将他心中的女神轻而易举夺去了,但是……

思及此处,他脸上弯起一抹狡黠的笑容,好像已不再将杜易扬带给他的耻辱放在心上,心里有更深的打算。

天空还未被墨色覆盖,太阳已不见踪影。

下班后,黎蜜斯刚走出律所,便看见刘通铭站在门口,如礼仪先生般迎接她,她本想含蓄拒绝,但却瞥见了杜易扬的车,一阵淡淡的郁闷涌上她的心尖。

他究竟想做什么?跟了她数日,就如一手摩裟于她的心尖,让她倍觉心痒,却又不能予她一个痛快,只是徒增无能为力的痛苦……

她毕竟是个姑娘,哪能直接上前问他什么意思!?

而此刻,他目光如炬锁于刘通铭之上,如同若干年前,他那酸透四肢百骸的醋劲淹没神经那样,让她清澈地感到被他重视的深情。

他倒是过来呀!霸道地拉起自己的手,说,“不准跟他走,你是我的女人。”,否则他在那里干嘛?等着她主动过去吗?这简直是种罪恶的诱惑,她一赌气,答应了刘通铭。

刘通铭满脸喜悦地引她走向他的车,还主动为她打开车门。

每间被夜色挑逗、霓虹注目、澄光覆盖的餐厅皆显得楚楚怡情。

洁净无瑕的天花板挂盏如倾泻直下的吊灯,四周雕饰花纹,墙壁于灯光投影下如镀金沙,四角各悬着一抹蓝点烛光,投影相交于正中心,一架沉思模样的雕塑屹立于间。

柔和悦耳的钢琴声,肆意绽放的黄玫瑰,为此时此刻的场景增添情意。

黎蜜斯有些不大自在,尴尬地喝了一口水。

刘通铭则面无表情,让人无法揣测他心里在想什么。

两人当然都知道,相隔不远的几桌外,坐着杜易扬与柏清曲。接到电话的柏清曲毫不犹豫地赶过来吃这份免费的晚餐,本来想问他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但在看见不远处的黎蜜斯后,噤了声。

刘通铭微微一笑,指着满桌佳肴:“都是同学,别跟我客气,吃吧。”

黎蜜斯咬了一口碗里的肉,却觉得没有什么滋味。

虽是赌气,但与刘通铭共进晚餐,对她而言,还是蒙有一层浅浅罪恶的,换做她,是绝对无法忍受亲眼看见杜易扬与一位对他有意思的异性共进晚餐的。

但毕竟已走至此步,她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

刘通铭将切得整齐的牛肉一口一口放入嘴中,抬头看了一眼黎蜜斯,“好吃吗?”

黎蜜斯回答道,“还行。”可脸上的表情却写着“我不喜欢”。

“不好吃的话,可以换掉。”刘通铭放下刀叉,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中,带着千丝万缕的思虑将盘中的牛排吃了精光。

黎蜜斯答道,“不必了,挺好的。”吃什么都无所谓的。

刘通铭喝了一口杯中的酒,“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吃牛肉,每回吃肉都高兴得像考满分的孩子,太可爱。”

黎蜜斯愣了一下,是不是她单身久了,连对异性这样的话也无法坦然接受?她微微蹙起眉头,被他见个正着:“怎么?你就这么讨厌我吗?”

黎蜜斯自然否认:“没有。”

他笑道:“你觉得我要追你,所以才这么大费周章?”

黎蜜斯笃定地说:“我知道你有女朋友。”

刘通铭疑惑,“怎么说?”

黎蜜斯拿起桌上的餐巾擦了擦嘴边,“那么明显的痕迹。”

刘通铭先是纳闷了片刻,然后回想起那日车祸,恍然大悟,尴尬地笑了笑,“不愧是律师。”

黎蜜斯在心中松了一口气,看来是自己想多了,他坦荡地承认了自己有女朋友。她终于能肆无忌惮地享受这场叙旧宴了。

窗外夜色朦胧,无风,但这城市的景致却未因此静止,安然在没有推动力的生命中。人潮涌动,车如流水,在霓虹灯下,不甘落后涌向未知的前方。

黎蜜斯回过神来,“跟什么职业无关,女人的直觉,向来准。”

这些年,她遇到了太多的人,各式各样,她曾想过,如果这个人,陪我走一程,会是如何。但这样的想法总无法持续过长,总是片刻,便被她那颗画地为牢的心揶揄而过。

刘通铭又回到了初见时的面无表情,让人揣测不出他的心境。

黎蜜斯随口问道,“你女朋友呢?今晚没约会?”

刘通铭思索了会儿,“她不在这,我与她是在美国认识的,她和你很像。”

和你很像。

刘通铭约她来吃饭确实是为了气杜易扬,其他的还没有考虑到,聊聊天倒是无所谓。

黎蜜斯有些惊讶于刘通铭的直接,也因此有些许尴尬,但还是径直地接了话,“行啊你,把国外的妞都搞定了。”

刘通铭微笑了一下,“你还不是曾搞定了一个国家公诉人。”

黎蜜斯一怔,千言万语涌上血肉。

刘通铭只继续道:“那会儿,我记得,我们一起在的公诉科。”

黎蜜斯也被带回了那段记忆中,那时青涩的她还只是初见杜易扬,懵懵懂懂,确实做了一些傻事。想到她当时对易扬的误解,怀念般的笑了笑;“那时候啊,还年轻。”

“说的现在多老似的。”

黎蜜斯想了想,大概是那段回忆太长,“老了,记忆力都不行。”

“你要不行,那还得了,当年黎同学对法条可以算是过目不忘啊。”

“哪有这个能耐。”黎蜜斯无奈地笑了笑,其实当年她对法条的学习,主要归功于杜易扬。

刘通铭继续说,“我记得准备司考那会儿,你都不怎么用法条的,光凭这个,我就特佩服你。”

“那是因为……”黎蜜斯忍不住一笑,却无言接答。

那是因为杜易扬帮她做了充足的准备。

“你还记得你有套法条在我那里吗?”刘通铭忽然提到。

黎蜜斯在脑袋中搜寻了一圈,“好像是有那么回事儿。”

“不止法条吧,还有几套真题、押题。”

黎蜜斯回想起那段时光,“是啊……我太爱买了,剁手族。”无论什么辅导机构出版的材料,她觉得介绍不错就买,但买了之后,却发现她没有时间每一本都从头翻到尾,便大方地都借给了同学。

“好一大箱子呢。”刘通铭做了个夸张的表情。

黎蜜斯无奈地摇了摇头,“不容易啊……后来,后来大概都忘了,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记忆力,我都佩服自己。”

刘通铭喝了一口杯中的酒,“司考过后,我看你已经投身在出国准备中,以为你司考失意,决定离开这个国家,倒没有再跟你提过这件事。没想到,后来你过了,其实也是预料之中,我一直都觉得你一定会通过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司考后,会一下子那么反常。”

黎蜜斯叹了口气:“往事随风吧。”随即又带出一个大大的笑脸,“你不会还留着吧?”

“当然留着,我一直想找机会还给你,上面还有一些笔记,都是年轻的印记啊。”刘通铭感叹着,他的脑中也浮现一段过往。

“哈哈。”黎蜜斯想起大学时春蚓秋蛇的字迹,为了写卷四的论述题,特地练了一段时间。如今,能力是进步了不少,字迹却……不进反退。

“找个机会还给你吧。”

“不用。”黎蜜斯坦然地笑了笑,“那些东西也没用,早该扔了。”

“我特地留了那么多年,搬家几次都没丢,你别让我后悔啊!后果自负哦!”刘通铭玩笑似地“威胁”着黎蜜斯。

黎蜜斯扑哧一笑,“你不会带到美国了吧?”

“怎么可能。”刘通铭玩笑地白了她一眼,心想就算真的带过去了,又怎会告诉你。

“什么时候有空我去你那里取吧,特地送过来,多麻烦你。”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真当我是旧朋友,就别说这种话。”刘通铭故作一脸严肃,逗得黎蜜斯忍俊不禁。

“东西挺重的,什么时候方便我送到你家吧。”刘通铭继续说着,“我还是一样‘怜香惜玉’哦。”

黎蜜斯扑哧一笑,刘通铭的这句话让她想起大学时的事。那年,刘通铭帮着一个班的女生把新学期的几箱书送到女生宿舍门口。

多少女孩那时都在揣测,刘通铭究竟喜欢的是女生宿舍的哪一个同学,这些猜测渐渐演变成了那时日新月异的绯闻。

直到有人亲自问了刘通铭,刘通铭只是冷冷地答了一句“怜香惜玉。”便在专业炸开了锅。因为那时隔壁专业里正好有个叫怜香惜玉的女孩,默默无闻,因刘通铭的这一句话一时被推到了红人的地位。

据说,她还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亲自追到了男生宿舍楼下,对刘通铭说了一句:“为什么喜欢我?你可不许喜欢我,我父亲不会同意我嫁给你的。”

当时的刘通铭一脸莫名其妙,眨巴着眼睛,少许,才答了一句“好的。”后来怜香惜玉跑回了宿舍,哭了一天一夜,为这段无法开始只能结束的感情。

刘通铭也想起了那段哭笑不得的回忆,那时的生活多纯真无邪,每天便是上课,打球,社团,被女生追捧。

他有令人羡慕的家世背景,无论司考得意,或者失意,他人生的路便是那么一条。通往霸道总裁的直通车已为他买好车票。

只可惜,世事难料,就在司考前的那个月,他家中发生了巨大变故,肩负着重大使命的他,只好背上一切,决定一个人到美国奋斗。

“其实,我真的挺怀念大学那段时光。”

“是啊。”黎蜜斯感叹道,“那时觉得考试压力便是一切,但其实,出了社会才知道,最轻松的就是准备考试了,一本书,一支笔,一整天。”

“一束花,几只蜡烛,一个妞。”刘通铭接下了话,两人忽然同时大笑起来,记忆点凝聚回大二那年。

刘通铭某位舍友向黎蜜斯某位舍友表白的事件,一束花、几只蜡烛。在当年双十一深夜十一点,灯熄灭的那一刹那,男生在楼下喊道“某某某,我爱你。”女生跑到走廊,激动地回应着,“某某某,我也爱你。”男生又喊道:“某某某,我更爱你。”女生不甘示弱:“某某某,我更更爱你。”

一段肉麻却不腻的罗曼史,在青春的舞台拉下帷幕。后来他们如何,已经没有人知晓。他们记得的,只是那些年,谁和谁并肩,谁和谁相爱,谁和谁肉麻,记得好的那部分便足矣。

毕业后,或许结局惨不忍睹,但在各奔东西的那一刹那,一切,无论你愿意或者不愿意,也只能顺其自然地发展了,谁又会回过头问一句,青春华年那会儿,谁与谁最后究竟走了多远?

刘通铭缓了缓气,叹息道,“如果能回去,多好。”

“是啊。”黎蜜斯点了点头。

“那会儿我舍友李泰森,说要发明一台穿越机,这事儿还记得吗。”刘通铭被方才的对话勾起了一长串回忆。

“当然记得。”黎蜜斯再一次忍俊不禁,李泰森坚信IPAD的IOS系统一定有漏洞,既然网络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那么时间和空间也一定可以在网络中恣意。他最大的梦想,便是用IPAD做时光机、任意门,离开这个他呆不住的世界。

“他要真研发出来了,我还当真希望能回到那会儿呢。”刘通铭感叹。

黎蜜斯的嘴角淡淡一弯:“嗯……回去。”

她,只愿回到杜易扬与她耳鬓厮磨的那年,拉住他的手臂,此生不放。

望着她笃定而柔情的眼眸,刘通铭忽然发现,原来有些情感,任凭时光涤荡,即便无可回头,纵使千沟万壑,犹能炽热。 +QqVIV8TAkXbFQ1JD6ku2gYdd9w+bV6ZIqrTu/Ybjf13PdieLQCLn/h6D28g1u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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