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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前言

自20世纪中期,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问世以来,已出现英、日、荷、法、中等多个版本,风靡全球,得到世界各国读者喜爱,至今长盛不衰。这套奇书的主人公狄仁杰,就此在书页上,在众多读者心目中,成为与福尔摩斯、波洛、明智小五郎和金田一耕助等人物并列的名侦探艺术形象。

众所周知,福尔摩斯和波洛是西方侦探小说巨擘阿瑟·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无特定原型的西方大侦探,明智小五郎和金田一耕助是东方侦探小说名家江户川乱步和横沟正史塑造的无特定原型的东方名侦探。狄公案系列小说的主人公,却偏偏是一位西方外交官、东方学家和汉学家、业余小说家高罗佩,以一千三百多年前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中国唐代名臣狄仁杰为原型,塑造的一个古代东方大侦探。毫不夸张地说,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是一位西方奇人,取东方之种,栽入西方沃土,再以东西方兼收并蓄的活水和营养丰富、多元化的肥料,精心培育的一株融东西方文化于一体的奇葩。

奇人高罗佩

要说这奇葩的第一奇,就在培育它的园丁,荷兰奇人高罗佩身上。1910年8月9日,荷兰聚特芬市的古里克家诞下了一个男婴,取名罗伯特·汉斯。罗伯特·汉斯·范·古里克的父亲威廉是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的荷兰驻军军医,罗伯特的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在荷属东印度出生。1909年,父亲回国重组聚特芬的荷属东印度殖民军附属医院,小罗伯特就成了父母亲在荷兰本土生下的第一个孩子。

家庭出身注定罗伯特与东方结下不解之缘。罗伯特的祖父威廉·雅各布斯·范·古里克就酷爱东方艺术,尤其是日本和中国漆器,对整个家族,特别是对罗伯特的影响很深。祖父笃信宗教,痴迷招魂论,罗伯特成年之后对神秘主义学说也相当痴迷,不得不说这应与其祖父有很大关系。

小罗伯特出生不久,全家就搬去荷兰本土的另一座城市奈梅亨。他一天天长大,自打记事起,就常听哥哥们提起在荷属东印度的往事。遥远的东方在他心目中充满了神秘感和无穷的魅力。

1914年,父亲再度被派往荷属东印度的爪哇工作。次年,小罗伯特随全家一起来到耳闻已久的东方。小罗伯特在荷属东印度度过童年,克服刚到异国他乡时的水土不服之后,很快爱上这里的生活,他非常喜欢爪哇文化,爱听英雄传奇故事,看皮影戏,和小伙伴们一起运动,难免也会打架。在小学时候,他看了儒勒·凡尔纳的小说《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为书中描绘的中国人的生活和理想深深吸引,意识到除了爪哇文化,东方还有其他博大精深的文化。他向往古老的中国,希望将来能对中国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

1923年,父亲威廉服役期满,以少将军衔退役,古里克一家回到荷兰奈梅亨生活。此后七年,罗伯特一直在荷兰奈梅亨市立中学读书。他的身体很强壮,十五岁就已经长到6英尺高(大约1米83),一直都热爱体育锻炼,酷爱看书。在这一时期,他开始系统学习西方古典和语文课程,意识到爪哇文学虽有其独特魅力,但仍无法与伟大的西方文学相提并论。同时他开始学习梵文和中文,对亚洲的事物,尤其是中国文化特别感兴趣。由于他用了太多时间来学习中文,在中学时代曾经留过一级,用了七年时间才学完六年的中学课程。

就在中学时代,罗伯特为自己取了中文名“高罗佩”,高与他的姓氏古里克发音相近,罗佩则与罗伯特谐音。这个注定会与东方、与中国结下不解之缘的男子,今后便以这个名字在华人世界闻名。

高罗佩在中学时代的一大收获,是在奈梅亨结识莱顿大学退休教授乌伦贝克博士,成为他的私淑弟子。高罗佩向乌伦贝克学习梵文和语言学知识,在他的鼓励下开始用中文写作文。中学六年级时,高罗佩帮助乌伦贝克整理出版一部英文—黑脚语双向辞典,主要负责将乌伦贝克整理的手写卡片资料用打字机打印出来。十分器重高罗佩的乌伦贝克将弟子的名字放在合作者之中,高罗佩十分感激。

然而令乌伦贝克和父母意外的是,高罗佩无意继承恩师的衣钵,成为埋首书斋的学者。他为了能长期在东方生活,与荷属东印度政府签约,在莱顿大学语言系学习中文和日文,同时攻读法律,后来成为一名公务员。正是这种不愿受拘束的自由习性,让高罗佩没有成为专业学者,后来被评为“伟大的业余汉学家”,也让他成为独一无二的一代奇人。

大学时代,高罗佩只在出租房里住了一个月,就开始人生的第一段罗曼史。他与一位考古学家的遗孀奈丽·勒姆香相识相恋。奈丽是一位大学工作人员,比他年长十八岁,还有一个七岁大的儿子。对文学和现代艺术的共同爱好让他们很快走到一起。高罗佩与奈丽共同生活,直到他1935年离开荷兰为止。大学时代的高罗佩早早承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80荷兰盾的奖学金要维持自己的生活不成问题,但养家却远远不够。奈丽联系自己熟悉的报刊出版商,努力帮助高罗佩以有利学业的方式来赚取收入。高罗佩得以发表东方艺术和文学题材的文章和书评,每个月能赚75荷兰盾的外快,就此开始成为一位业余作家。

高罗佩和他大学中文课的老师著名汉学家戴闻达教授的性格和兴趣爱好不同。高罗佩一生热爱中国的艺术和文学,而戴闻达专攻中国历史和哲学研究。虽然高罗佩因此对戴闻达评价不高,但这位教授仍然对高罗佩的语言学习水平给予肯定。这位颇为固执的学生入学不到两年,他的导师便授予他主修的中文和第二外语日文的双学士学位。普通的大学生要达到这个水平至少需要三年时间。

1932年,高罗佩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古印度梵语大文豪迦梨陀娑的戏剧作品《乌尔瓦奇》荷文译本。

1935年3月,高罗佩在乌德勒支大学以论文《马头明王诸说源流考》获得博士学位。不久,他正式进入荷兰外交部,成为助理翻译。

高罗佩成年之后首次来到他向往的东方,他与奈丽五年的共同生活也就此结束。从1935年起,他开始在荷兰驻日本大使馆工作。高罗佩个性很强,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但绝非一个安分守己、任劳任怨的公务员模范。一些老派守旧的上司对这个年轻人时常指指点点,他却依然我行我素。

高罗佩在东方的生活多姿多彩,除了在日本与多位情投意合的异国女子谈情说爱——有时甚至同时与两个女子交往,流连风月,在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事业——东方文化,尤其是中国文化研究方面也颇有建树。高罗佩利用工作关系,找到中国驻日大使馆,请中国外交官孙湜教中文,继续提高中文水平。1938年,他翻译的中国宋代书法名家米芾的《砚史》英译本在北京出版发行。1936年和1937年,他两次设法出访北平,从此迷上了中国古琴(即七弦琴)。

对古琴的嗜好促使高罗佩写成在汉学界颇为令人瞩目的多部作品。他先后写成与古琴有关的专著《琴道》和《嵇康与他的琴赋》,1941年在东京上智大学出版。这两部作品是西方人研究古琴的最早专著,至今都被汉学界奉为经典。高罗佩在写作《琴道》一书,查找资料时发现,明末僧人东皋在将曹洞宗传入日本时,也将中国古琴带到东瀛。他想方设法收集资料,编撰了《明末义僧东皋禅师集刊》文集,最终于1944年在重庆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佛学史和日本琴学史的重要补遗。

1941年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与轴心国对立的荷兰使馆人员被日本人软禁。1942年7月30日,高罗佩乘坐“龙田丸”号轮船离开日本横滨港。根据日方规定,撤离时,使馆人员每人只能携带一只皮箱。除了关于东皋禅师和中国书画的两份书稿,高罗佩随手在箱子里塞了几本中文书籍,只是希望在今后动荡不安的日子里好歹有一些中文书可读,其中一本书就是清代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即旧本《狄公案》。高罗佩在一年以后才翻开这本书。彼时他也没有想到,不经意之间带走的这本公案小说,会成为培育出一株文学奇葩的种子。

离开日本,在东非和印度辗转大半年后,高罗佩于1943年3月15日乘坐飞机飞越喜马拉雅山,前往中国的战时陪都重庆,出任荷兰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他终于来到中国工作和生活。

高罗佩在重庆如鱼得水,很快通过在东京结识的中国故交,又结识了许多在此地避居的文化人。与高罗佩年龄相仿的中国文化人也对他的魅力极为心折。擅长弹奏古琴的高罗佩在重庆期间多次举行义演募捐,为中国抗战做出了贡献。

这位风流成性的情场浪子,在中国终于遇到他的真命天女。高罗佩与小他十一岁的中国女子水世芳相恋,1943年12月18日,他们在重庆的一座基督教堂举行婚礼。高罗佩从此成了地道的中国女婿,这似乎成了他研究中国文化的额外动力。

除了将成书的《明末义僧东皋禅师集刊》付梓,高罗佩在重庆继续编写关于中国书画的文章,参与天风琴社的活动,接触形形色色的中国人,实地了解中国的风土人情。

1946年,高罗佩夫妇短暂回荷兰工作。1947年5月,高罗佩携家人赴美国华盛顿,出任荷兰驻美国大使馆参赞,参加远东委员会的工作。他在美国生活了大约一年半时间,开始将作者佚名的旧本《狄公案》小说翻译成英文。这对他本人和世界侦探推理小说史都是一件大事。高罗佩此时动手翻译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觉得旧本《狄公案》前半部的断案故事,写得比他买回来的英文侦探故事袖珍本精彩得多。

1948年11月18日,高罗佩再赴日本工作,出任荷兰驻日大使馆参赞。这个国家的推理小说(即侦探小说)方兴未艾,高罗佩见书市上有大量日本青年作家写的以芝加哥和纽约为背景的三流推理小说。1949年,他果断在东京自费出版自己的旧本《狄公案》英译本。高罗佩自费出版的本意是让日本和中国作家意识到,在他们本国的古典作品之中,自有合适的推理小说素材,完全可以动手写作本国古代背景的现代推理小说。短短半年,高罗佩就收回了出版成本,并开始有利可图,但令他失望的是,尽管中国和日本有不少作家喜欢这本书,却无意动手写作。

深受触动的高罗佩决定亲自动手一试,1950年,他写成本人的第一篇大唐狄公案小说《铜钟案》。看到书稿的日本出版商虽然十分喜欢,但因为书中有对佛教的大量消极描写,而在日本国内佛教深受欢迎,担心引起读者反感,所以表示不能出版。高罗佩毫不灰心,同年写成《迷宫案》一书,经日本友人鱼返善雄教授译成日文之后,终于在1951年成功出版。

从此高罗佩写作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便一发而不可收。连最早写成的《迷宫案》和《铜钟案》在内,高罗佩先后写成十四个中长篇、两个中篇和八个短篇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虽然高罗佩一度想以1961年出版《铁针案》为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的收山之作,广大读者的呼声却让他一直写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有意思的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作福尔摩斯探案系列故事,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

高罗佩写作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还有另一个重要收获。原来讲谈社负责人同意出版《迷宫案》之后,为了招徕读者,一定要以带裸女的画像来做封面。高罗佩当时天真地认为中国古代没有色情艺术,希望书里的插图一定是正宗的中国风,不要掺杂色情因素。见多识广的出版社负责人告知高罗佩,只要他动手去找,事实绝对可以证明中国古代存在色情艺术。于是,高罗佩发出几十张明信片去询问自己熟悉的书商和古董商,结果有两人给予他积极反馈,证明在中国明代确实有春宫画传世。

这个发现促使高罗佩开始研究中国人的色情艺术和性生活,先后写成了《秘戏图考》和《中国古代房内考》两本专著。学术界中肯地提出了高罗佩这两部著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但高罗佩对春宫画和中国古代性生活的研究又开辟了一个汉学研究的新领域,在西方汉学研究史和中国性学研究上具有重要意义是无可置疑的。对他本人来说,这也是一个愉快的研究项目,相应地还会为他今后继续创作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提供插图素材,只怕十分传统的高夫人水世芳女士难免会暗自嘀咕老公不正经,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高罗佩从来都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正因如此,他才是一位独一无二的奇人。

1951年底因为调动工作,高罗佩再度离开日本。此后他相继出任荷兰驻印度大使馆参赞,荷兰外交部非洲司暨中东司司长,荷兰驻黎巴嫩公使,荷兰驻马来西亚大使,荷兰外交部调研和资料司司长。1965年,高罗佩出任荷兰驻日本大使,第三次赴日工作。遗憾的是,1967年6月,他身患重病,回荷兰后确诊已是肺癌晚期。同年9月24日8时20分,一代奇人高罗佩在荷兰逝世,终年57岁。高罗佩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是《长臂猿考》,在病情恶化之前,他完成的最后遗作,正是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之《中秋劫》。

兼收并蓄的奇书

高罗佩这位一代奇人写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的初衷,不是认为公案小说这种中国早已有之的通俗文学与近现代侦探推理小说相比有多优越,更没有幼稚到会认为虚构文学能够证明中国古代的清官能吏断案比西方侦探高明。前文已叙,他看到美国和日本有大量三流侦探和推理小说充斥图书市场,认为中国的旧本《狄公案》小说中的破案内容写得更精彩,节译了小说前三十回,舍弃后三十四回他不感兴趣的宫廷斗争内容,出版英译本,希望能够让中国和日本作者从本土文化中吸取这类有益养分,创作出具有东方特色的侦探推理小说。奈何无人响应,这位在东方生活多年,酷爱中国文化的奇人终于亲自动笔来完成这一使命,最终为后人留下一套兼收东西文化,并蓄古今通俗文学精华的奇书。

机缘巧合,高罗佩著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的第一部面世之作《迷宫案》,最早在他当时的任地日本付梓。为鱼返善雄翻译,讲谈社出品的第一版日文本《迷宫案》写推荐语的是日本推理小说巨擘江户川乱步,可见日本出版界和推理小说界对高罗佩的小说作品还是相当重视的。

一个荷兰业余作家,写作中国唐代为背景的侦探小说,原稿以英文写成,最早在日本出版,以日文译本问世。毫不夸张地说,高罗佩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从最初的酝酿到正式问世,再到最终的系列化,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本身就是一个东西方文化交流互动的过程。

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的主人公狄仁杰,以及他的四名心腹亲随洪亮、马荣、乔泰(旧本《狄公案》作“乔太”)和陶干,这五个故事的核心人物,全部直接取自旧本《狄公案》。尽管如此,高罗佩也留意到了旧本《狄公案》——毋宁说所有中国旧公案小说在人物塑造上存在的通病,即主人公往往是高高在上的青天大老爷,不应当表现出任何凡人的弱点,而且永远不会让自己的感情卷入处理的案件。青天大老爷的心腹亲随在旧公案小说中往往被塑造得更加单薄。

高罗佩是一个现代人,当然不愿在自己的小说里描绘那样一个“超人”式的青天大老爷。他在《铁针案》一篇的后记中写道:“由于我个人几乎不会在文中描绘这样一种完全冷漠的超人型侦探,就试图让狄公在受中国传统支配的‘超人’和一个我本人愿意描绘的更加凡人化的人物之间折中,后者可能也是许多读者喜爱的人物形象。我试图通过强调狄公身上的一些性格特征来达到这种效果。这些特征在我们新派读者看来会是缺点,旧派中国读者正好相反,会将其视为理所当然,甚至会视为美德……”他在自己的笔记中写道:“在狄公身上,我将中国人对秉持公义、具有很高文化修养的学者型官吏的传统理想,与我自己对西方理想的国家公务员的想法结合起来,我父亲就是后者的一个很好例子。”换言之,高罗佩笔下的狄公比起旧本《狄公案》之中的狄公更加血肉丰满,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作者本人在书中理想化的投影。

在高罗佩笔下,狄公出京外任地方官,是不愿意继续留在京师法司处理文牍官司,渴望去接触活生生的人,能够亲身参与探案的现场工作(见《黄金案》开篇)。这与高罗佩本人一直都不愿意留在荷兰的学校和书斋里从事学术研究,亲身到东方去领略异国风土人情,学习和研究东方文化的选择何其相似。

高罗佩本人风流潇洒,狄公却不能被写成到处留情,那样大多数中国读者和西方的保守读者都不能接受。于是,在小说中狄公有一妻二妾,这在中国古代实在平常不过。狄公在书中时常遇到有魅力的女性,会像个正常男人那样心动,却发乎情止乎礼,正好符合儒家的道德规范。

狄公年轻时会因长时间无案可查烦躁不安,一脚踢在鹅卵石上痛得厉害,看见有案子兴奋得喝下滚烫的茶水烫伤舌头,还怕武官谢戍主侵犯他的管辖权,结果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见短篇《雨中案》)

狄公秉公执法,但是对接触到的各色人等会怀有不同的爱憎感情。他与四大亲随既是同事又是良友,他敬仰前辈名臣(如倪守谦)和道家、禅宗的世外高人(如鹤逸道人、葫芦先生和鲁和尚),他爱护素昧平生的小孩(如陆美兰和王小宝),他包容虽有缺点,但本性正直,不时能给予他帮助,却经常要他帮忙解决疑难案件的僚友骆县令,甚至对各种不同的反面人物,他的感受也不完全一致。比起那些本性不见得多坏,却误入歧途的罪犯来,狄公对虽未犯罪,但本性恶劣之徒会更为憎恶。

高罗佩笔下的狄公四大亲随也各有鲜明个性,马荣和陶干二人尤为突出。

老家人洪亮是追随太原狄氏两代的忠实下属,跟随狄公的时间最长。按照高罗佩本人的说法,他就是狄公这位东方福尔摩斯身边的华生医生。这位狄公的首席亲随僚属是中国旧公案小说和现代侦探推理小说中常见的助手形象,却独具中国式的忠厚长者魅力,乃至于作者在《铁针案》一篇中让他以身殉职之后,有读者写信抗议。狄公对这位心腹僚属也有着深厚的感情。在《铜钟案》一篇之中,狄公与四大亲随一起被困在铜钟之下,虽然最终死里逃生,年纪最大的洪亮却一度昏迷,险些丢了性命。怒不可遏的狄公特地嘱咐一起去找凶手算账的马荣,他定要亲手教训凶手。洪亮殉职后,狄公在给正室夫人的信中,表达了无限哀痛:“痛失亲厚,非独斯人已逝,家中也从此残缺不全。”

马荣是四大亲随中的热血行动派助手。他的拳脚是狄公团队的重要武器,一张嘴是团队的欢乐之源。高罗佩将自己身上有些无视道德的一面放在了这个人物身上。书中的马荣放荡不羁,有着无数风流韵事,却拿得起放得下,哪怕被同伴讥笑嘲讽,也能自得其乐。这个情场浪子最后却娶了一对足可以做他女儿的孪生姊妹花,真是羡煞旁人。

乔泰是来历有些神秘的武林高手,和马荣在江湖道上就结拜为异姓兄弟。高罗佩在这个人物身上投入了古里克家族身上潜藏的尚武元素。乔泰相貌英俊,内心敏感。他不是柳下惠,但是和好兄弟马荣几乎来者不拒相比,他对男女情的投入显得更节制,更注重情感方面的交流,而不是只追求肉体欢愉。马荣的人生是一出喜剧,乔泰的人生就是与之相对的悲剧,书中与他有过恋情的女人最后都下场凄惨,他本人也在《广州案》一篇中为保护狄公牺牲。

陶干早年有过十分不幸的遭遇,痛恨女人,长年沦为江湖骗子,愤世嫉俗。高罗佩借这个人物之口,抒发嘲讽之情,同时也经常自嘲。这个人物年龄比狄公大十岁以上,虽体弱不适合练武,却总是能靠丰富的江湖阅历和狡黠多智化险为夷、立下奇功,但难免有出乖露丑的时候,自然逃不过马荣的毒舌揶揄。陶干还有个突出的性格特征,就是因为饱经风霜而十分吝啬,在《朝云观》一篇中连狄公都忍不住感慨不已。

在叙事手法上,高罗佩借鉴中国公案小说的叙事特点,让主角狄公在每一个中长篇故事中同时处理三个案件,中篇和短篇故事中则简化为同时处理两个案件,从而使故事显得更为真实,但摒弃了公案小说常用的一开始就指出凶手的叙事手法,原则上遵循西方侦探小说之父埃德加·爱伦·坡的“破案解谜六大步骤”和范·达因侦探小说二十准则来建构全篇故事。

高罗佩在自撰中文版《狄仁杰奇案》(即《迷宫案》)序中明确提出:“盖宋有《棠阴比事》,明有《龙图》等案,清有狄、彭、施、李诸公奇案;足知中土往时贤明县尹,虽未有指纹摄影以及其他新学之技,其访案之细,破案之神,却不亚于福尔摩斯也。然此类书籍,间有狗獭告状,杯锅禀辞,阎王指犯,魔鬼断案,类此妄说,颇乖常识,不足以引今人之趣。”即中国宋代探案集记录、明清公案小说描绘的中国古代地方官的细致查案手段和破案的缜密逻辑思维,并不比阿瑟·柯南·道尔描绘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差,但是书中超自然因素提供破案线索的情节不符合常识,并不可取。换言之,高罗佩通常会在《棠阴比事》、各种旧小说(主要是公案小说,但并不局限于公案小说)和案件故事集中选择三个细节描绘精彩、逻辑推理性较强的原始素材,保留精华,摒弃不合理的部分,充当全篇的线索,再以他丰富的知识和个人经历,合理的想象和理性的严谨推理充实故事的内容,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符合现代人欣赏要求的推理探案故事。

事实上高罗佩摒弃和改写的旧小说内容,不仅仅是超自然的破案线索和手段。以最早完成的《铜钟案》为例,书中的普慈寺淫僧一案,改编自冯梦龙编著的《醒世恒言》第三十九卷“汪大尹火焚宝莲寺”(以下简称“宝莲寺卷”)。宝莲寺卷除去开篇与正文没有直接关系的一个小故事,全篇不过七千四百字左右。高著《铜钟案》正文译成中文有十二万字以上,普慈寺淫僧案虽非核心案件,却也至少占三万字的篇幅,为故事原型的四倍以上。高罗佩除了增加叙述中国传统文化的相关内容,为提高故事的可读性和趣味性,设置悬念,又改写和增补了许多内容,而对破案起到关键作用、立下大功的两名妓女的性格,做了可谓颠覆性的改写。

宝莲寺卷帮助破案的两名妓女张媚姐、李婉儿,是汪大尹让县衙令史从本地找来的,两个妓女都是宿妓,参与此事,只是因为“见说县主所差,怎敢不依”,完成任务后,就此退场。而《铜钟案》之中,两名妓女黄杏和碧玉是嫡亲姐妹,是狄公从邻县金华暗中找回的妓女,因家乡水灾为家人所卖,沦落风尘时日不久,这就和宝莲寺卷中的两名妓女有很大差别。狄公为了让两姐妹成功揭破淫僧机关,做了精心布置,在她们去执行任务之前,“开门见山,问黄杏是否愿意扮作去普慈寺求子的贵妇,还对她说,若她二人不介入此事,我另有计划备用,大可拒绝无妨。黄杏却毫不犹豫,当即应允。当时她神情愤慨,说倘若错失让其他女子免受这些淫僧荼毒的机会,终生都会良心不安”。狄公尊重两名妓女的个人意愿,黄杏和碧玉最终参与铲除淫僧,不是为了向县令交差,而是出于避免其他女子免受淫僧荼毒的义愤和自主意识。狄公率领县衙上下人等,邀请四位本县名士前往佛寺,见到大功告成的黄杏之时,“狄公向黄杏郑重一揖,其他人虽不明所以,却也纷纷效法,鲍将军的金盔在灯火下熠熠生辉”。向这位女英雄致敬。

对于被淫僧侮辱的女性和因此产下的孩子的结局,宝莲寺卷是这样叙述的:“往时之妇女,曾在寺求子,生男育女者,丈夫皆不肯认,大者逐出,小者溺死。多有妇女怀羞自缢,民风自此始正。”而在《铜钟案》中,狄公煞费苦心,说服四位本地名士,对外宣称供女客宿夜的香阁之中,有两座并无机关。在宣判之时,狄公如此说道:“这些妇人为保全名节和家声不堕,无奈屈从,产下的子女都是无辜……某并非不敬天道之人,且坚信上天有好生之德,因此就在这里当众宣告,在这普慈寺夜宿的妇人后来产下的子女并非孽种,夫家亲族还须好生善待。”

这样的描写在中国的旧小说中几乎不可能出现。凡此种种,摒弃了旧小说中体现的旧道德和旧观念,表达了一个现代人的人文关怀,这类内容在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中不胜枚举,读者自可细细品味。

综上所述,高罗佩写作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的动机直接由旧本《狄公案》触发,故事情节的选材,以及书中出现的诸多人物,都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包括主人公狄仁杰在内的不少人物姓名直接选自公案小说,但是作者将他本人的一些性格特征和对人性和社会的理解倾注到书中人物的身上,使这些人物的性格远比旧公案小说描绘得更加丰满。作者本身的汉学素养和中国传统文化素养,使这套奇书具有鲜明的传统中国特色,叙事手法却具有鲜明的现代侦探推理小说特征,字里行间表达出强烈的现代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具有明显的现代化印记。个人认为,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不属于中国传统的旧公案小说,也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现代侦探推理小说,借用新派武侠小说这一概念,可称为新派公案小说,或者新公案小说。

回归华人世界的奇特过程

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在海外风靡多年,回归华人世界,尤其中国大陆的过程却漫长曲折,堪称奇特。

1952年第四季度,高罗佩在印度任职期间,中国台湾学者张立斋教授帮助他完成了唯一一篇本人撰写的中文本大唐狄公案小说。1953年,这篇《狄仁杰奇案》由新加坡南洋印刷社首次出版。需要指出的是,这篇《狄仁杰奇案》内容与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流传最广的英文版原著《迷宫案》有不小的差别。

20世纪60年代初,高罗佩出任荷兰驻马来西亚大使期间,由于英国伦敦的出版商抱怨他当时写成的《朝云观》等三篇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篇幅较短,他们每年只能出版一本。高罗佩对此颇不高兴,就找到当地的一位华人印刷厂老板,自费先出版《朝云观》,结果半年之内首印的三千册就销售一空,当地的英文和华文报纸都刊登了相关的消息。高罗佩又先后将《红阁子》和《四漆屏》付梓上市。很快三本小说全都第二次加印。当地英文学校的华人读者尤其喜欢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据高罗佩本人在自传中说,这一时期有许多华人将他的小说译成中文。

应当就是在这一时期,香港著名文学家刘以鬯先生翻译了几篇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在香港《工商晚报》连载,至今留存的译本有《晨猴》(《猿之晨》)、《广州谋杀案》(《广州案》)和《朝云观之鬼》(《朝云观》)三篇。刘译本未对原文进行删改,但大白话译文明显与高罗佩本人自撰《狄仁杰奇案》文风不符,未见有什么反响。

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开始回归这片大地。陈来元、胡明、李惠芳和赵振宇四人编译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开始在多家报刊连载,后来多家出版社陆续推出单行本。2006年,海南出版社在正式向高罗佩的后人买下这套奇书的简体中文版权之后,定名为《大唐狄公案》。这个版本(以下以两位主要执笔者的姓氏简称陈胡本)是迄今为止流传最广的中文本。对陈胡本的高度评价时常见诸报章杂志和网络。陈来元等人以类明清白话文编译高罗佩原著的这套奇书,可以说为高罗佩原著的中文本大唐狄公案系列故事在文字方面树立了较高的标杆。

陈来元和胡明等人为高罗佩的这套奇书回归中国大陆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中国翻译史和比较文学史上都占有一席之地。迄今为止的高罗佩原著狄公案的相关影视改编作品,包括让我最初得知这位荷兰奇人大名,领略大唐狄公案系列故事魅力的86版电视连续剧《狄仁杰断案传奇》在内,都是在陈胡本基础上进行的二度创作,可资佐证。问题在于,陈来元等人对原著进行了大幅度的删改,个别篇幅,如《黄金案》和《广州案》删改幅度竟超过50%,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2000年,经王筱芸女士重新点校,高罗佩本人撰写的唯一中文本《狄仁杰奇案》由群众出版社在中国大陆首次出版。尽管反响有限,但这仍是高罗佩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回归华人世界的一件大事。

2000—2002年,中国台湾脸谱出版社邀请陈海东先生、姜汉森先生、姜汉椿先生等多位中国大陆翻译界人士,推出十六册本狄公案作品系列。这一版贵在保留了正文的全部内容。唯独十分可惜的是,没有收入作者本人的前言和后记。2018年,高罗佩原著《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在中国大陆成为公版书后,台湾脸谱出版社授权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了这个群译本,全面回归中国大陆。

我本人初次得知荷兰奇人高罗佩时还是个小学生。当时我在电视机屏幕上收看86版电视连续剧《狄仁杰断案传奇》,得知小说原著作者原来是个荷兰人。年幼的我只觉得这部古装探案剧剧情很吸引人,主要演员的表演传神,从未想过将近三十年后,会成为《大唐狄公案全集》系列小说的主译,参与让高罗佩的这套奇书回归华人世界的进程。

2016年,时代文艺出版社北京编创中心负责人方伟先生,首次与我谈起高公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的翻译项目。为慎重起见,我先去了一趟国家图书馆,借阅《大唐狄公案》陈胡本。读过数页后,我心中就暗想:真的还有必要再译吗?

我向出版社提出取消这个项目的建议,最后是方先生一再坚持,才促成我与三位合作者一同签约承担《大唐狄公案全集》的翻译工作。开始着手翻译成文之后,我们才发现,翻译这套书的工作量和难度远超想象。

其一,高罗佩的英文版原著为便于西方读者接受,由简洁易懂的英文写成,译成现代汉语大白话并不难,但是有高公自撰《狄仁杰奇案》和陈胡本的示范在前,理当译成类明清白话文。这对译者的文字驾驭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况且高公为了让英文版读者也能了解中国文化的魅力,早期创作的五篇大唐狄公案小说《铜钟案》《迷宫案》《湖滨案》《铁针案》和《黄金案》之中,每一篇都有开篇诗词,且都自拟回目,中后期的多篇小说之中也多有诗词和对联,对译者的古诗词能力也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其二,高罗佩本人不止一次在原著故事后记中说明,他在书中描绘的民俗风情多与明清,尤其是明代契合。狄公仁杰偏偏是一位真实的唐代历史人物,狄公探案故事的时代背景也是唐代。书中出现的这种时代错位该如何处置?

其三,高罗佩创作这套奇书之时,并不了解现代汉语拼音,英语原著中的人物姓名和地名拼写使用了威妥玛拼音、邮电拼音、粤语拼音和东南亚拼音等多种拼音。如何尽可能准确地翻译这些内容?高公的英文原著受众是广大欧美读者,为便于英文版读者记忆,许多原著人物都有姓无名,或者干脆仅用职业指代,这个问题在翻译成文时又该如何处置?

翻译和统稿过程中,还出现过其他难题,我就不在这里继续列举了。

为了译好这套奇书,我本人前后耗费了一年多的工作时间,合作者李江艳女士、张思捷先生和杨忠谷先生也都为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本版《大唐狄公案》(全6册),按照狄公的仕官经历和故事发生的年代顺序划分,将原著十四个中长篇、两个中篇和八个短篇探案故事归纳为六大篇,即《蓬莱篇》《汉源篇》《浦阳篇上》《浦阳篇下》《栏坊篇》和《四方篇》。李江艳女士独立翻译《黄金案》一篇,与我合译《五祥云》《红丝箭》《四漆屏》《跛脚丐》《错剑记》《珍珠链》《红阁案》和《广州案》八篇。张思捷先生与我合译《莲池案》《朝云观》《中秋劫》和《御珠案》四篇。杨忠谷先生与我合译《雨中案》和《猿之晨》两篇。我本人独立翻译《奇湖案》《铜钟案》《迷宫案》《紫云寺》《太子棺》《除夕惑》《铁针案》《虎之夜》和《柳园图》九篇。全书由我统稿加注。译者团队不惜时间和精力,以类明清白话文翻译《大唐狄公案》正文,力求让读者获得最佳阅读体验。

原著的多篇前言和后记都一并翻译,个人认为这些内容对读者了解高罗佩写作这套奇书的初衷、耗费的心血,以及小说若干精彩故事与中国历史故事和旧公案小说的渊源,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为了尽可能准确翻译前言和后记,我在统稿期间查阅了国家图书馆馆藏的江安傅氏双鉴楼藏景元钞本《棠阴比事》和高公取材的其他古代小说等资料。

为忠于原著,这个译本保留了《黄金案》《奇湖案》《铜钟案》《迷宫案》和《铁针案》这五篇高公早期作品的回目和开篇词。四位译者水平有限,我身为主译,对诗词格律对仗几乎一窍不通,好生惭愧,幸有知名时事评论人、作家陶短房先生大力相助,为译本的回目和诗词把关斧正,才不致贻笑大方。陶先生还慷慨为其他九篇中长篇故事拟了回目,在此特别感谢陶先生鼎力相助。

为尽可能准确地翻译姓名和地名,我除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还特地到国家图书馆查阅了1958年文字改革出版社版的《英语中的威妥玛式汉语拼音》小册子。需要指出的是,译者对书中有姓无名,或者仅用职业指代的人物的姓名进行了一定的自由处理。原著出现十分频繁的“Kwang”和“Liang”两个姓氏拼音,前者译者分别译作“邝、匡、况”三个汉字姓氏,后者就只能译为“梁”姓了。对于地名,译者尽力根据两唐书和通典地理志的记录,以及唐代历史地图的信息进行了处理。

为了让广大读者能够在阅读时体验更多唐代风貌,译者尽量查询史书、唐代笔记小说和现当代研究专著等资料,在不影响全书基本叙事结构和故事情节的前提下,改译了很小一部分明显与时代背景不符的内容,并进行了微量增补。明清小说中常见的“大人”“老爷”“小姐”之类的称呼,在这个译本之中都不采用,而是使用唐代常见的如“明府(县令)”和“使君(州刺史或者奉皇命出使地方的巡察使)”之类的官职代称,以及“小娘子”等口头称呼。至于在唐代不见大量流通的白银和几乎没有出现的高脚家具等物品,因为在书中出现频繁,译者本人的家具史和民俗史修养有限,便很少改动。

这个译本的狄公案年表,以1967年在伦敦首次出版的 Judge Dee at Work (收录八个短篇故事)篇末的高罗佩自撰英文年表(当时尚未完成的《珍珠链》和《黑狐狸》两篇的年代背景未列出)为底本,结合各篇故事中的时间线索,整理而成。需要指出的是,英文年表中的年份与原著故事中实际出现的时间线索时有无法对应的现象,为此译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一些改动,译本中的年表与作者自撰英文年表也稍有出入。

除了三位合作译者、方伟先生、现代出版社和诸位参与本书出版工作的编辑和设计制作人员、上文提到的陶短房先生,我还要特别感谢畅销唐代历史科普读物作者森林鹿,她的唐朝穿越两部曲,以及在这两部科普读物正文和章节中提到的专业参考书籍,都是我统稿所用的重要参考资料。感谢董旻杰先生、于泽俊先生、周远女士的细心审校和宝贵意见;感谢于鹏先生提供的各种重要参考资料;感谢苏牧之先生提供江户川乱步先生的日文版《迷宫案》推荐语原文;另外要感谢雪域保安等与译者同样敬仰作者高罗佩、喜爱狄公探案故事的网友,在翻译过程中提供的宝贵意见、建议和各种信息。

囿于译者团队成员本身的学识水平,这个译本肯定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恳请诸位同好和方家指正。借用作者高罗佩的一句话,读者对本书若能获得满意的阅读体验,必须全部归功于设计出书中原始故事情节的中国古代前辈作家和原著作者,所有问题则应归咎于译者团队,尤其是身为主译、负责统稿加注的我。能够参与让高罗佩的这套《大唐狄公案》奇书回归中国大陆、回归华人世界这一文化交流活动,是译者团队所有成员的荣幸。翻译全程让译者团队的所有成员,尤其是我本人获益良多。高公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今后在中国大陆、在整个华人世界必然还会有新的中文译本出现,这套奇书的回归之旅仍在继续,相信还远没有到结束之时。

冬初阳
2022年7月21日于北京昌平寓所 HAMGkSBR0SU9YsB9oNaIH3I58Azkz1gJZKs+hI6k6BIQuZv8qz8I/OmFLSxAcF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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