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明
男,1986年生,黑龙江人,现居江西。
有小说、散文作品见于《青年文学》《山花》《长江文艺》《百花洲》《黄河文学》《山东文学》《散文选刊》等刊。
江西省作家协会会员。
很多年过去了,我仍无法忘记高考结束后的那个黄昏。那时,我和丁染躺在学校后面的山坡上。夕阳的余晖穿过层层松林打着丁染被泪水浸湿的脸颊。那脸颊绝望得像一汪湖。丁染问我:“海山,你真的那么想去洪城吗?”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不去洪城发展的话我这辈子就算白活了。”我那时并不知道,为了这个朴素的理想,我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接到夏晓晴短信的时候,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阳台晾衣绳上的两只鸟笼子发呆。
作为介绍夏晓晴给我做女朋友的答谢,我从小猪手里花高价买了这两只长相丑陋的鸟,算是照顾他生意。此刻,那只虎皮鹦鹉正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按小猪教我的方法训练它快两个月了,但它还是没学会说话。这只气人的笨头驴,除了用它的残食和粪便把阳台糟践得一塌糊涂之外,别的一概不会。我想我大概是被小猪给骗了。而那只金丝雀今天似乎有些发蔫,该不会是病了吧?
夏晓晴在短信里问:“王海山,你爸妈走了吗?”没容我反应过来回复她,她就赶紧补充了一条,“我的意思是你爸妈回去了吗。”她大概觉得用“走了”很不妥,于是赶紧更正了一遍。她这一更正,反倒让我有些哭笑不得,反复把短信看了两遍。
这就是非自由恋爱的弊端,默契度一般,彼此做不到知根知底,说个话也总得谨小慎微。我们处在互相磨合和考验对方的时期,彼此都想真正成为却又无法确定能否成为对方心目中的那个他(她)。我心不在焉地回她:“回了。”然后盯着鸟笼子想:这两只家伙先前认识吗,在它们被关进鸟笼子之前?
我当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奇怪的病,比如我妈。和我同住的这两个月,她总是在下楼时怀疑自己没有关好煤气,于是再折回来,三番两次地,惹得我烦躁。还有,她和我爸每隔两天就会乘地铁转公交,辗转从我现在租住的房子跑到我新买的、连内墙都还没砌成的新房去看。他们摸着冰冷的水泥灰墙,爱惜之情溢于言表,然后就开始按着齐梁的痕迹规划每个房间该如何装修,甚至细致到洗衣机和冰箱摆放在哪个位置、洗衣机和冰箱的门该朝哪个方向开。这个倾尽我和父母所有积蓄的不足100平方米的房子在他们提早近乎一年半的设计中开始初具规模并熠熠生辉。这些毛病我姑且都能忍受。他们是着急,其实我也着急。可另有一些毛病就让人哭笑不得了,比如我妈总是爱占点小便宜,每回在菜市场买东西,她都要在称完斤两后再多拿点。她还会为了逃公交车票,从后门挤上去,坐一站再被轰下来,最终不得已步行一个钟头。我简直就要疯了。现在,她终于被我送上了返乡的火车,我也总算松了一口气。她在的这段日子,我被彻底变成了一个农民。我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那个鸟不拉屎的地儿不属于我。我是城市人,我要斩钉截铁地成为洪城这座繁华都市的一员。这将是令我振奋的奋斗目标。现在,我连房子都快到手了,搞定夏晓晴,曙光就在前头。
然而,在父母返乡后的这个艳阳高照的上午,我却跟那只金丝雀一样耷拉着脑袋,无论如何都振奋不起来。
我自身奇怪的病就是胡思乱想。我的工作是在洪城的一家规格很高的医院拿手术刀。我不是主刀医生,我还没那水平,不过就是给主刀医生打打下手。即便这样,我也经常被弄得神经高度紧张,只要下了班就会觉得很累。我是个能耐得住寂寞的人,也是个爱好文艺的青年,通常会站在阳台听着耳机,一听一下午。我喜欢听一个叫孙燕姿的女歌手的歌,因为丁染喜欢。这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我还喜欢捧着一本书一看一下午,诗歌什么的,同样因为丁染喜欢诗,她喜欢海子的诗。很多的时间里,偌大的房间就剩我一个,我又开始和往常一样,有充足的时间去在意那些极其无聊的细枝末节,去在意那些可爱的天真。就像在阳台上盯着这两只不同品种的鸟一样,我会在和一个人相处、熟识了很久,甚至是很多年之后的某一瞬间突然想:我们当初是怎么认识的呢?究竟是谁先勾搭的谁?第一次交流是从哪句话开始的?我已经习惯拿着手术刀,将回忆解剖。
解剖之后,一切清晰明了:我和夏晓晴是经小猪介绍,于两个月前认识的。而我和小猪,是六年前我刚上大学时,有一次我去宠物市场给丁染挑选宠物的时候认识的。否则,现在我也不会养这两只小家伙。要知道一直以来,我是多么讨厌这些家伙。
突然就想起了丁染。
丁染是我的高中同学。初中毕业那会儿,我成绩很好,不过也是勉勉强强才从六场考进胜利林业局二中。每年从我们六场初中顺利考上高中的人屈指可数。胜利一共两所高中,二中是差的那个,很多都是走自费或者学艺术的,丁染就是,她是学素描绘画的。头一遭扛着行李、穿着回力鞋坐了两个小时汽车到达胜利的我,一个人也不认识。胜利对于我完全是陌生的。我像一个走失的孩子,夹在一个多数是胜利当地人的课堂里,屁股就像被针扎了一样,怎么也坐不稳当。交头接耳、甚至烟气缭绕的课堂几乎令我窒息,新的英语老师雷老虎恰逢更年期,每次讲解英语习题就像是在宣读答案:“因为——啊,是吧,所以——这道题选C。”因为没因为出个所以然来,所以倒是所以得既慷慨激昂又斩钉截铁。虎背熊腰的雷老虎对混乱的班级秩序视而不见,她的课对我来说就变成了炼狱,我开始像只猴子一样抓耳挠腮。
我抓右边时,左侧操场绿树成荫,足球场上的足球飞得老高。世界杯正在我们的邻国如火如荼地进行。
我抓左侧时,班级右后角落里的女孩正定睛看着我,然后捂着嘴笑了。她捂嘴或许不是因为羞涩,而是她笑得实在太开,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活像当年《东京爱情故事》里的赤名莉香。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外覆着一件开襟很大的粉色薄衫。接着,她开始把脸甩向右侧,趴在她同桌姐妹的耳根上低语着什么。随着她甩头,扎得高高的马尾就像只灵巧的鸡毛掸子,拨弄人心。然后她和她同桌开始一起笑着。她就是丁染。
我确信,她们是在议论我。这使我闷骚的心泛起了涟漪,脸就起了红晕。
她真好看。我的心咚咚地打着鼓。
从那以后,这样的远眺开始有意无意地充斥着每一节英语课,到后来甚至肆意蔓延到教我们政治的班主任的课堂上。班主任朱老师在黑板上写: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人区别于物的特点。我就利用她写字的空当开始挠我左侧的头,装作不经意似的用眼睛把橄榄枝抛到了班级的右后角落。做贼心虚,决不能让其他同学发现。目光像飞镖一样,“唰”地飞越了十几个人头,然后小心翼翼地与丁染对接。她很配合,很准时,也很准确。她似乎能读懂我的心思。总之,每一次我回头看她的时候,她也正在看我。我无法得知是真的心有灵犀还是她已等候多时。
然后她又开始笑。随着她的笑,一张写满字迹的粉色礼品纸传了过来。
那纸条透着淡淡的香气。我的思绪在她的笑容和隽秀的笔迹里飞了起来,飞出了课堂。
我的高中母校位于小兴安岭深山里的一个林业局,它叫胜利林业局,简称胜利。新世纪初的胜利,高中生的思想和行为还远没有而今开放。我和丁染从最初的眉目传情到后来在晚自习的操场上散步。我们一起在母校的煤灰操场上打羽毛球,冒着雨打,翘英语课去打。我们一起在学校门口吃朝鲜冷面,逛音像店。她还把我拉到她的画室让我干瘦的身板给她当模特。有点讽刺,可是乐此不疲。要知道,我那时比她矮了半头,她是个出挑得水灵灵的大姑娘,有一米七。
丁染和班里其他15名艺术生一起,每学期末都要到哈尔滨去搞一个月的艺术培训。他们当中有学古琴和二胡的,有鼓捣通俗乐队的,更多的是像丁染这样学习绘画的。学校给他们特批去哈尔滨的权利,然后组织班里学习成绩靠前的十几名学生对他们落下的功课进行私下定向指导,叫“结对子”。机缘巧合,我的结对子对象正是丁染,这也使得在他们从哈尔滨回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和丁染得以有更充足的理由待在一起。
丁染比我大一岁,比我高,有几个成天偷摸叼着小烟的大个子就常常拿这两点打趣丁染,说她喜欢玩嫩的,说我是个乳臭未干、离不开姐姐的小弟。转眼步入高三,那时我也不知不觉间蹿到了一米七五。丁染从此有了面子,见了她那帮一起学艺术的哥们,开始趾高气扬,曲项向天歌似的。丁染他们一行16个人已经第二次从哈尔滨培训回来上课了。一个月的省城生活把他们变成了省城人,女生个个花枝招展,从头到脚透着低调装饰过的痕迹。丁染的头发被拉得很直、很黑,像披着高档的缎子。
我和披着高档缎子的丁染面对面坐在校门口的朝鲜冷面馆里,每人要了碗朝鲜冷面。老板把水瓢插到塑料桶里一通搅拌,随着啪啪的冰片撞击声,舀出一瓢水冰混合物,这混合物浇到冷面碗里时,我听见了噼啪的冻结声,把芝麻冻开了花,把面身冻僵了,把高三那个夏天冻结在了那一刻。丁染的秀发就像冰层下边的水,缓缓地流着,流得我心花怒放,憋不住满脸满嘴的喜悦。
丁染问我:“王海山,你小子想我没?”她变得大胆又热烈,像一团火向我扑来。我坐不住了,刚要起身,丁染大方地用双手搭在我的两肩上,把我按了下去,然后哈哈地笑着说,“王海山,不和你开玩笑了。你看我哪里变了?”她噘着嘴。
我仔细打量了她一下:“你变大胆了。也不怕碰见老师?”
“瞧你那点胆子。没别的了?看来你也没当我是回事儿啊!”
“哪有!”我说,“你头发拉直了。”
“还有呢?”
“还有?”我又要挠头。她啪地打掉了我举起的手,“挠出瘾来了?这又不是课堂。”她继续咯咯地笑着。仿佛她的笑是专门为我准备的,冲别人的时候她没这么爱笑,笑得也没这么有内涵。后来我知道她的笑可以用而今一个很流行也很俗气的词来概括:暧昧。
我说:“咦,你的黑框眼镜怎么不戴了?”
她一龇牙。
“咦?你的牙也比以前可爱了。你怎么带牙套了?”
她说她在哈尔滨学习的空当,做了两个极小的手术:近视矫正和牙齿矫正。
接着,她掏出了一盘磁带说:“送你的。孙燕姿的《我要的幸福》,正版的。我很喜欢倒数第二首歌《害怕》,记得回去听哈!”然后忙不迭地吸溜着冷面说。我接过磁带,封面是一个女孩穿着扑克牌图案似的休闲装站在画面的右侧,怯生生的,不由得使人想到一个词:干净。背景则是一片清脆的黄绿色。那女孩看上去就像个高中生,样子比丁染还青涩。
丁染又掏出一块她从哈尔滨买的金属手表递给我,接着指了指她手上戴的那块。它们是情侣式的。我羞得低下了头:“这怎么好戴出去啊?叫别人看见了什么样子?”
“你不会不叫别人看见!谁会让咱俩同时伸出手来比对啊?傻不傻!”
我计划在父母返乡之后要和夏晓晴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虽然我知道她的条件没法和丁染比。可我毕竟26岁了,这个年龄不仅成了父母的一块心病,就连我自己,也快被一成不变的单身生活给虐待得麻木了。于是,我决定不能再这么僵持下去,我得去恋爱、成家,这是一个不容我改变的轨迹。就像我妈说的:这就是现实。而你,不能与现实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我高中班主任朱老师讲过:人的主观能动性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其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认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做”。现在是“做”的时候了。
因此,当两个月前的一天,小猪在大排档把啤酒瓶子敲得哐哐响,声称要给我介绍一个和丁染长得极像的女孩时,我虽然满腹狐疑,但还是强迫自己信以为真并满口答应着。小猪自信地拍着胸脯说:“我这个叫夏晓晴的高中同学现在也在洪城孤零零地漂着呢!我不骗你,我这个叫夏晓晴的高中同学跟丁染长得极像。这我还能骗你?我又不是没见过丁染。”
我知道他说的见过丁染是我大一上学期的期末,丁染趁着在哈尔滨搞艺术培训的空当,请了几天病假专门跑洪城来看我。她买了一张站票,从哈尔滨一路站过来,足足站了20个小时。那次,我带丁染玩遍了洪城。和丁染持续几个月的异地恋情要我倾尽所有为她做出弥补。我花了我所有可支配的资金带着她去洪城的一个宠物市场选了一只宠物狗,还送了她一条几十元钱的“石头记”挂坠。丁染高兴得像个小孩子,说她根本不在意我送了什么东西给她,只要我有那个心。她总是很容易满足。那次招待丁染花掉了我生活费的很大一部分,为了节省住旅店的钱,我苦苦哀求一位同班女同学、我的黑龙江老乡腾出了宿舍的一张床给丁染,为此,我那同学去别人宿舍挤了两天,挤得她腰酸背痛,后来一见面她就开玩笑跟我要精神补偿。
那次是我和小猪第二次见面。第一面也是在洪城的宠物市场。我到洪城后,三番两次去逛中山路那家最大的宠物市场。每当我想念远方的丁染时,我就会选择两个地方:一个是音像店,搜寻歌手孙燕姿的新碟;一个就是宠物市场,丁染喜欢宠物。有一次,丁染趁着父母不在家拉我去她家做客。她养了一只可爱的哈皮狗,还养了一池金鱼和一只小龟。逛宠物市场的时候,那些飞禽走兽五花八门的叫声常常会把我带回那个我曾经生活了十几年的六场或者读了三年高中的胜利,仿佛我和丁染正手拉着手在林间散步,呼吸着山里的空气,沁人心脾。
小猪就是卖鸟的。
第一次去宠物市场,我认识了小猪。他也是洪城医科大大一的学生,他还选修了市场营销专业的课程。每逢周末或假期,他就会发挥市场营销专业生的特长,倒腾些鸟去宠物中心卖。我初次见他,他就提着一只八哥开始冲我滔滔不绝。我说我不是买鸟的,我只不过是来逛逛,帮我一朋友看看。他说:“不买没关系啊,可以先了解了解、学习学习、交个朋友嘛!”说着,他熟练地递给我一支烟。没容我回过神来,他已经把打着火的打火机递到了我嘴边。我愣了一下,原本不吸烟的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接过了他的烟说:“我不会抽。”“抽烟不难,一学就会。”他不由分说地将我手里的烟点燃,问:“大学生?”我说:“是,洪城医科大临床医学专业的。”他夸张地套着近乎:“这么巧,我也是洪城医科大的,我学生物技术的。”我心想:这有什么巧的?洪城的名牌大学也就那几所,遇见个校友还不正常吗!不过,我还是觉得他这个人挺有意思的,像个社会小混混。他算是我认识的朋友里唯一一个很有生意头脑、待人接物很有手段的人。
他问:“兄弟,买鸟是打算送什么样的朋友?她喜欢什么类型的鸟?”
我说:“她也没养过鸟,她就是很喜欢宠物,养过狗啊、鱼啊什么的。鸟这东西好养吗?”
“好养啊!你得看是什么鸟,你朋友要是真有兴趣养的话哪天你带她过来,我可以教她。”
“噢。”
“是女朋友吧?”他嬉笑着,一副自来熟的表情,然后自言自语似的说,“我猜就是。”他拍了一下我肩膀,“不错嘛!才大一就有女朋友了啊!”
我被他一说,心里顿时很骄傲,本来不想多搭理他,但还是多说了几句。我说:“是老家的女朋友,高中同学。”
“那也不错。”他说。
在那学期末我带着丁染去他那儿看鸟之前,他在洪城医大的校园里请我喝过几回酒,说想认识我这个朋友,还试图拉我和他一起做生意。他说难得碰见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我立马回绝他,我说:“你打住,我可不喜欢养什么鸟,要不是为了我女朋友,我才不会去宠物市场瞎逛。我们搞实验成天拿小动物开刀,我看见活的就想动刀。”他就笑了,他说:“那你就帮兄弟宣传宣传。”说着递给我一沓他印制的个人名片。那次喝完酒我才知道,他是西北人。
我确信,小猪不仅是养鸟的,他就是个鸟人。我和丁染去他那儿看鸟,他连连夸丁染长得漂亮、身材棒,回头就偷偷对我说:“你女朋友不怎么样啊!你看她的皮肤多粗糙、还有痘;个子倒是很高,可你看她那面相长得多显老啊,看上去像是比你成熟很多,你俩不合适。”我说:“你滚一边去!他嬉皮笑脸地拍着我肩膀,海山哪……”故作一副语重心长的表情。
那时,我和小猪彼此已经很熟络了。可我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勇气敢当着我面奚落丁染,难道他知道我和丁染之间的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
毕业后,我和小猪都留在了洪城。我在医院工作,生性自由惯了的他则选择了自主创业,继续卖他的鸟。不过,他不只卖鸟,还卖其他的宠物,成立了美其名曰的什么宠物公司。生意时好时坏,用他的话讲,就那么混着呗。
约夏晓晴见面是在小猪答应给我介绍她的一周之后。小猪给了我夏晓晴的手机号码,接下来的那一周我每晚都会给夏晓晴发一条问候短信,碰巧她心情不错的时候,会多聊上几句。和一个素未谋面的人短信聊天以打发无聊的时间是件蛮有意思的事,那种感觉很微妙。说话须亦真亦假、亦正亦邪,而且你还会忍不住琢磨: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呢?她真的有小猪说的那么好吗?倘若没有,为了方便以后收场,这种短信聊天既不能太暧昧和露骨,不能让对方以为你是个不正经的贱痞子,还不能让人家觉得你已经认准她不放了,所以要把握好那个度。毕竟,我们都是奔着成家过日子去的。
一周后的周日,我与夏晓晴约在洪城的西郊梦湖见面。夏晓晴穿着一件低胸的紫红色长袖外套、一条紧身的七分牛仔裤和一双跟不算高的高跟鞋,整体看上去比较休闲。说实话,第一面见到夏晓晴我有些失望,也不知小猪是什么眼神,她哪里长得像丁染了?她身高最多一米六,梳着不到肩膀的短发,皮肤白里透红,五官看上去比较低调,属于那种让人见了一面后会自然而然地淹没在人海中的人。
她很健谈,毫不羞涩。一个多小时的见面因为她的健谈而显不出丝毫的尴尬。她的嘴就像一台发动机,马不停蹄地奔跑着。随着马不停蹄地奔跑着的嘴一颤颤的是她胸脯上的锁骨,跟我小手指一样粗细。她身材实在算不得优秀,或者干脆点说,她实在算不得有什么身材。
一个多小时的聊天中,我终于发现了一处她和丁染相似的地方,那就是笑容。她笑的时候同样会露出一排白牙,笑得很开。她笑起来似乎要比丁染漂亮,因为她长了两颗诱人的虎牙。相同的赤名莉香似的笑容是她唯一给我留下好印象的地方。
我突然就想起了丁染。我们已经有快七年没见了。她在哪儿?她应该早嫁人了吧。
都说男人有初恋情结,并且很严重,至少我是这样。
我经常想起丁染,并且保存着她写给我的数十封信,还有她送给我的那块手表和有一年端午节送我的一个挂坠,以及那盘孙燕姿的专辑《我要的幸福》。这么些年,那盘专辑一直跟着我。在网络音乐风行的今天,为了听那盘《我要的幸福》,我还一直把高中时候练英语听力的半导体随身录音机带在身边。那张专辑里面有一首丁染非常喜欢的歌《害怕》:
还是害怕夜深人静时总想起你,还是害怕不经意地听见你的消息。然而当爱已经沉淀得太清晰,当拥有已经是失去,就勇敢地放弃。还是害怕一个人时就很难忘记,还是害怕突然宁愿当初没有决定,然而当爱最后的出口是分离,我会这么相信,走下去。忘,我没有很难努力要自己去遗忘,遗忘……
那时,她总爱给我哼唱,曲调中透着浓浓的感伤和对我们或者说对我的不自信。我不知道丁染还会不会想起我,她可能都恨死我了;我也不知道她还留没留着我送她的那条围巾,她可能早丢掉了吧?
或许,她早已看淡那份多数由单纯和不成熟拼凑成的情感,早已忘记了我这么个人。她会在翻开旧相册的时候嗤笑自己太愚蠢和幼稚吗?我时常会这样想起。
丁染的视力矫正手术有些许失败。她的眼睛总是会间歇性地疼痛,然后流很多的泪。为此,闷热夏天里的无数个晚自习之后的夜,都是我牵着她的手给她指引回家的路。然而最要命的事情居然发生在那年高考考场上。考最后一门文科综合时,试卷做到一半,丁染的眼疾就开始发作了。她疼痛难忍,无法再继续下去,终于提前交了试卷,出了考场。
我出考场后就看到了她。她孤零零地坐在操场边的花圃栅栏上,一边流泪一边叹气。她像被从考场中冲出来的巨大洪流卷走的一块陆地,被冲得改变了位置,可却没人发现。见到我,她说:“我就预感到会是这样。”那一句,像预言一样击中我的心。我第一次发觉她是个悲观的人。她很看得开似的叹着气,绝望感却溢于言表,伴着绝望的是她忍不住的泪,那不是伤心的泪,而是因眼疾而无法止住的痛。
她自然而然地掏出眼药水递给我,我拿过眼药水滴进了她的眼里。她一阵咳嗽,竟笑了起来。“真苦,真苦,呸!”她吐了一口,“流到嗓里子了。”她捶了我一下。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我想我们的任何一个同学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因为大家都因终于摆脱了课本而兴奋着,不论考试结果如何。似乎也没人去在意那个结果,没人去在意自己会不会在两个月后再回到这里复读。总之,大家的课本都从二楼教室的窗户里,或者各自考场的窗户里飞了出来。教室里、食堂里,甚至厕所里都欢天喜地的,跟战场一样壮烈,比起世界杯来临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想,要是当时有收废纸的路过学校,他至少应该开个拖拉机来装这些废纸。
然而,丁染却是特例。她兴奋不起来,她说她完蛋了。她把她的课本和我给她讲数学题的习题本偷偷装了起来,一个人从后门向校外走去。
我追了出去。我们并肩走着,走上了学校的后山,然后并肩躺在半山腰的一块林间草地上。
现在什么都没有,有的就是一个词:放松。
我的这份放松因丁染而略显悲伤,而丁染的放松因了我的放松而更显悲伤。
许久,她问:“海山,你打算报哪儿?”
我说:“洪城吧!我一定要去洪城看看,那可是祖国的大都市啊!我打算报洪城著名的医科大,到时我回来给你治眼睛。”
丁染咬着下唇,斜着眼睛看着太阳。柔和的夕阳穿透层层松林,向我们洒下来。丁染的脸金灿灿的。她说:“那么想去洪城?我觉得哈尔滨就挺好。”
我沉默了。
丁染说:“你会回来?”
我说:“会吧!”
丁染说:“我可不回来。你等着我,我复读一年也去洪城。我要考洪城美院。”
她说的是全国数一数二的美术专业院校。虽然客观地说她现在和那所学校有不小的差距,起码文化课的差距就很明显,可我没理由不相信她。
我还是说:“你这叫什么话?说不定你今年就能走哩!成绩都还没出来,别这么没自信。”
“我卷子都没答完,文综只做了三分之一。”丁染说。
“那好,我等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用心陪着她。
几天后的返校估分和填志愿,同学们基本都到了,唯独缺了丁染。我没和大家一起七嘴八舌地讨论,而是直接在志愿表上添了洪城医科大学交了上去,然后一个人去了广场旁的八号书屋。
我不知道要不要联系丁染。听同学说她去哈尔滨复查眼睛了,不知回来没。那时候我们都没有手机,联系她就要去她家找她,而她父母很可能都在家。
我在八号书屋的门口徘徊着,就见到远处广场中间的喷泉旁边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丁染。我走过去。她像是早知道我会来八号书屋看书,说:“我等了你很久。”
之后,我坐到她身边。我们都无话,感受着小兴安岭的山风。然后我们从广场开始散步,一直走到城南的铁路医院,走到南山脚下,然后再走回来。她穿着凉拖,所以我们尽量走得很慢。
我们聊了很久,聊起了不久前和一些朋友在一起的那次游玩。那是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天,我们几个玩得好的朋友在家估了分之后就出来碰头。我们租了几辆双人或三人自行车,去胜利北面的密林水库。丁染的情绪不高,她一直被高考的阴霾笼罩着,但还是被我油嘴滑舌地哄骗了出来,我说正好出来散散心、排解排解。丁染答应了,我了解她的心思,她知道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用不了多久,我和她将面临着长久的分别。
我们还聊起了高二期末的那场排球赛。丁染是班女排队的主攻手,然而就是在那次和五班的比赛进行到决胜负的关键时刻,丁染在一记猛烈的扣杀后突然晕倒了。当时,坐在场下的我心急如焚,可是却没有丝毫的行动。那一刻,我发现自己骨子里是懦弱的。后来丁染被男排队的一个大个子背着跑向了校医室及时补充了血糖。说起这件事,丁染免不了再次故作深沉地审问我:“你那时怎么不主动点冲过来?”“我……我……”我吞吞吐吐着。我想说自己害怕,因为那时校领导和班主任都在场,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害怕。我承认,在与自己内心的较量中,我是个失败者,我懦弱得不像个男人,悔恨马不停蹄地爬上了额头。谁知丁染扑哧一声笑了。她说:“我知道你的心思。你不敢去,说明你心里有。”我问:“有什么?”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有我们的爱。你心里是认可的,虽然你从没说过喜欢我。”我说:“哪有!”丁染就伸手揪我耳朵:“再说没有!再说没有!”
“有有有有有!”我疼得龇牙咧嘴,“我说你这女人咋这么狠?”
丁染笑了。她问我:“海山,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我摇了摇头,又嬉皮笑脸地说:“难道因为我帅?是不是从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我知道我长得有点像古天乐。
我的玩笑似乎有点冷。她没听见似的,一脸严肃样,说:“因为你身上有些很像成熟的男人才有的东西。”
我问:“那是什么?”
她想了想说:“是迂腐。”
“你这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
“嘿嘿,应该是夸。我也不知道怎么能说明白,你身上有种很像我爸爸、我叔叔,总之是长辈级的人身上才有的东西,和那种愣头青似的小子完全相反的品质。我喜欢。不过……”
“不过什么?”
“你应该再勇敢点,主动点。我可是女孩。”
“噢。”我似懂非懂地点着头。
有那么一阵,丁染撒娇说她走不动了,脚疼。我拉她坐在马路牙子上,脱掉她的鞋,陪她坐在马路牙子上歇着,后来干脆背起了她。我背她,她反倒不大高兴,嗔笑着说我笨,说我太不了解女孩子。说着,她的脑袋冲向了路边的一家旅店。
她征询我意见似的大方地说:“我们干脆去旅店歇会儿吧!”
我说:“歇着还非得去旅店哪?花那钱干啥?再说了,我还得赶回六场的汽车哩!”
她嘟囔着:“笨蛋!小气鬼。”
最终的结果和丁染料想的一样,我考到了洪城,丁染却落榜了。
初到洪城的我就像洪城马路上的一粒灰尘,任由洪城的风吹拂着,飘向摩天大厦、飘向立交桥、飘向江岸、飘向车水马龙,无比享受那种自在。洪城是个不夜城,早早钻进被窝是要被嘲笑的。洪城是个丰腴的母亲,养着和她同样腰肢诱人的水灵灵的女人。
可丁染却不在我身边。
没有丁染陪伴的日子一度让我觉得很难熬。我变得不爱说话,心里却被洪城的好引诱得心潮澎湃。我那时也越来越注重个人形象了,稍微摆弄一下,同学们都说我特别像古天乐。由于不爱说话,反倒在女同学心目中留下了很酷的形象。她们中的很多都背地里对我示好。这些都是从寝室的兄弟口中得知的。我心里有些飘飘然,却丝毫没把她们放在眼里。她们跟丁染比,差得不是一个档次。
我时常想起丁染,可我得抑制自己的情感,她毕竟还是个高中生。
大学是个可以放纵的阶段,大家就像被圈养的野马终于找到了草原。到洪城后,我愈发发觉自己的闭塞和土气,我需要一些东西将我的注意力从丁染的身上转移出去,我需要有目标。那时,我像是一个被洗了脑的奴隶,在心里发誓尽快把自己变成一个前卫、时尚的洪城青年。我先学会了和同学通宵杀CS,之后又和同学去了酒吧。
我一度很少和丁染联系,直到一个月后丁染打来了电话。她说:“王海山,咱们俩怎么办?一个多月了你一点消息都没有,你到底什么意思?”
我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在等你呢!我不能影响你,你要好好学习。”
那时,我确实是那样想的。
之后,我和丁染保持着两周一封信的通信频率。我给她讲洪城的精彩,她给我讲她的学习生活。她说马上要考一模了,自己很紧张;她说很多人都复读了,可是复读的昔日同学都变得沉默了,来往不多。她描述的生活仿佛一下子离我很远,远得实在让我想不起来。
那时,我们都是成年男人了。成年男人聚在一起,话题就总也离不开女人。寝室的兄弟会拿出各自女朋友的照片显摆。一起占据公共浴室洗澡时还会有人显摆自己搞什么尺寸评比。有个人指着我的小腹下嚷嚷:“哎哟,王海山,你的不错嘛!”接着,就有人附和。我竟然在这样一帮乌合之众淫荡的笑声中心花怒放,发觉这真的是一件会让人很有自豪感和成就感的事情。
逢着夜晚关了灯,大家会说些最初一度让我在黑暗里脸颊绯红的情爱故事。他们精雕细琢的描绘听得我心惊肉跳,关于性的话题充斥着寝室,关系就一下子熟得不能再熟。性,一下子能拉近男人和男人的距离。那么,男人和女人呢?我不知道。
有人说:“当然能。没有性,怎么能了解女人?”
然后有人问:“王海山,你女朋友咋样?”
“我……”
“他女朋友还行。”我对铺的哥们说,“就是皮肤太差,看上去好老噢!”
“是有一点。”又有人说,“海山,她比你大吧?”
“嗯,大一岁。”我说。
“女朋友不能找比自己大的。”
“就是。”
“海山,说说和你女朋友,你说呀!”
“我……”
“你该不会没碰过她吧?”
“不会吧!哈哈哈,应该不会,这小子还保密。”
我又气又急,翻转着身体,辗转反侧。一方面想丁染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差吗,一方面下半身开始不由分说地滚烫着,渐渐进入了梦乡。
梦里的胜利,在小兴安岭流出的呼兰河边发源。呼兰河缓缓流动着,流过一片心形的河谷,河谷生长着一片浓密的红松林。我和丁染手挽着手在林间穿行。梦里的自己好想赶紧醒过来,可我却越睡越沉,沉到自己强迫意识赶紧苏醒却仍旧无法苏醒的地步。我和丁染躺在松针林间享受着家乡温暖的阳光,眯缝着眼渐渐睡去。突然,躺在身边的丁染翻身骑到了我腿上,然后开始俯身用手抚摸着我。她的舌头像山风,自上而下柔柔地掠过我的每一寸肌肤。我变成了一片羽毛,轻飘飘地飞了起来。
醒来后,被子湿了。回想刚才的梦,兀地想起填报志愿那天和丁染散步,丁染说她脚疼,然后要去旅店。我这时才明了她的用意,心里泛起一种难以言说的滋味。
还能弥补吗?我真想像他们描述的那样,和丁染做一次爱。
认识小猪之后,我开始喜欢上了泡吧。开始是去快吧跟着蹦,后来觉得去慢吧更有情调,再后来更喜欢去那种相对单纯的酒吧。比如一伙男人围着电视,喝着扎啤看世界杯,那叫一个气氛。
高一才认识丁染的时候,正好就赶上世界杯。那一届世界杯,中国出线了,跟一个小国哥斯达黎加、一个牛队巴西分在同一组。那时,班级里八成的人都会在课间休息时组成一股壮阔的洪流。下课铃像冲锋号一样地发出,然后洪流猛地挤出教学楼,奔向目的地:食堂。食堂有一台摆得很高的电视机,本来是用餐时供学生看新闻和休闲之用,结果世界杯的时候成了大家的私家电视。人们纷纷站在凳子上、桌子上看个10分钟,满足得不得了。那年世界杯之后,食堂的桌子被踩坏了一张,凳子踩坏无数。也可能是因自己喜欢的球队输球而搞的破坏。总之,世界杯过后,作为战后高地的食堂被搞得狼狈不堪。
那时,我和丁染会躲开洪流,利用大课间到校门口的一家家电商场看大屏幕的高清彩电。打排球的丁染是个运动迷,她激动的时候会像个小子似的在嘴里嘟囔着脏话,我乐不可支。
和小猪深更半夜逃出校园,然后乘地铁穿越半座城市,到一家很有名气的酒吧去看世界杯的时候,我常产生幻觉:身边的人不是小猪,而是丁染。可那时,丁染正在小兴安岭那个闭塞的深山里埋头苦读。
我从她的来信中发现,埋头苦读的丁染开始慢慢变得庸俗不堪。她总是和我说一些无聊的事,甚至会为抽奖券中了个小奖而絮叨上很长的一段。她还会有点像我妈一样喜欢占点小便宜。“是不是女人都喜欢占小便宜?”我问小猪。
“当然不是。”小猪说,“我们班的黄诗诗就不会。”
我说:“黄诗诗是谁?”
小猪瞠目结舌:“黄诗诗你都不知道啊!那可是咱们的校花啊!”
我说:“你拉倒吧!这么大个学校还有校花这回事?你当是高中啊!”
他说:“不信算了!”
说这话的时候,辉煌的夜灯照在我们的脸上,把城市照得通明。我们穿过一个又一个地下通道、一座又一座过街天桥,感受着洪城的夜风,竟不知今夕何夕、身处何处。
巴西队再次旗开得胜。摩天大厦上的露天电视里,裁判吹响了终场的哨声。我和小猪坐在天桥上。小猪啪地把易拉罐按瘪在马路牙子上。不远处,那个刚才和我们一起瞄着大电视的小伙子重新挎起了地上的吉他,蓬头垢面地唱道:
秋天的风吹过原野,无尽的星空多灿烂,就在这分手的夜晚,你曾这样轻声告诉我。
洪城真美,美得让人迷恋。
我醉醺醺地对小猪说:“我想丁染了,真想。”我拍着胸脯。
“你说你,跟一个高中生还扯什么劲呢?你那叫爱情?你那能叫爱情?再说,她有什么好?跟个黄脸婆似的。你瞧你个痴情的样儿!像个男人不?”
我简直听不下去了,起身,把易拉罐砸在了小猪的脚上,双臂微微颤抖。
“你干什么?疯了?”他吼我。
我也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我不允许小猪在我面前赤裸裸地诋毁丁染,是因为我爱她,还是想掩饰什么?
“不是我说你,海山,异地恋很辛苦的。异地恋有几个有圆满结局的?更何况她还是个学艺术的高中生。她复读就一定能考上?能考上就一定能考上洪城美院?你知不知道,洪城美术学院可是全国数一数二的美术院校啊!”顿了顿,他又说,“我一个同学,也是考洪城美院,复读了六年。我是说他和我做同学的时候他是复读的第六年,怎么样?现在还在复读。这些你都想没想过?谁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反正我现在是想留在洪城。”他说,“可能你家比我们那儿好吧!我们那儿,广袤戈壁,连个毛都不长。”说着,他竟抽噎起来。
我说:“我也想留在洪城。”
他说:“那就别去想那些没用的。我们一起留在洪城。”
我们是在通宵了一整夜回到学校后碰见黄诗诗的。当时,这个被小猪称为校花的女孩正提着一塑料袋零食和另一个女孩一起从校园超市里走出来。小猪推搡了一下我说:“看,这就是黄诗诗。”
“黄诗诗是谁?”我问。
“校花呀!昨晚不是和你说过的?”
“噢,想起来了。就她呀?”我揉了下模糊的双眼,黄诗诗就立刻背过身去走在我们的前面。她穿着一件白纱样的七分袖外套,超短的牛仔裙刚好把最紧要的部分遮住,露出一副紧绷的小腰和两条雪白的大腿。一双足有十多厘米高的高跟凉鞋把她那看似最多一米六的个头整个顶了起来,像踩在高跷上。
“她真瘦。就她还校花呢?跟扇挂起来的排骨似的。”
“切!你还别小瞧人家。我们班好多男生都追不到呢。富二代。”
“富二代有什么了不起?我还不稀罕呢。”
“快歇菜吧你,你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有本事你追一个我看看。”
“我……”
我可是被称为小版的古天乐的。倔强感顿时将我征服,我想起了出自女生寝室或者男生浴室的那些对我的溢美之词。它们从见不得光的阴暗角落里蹦了出来,推着我快步蹿了上去。我拍了一下那女人的肩膀:“嗨!你好。我是临床医学专业的王海山,很高兴认识你!”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白了白眼,说:“你谁呀?我不认识你。”转身要走。
她身旁的女孩也白了我一眼:“毛病。”说着,她看到了身后的小猪。
“小猪,这是你朋友啊?”
小猪赶紧过来解围:“对不起哈,他昨夜喝多了,还没醒酒。”说着,把我拽了回去。
这叫什么事啊?有点钱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认识一下嘛。我窝了一肚子火。心里的那份清高顿时歇了菜。
小猪早已乐得前仰后合:“你还来真的啊?你和她根本不合适的,况且洪城本地人本来就有严重的清高感,他们排斥外地人。不过别说,刚才你真挺勇猛的,哥们佩服你。”他跷着大拇指,做了个鬼脸。
我还就不信那个邪了,我非追到她不可。
从那以后,我要了黄诗诗的手机号,然后每晚给她发一条问候短信。她并不像初次见面那样不给面子,反而每条都会积极回复,还时不时地用言语挑逗我。持续了一个月的短信聊天后,我终于在网上花重金淘了一款LV的包,这两个字母花掉了我原本可以补充几顿营养的伙食费和做家教兼职赚的几张钞票。据说富家女都喜欢这个牌子的包。豁出去了!
我是在晚自习的教学楼里约黄诗诗出来的。她有些惊讶地接过包,然后用手捂着嘴嗤笑了一下:“你还当真啊,王海山。我们不合适的,你没必要花这个钱的,你看你的情况……”她顿了下,仔细打量了一番那款皮包,塞给了我说,“留着送给适合你的人吧!”她说得斩钉截铁,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今天的场景,早就精心准备好了现在的台词。还没容我开口,她就跑开了。走到走廊另一侧的时候,教室里出来一个女孩挽着她的手一起下楼了。她们雀跃着,叽叽喳喳的。我隐约听到那女孩说:“你看看他那样,傻不傻呀?”黄诗诗说:“还是个假货。连LV是啥都不知道也敢买,这些乡巴佬。”伴着她们爽朗的笑声,我颜面扫地,仿佛自习室里的每一双眼睛都趴在窗上看着我的窘态,我倏地觉得离脚下洪城的土地远了许多。
如果一个人说他的下半身支配了他的思想,他可能并不是在显摆他有多强,而更可能的是一种懊悔和对自身的失望。不用脑袋想也知道,一个人,他的某个器官足以支配他的思想,他连基本的自控力都没有了,那他得有多操蛋。我就是这么个操蛋的人。
纠缠黄诗诗的那些天里,丁染完全被我从脑子里抹除掉了。而被那个变态的黄诗诗耍了之后的很长时间,我都抬不起头来,仿佛全世界都知道了我的糗事。每次和寝室人说笑的时候,和小猪喝酒的时候,我总会感觉他们话里有话的挖苦。这时候,我就会本能地想起丁染来。那种毫无感情色彩的想,那种惯性式的想。我想丁染的身体,我渴望得到她。恰逢这时,丁染高考结束,她打算来洪城看我,顺便玩上几天。
丁染从火车上走下来的时候,我盯着她蜡黄的皮肤,竟觉得分外陌生。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女式衬衫,领子敞得很开,脖子上戴着我送她的那个“石头记”。那“石头记”曾让我内心最深处在刹那间掠过一丝感动。和黄诗诗比,丁染实在太容易满足了,简直让人觉得无趣。她的衬衫在腰际扎了起来,挺有艺术范儿,发白的牛仔裤膝盖上露着的几个口子隐藏不住曾被无数陌生人摸过的痕迹,一看就是几十元的地摊货,庸俗不堪。很奇怪,艺术范儿和庸俗这两个词竟同时在我的脑子里出现。难道艺术也有庸俗的吗?总之,她把自己搞成了一件庸俗的艺术品。我们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似的寒暄了几句,然后我接过她的包,她的包都破了。她自然而然地挽过我的胳膊,挽得我浑身不自在。
我那时还没完全从被黄诗诗耍的愤恨中解脱出来,情绪一直不高。我和丁染,除了像聊长途电话一样很概括性地问问对方的大概情况外,早已没有太多共同话题。我们并肩走在街上,却像是各怀心事。我突然发现了丁染身上以前我从未发现的毛病,她连吃麦当劳都不知道怎么点餐、怎么弄番茄酱,逛商场、逛公园的时候她还故意不懂装懂似的总是很多话,而且她说话的那个语气越来越像我妈了。
看得出,她今年的高考考得不错。可是,我的心纠结得像一团麻,分手的想法不自觉地就产生了。我们不该像个演员一样互相表演下去,即便没有她我将变成孤家寡人,我也不该欺骗她、欺骗自己,不是吗?
像是预谋已久,又完全顺理成章,逛完洪城的几处标志性的景观后已接近黄昏。我们去吃了自助餐,喝了点酒,然后我就用寝室兄弟的酒店会员卡和丁染开了房。
床上的丁染显得有些扭捏,她似乎并不情愿。我把从各种间接的渠道学来的方法首次付诸实践,像个学生似的费了半天劲把前戏进展到一半时,她突然推开我说:“海山,你变了。”
她这一句,我突然冷了下来:“哪里变了?”
“你是不是有别的女朋友了?”
“没有,别瞎说。”我坐到床边,点燃了一支烟,罪恶感就随着烟圈从体内生发出来。我不该这么对丁染,我这是怎么了?我犹豫了片刻,低着头对她说:“幸亏没继续下去。”
“唉!”我叹了口气说,“丁染,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
她眼睛里噙着泪,却并没表现出很出乎意料。她眨了几下眼,尽量没让眼泪流出来,问我为什么。她说:“我如果不同意呢?”说着,她就从身后抱住了我的腰,嘴唇贴着我的背往下滑,嘴里不停地重复着:“海山我爱你,我爱你海山,海山我爱你……”
我被她点燃了。
“呃!”丁染一皱眉,她疼得受不了,但她没退缩。我发现丁染在哭,整个过程,丁染泪流不止。完事后,我也很想哭,但我哭不出来。
此起彼伏之后,例行公事一样,我分手的想法却莫名地陡增了几倍。这样的想法让我厌恶自己。
丁染说:“还分手吗?”
我吞吞吐吐:“还是……我们还是,分手吧!”
“王海山,你个王八蛋!”说着,她疯了一样拎起枕头朝我脑袋猛甩,“都这会儿了,你还要和我分,我到底哪儿不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说着,她泪流不止,跪着抱住了我刚要直起的腰。
她越这样我竟越烦。“够了!”我吼道,然后随手掏出了钥匙扣上的水果刀,抵着自己的喉咙说,“你不是说爱我吗?你要是不同意,我今天就死在你面前。”
她瞪大了双眼看着我,显然被吓到了。其实,我也被自己吓到了。她一边穿衣服一边擦着眼泪一边骂我祖宗,她说:“王海山,你个没良心的。我算是看错人了,你他妈的竟然拿刀逼我和你分手,你还是人不?你完全变了,你怎么变成这样儿了啊?”那一刻,她把自己变成了电视剧里的农村妇女。她死命地摇晃着我的身体,然后重重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号啕着跑了出去。
我追了出去。闹过之后,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感猛地袭来,我想对她说:“丁染我错了,我是个窝囊废,我对不起你,我们不分了。”可是为时已晚,丁染早已钻进了的士,朝着火车站方向开去。
大概一个小时后,我刚买不久的手机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别找我。我在火车上。没你,我能活。”
夏晓晴来家里看我爸妈的那天,我在我博客的一个私密相册里偶然看到一张五年前我和丁染分手几个小时前的照片。照片上我俩分别在洪城一处建筑物的左右两侧,丁染张着大嘴表面看上去很开心,我则绷着个脸。那时我们都太年轻了,就像两个神气活现的高中生,而现在的自己就像一个生命垂危的老头,经常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博客也很久不玩了,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博客里竟然存着这样一张照片。这张照片,连电脑里和U盘里都没有。我博客的最后一篇博客日志定格在了这样一句诗句上:
永远回不去,我戛然而止的青春。
我看着这句话,试着回想当时记下这句话时的心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就是时间的魔力,每天几乎模式化的生活完全能把一个人变成弱智,把记忆这东西变得越来越微薄。还隐约记得,以前读高中时,在丁染的鼓动下参加过一场诗歌朗诵比赛。当时选的是一首描写青春的诗歌,还是个名家的名篇。那时候慷慨激昂,明天无限美好,我的未来不是梦一样的旷达情怀在不停燃烧。可是现在,我对青春,竟用了“戛然而止”这样一个词,而且是很久之前就用了这样一个词来形容自己的青春。
夏晓晴还在饭桌旁和我爸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我爸妈忙不迭地给她夹菜。为了这次见面,爸妈准备了整整一下午。他们要回老家了,按他们的理论,要是能尽快和夏晓晴见一面他们也就能放心了。毕竟老家离洪城路途遥远,我俩真成了的时候也不一定就能有时间回去看他们,所以他们像例行公事一样地想见一下夏晓晴。我原本以为夏晓晴不会同意这次见面,没想到她竟然大方地应允了,要知道,我们毕竟才认识两个月。
看着餐厅里爸妈热火朝天地招待着夏晓晴,坐在电脑前的我就忍不住想笑。那一刻,我发觉自己无比幸福。夏晓晴吃饱喝足后就凑到我电脑前,指着照片里的丁染问:“这女的是谁呀?”
我说是一个高中同学。
她说:“这不是洪城广场嘛!你高中同学都来洪城找你啊!看来关系不浅啊!是女朋友吧?”
“不是的!”我矢口否认。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否认。接着,夏晓晴说:“是女朋友也没什么啊!谁还没处过朋友呢!再说,高中,哼,根本不懂什么叫爱情。”
“是啊!”我附和着,“高中生,都是闹着玩的,哪知道什么是爱啊!”
平时嘴上大家都会这么说,可心里其实未必都这么想,至少我的真实想法是只有高中才可能产生真爱,因为那时什么都不懂,没有现实中的各种利害关系,不会考虑那些条条框框的因素,那才叫真真实实的爱,那是荷尔蒙起的作用。而现在,荷尔蒙分泌变少了,我们无非是想告别单身的生活,主动去找一个人改变孤独的现状,这更像是一种互利互惠的交换,一场旷日持久的生意。我们即将走上一条规定好了的不归路。
我想可能正是那种爱的真实性和我的珍视度,才让我在夏晓晴面前选择毫不留情地隐藏了它。夏晓晴问我谈过几次恋爱的时候,我随口就说一次。我说的是被黄诗诗耍弄的那个极不成功的一次,是个还没开始就结束的单恋,甚至连单恋都算不上,那是一场不服气的玩笑。
一些微小的事情,譬如情绪之类的发生总能在生活的更微小处找到答案。好比,我一直不喜欢养小动物,究其根源,一方面是由于在六场、在胜利,很多被都市人当作宠物娇惯着的动物就像兴安岭的红松,随处可见。它们实在叫我提不起兴致。要知道,在我内心深处,我尽可能在各个方面试图主动地去割断我与六场、与胜利的种种干系。另一方面则在于我所学的专业——临床医学。对动物尸体司空见惯以后,你见到活蹦乱跳的它们时,反倒有种怪异感,就好像曾经在你的手术刀下被解剖的它们重新复活,那种感觉极其不爽。
而为什么最近自己的脑子里会频频出现丁染的身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那个叫孙燕姿的女歌手复出了。因为丁染,我知道了那个叫孙燕姿的歌手曾经淡出了歌坛整四年;然而又是因为这个歌手,丁染开始在我心里复活。
前几天的一个午后,当我走下手术台,走出我工作的医院时,一个熟悉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是一家音像店在放一首我从未听过的孙燕姿的歌:
我多恨自己轻易地放开手,以为能承受,还能从容不迫,坚强不是我想要的解脱,假装能好好过……
这样的歌词,与《害怕》相比,其动人力量有过之而无不及。它让我想起了曾经写给丁染的一首诗,那首诗的最后一句是:倘若我们的余生是不幸,那么我们将一起携手。我冲进那家音像店问老板:“这是谁的歌?”老板看了我一眼:“孙燕姿呀!”
“她出新专辑了吗?”
“嗯,四年了,总算回来了。”不知是老板也喜欢她,还是他在以歌迷的口吻说这句话。
老板说:“来一盘吧!先生。卖得很好的,第一批货刚到就脱销了。今天刚到的第二批。喜欢燕姿的,有几个没故事?”
他这话说到了我的心坎里,我爽快地掏钱,付款。黑色的CD封面,一位有些洒脱又文艺韵味十足的女人取代了那个穿着白色休闲装、神气活现、留着短发的女孩。我掐指一算,丁染走出我的生活,整七年了。
送我爸妈上火车的时候,我妈语重心长地说:“儿子,好好跟晓晴处,有了晓晴,我和你爸就放心了。”我爸说:“等你们真成了(结婚了),等明年新房交了房,我和你妈就搬过来住。”
“嗯,你们放心。”我满口答应着。
爸妈走后,我开始盘算着对夏晓晴发起猛烈的攻势。按理说,这个年纪的恋爱不应该像校园爱情似的弄得多么轰轰烈烈。我们都是成年人,不是吗?没必要那么小儿科。我一个职场中人,原本应该以一种成熟又低调的姿态去面对爱情、面对婚姻,可“成熟”说起来轻松,做起来又谈何容易呢?成熟和低调这种在现今社会别提有多高调的词汇往往是雄厚的金钱支撑起来的。可我,什么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呢?
想来想去,我决定去搞一大束玫瑰花,然后骑着我的自行车驮着这些玫瑰花穿城而过,从城西到城东,一直到夏晓晴家,让这捧花堵在她眼前,来个措手不及。当然,首要的是,我得确定她在家。
然而,我打她电话,没人接;发短信,她到下午才回复了干巴巴的四个字:我有点累。
我又打过去。她懒懒地说了句“我和我姐逛街呢”,就挂了电话。她给我的感觉是很没精神。
之后的几天,她很少在网上,我发短信过去,她也总是很晚才回,而且只用简单的几个字搪塞过去。
她这是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吗?我问她:“是不是生病了?”
她说:“没有。最近有点事,三天后我和你说。”
我问:“怎么了?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需要帮忙吗?”
她回:“不是的。我最近出不去,你也别联系我了。三天后我会和你说的。她显得很不耐烦。”
三天后,我发短信过去。她的QQ头像就亮了起来。
我说:“我们出来聊吧!”
她说:“不必了,就在网上说吧。”
我说:“怎么了?”
她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说:“你有什么事,直说就是。”
她说:“其实,我觉得,我们,可能并不合适。我的意思是,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觉得,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普通朋友。”
这算什么?
我的头都大了。
那一刻,我看着她头像闪出来的那些字,愣在那里,无所适从。我不是悲伤,不是难过。我想,如果换作是我和丁染好了这么多年,丁染这样对我,我会很难过。可是,对她夏晓晴,我们不过是在适当的年龄为了同样的目的而进行的一种实验。所以,她的这些话就好比在另一方不知情的前提下单方宣布游戏就此结束。凭什么?
从未有过的气愤占据了我的心。
我回了她一句:“我根本不缺普通朋友。”然后,对其隐身。
之后的那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丁染、夏晓晴和小猪四个人围着桌子打牌,打到一半突然少了两个人,是小猪和丁染,他俩竟手牵手走了。不一会儿,小猪身边的女孩变成了夏晓晴。再后来,变成了夏晓晴和丁染走了,留下我和小猪无奈相视。
醒来后,觉得人真是奇怪。都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可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几乎都会经历好几个甚至很多个不同的女孩,然而那一两个铁哥们却一直陪伴身边。倘若我们拿对待哥们的方式去对待那些女人,会从一而终吗?
还是想不出答案。也从来没人那么去做,可能因为彼此的生理结构不相同吧。
有好几天,我都在想,是不是夏晓晴嫌我隐瞒了和丁染的那段往事。之所以对其隐瞒丁染,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一段青涩的爱情,那种陈年的单纯爱恋实在不值得拿出来说道。我和丁染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个下了床就分手的过程,可我真的不敢说,我不敢想象夏晓晴知道了会如何看待我。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她突然要和我做普通朋友的原因。我想,这或许是夏晓晴的一个圈套,她在用这种方式验证我是否真的在乎她,她在用这种方式“调情”,用这种方式让我愈发不能自拔,以此推动感情朝着更加猛烈的方向进发。所以,那几天我常想,可能早晚我都会放下架子去找夏晓晴,告诉她我是真心实意在乎她,我确确实实想和她继续下去,直到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
当然,在此之前,我们彼此都需要一点空间和时间缓和一下。
我想,一定是这样。然而,我却病倒了,严重流感,嗓子一夜间变得沙哑。
第二天,小猪在网上和我闲聊。
我说:“我难受,不想和你扯了。”
他问:“怎么了?”
我说:“感冒了。”
他发了一个汗的表情,接着他说:“我以为你是为夏晓晴。”
我问:“你知道了?”
他说:“这个贱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勾搭上了一个富二代,她前天才和我说。说那爷们带她兜了两次风,她就把自己交给了人家。我真是瞎了眼,看错了她。对不住了啊,兄弟。”
我崩溃了。
那种崩溃绝非情感的崩溃,现实占了多数。那个被我和家人曾在思想里构筑过多次的未来生活,从此,土崩瓦解了。
小猪说:“你没事吧?兄弟。”
许久,我回他:“没事。我就是觉得现实真难,融入现实,更难。”
他举双手表示赞同。
小猪非拉我来喝酒,说是赔罪。
我说:“这顿算我的,毕竟你是真心实意帮哥们介绍女人来着,怎么着也得我请。”
他死活不干,非得赔罪。于是,那晚小猪喝了很多,三番两次地跟我碰杯。
我说:“哥们真没你想的那么受伤。说真的,她夏晓晴条件无非也就那样。你说她和丁染像,我是没看出来。我觉得她和丁染简直没法比。”我灌了一口酒说,“我对她又算不上一见钟情,算不上很来电,无非就是……无非就是,哥们今年26了。过了25,时间唰唰的啊!等不起了,等不起了啊!”
“明白。啥也别说了,我明白。都是男人。”说着,小猪和我干掉了最后一口酒。
然后,他从桌子底下拿出了一只笼子,里面是一只小白鼠。
“咋了?不玩鸟了?改逮耗子了?”
“送你的。”小猪说,“送你解解闷。”
我推脱说:“我不要。大学搞实验的时候,成天解剖这玩意儿。看见活的,哥们还真不习惯。你也不怕我哪天一变态,把它宰了。”
“哈哈!”他笑得慷慨激昂,“没事儿,慢慢习惯,慢慢习惯。什么都得慢慢来,习惯了就好。你先养着。”
最终我还是接过了那只笼子。
和小猪分手后,我就提着那只笼子哼着小曲压着马路,独自一个人。
我没回住处,而是鬼使神差地来到了我那还没垒内墙的新房。站在黑漆漆的房子里,顿觉这屋子无限大,大得我无论如何也够不着。那种空荡感,叫人直想哭。我在成为洪城人的道路上刚往前迈了一步,又退了回来。我知道,我爸妈一时半会儿也搬不过来了。而这么些年,我又回到了原点,像是什么也没发生,无非就是换了个地方,从我熟悉的六场、熟悉的胜利换到了我总也看不清个所以然的洪城。这个过程,花掉了我整个青春。我甩掉别人,别人再甩掉我,最终弄得遍体鳞伤。可是,别说偌大的宇宙,单说在这繁华的洪城,这些都算什么呢?我不过是这城市里的一粒灰尘,那么渺小。我的青春,又算得了什么?
笼子里的小白鼠发出窸窣的声响,它白得像只白炽灯,不停地滚动着,惹得我手直痒痒。要是当时我有一把刀,它绝对会惨死在这间还未成形的屋子里。
看着可怜的小鼠,我知道,它无论怎么蹦跶,终究逃不出这只笼子了。
其实出不去也好,它的世界就这么丁点大,可至少它还知道自己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