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述了人生不应追求什么(金钱、权力、名望)之后,心中感到若有所失:在这一系列的“不”之后,“是”又是什么呢?在否定了对金钱、权力和名望的过度追求之后,人生应当肯定的价值和应当去追求的目标又是什么呢?
我首先想到的是身体的健康舒适。这个价值听上去似乎太简单、太平庸,够不上一个目标,也用不着去追求,其实不然。贫困和疾病是人生中最常遭遇的痛苦,能够使自己得到起码的温饱和健康对于许多人来说已经是一个要竭尽全力才能达到的目标。为此,每个人从小都要习得一种谋生的技能,长大能够养活自己,能够靠自己的劳作挣得一种比较体面的生活。此外,除开天生残疾、遗传病,很多疾病都是后天的生活方式所致,要靠自己的节制和毅力才能修得健康的身体。所以身体的健康和舒适完全有资格成为我们追求的价值。
身体的舒适当然还应包括性活动(性交和自慰)带来的快乐,这也是人生值得追求的一个重要价值。中国传统性文化对性有很正面的看法,因此得到福柯这样的专家和其他西方人的表扬。因为根据中国人对性的传统看法,它不仅能够给人带来一时的快乐,而且有益寿延年的功效。而西方人自从信了基督教,对性就有了一种负罪感,总是就自己的性欲望不停地忏悔,内心受到折磨和扭曲。在他们眼中,中国人的传统性观念相当淳朴健康。虽然那些“还精补脑”“采战之说”缺乏科学依据,但是其中传达出来的对性活动的正面态度还是相当有益的。一些性活动指南类学说中关于男性一定要为女性带来快感才算成功的性行为的观念,更是为西方女权主义所津津乐道,被认为是最早关注女性性愉悦的观点。
人生值得追求的第二个目标是精神的愉悦和丰富。许多人的一生枯燥干瘪,完全是精神的不毛之地,任何时候心中只有现实生活中的琐事和焦虑,辛劳一生,很少有开怀大笑、会心一笑和精神亢奋愉悦的时候。大自然有享用不尽的美景,令人心旷神怡;而人造的美更是无穷无尽,音乐、美术、文学、戏剧,令人精神愉悦,使人感受到生命的美好;亲情、友情和爱情也能够给人带来无与伦比的愉悦感觉。有时,精神上快乐幸福的感觉会远远超过肉体上的快感。因此,与身体的舒适相比,精神的愉悦是人生更值得追求的价值。
人生最高的境界是为他人造福,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前一方面是理想主义的革命者、改革家、慈善家、医生、志愿者、义工所做的事,后一方面是哲学家、艺术家、科学家、教师在做的事。凡是在自己谋生之外还有造福他人和社会的动机的人都属于这个范畴。他们通过自己的劳作和创造性工作,改善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救苦济贫,救死扶伤,为人们提供精神的享受和愉悦感。当人们因为他们的工作提高了生存质量的时候,他们自己也感受到了一种超越个人的快乐。这一快乐更加高尚、更加纯粹,是一种超越了个人生存目标,为他人、为社会、为世界变得更美好做出了一些贡献的感觉,它使人觉得自己的存在更丰满、更愉悦、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作为对比,可以将这些到达人生高境界的人与一些出生在富裕之家的懒人两相对照,后者一出生就具备可以终生无所事事的条件,就像古代的贵族。肉体的舒适和精神的愉悦都不必自己去刻意追求,可以信手拈来,但是他们并没有达到人生的高境界。这种人在我看来是另一类“先天残疾人”,他们就像冈察洛夫笔下的奥勃洛摩夫,生活舒适则舒适矣,却完全丧失了生活的动力,因此不会有健康快乐的人生,更不会体验到人生的高境界。他们在生活中什么也不追求,也就没有任何特定的目标,因而他们的人生也没有价值、没有意义,就像那个奥勃洛摩夫,小说都读到一大半了,他还没从床上下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