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创新世纪以来最好水平。全省PM2.5年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2.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首次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历史性突破。水环境国考断面优Ⅲ比例87.1%,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全面消除,均超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饮用水安全和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两个确保”。近岸海域海水优良比例同比大幅上升,全省近岸海域海水优良比例87.4%,同比上升41.1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比例17%,同比下降7.9个百分点。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全面完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扎实推进,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巩固提升沿江岸线整治成果,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保持Ⅱ类,自然岸线比例提高到73.2%。
城乡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增至27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增至446个,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大力推动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关闭退出低端落后和环境敏感区化工生产企业354家。
表11 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续表
注:资料来源《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地表水国考断面210个,省考断面655个,大气国控站点95个,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10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