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是淮河流域水利调蓄的重要枢纽,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中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淡水渔业、特产品、禽畜产品生产基地,并且直接影响着流域下游的工农业生产和自然生态环境。随着人口压力的增大、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洪泽湖在综合治理上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治理理论和实践上均需要突破。然而,目前有关洪泽湖治理相关成果并不丰硕,且多从生物、化学、水利等自然科学的角度探讨,从政策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社会科学角度进行研究的寥寥可数。本章旨在对洪泽湖治理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同时为了更好地研究,也对湖泊治理及流域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做了梳理;另外,鉴于研究的学科背景,本综述并不限于政府治理的视角,历史的、经济的等人文社科领域也有涉及。
目前,和洪泽湖有关的研究非常多,从科目分布来说,更多属于水利、环境科学、水产、文学、物理学的范畴,关于洪泽湖治理的科目寥寥可数。为了更好地将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整合,更好地为本研究积累材料与论据,笔者从洪泽湖的主要功能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述:
洪泽湖农业经济发展一直是洪泽湖研究关注的重点。张刚指出,环湖区域的渔业对江苏省经济起着重要支撑作用,并且在最近几年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发展。加强环湖区域渔业经济的建设,对全面改善渔业经济的发展,整体提高苏北经济的能力,乃至推动宏观经济的加速运行都有很重要的实际意义。同时,他也指出了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生产缺乏技术含量,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渔业的产业结构和产业规模分别表现出不合理和不够高;三是市场相对缺乏竞争,难以形成凝聚力;四是渔业经济的发展动力不强,表现为后劲不足;五是缺乏相应机制来维护渔业相关的环境与资源;六是应对灾害的能力还有所不足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速推进渔业法规条例建设,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等对策建议。
申太颂、乔之林、王兴元指出,湖区的行政区划先后经历了两次重大变动,出现了隶属和管理的多重混乱现象,与之同时还伴随着资源的衰竭等现象,导致洪泽湖的渔政管理变得十分困难,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队伍的自身条件。首先是单位的性质打击了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即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性质,以及不合理的经济目标;其次是管理人员的纪律没有严格规范,使得渔政队伍没有严格执法,甚至发生各类寻租现象。
(2)管理有效性不足,抵制管理的现象经常发生,在电捕船上袭击管理人员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3)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沿湖的各家各户包括乡镇的部分领导的本位主义表现,在配合支持渔政管理工作的态度上比较消极甚至抵抗。
(4)渔业资源衰竭。由于乱捕乱杀导致鱼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污水的增加、捕捞的肆虐以及沿湖工农业职工的不断加入,这些都导致了渔业资源的衰竭。
(5)缺乏对捕捞强度的管制。随着水产品的价格升高,航运业的利润下滑,越来越多的运输船民和周边的农民都转向到捕捞中来,但是这些人大部分没有许可证,却享受着和专业渔民一样的捕捞权限。
(6)管制的疏松使得专业渔民的压力过大,增加了管理调和的难度。按照相关规定,专业渔民不仅需要缴纳多种税收和保险费用近30余种,非专业渔民的竞争以及资源衰竭的现象都加大了他们的压力。
(7)管理部门的资金紧张,难以完全支付通信设备和管理用船的维修费用,而且还存在工资和差旅费拖欠和放流的情况。
(8)管理混乱,目前洪泽湖区域由淮阴市和宿迁市共同管理,行政区划不清晰,市级和县级的管理权限不明确,在管理权限上存在争夺和重复,在湖区的检查和组织上难以统一,常常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在此基础之上,庄秀琴指出应该充分运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并充分考虑湖泊地区的资源和环境特点实施因地制宜,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的一种良性互动,这是将两者有效统一起来的唯一途径,同时她还指出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有较大的前期投入,并且对农业技术也有较高的要求,但是农民对这方面的人是显然不足,所以必须以政府为主导,从资金上、技术上、宣传上同时加大力度,扩展农业循环经济在湖区生产管理中的运用,进而减轻各方面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逐渐恢复湖区湿地的自然环境状态。
“发展生态旅游、保护生态环境”既是保证人和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前提条件,也是促进经济与环境之间协调发展的唯一选择。卢妍认为,发展生态旅游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洪泽湖是我国重要的湿地资源基地之一,其丰富的湿地资源和内容各异的自然景观为发展生态旅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洪泽湖由于其良好的生态旅游环境促进了湖区经济建设的发展,但是其生态旅游的改进速度缓慢,影响了更长期的湖区可持续发展,导致缺乏地方特色等问题。为了促进洪泽湖地区的经济与环境的共同发展,必须要统筹管理,从长远的角度规划湖区的发展,促进湖区生态旅游的稳定长远发展。因此应当从如下方面努力:加强管理与法治的建设,使得生态资源的开发和环境的保护走上法治轨道;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对已有的旅游规定进行修订与完善,同时增强对公民环保意识的教育,加强国内国际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拓展生态旅游投资的渠道。
杨晓文指出,最近几年以来环湖区的各行政管理机构一直在优化资源配置,致力于发展湖区的旅游经济,因此相关区县的旅游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各区县的互动合作明显不够,难以形成区域品牌的共赢效应。这表明促进区域旅游的合作对旅游经济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即促进环湖旅游经济圈的建设、拓展资源整合的旅游市场、加速环湖旅游发展协作,对于洪泽湖旅游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寇蕾、黄斌、戴林琳认为尽管国内乡村旅游业的发展速度较快,农业观光园、农家乐、采摘节等乡村旅游形式在各地大量涌现,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旅游目的地之间缺乏统一规划、资源特色不明显、配套服务设施缺乏、经营模式单一等问题突出。区域旅游合作对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丰富区域旅游类型、满足都市居民对乡村旅游的需求,提升其综合发展水平是一条可行的途径。于是基于对乡村旅游发展现状的研究,提出了包括空间发展、运营模式、产品开发、策划营销及支持系统在内的区域旅游合作发展模式,以期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有所裨益。
智颖飙、韩雪、吴建军、王中生、邓自发、李红丽指出,湿地的生态系统具有多方面的功能与作用,比如促进生态循环和保持物种多样性,为人类提供各种物种和自然资源,改善气候以及调水蓄水的储备功能等,支持着人类和各类生物的生存与发展。他们采用市场价值法,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析的角度对我国第四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的服务价值进行了评估:
(1)直接使用价值,洪泽湖的动植物产品、旅游和科研的价值等可以直接利用的价值为52 503×10 4 元,占总价值的10.07%。
(2)间接使用价值,比如二氧化碳及释放氧气的价值,储存于调蓄湖水的价值、防止自然水土灾害的价值以及生物链进行良性循环的价值为3 043 027×10 4 元,占总价值的58.38%。目前非使用类价值、有选择价值、遗产价值和存在价值为164 467×10 4 元,占总价值的31.55%。
(3)每年用于服务人类各种需要的价值总共可达52×10 4 元人民币。 葛绪广、王国祥分析了洪泽湖湖面萎缩、湿地锐减、水质下降、灾害频发、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论述了洪泽湖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认为围湖造田、围网养殖、泥沙淤积是湖面萎缩的主要因素,入湖污染物的总量超过洪泽湖水体自净能力造成水质下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灾害频发,生物资源的不合理开发、生态环境不稳定、外来物种的入侵使生物多样性减少,提出了保护和恢复洪泽湖和谐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 张少威,刘茂松等采用定量方法对洪泽湖7条入湖河流的水质动态做了关联分析。他们基于洪泽湖西部的流域分布较为集中的泗洪县进行了研究,针对几项主要水质指标对区域内的水质质量进行了考察,发现最近几年存在水质恶化的态势,其中输水型河道比灌溉型河道的恶化水平明显,主要集中在流域的西部。另外,研究也表明不同湖区位置的主要污染物并不相同,但主要的污染物都是有机物质。其中,中部地区的河流存在氨氮和TN,西部和东部地区的河流都存在石油类物质,该文章还采用了灰色关联分析方法,研究表明了氨氮和TN为局域性的水质指标,而石油类、酚、汞等挥发物质则出现在全区的多个位置,属于广域性的水质指标。 叶新霞、翟高勇、张炜就其供水及水资源保护、防洪功能保护和生态保护等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供水及水资源保护方面主要分析了供水功能与水资源保护目标,提出了供水水源和饮用水源的保护意见。防洪功能保护方面主要分析了防洪功能保护目标,提出了行水通道和行、滞洪区的保护意见。生态保护方面主要分析了生态保护目标,提出了相关的保护意见。
湖泊治理的研究一直都有,但数量并不多。考虑到这一特性,笔者拟通过统计的方法对湖泊治理研究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为了确保结果的精确度,本研究以中知网(CNKI)为数据源,在没有控制发表时间的条件下,使用“湖泊治理”为关键词进行主题检索,共检索到有效论文330篇,时间跨度为1973年至2014年。其中,期刊论文194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62篇,博士学位论文16篇,中国重要会议论文46篇,国际会议论文8篇。在对检索结果按发表时间正序排列时,发现第一篇被CNKI收录的文章《湖泊的综合治理——湖北刁叉湖综合治理经验介绍》即已从公共事务治理的角度对湖泊治理经验进行了总结。在这之前都是从自然科学角度进行的解读。直到2003年以后,社科领域的湖泊治理成果才逐渐多起来,主要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研究对象进行划分。
郭振仁从环境工程治理的角度对湖泊污染控制进行了研究,认为治湖要先治“道”。这里所说的“道”强调了从思想观念到科学认知的多方面理解,同时还包括了组织形式和技术模式的扩展,即从多方面的角度来认识湖泊治理的问题。首先从认识问题的观念上要保持在一定的高度,然后在组织形式上、技术模式上、工程管理上、经济建设上等多方面建立一套完善的措施落实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具体内容包括:
(1)更加严格地把关注水入湖的标准。建立统一的注水入湖标准,将注水的目标分解成为若干个子时间段提前制定标准,直到湖水的陆源污染到达控制的标准,这一标准原则上应与湖泊水质的保护目标相一致或处于同等不超过一级或一类的水平。
(2)通过实施更严格的氮磷技术的相关准则,反作用于新技术的各方面推进,同时增加对新技术开发的科研经费支持。从经验上来讲,技术的进步更有利于湖泊的有效治理和保护,因此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湖泊治理的技术路线改进,避免由于技术陈旧而导致的人为耽搁。
(3)在湖泊治理的决策机制上也要进一步地加强,一方面政府要保证和吸引投入,另一方面也要有最高负责人来统筹管理治理工程的各个环节,保证治理思路和治理过程的连续性。该文章还强调了上述几点相比常规技术措施的不同和重要性,指出我国封闭湖泊治理转向的重要步骤。 《瞭望》周刊 2004年第25期的国情国策评论指出,充分理解并坚持湖泊的整体性治理理念,对处理好长短期利益、理解整体和局部的关系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充分结合考虑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进行湖泊的综合治理。考虑到湖泊当中并存着各种种类的不同资源,这些资源之间相互影响并相互制约,因此对湖泊中的任一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都应该充分考虑到相关的连锁效应,如果处理不妥当可能导致生态系统链的破坏,进而导致难以修复的灾难性后果。为此,在对湖泊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短期和长期利益以及各类资源多样性的相互联系,保证资源的再生和重复利用能力以及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进而创造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在制定湖泊管理战略的时候要兼顾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可以将湖泊流域进行划分,其中划分依据可以是以资源分配为导向,也可以是以环境负荷为导向,进而有效地分配湖区的经济社会活动,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进一步促进湖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许文宗在对厦门市河湖治理的总结上,对河流湖泊治理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要坚持对湖区治理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河湖区域的治理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在文化和历史上体现出独特的风格,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上也具有自身的特色,而且还直接关系到相关城区的发展战略。既然如此,河湖治理应该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进行,一方面在水质改善和防洪工程上下功夫,为城市的安全提供稳固的保障,另一方面与城市改造和绿化结合起来,挖掘城市的历史资源与旅游资源的结合点,打造休闲娱乐和观光旅游的胜地,建设现代化旅游城市的新风貌。第二,要增强投融资运营机制在河湖治理中的创新。当前的河湖治理工程普遍标准比较高而且投资的额度大,因此简单的财政支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而必须积极地创造新的投融资机会,扩展原有的投资渠道。一是在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范围内纳入排涝防洪的水利保护工程,这部分的财政支出应归入到政府的财政预算当中;二是针对水土资源开发的一些经营性项目,比如水上娱乐、文化旅游等,按照自由投资经营的模式进行,鼓励民间和外资的投资经营;三是进一步开放性质介于公共和私有经营之间的工程项目,运用市场竞争机制的模式鼓励民间的投资经营和自主开发。在整个水利工程建设当中由政府来引导,并配合社会投资和市场运行机制,扩展投融资模式的渠道,积极探索开发城市水利工程的产业化,这样不仅能够加快城市水利体系的现代化建设,而且能够快速地促进城市经济的增长。第三,政府部门的参与和主导,要考虑到各个部门的利益分配,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模式,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水里环保、城建规划等问题上的协调机制,良好配置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并在规划、资金、组织等方面控制部门间的利益矛盾,为河湖治理的快速建造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水利部门在河湖治理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因此需要充分结合现代化城市水利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综合情况,探索出合理的发展规律,从而推进项目建设的发展。在过程当中,各相关部门做到分工明确,相互之间能够密切协作,最终形成城市水利建设的合力。
董丽丽、谭启华从城市湖泊治理与土地储备的视角展开研究,他们认为开展城市湖泊治理,改善城市湖泊生态环境,是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然而治理资金的短缺已成为制约城市湖泊治理的一大瓶颈。在研究中,他们以武汉市为例,试图在城市湖泊治理与土地储备间建立联动新机制,拓宽我国城市湖泊治理资金渠道的新道路,实现城市湖泊环境改善与土地资本升值双赢的新局面。
史龙新对太湖水污染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水污染是经济发展外部性的典型案例。由于生产者并不直接关心环境影响,而实际上是由整个社会承担了环境影响导致的市场资源配置的整体低效性。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对环境的保护也表现为经济的外部性,即市场以外的其他人无偿地获得了由于环境保护带来的结果,这里特指免费享有水质提高的良好结果,那么不可避免地产生“搭便车”的行为,进而引起相关保护产品的经济缺乏。因此,外部性导致市场不能自动调节公共资源的供给与需求而使得市场失灵。在存在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该文章在此基础上剔除了太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公共资源的外部性影响,比如制定水资源有偿使用的规定;要建立投资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要实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要克服政府干预过程中的不足。唐瑾在一篇新闻通告中,对项目业主制管理之于太湖治理的重要性进行了采访。采访指出湖泊治理属于工程量好大的系统工作,在整个过程中需要广泛的技术支撑和预期效果良好的管理模式。 湖泊治理问题具有纷繁复杂、点多面广以及实战性强的特性,因此传统的管理模式无法良好地适应这一问题。“项目业主制”是针对这一问题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该课题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通过协调企业间的组织管理、优化配置人力和科技资源、加大技术工程的研发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形成,为我国的水治理模式探索出一个长效运行的有效机制。
廖智伟、沙洲洲从社群合作治理的角度探寻武汉市湖泊治理方面的新途径,研究认为“自主自治”是解决武汉市湖泊治理面临主要问题的有效路径。当前湖泊治理模式存在的一个错误思想是“先污染,后治理”,但是湖泊资源破坏和治理的难易程度不对等,在资源遭到污染后必须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在此过程中耗费的成本是原来的好几倍。因此在这种湖泊治理模式显然导致了高额的管理成本和很低的管理效率。与之相对地,自主治理的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源头治理”的模式,从根本上与传统的治理理念不同,具体表现为每一个利益相关者为了降低自己的损失,在一开始便积极主动地遏制湖泊环境破坏行为,将这种行为一开始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中,从而防止了破坏以后再修复的进一步损失。
赵健在对芬兰、美国、日本湖泊治理经验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对武汉治理情况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武汉市湖泊存在着湖泊面积减少,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同时肯定了武汉市政府所做出的努力。但是出于城市总体战略规划的需要,城市的扩张带来了诸多问题,另外对排污的惩罚措施体系的不健全,还有湖泊的产权界定不明确等原因,武汉市的湖泊管理还是循环在“先污染、后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一种模式,结果是每次的湖泊治理都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没有从根本上达到良好治理的效果。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完善立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公民参与度等对策建议。 张玉琴指出滇池的管理模式在客观上要求城市经济与环境保护的相互支撑与协调发展。滇池所在的昆明市为其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要充分结合城市发展模式和生态环境规律,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技术手段的掌握运用,而且还要结合滇池本身的文化、经济和自然的特点,才能建设出环境舒适、生活健康、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丁一、赖珺指出目前,我国仍有不少乡镇没有条件治理环境污染,全国尚有2.5亿农村居民喝不上干净水,农村因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发的投诉和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本书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和对滇池流域污染情况的实地调查,从滇池流域的自然、经济、社会环境出发,通过大量数据和调查案例描述滇池流域农村面源污染的现状,分析农村面源污染对滇池水污染的影响,总结滇池水污染治理的经验与不足,提出了防治滇池流域农村面源污染的对策措施。
洪泽湖并不是封闭湖泊,其在淮河流域有着重要的作用,洪泽湖的治理并非独立的,要积极响应淮河流域的统一调度,鉴于此本小节拟攫取研究的部分核心观点,对流域水环境治理文献进行简单回顾。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流域水污染形式日益严峻,国内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研究逐步扩展和深化。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基于技术改进、产业结构调整,还是基于制度设计、宣传教育的流域水环境治理研究都积累了大量成果。鉴于本书研究所属学科范围,这里主要回顾基于政府治理以及制度设计的流域水环境治理等相关研究成果。国内基于政府治理的流域水环境治理研究内容广泛,包括介绍其他国家流域水环境治理体制、分析国内流域水环境治理弊端、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流域水治理机制等。根据主要研究视角的不同,对国内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相关研究大致可分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视角的研究。
经济学视角是国外有关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的最初视角。新制度经济学则成为国内学者研究制度问题的重要理论工具。从研究现状看,国内运用经济学视角研究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成果较少。虞涛(2003)从经济学角度出发,运用的经济学工具论证以流域为单元实施流域综合管理的必要性,进而以流域水环境复杂大系统的分解为依据。 王亚华(2005)比较深入地探究了中国流域水污染防治体制的弊端,认为流域水环境管理的改善有赖于部门之间和省与省之间关系的协调,然而并无进一步的系统建议。 王亚华随后于2007年发表的文献则在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思路下,试图构建一个无所不包的中国流域水治理框架,推动我国水治理理论的发展。
韩晶从法学的视角对流域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探索,基于国务院大部门体制改革趋势,提出了流域管理大部门体制的设想,认为,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流域管理体制可以实行国家流域管理委员会和三级国家流域管理总局的行政体制,并以独立于地方财政的流域财政体系,并对流域立法予以完善。 熊向阳将流域管理权限赋予地方政府并加以强化、建立由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参加的流域管理委员会和建立由流域相关主体构成的流域管理自治组织三种模式。他认为最后一种体制是基于治理理论而来的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并对其运行机制做了具体分析。
王树义通过对国内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弊端的剖析,认为现行体制是流域管理与部门管理和地方各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容易产生“以地方行政区为中心”和“多龙管水、多龙治水”的水环境管理状态,并指出现行流域管理机构权能不足的弱点。基于以上分析,其认为国内应当效仿美国和俄罗斯,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权能,“建立统一管理、垂直领导的体制”,并强调这种体制的特点是“权大、机构少”。
李启家和姚似锦从利益分析和民主科学管理的视角,对我国流域水环境治理进行研究,分析了资源要素相关性,认为水环境治理中应强调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协同,并认为应当设立流域管理机关和区域管理机构的双轨制流域管理体制。
胡熠(2006,2012)以组织间网络理论为分析工具,结合发达国家经验和中国国情,对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做了深入研究。他在剖析科层制与市场机制的不足之后,阐述了网络治理机制的优势,进而构建流域水污染网络治理机制。作者以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为例,探索了流域水污染网络治理机制的运行状况。
当前学界关于洪泽湖治理、湖泊治理、流域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已积累了一定的成果,对于洪泽湖治理实践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不得不指出现有研究成果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事务治理、政府行为直接相关的并不多,且从已有成果所属科目的分布情况来说,相对分散,更多地属于环科、地质、水利等自然科学范畴,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对于工程项目决定论的认识偏好。
研究成果的匮乏直接导致了事实积累与理论分析不协调。现有研究除了少数文章从理论的高度对某个湖泊治理进行抽象溯源外,其他多是对现象的描述性和归整,缺乏理论拔高与探索,更加关注那些造成现实问题的直接原因,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这种研究对改进实践是有益的,然而由于缺乏严谨的理论分析,在理论知识增长方面却无能为力。理论研究之所以重要且有别于现实描述,是因为其有一套自成体系的语言和语法。这些语言和语法用以抽象和概括现实世界,并帮助研究者在意识中对现实世界形成深刻的理性把握。然而在现有的洪泽湖治理研究中,很少能看到具有较高抽象和概括能力的语言体系,以及比较深刻的关于研究对象的准确把握。由于研究中缺乏相应的理论结果与现实实践相对照,洪泽湖治理相关研究就无法寻找到明确的理论工具。虽然在上文中根据研究视角对已有文献进行了大致分类,但是研究的理论工具并不因此而更加清晰。理论工具的缺乏很可能造成洪泽湖治理研究难以创新,所谓研究只不过是在重复别人说过的话。因此必须运用恰当的理论知识,发掘大量事实背后的逻辑关系,方能促进理论知识增长,并为相关实践理清思路。从这个意义上讲,本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空白,有可能成为首个从政府治理视角系统研究洪泽湖治理的论著。
此外,现有关于洪泽湖治理的相关研究亦存在着国内学界有关水治理研究的相同弊病,即缺乏对研究前提假设的深入思考。任何研究都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这些假设条件作为研究对象的基本背景潜在地影响着研究者的思维过程。国内跨域治理研究也不例外。然而,相当一部分国内湖泊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包括太湖、滇池水环境治理研究,没有参照其应当借鉴的研究前提,在无意识中借用了西方的研究前提,从而造成研究结果的无效。所谓前提批判,是指要深入研究国内湖泊水环境治理的前提假设条件,这些假设可能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前提因素。作为影响湖泊治理乃至跨域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影响因素,公民参与非常重要,这在西方很多研究成果中都已体现出来,但我们必须考虑的情况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公民意识以及社会组织和社会发育等方面的发展程度与我国的异同。东、西方有着不同的政治文化历史脉络,公民意识、民主发展、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与西方相比也各有异同。可以说,不同的社会基本情况决定着各国跨域公共事物治理有效运行的模式不同,因而进行国内问题研究时,不能忽视中国社会资本积累的状况,而把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成果不加甄别地随手拿来,这很可能造成新的问题。通过前提批判,深入真实场景之中,才能更准确地把握国内跨域湖泊治理问题的真正要害,亦才能使研究获得本土化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