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菌种保藏中心购入菌种斜面或冻干菌种,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国内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斜面提前1个月填写采购申请单,冻干菌种提前2个月申请购买,国外保藏中心提供的菌种应提前3个月申请购买。
检定菌应设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传代代数、数量、有效期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保藏中心编号、传代代数、接收日期、菌种来源等。新购入的斜面菌种应在2~8℃保存,并在1周内转接。
使用人员应根据需要向菌种管理人员领取菌种,仔细核对标签上的菌名、编号,并在《菌种接收及领用登记表》上记录菌名、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菌种复苏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解冻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实验室全部菌种都应由菌种负责人记录在册并妥善保存,菌种应贴上明显的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菌名、菌号、传代日期和有效期。冻干菌种在低温冰箱-20℃冷冻。为减缓培养基的水分蒸发,延长保藏时间,可将菌种保藏管的棉花塞换成无菌橡胶塞,放在2℃~8℃的冰箱内保藏。每天检查一次保存菌种的冰箱温度并做记录,每周检查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菌种外观及枯燥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填写菌种检查记录。每次移植培养后,要与原种的编号、名称逐一核对,确认培养特征和温度无误后,再继续保存。
每株菌种应建立菌种使用及传代记录,斜面菌种应根据其特性决定传代时间间隔。实验室正在使用的菌种由各使用者自行纯化和更新斜面。实验人员传代使用须核对名称、编号,传代代数及日期,所用培养基传代和接种规程。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菌种带出实验室或给予他人,违者从重处分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表1-1 各类斜面菌种保藏温度与传代间隔时间表
受污染的菌种、过期菌种或菌种传代使用后应及时销毁,销毁时应经121℃高压蒸汽灭菌30min的生物灭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