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媒介的社会功能在于传达信息。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即信息。
信息交流是人类的天性,社会的发展进步与传播手段的改善密切相关。伴随着传播媒介而发展的人类艺术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人类传播史的缩影。我们不妨简要地回顾一下人类传播媒介和艺术媒介的发展历程。
原始时期,为抵御野兽和觅食,人们群集而居。由于没有现代意义的口头语言,因此,人们的交流主要通过面部表情、手势和非言语的声音等身体语言来进行交流。原始艺术如仿生舞蹈、哑剧就是在这种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另外,当原始人学会对工具进行加工时,产生了最早的工艺美术品。绘画作为人类最古老的艺术,也在口头语言出现以前就已确立了自己的艺术地位。
在人们要求具体而比较精确地进行交流的强烈欲望的驱使下,口头语言诞生了。这是人类传播史上的第一次大革命。口头语言加强了人类面对面交流的精确性,大大消除了非言语身体语言的模糊性,从而提高了传播的速度与效率。口头语言还能讲出大脑的思维。人类文明因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原始语言艺术如诗歌、说唱、原始戏剧等应运而生。在这个时期,虽然由于口头语言的出现使人类的交流发生了质的改变,但社会的文明程度依然不高,这主要是由于社会的记忆能力(即人们储存和回收共有记忆力的能力)有限,人类的交流到此为止仍然局限在视听所及的范围之内。
文字的出现扩展了社会共有的记忆力,使知识和信息的传播突破了几乎是面对面的视听空间。造纸术、印刷术的诞生加速了文字语言的信息功能,文字和造纸术、印刷术相得益彰,构成了人类传播史上的第二次大革命。以文字为主的传播时代到来了,这一时代在人类历史上持续了上千年,以致人们把知识和知识分子与看书写字画上等号。
在19世纪以前,人类的传播媒介从媒介材料上区分,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身体媒介:以人的生理器官为媒介材料,交流发生在几乎是面对面的实时,艺术表现为舞蹈、唱歌、演戏等。
(二)再现性媒介:运用间接性的符号(文字、线条、色彩等)表达意义,依靠既定的编码和成规,将信息传达给受众,艺术表现为文学、美术、器乐等。
19世纪,科学技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诞生了一种全新的传播媒介:纪录媒介。照相术使人和现实景物被精确地定格在瞬间。在复制现实愿望的驱动下,录音术、电影和电视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相继出现。这样,现实的声音和运动可以被纪录和还放,人类最大限度地超越了现实时空的束缚。
20世纪,人类历史中最重要的一个世纪,出现了无数新奇事物。其中,对人类文化、日常生活、思维方式影响最大的媒介之一就是以电影电视为代表的纪录媒介,即视听媒介。作为20世纪科技发展的产物,视听媒介从种类和程度上都不同于传统的身体媒介和再现性媒介。从历史的角度上看,视听媒介的出现就像文字的发明一样重要。
每一种媒介都有自己的特性,这是由媒介材料的性质决定的。作曲家用音符来抒发情感,文学家用文字讲述故事,画家则用线条、色彩等描摹世界。
考察视听媒介的交流过程,你会发觉它时刻与机器联系在一起。摄影机像我们的眼睛,录音机像我们的耳朵,一按开关,眼前的世界就会被自动地纪录下来。如果进一步考察摄影机和录音机的工作原理,则发现:摄影机是依靠直接摄取光而产生影像的,对于摄影机而言,是靠光波刺激感光胶片产生化学变化,再通过洗印、拷贝、放映等产生影像;对于摄像机而言,是将光波转变为电信号从而产生影像;录音机是靠捕捉声音的振动即声波,并引发电场的变化直接产生声音。至于接受过程,只不过是摄取的反过程而已。不难看出,视听媒介的每一个过程都与能量的形式光波和声波相关,如果没有光波和声波,视听媒介是不可能工作和交流的。因此,我们将光波和声波看作是视听媒介的媒介材料。
光波和声波带给视听媒介的是对运动事物精确而具体的纪录,我们把这种性质定义为纪录性。依靠直觉的把握,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以光波和声波为媒介材料的视听媒介与身体媒介、再现性媒介的区别。
以光波和声波为材料的视听媒介给人类带来的首先是前所未有的、运动的纪录影像和声音。人类多少个世纪以来力求重现现实的梦想得以实现——过去的事件不再受时间流逝的影响,它可以固定在视听媒介中,供人们随时翻看。
人类在认识视听媒介的纪录性后,已开始在广泛的领域利用视听媒介为人类服务:新闻工作者用它捕捉正在发生的、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宇航科学家用它作为遥感工具来获取外层空间的视觉资料;刑侦、司法部门用它来获取或出示证据;纪录片则充分发挥视听媒介的本体性作用,纪录那些正在消失的人类现象和生存状态……
以文字为主的再现性媒介的历史几乎是20世纪以前人类文明的历史,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图书馆。随着视听媒介的出现,图书馆的方向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现代图书馆不仅储藏文字资料,而且收集有价值的影像。对于人类学、历史学、民族学、建筑学等学科而言,影像更具有说服力。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视听媒介也有不少人们认为的负面作用。例如,视听等大众传媒使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破坏了民族文化中地区之间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在视听媒介下成长的一代,常常把幻觉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混为一谈,影响了他们对事实真相的判断和面对复杂现实的适应能力。
一般来说,视听语言的构成要素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视觉要素,二是听觉要素,三是兼含视觉与听觉的综合要素。视觉要素包括色彩光线、画面构图、画面景别、镜头运动等;听觉要素主要指配合视觉要素来进行表达的各种人声说白、背景音乐、特殊音效,可简称为声音音效;综合要素是指综合利用了视觉要素和听觉要素的表达方式,一般就可直接理解为影像作品的剪辑方式。如果说视觉要素和听觉要素是视听语言的“语音”和“词汇”,那么剪辑方式就是视听语言的“语法”。
色彩和光线无疑是对视觉艺术表达的重要元素,通过对色彩的色相、明度和纯度的不同运用和搭配往往能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和心理感受,有时特定的色彩还有特定的象征意义。比如,色彩纯度过低会有昏暗之感,纯度高一些则有艳丽之感,纯度过高则导致画面失真、变得俗不可耐。又比如绿色可代表生命、生机,白色可代表纯洁,红色可以代表热情、喜悦、庆典等。
通常指画面的内容的构成与布局,具体包括了对物体空间关系、主体与环境、主体与背景以及画面给人总的视觉感受等方面的处理。构图往往就是根据主题要求,在画幅之内对要表现的对象作出的有意识的安排,以体现创作者的意图。
就是指在画面的主体形象的位置相对固定的情况下,通过变换取景角度来形成画面的大小远近差异的拍摄手法,主要分为远景、全景、中景、近景和特写。不同景别的画面会形成不同的视觉刺激和反应,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
顾名思义也就指画面拍摄时的镜头的运动方式,它主要有推、拉、摇、移、跟五种基本形式。不同的镜头运动方式可以形成不同的表达效果,比如推镜头可描写细节、突出主体、制造悬念等;拉镜头可营造舒展宽广的视觉感受;摇镜头常用于介绍背景环境或突出人物行动;移镜头可将运动中的人物与景位交织在一起,营造出强烈的动态感和节奏感;跟镜头则既能凸显运动中的主体,又能交代其运动的速度、方向、状态以及与环境的关系。
声音音效就是指影像作品中的背景音乐、人声说白(人物台词与旁白)、特殊音效等声音元素,这些声音元素不仅增强画面的真实感,营造某种环境氛围或情感基调,更重要的是可以参与叙事、刻画人物,增添或强化某种戏剧效果。比如,一些喜剧色彩的环境渲染或恐怖的环境渲染往往会用一些特殊的音效或背景音乐来进行渲染铺垫。
所谓剪辑,也即“蒙太奇”,就是指将大量的影像素材进行选择、取舍、分解与组接,并最终形成一个连贯流畅的表达一定主题的艺术作品。剪辑手法可理解为用来实现某种特殊表达目的所选择的特殊剪辑方式,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镜头之间的组接、若干素材场面剪辑、影片整体剪辑、画面素材与音频素材的协同剪辑。合理地利用剪辑手法,也可以实现不同的表达目的。比如对素材的剪接,可以使得素材串接承载特定意义的片段,进而突出或强化主体的特征。又比如镜头组接时,如叠化、切入、切出等技巧营造回忆、梦境、虚幻想象、神奇世界等场景。
电影是视、听结合的艺术。电影首先是“视”(影像),然后是“听”(声音),这些“视”“听”(影像、声音)最后通过剪辑,构成一部完整的电影。动画片的剪辑工作通常在设计画面分镜头的时候就已经确定,然后在设计、绘制及拍摄的过程中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