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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与乡村

(一)农村与乡村的概念辨析

农村,一个从美国引入的农村社会学概念。美国康奈尔大学农村社会学教授桑德森(Sanderson)认为农村社会是指一处的居民居住在一个农业面积上,他们的各种共同生活和事业,都聚集到一个中心点上去合作。美国社会学家吉勒特(Gillette)称农村社会是一部分人居住于人口密度最低,面积最广的区域,从共同兴趣、工作与生活方式上,发生一种同类意识,他们在一种或多种事业上有共同兴趣,因此互相交流、彼此合作,他们的兴趣或在一处,或在多处,他们的主要实业就是农业收获,他们的社会组织和反应比较少而且简,并且大多为空间和生产方式所支配。他们的主要社会单位是家庭。美国社会学家帕尔(Burr)称,一个农村社会,可称为一个农业区域的人群,其大小与单位,能使其居民充分地从事团体合作的活动。其他许多社会学家有关农村社会的概念都大同小异,也就是说在30年代,我国的农村社会学概念及理论基本是从美国移植过来的。从农村概念的内涵看,虽然那时受到帝国主义的侵略,资本主义经济向农村渗透,但其主导经济因素仍然是农业经济,社会意识形态、心理、观念等并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有力冲击,社区特色非常明显。

乡村,我国早期社会学家乔启明先生提出若能按照社会共同生活的事业,以区划乡村社会,并不十分复杂。未划分以前,我们先选定一个区划中心点。唯这中心点,应用什么做标准,是我们首先应当注意的一件事,我国人民最初的交际,就是市厘交际,到了现在,虽然与古代不同,但是乡间人民最多的互相接触,还要算是市镇的交易,市镇上商人,常有一句话是“万商云集”,这个意思就是希望四方做买卖的人,如密云一般,都聚集到市场上来,似乎市镇是人民所离不开的一样。所以我们要划分乡村社会,大都以市镇作起点,因为市镇包括的范围大、面积广,可说是居民共同生活和事业的一大代表呢!台湾社会学家蔡宏进先生在他的《乡村社会学》中写道:“乡村社区包括的范围,就广阔的含义看应包括所有都市以外的社区而言,这些社区还有城镇社区和村落社区之别据此说法则一个乡镇是为一个社区”。

农村与乡村的概念通常是被认为可通用的。在早期国外研究中,Rural被解释为乡村的、农村的,农村乡村二者被给予了同种的含义。Sanderson认为农村社会是指居住在一定的农业面积上居民,拥有共同的生活和事业,并且聚集到一个中心点进行产生合作的一种社会形态;Gareth Lewis指出,乡村是聚落形态由分散的农舍逐渐演变成了能够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地区;Gerald Wibberly从土地利用方式上将乡村定义为以土地利用粗放为特征的地区。从辞海中定义划分来看,农村与乡村均未有明确的释义阐述,二者并行通用,通过其外缘延伸词汇可以推断,农村与乡村的含义基本可以认为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人口聚集地,属于地域性词汇。

也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更加赞成乡村与农村区别释义。他们认为农村指农业产业经济集聚区,属于产业化区域,与工商业区为对应,以主导产业类型为划分;乡村多属于行政管理区域,与城市相对应,以社会生活方式为区分。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也对乡村和农村进行了不同的定义,即乡村包括集镇和农村。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农村指集镇以外的地区。乡村与农村的概念不可通用,二者属于包含关系。在大众感知层面,农村多被赋予农业生产的标签,而乡村则包含乡风民俗等文化内涵。

(二)新时代从“农村”到“乡村”的系统发展思维

党的十九大报告非常正式地把长期以来对农村的称谓从“农村”变成了“乡村”。从“农村”到“乡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包含着党中央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新思维。“乡村”是近代之前中国对乡村的称谓。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史中,我国对农村的称谓一直就是乡村。近代以来,基于现代经济学的“三次产业”分类理论,才把乡村人为定义为农村,将农村在现代经济系统中的主要功能定义为“为城市生产粮食”。

在中国古代的乡村称谓中,乡村所具有功能却不仅仅是单一的农业生产。从中国古代的象形文字来看,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乡”字的内涵是指两个人相向对坐,中间放着一个装着肉和酒的盆,吃饭聊天共食一簋的场景。这意味着中国古代的乡村首先是一群人共同生活的地方,而不是一个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事实上,中国古代的乡村具有血缘关系、互助关系,并形成了共同风俗习惯、文化和价值,这样的地方才叫“乡村”。用现代语言来讲,乡村是一个携带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基因,且集生活与生产、社会与文化、历史与政治多元要素为一体的人类文明体。

从这个角度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中国农村的称谓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文件中恢复为乡村,虽仅为一字之差,却代表着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种新思维,这种新思维,在哲学上是一种系统整体思维,它把乡村重新还原为一个政治、经济、文化与历史的中华文明载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关于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体要求,就是着眼于中国乡村的整体振兴,要实现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系统性发展振兴,绝非单纯追求单一的农业经济振兴。

正是基于这种新思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把原来的农业部改革为农业农村部,为系统解决乡村问题提供体制机制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是乡村振兴战略,而非农村振兴战略,这就要求全党同志必须严格遵循党中央的正确部署,摈弃以往的碎片化思维,以一种系统整合的思维来切实解决好我国的“三农”问题。中国乡村社会的全面振兴发展,绝不能延续简单就经济搞经济的工业化思维,而应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历史的整体角度系统性加以解决。 XxYkX50SX+Kq5vpahb3RKSfCLbPmvPRjG9ZAd1339DjZWVGK8k/pA+NMjJ2y7B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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