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春秋后期,随着社会变革的日趋剧烈,战争也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当时的战争指导者,已几乎抛弃了旧“军礼”的束缚,不再汲汲地“竞于道德”,从而使战争艺术呈现出夺目的光彩。这集中表现为战争指导观念的根本性进步。
新型战争指导观念的形成,当然主要取决于战争方式的演变。在春秋中叶以前,军事行动中投入的兵力一般不多 ,范围尚较为狭小,战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战车兵团的会战,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即可决出胜负。而进入春秋晚期之后,随着“作丘甲”“作丘赋”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出,“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 的旧制逐渐被打破,军队人员成分发生巨大变化,实际上已开始推行普遍兵役制。与此同时,战争地域也明显扩大,战场中心渐渐由黄河流域南移至江淮汉水流域。加上弓弩的改进,武器杀伤力的迅速提高,故作战方式也发生重大的演进,具体表现为:步战的地位日渐突出,车步协同作战增多,激烈的野战盛行,战争带有较为持久的性质,进攻方式上也比较带有运动性了。以晋国大破齐军的平阴之战与吴军破楚入郢之战为例,其纵深突袭、迂回包抄等特点,体现了运动歼敌、连续作战的新战法,这是以往战争的规模和方式所无法比拟的。而与上述变化相适应,春秋晚期起战争的残酷性也达到了新的程度。《墨子·非攻下》云:进入其国家边境,收割劫掠其庄稼,砍伐其树木,摧毁其城郭,填塞其沟池,夺取其牲畜,烧毁其祖庙,残杀其百姓,消灭其老弱,搬走其国宝。 即是形象的描述。
而春秋后期战争最大的新特色,还在于当时战争指导观念的重大变化——在“尚智重谋”历史大趋势引领之下,“道德至上”“宗仁本义”的君子之战渐渐淡出历史舞台,“鸣鼓而战”、堂堂之阵的战法遭到全面的否定,代之而起的,是“诡诈”战法原则在战争领域内的普遍运用。用班固的话说,便是“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 。
声东击西、示形动敌、兵贵神速、出奇制胜、后发先至、兵不厌诈、设伏诱敌、突然袭击、避实击虚、奇正相生、攻其不备的诡诈奇谲的战争指导,风靡一时,独领风骚。此时我们已经很难看到过去中原争战中所经常遵循的“成列而鼓”的做法,也不曾见到像鄢陵之战中晋军将领郤至遇到敌方君主必下战车向敌君致敬,“免胄而趋风”这类现象,更不曾听到类似宋襄公的“宏论”。
这种战争指导观念的变革,其最深厚的文化土壤,就是时代的主题业已由“竞于道德”而转变为“逐于智谋”了。所谓的“兵者诡道”“兵不厌诈”“兵以诈立”等,本质上都是“崇智尚谋”在战争这一特殊领域的集中体现而已!这不仅仅反映在当时的战争实践上,而且也体现在这一时期的军事理念建树方面。
新的时代,势必会有新的战法和武器装备的进步。而武器装备的发展和作战方式的改变,应该是“逐于智谋”时代特征得以形成的重要推手。以前打仗的方式是车战,车战必须先摆阵势,不摆好阵就不能打,车战中惯用的传统密集型大方阵战法,机动性很差,适合于大家客客气气交手过招。现在步兵重新崛起,又成为军队的主力兵种,步兵比较灵活,机动性要强得多,可以不必像车兵那样先排阵后开打。后来出现的骑兵更是雷厉风行,更讲究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兵种变了,作战方式也要随之变化,作战方式变了,则作战观念也得跟着变。另外,地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主要是在黄河中下游平原打,大平原地势平坦,打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的车战最合适不过,可现在到了丘陵地带、江河湖泽地带,就不能再用以前那种排兵布阵的方式了,《司马法》所说的“徒不趋,车不驰”全成了过气的招法。“竞于道德”的历史主题既然改变了,那么,伴随它而生的“军礼”自然也会随之退出历史舞台。最最要命的是,战车在这时遇到了一个最大的克星——强弩,“积弩齐发”,成为当时一种威力最为巨大的战法,拉车的马匹、车上的甲士全成了飞蝗般的箭镞的活靶子,贵族再有涵养,也经不得这么大的杀伤,只好不情愿地与“道德”说再见了。
另外,战争地域的扩大,对于“逐于智谋”风尚的形成,也有显著的影响。在春秋前期,战争地域有限,到了春秋后期,战场开始由黄河流域向长江、淮河流域伸展。战场上的新角色没有背上“道德”那么沉重的包袱。这样一来,战争中就不再有那么多的君子之风,诡诈之道越来越风行,而主张保持贵族的尊严,提倡打堂堂正正之仗的宋襄公成了不合时宜的丑角,只配给自诩高明的人嘲笑、讥讽了。
这方面孙子、伍子胥、范蠡等人的有关战争指导的论述,可以说是主要的代表。孙子战争观的诡道原则,应该说是对战争本质属性的深刻反映。战争的艺术魅力在于,战争双方斗智斗勇,隐形藏真,欺敌误敌,变幻莫测,先立于不败之地,不放过任何可以击败对手的机会。所有这些,都表明了战争是一种多变、灵活、无固定模式、不讲究繁文缛节的特殊社会活动,诡诈奇谲是战争的本质特征。而孙子“兵以诈立”的思想,其核心乃是强调以灵活的战术、快速的机动、巧妙的伪装来造就优势主动的地位,在复杂、激烈的军事斗争中成为胜利的主宰者,“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军争篇》)。显而易见,《孙子兵法》注重于探讨作战指导,并指出“兵者,诡道也”,这是对以往战争注重讲求“道德”,申明“军礼”做法的革命性变革。它无疑是对业已过时的“军礼”传统的彻底否定,是战争观念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换言之,孙子的诡道论,深刻揭示了战争活动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古典兵学思想发展上的一次质的飞跃,也是《孙子兵法》区别于“古司马兵法”,成为划时代兵学经典的重要标志。
具体地说,在战争目的方面,《孙子兵法》明确提出“伐大国”,战胜而强立,这是对以往“诛讨不义”“会天子正刑”的否定。在战争善后上,《孙子兵法》主张“拔其城”,“隳其国”,这是与以往“又能舍服”“正复厥职”的对立。在作战方式上,与以往“军旅以舒为主……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司马法·天子之义》)情况所截然不同的是,《孙子兵法》一再强调“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九地篇》)。在后勤保障及执行战场纪律方面,《周礼》《司马法》等主张“入罪人之地……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而到了《孙子》那里,则是宣扬“因粮于敌”,主张“掠于饶野”“掠乡分众”。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均反映了春秋后期的战争指导思想,较之于“竞于道德”的西周与春秋前期,已经有了许多显著的变革、发展和差异。南宋兵学理论家郑友贤曾指出:“《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司马法》以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 这显然就是对“竞于道德”与“逐于智谋”所导致的时代差异性的高度概括。
其他像伍子胥、范蠡等人的战争指导观念也和孙子基本一致,不再局囿于“竞于道德”,而完全立足于“逐于智谋”了。例如,伍子胥提出高明卓越的“疲楚误楚”策略方针,主张“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 ,这显然就是“变诈之兵”勃兴条件下的必然产物,是“逐于智谋”的一个形象诠释。又如,范蠡的兵学思想,同样充满了“逐于智谋”的时代精神,他一再主张“随时以行,是谓守时”,强调要通过各种积极的手段,转化双方的优劣态势,剥夺敌人有利的条件,暗中增强己方的实力,从而摆脱被动,立于主动,即所谓“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 。提倡“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得时无怠,时不再来”, 其后发制人,把握战机,及时出击的思想,同样属于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战争指导观念,是“逐于智谋”的生动写照。它们来源于春秋战国之际不断变化的战争实践活动,进而更好地指导着新形势下的战争,从而使春秋战国之际的军事活动呈现出充满生机的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