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地,就是弃置不用的土地。这个概念具有很广泛的范围,从广义上说废弃地包括了在工业、农业、城市建设等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形式中产生的种种没有进行利用的土地。而从狭义上则专指在城市发展、工业建设中因为人类使用不当或者规划变动产生的荒弃、没有加以利用的土地。这些废弃地都带有高度的人类改造痕迹,原生生态系统受到非常严重(通常是彻底性)地破坏。由于各种各样的废弃地对生态环境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和危害,对它们进行生态恢复已经刻不容缓。人类对土地利用的形式不同,产生的废弃地类型也不同,可以说废弃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伴生物,是人类活动强度超过自然恢复能力的结果。产生废弃地的主要原因包括能源和资源开采、城市和工业的发展以及人类废弃物的处置不当等。一般来说,废弃地包括主要三种类型:矿区废弃地、城市工业废弃地和垃圾处置场地。 每一种类型有不同的特点。
工业废弃地是指以前曾为工业生产用地和与工业生产相关的交通、运输、仓储、矿山等用地,后来废弃不用的地段,同时也包括由于城市扩张,工厂被迫搬迁所遗留下的地块。 在土地利用现状上,工业废弃地一定是废弃闲置的。从空间分布看,它不一定为城市用地。从用地规模上讲,它既可以是大片土地,大到数百亩,也可以是小片土地。从污染程度上看,有些明显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但是有些可能只是让人担心会有污染,程度可轻可重。
在美国,“棕地”也是一个新概念,它的内涵与外延随着实践与应用也在不断地发生着调整和变化。“棕地”一词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开始出现在美国联邦政府官方用语中,用来指那些存在一定程度污染、已经废弃或因污染而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组织 (EPA1997)对棕地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棕地指废弃的、闲置或没有充分利用的工业或商业用地及设施,它们因为既有的或者可预见的环境污染对城市扩展或再开发过程更为复杂。Thomas H. Russ (2000)认为棕地通常是指被废弃或利用不足的工业用地,它们已经被污染或者至少存在被污染的可能。在小企业责任救济和棕地振兴法案中,棕地被界定为扩建、重建或再利用的一种地产,由于存在或可能存在有害物质和各种污染物,它有可能是一种较为复杂的土地 。
这类土地的特征非常明显,即由于污染而限制了使用,但它们通常位于开发成熟的建成区,占据市中心或滨水带等区位条件良好的地段,是城市形态从无序外展蔓延转向挖掘内部潜力的契机。开发的成本较普通的熟地高,但开发成功后收益也相应较大。在土地利用现状上,棕地既可以是废弃闲置的,也可以是仍在利用的,如仍在惨淡经营的老工业区的工业用地。从用地功能上看,它以前既可以是工业用地,也可以是其他用地,但以工业居多。从空间分布看,它既可以是城市用地,也可以是非城市用地,但往往以老工业区的城市用地为主。从用地规模上讲,它既可以是大片土地,大到数万平方米,也可以是小片土地。从污染程度上看,有些棕地明显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但是有些只是让人担心会有污染,程度可轻可重。从这些方面看,废弃地其实涵盖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