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1758
乔纳森·爱德华兹
一部美国文学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最初一百年是宗教文学;接下去一百年,即第18世纪,是理性文学或政治文学;第三个阶段的前75年是浪漫派文学,后75年是写实派文学及继起的自然派文学。乔纳森·爱德华兹是美国宗教文学最后的杰出作家。
美国宗教文学所代表的,是清教徒的思想。“清教徒”(Puritan)在现代已成为骂人的名词。凡是律己过严、责人太苛,或对任何事情过分热心的人,都可能蒙上“清教徒”的雅号。但当初开垦美洲的英国清教徒,他们的生活确有许多值得我们爱慕之处。他们的伦理可以总括为:节制、公正和虔敬三种美德。他们性喜恬淡,爱从简朴的日常生活中寻求乐趣。他们具有过人的智力,其思想之谨严有序亦大足为后人所取法。
在美国,鼓吹加尔文教义最力的宗教家之中,乔纳森·爱德华兹是最后一个,也是最伟大的一个。他于1703年10月5日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温莎城(Windsor)。他是独子,排行第五,有姊妹十人。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学校,他从小在家里攻读,1716年始进入耶鲁大学。爱德华兹幼时已流露写作天才,本集所选《飞蜘蛛》一文就是他进入大学之前在12岁时的杰作。
1720年9月爱德华兹从耶鲁大学毕业,嗣后在耶鲁大学所在地新港 继续研读了两年神学。他在纽约做了八个月长老会的牧师之后,回到耶鲁去做教师;1726年辞职后,又到马萨诸塞州的北安普顿城(Northampton)去帮他外祖父所罗门·斯托达德(Solomon Stoddard)主持该地教区。
斯托达德死于1729年,剩下爱德华兹独自主持教堂。而后,他成为一个声誉极高的布道家。
1747年,爱德华兹所辖教区的民众开始公开反对他,认为他的教理过分严格。他终于1750年被迫离开教堂。是年7月5日,他写道:“如今我被抛弃在茫茫的人海上,我不知道自己和我那人口众多、负担重重的家庭将如何结局。”第二年他到马萨诸塞州的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给印第安人传教。1754年,他在那儿完成了使他闻名后世的一篇论文《意志的自由》(“The Freedom of the Will”),有人说这篇论文是美国文坛对抽象思想的唯一贡献。它对加尔文教作了简明的陈述与合理的辩护:当宗教本身行将衰败的时候,这篇论文却给它在哲学上树立了最伟大的纪念碑。
1757年爱德华兹被聘为新泽西学院(即普林斯顿大学之前身)院长。他刚在1758年1月就职,就于当年3月28日死于天花。临终之时,他请人把下面的遗言带给他的太太:“告诉她,”他说,“我相信那种久存于我俩之间的非常联系是属于精神的,因此它将继续至永远。”富有诗意和神秘气质的他,至死还是一个谨慎的逻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