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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文学的表现范式与创作反思

韩春萌

传记文学是以文学手法记述人物的生平事迹、描写人物成长历史的一种文学样式。《中国大百科全书》这样定义:“记载人物的作品称传记,其中文学性较强的作品即是传记文学。” [1](P1312) 这种独特的文学样式,深受读者喜爱。然而,纵观当前的传记文学创作,尽管作品数量众多,但水平参差不齐,有不少作品存在媚俗化倾向。为了更好地发挥传记文学的社会教育功能,有必要对传记文学的文体特征和创作方法作进一步探究。

一、“以人为本”的表现范式

中国文联副主席仲呈祥在“‘风雅颂’杯当代优秀传记文学作家评选”颁奖活动上说:“现在提倡以人为本,传记文学特别‘以人为本’,人是放在第一位的,传记文学作家都有丰富的人生体验和感悟,他们从人切入历史,折射出人类的智慧。” [2] 在传记文学的创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叙述角度、结构艺术、人物塑造等方面,把传主放在中心位置来考虑。

(一)以传主为中心的结构方式

以传主为中心人物,以中心人物为视角来结构作品,这是传记文学的基本方法。纵观当今许多传记作品,尤其是长篇作品,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模式,那就是传主“出生—成功—去世”的过程。这种平铺直叙的叙事方法,难以达到引人入胜的效果。如《赚钱之神邱永汉传》按邱永汉所从事的职业和经营的业种分章,叙事平淡而不吸引人。再如南方某出版社的《梁羽生传奇》洋洋30万字中只有第一部分“名士风流”写了他的生平事迹外,其余六个部分都是他具体作品的评述,人物的性格和传奇色彩不足。

在传记文学创作中应当将传主摆在最重要地位,围绕传主的人生经历,选择其一生中充满故事性的重要事件,来反映传主的人生轨迹。通过这些有意义的人生故事,起到教育人、激励人、启迪人的作用。优秀的传记文学往往能够围绕人物来选材和结构作品,不仅有很强的可读性,而且还能够突出传主在整部作品中的中心地位。如被评为全国优秀传记文学作品的《开国领袖毛泽东》《梅兰芳全传》等,就具有这些特征。

以人物生平为中心线索来结构作品,要尽量避免叙述平淡,可以变换叙事方法。可以像《迈克·泰森:我的王朝》那样适当运用倒装叙述和交错叙述,使传记文学在结构上更加跌宕起伏。人物传记也可以学习传奇故事写法,多留悬念以避免叙事平淡。除了在叙事方法上要有变化,对传主的生平材料的处理也非常重要,必须学会剪裁。以传主的生平为结构线索,并不是将传主的什么事情都堆上去。为了克服“流水账式”的平淡叙述,还应当考虑叙事角度的变化,必要时可以转换人物的叙述角度。

(二)“踵事增华”的立传原则

中国有以人为史的传统,先秦两汉史传文学确立了“踵事增华”的原则。南朝萧统在《昭明文选·序》中指出:“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 [3](P1) 这种“以事物由简单趋向繁复,由质朴趋向华丽的普遍发展规律而推及文学的发展规律,萧统的看法是难能可贵的” [4](P84) 。所谓“踵事增华”,就是要在真实性的基础上再进行文学化,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感人。适当虚构无关痛痒的某些细节,符合“踵事增华”的原则。

传记文学要为传主树碑立传,它所塑造人物形象必须是真实的人物形象。遵循“踵事增华”的原则,其前提应当是真实性,因此避免不讲“度”的虚构。“传记可以写得如小说一样生动有趣,同时并不放弃对事实的追求。” [5] 传记创作中有一种叫“死无对证”的方法,就是对已故的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进行随意虚构。因为传主已逝,所以死无对证。例如根据历史照片,虚构照片上人物的对话和故事。尽管此事“死无对证”,但这种方式是不足取的,传记文学不能因为传主已作古就胡编乱造。

有人认为:“新时期传记文学已逐渐摆脱了脸谱化、顺序化和高大全的单一写作模式。人们对传记文学已产生了高层次的审美诉求。” [5] 这种更高的审美诉求,当然主要是艺术上的,那就是要加强传记文学的文学性问题。总的来说,还是必须遵循“踵事增华”的原则。在人物塑造上把握文学化的“适度”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再提高传记文学的审美层次。

(三)典型化与传主个性彰显

很多传记作者注重于传主人生传奇的描述,故事性写得较强,有一定的可读性。但是这样处理,作为“写人的文学”,对传主的人物个性没有彰显出来。这就使得传主形象模糊,不是独特的“这一个”。传记文学作家王朝柱指出:“传记还叫传记文学,要强调文学性,强调个性,只有个性才有文学性。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以前人们认为不好看,这里面就存在创作者的一个误区,就是人物个性不突出,共性的东西太多。” [6]

传记文学的人物塑造,需要运用典型化手法,才能血肉丰满。有的传记作品由于作者选材和剪裁时缺乏“性格”意识,典型化手法不够,由此个性差异不明显,形象没有“立”起来。如《香港四大天王》共四本传记,只是描述了传主的部分人生经历和演艺生涯,没能突出传主的个性特征。根据“典型化”理论,要彰显人物的性格特征,人物的性格必须有形成发展的过程,同时要尽力突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当前一些传记作品的人物塑造,还停留在“类型化”的手法上。

传记文学是写人的文学,塑造人物要尽量写出人物的个性特征。笔者在写《拳坛教父唐·金》和《武林奇侠黄飞鸿传》等作品时,有意突出唐·金狡诈、黄飞鸿低调的性格特征,并描绘了他们性格发展的历程。如《拳坛教父唐·金》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在狱中写信给阿里,说“黑人应该互相帮助”,出狱后找到阿里,拼命鼓吹“黑人还应该有自己的经纪人和拳赛推广人”“黑人应该帮黑人” [7](P24—28) ,最终成为阿里拳赛的推广人。从语言和细节上,力求写出唐·金的狡诈个性。《黄飞鸿正传》中有一处写到黄飞鸿退隐江湖,有人上门来拜他为师,他就故意说自己是黄飞鸿的哥哥,弟弟出门了。 [8](P166) 写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目的是突出黄飞鸿为人低调这一个性特征。

二、美丑转化的审美模式

艺术美源于生活,作为“以人为本”的传记文学,与人物的生活历程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审美与审丑,同是文学艺术的功能之一。要将生活丑转化成艺术美,必须遵循传记文学的审美原则。

(一)关于传主的选择

传记文学肩负着为人树碑立传的使命,传记作品具有励志和警示作用。传主的创业传奇和成功的人生历程,对现在正在奋斗的青年人有激励作用。正因如此,传记图书大受欢迎。除了传记图书,受欢迎的还有不少专门的人物传记杂志,如《名人传记》《人物》《传记文学》《人物春秋》等。就连中学语文教材中也选了不少传记课文,如竺可桢的《哥白尼》、侯仁之的《徐霞客和〈徐霞客游记〉》和杨振宁的《邓稼先》等。要充分地发挥传记文学的社会教育作用,就必须选择好传主。

纵观当今的传记文学,传主大多是名人明星、商业精英、领袖人物和传奇人物。市场上有不少反面人物传记,如《蒋介石大传》《希特勒全传》《林彪传》《汪伪特工李士群》《汪精卫传》等等。反面人物能不能成为传主?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应该尽量少选择反面人物为传主,即使要写也是站在批判的立场上来写。

反面人物不是不能成为传主,但为他们立传时一定要有立场。正如惺园退士的《〈儒林外史〉序》所说:“余惟是书善善恶恶不背圣训,先师不云乎:‘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读者此意求之《儒林外史》,庶几稗官小说亦如经籍之益人,而足以起观感,未始非世道人心之一助云尔。” [9](P624) 描写“善”“恶”的目的在于提供借鉴,让人们引以为戒。

(二)虚美与溢恶的处理

大多数人写传记,都是站在“虚美”的角度。所谓“虚美”,是指传记作者对所写的传主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在写作过程中很容易喜欢上这个人物,因此带有某种倾向性,都往好的地方写。“虚美”现象是传记文学创作中的一大缺陷,不利于传记文学发展,例如一些作品有意美化古代的一些皇帝、忠臣,过分夸大他们反贪、廉政、爱民的一面,像《少年包青天》《一代廉吏于成龙》等就存在虚美现象。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历史上有几个真正的开明皇帝?正直的清官是有的,但真正的“清官”也是很有限的。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不可能像文学作品中描写的那样铁面无私。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作为传记文学的描写对象,就应该力求真实。

在创作过程中也有少数人会有“溢恶”倾向。所谓“溢恶”就是暴露传主丑恶的一面。报载曾有作者给香港富豪立传,要传主出一大笔钱,人家不肯给,他就写传主与他的秘书搞同性恋,以此逼人家出钱。结果闹得打起了官司,双方不欢而散。还有不少传记作品,如《汪精卫传》《希特勒大传》等,传主本身就是个反面人物,创作过程中不能不写到阴暗面和人性的丑恶。如果作者过分渲染丑恶的东西,难免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要处理好“虚美与溢恶”问题,就要对传主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传主是好人还是坏人,不是用简单的公式能概括的,人都是有双重性的。可以借鉴《史记》的互现法,立传时要重点突出哪一方面,就围绕它来选材。在处理有关反面材料时,如果一时难有明确的答案,就更应当客观公正地处理。在写到反面人物的丑恶人生时,可以采用“评传”的方式,必要时进行点评对读者加以引导,这样可以对青少年读者有警示作用。

(三)美丑转化的方式

传记文学通过作品所塑造的传主形象,或鼓励人们以传主为榜样,或警示人们以传主为戒。优秀的传记作品能够起到影响人、鼓舞人和警策人的作用。既然人们对反面传主的丑恶人生也感兴趣,市场有需求,就不可能禁止以反面形象为传主的传记文学出版。那么,如何克服反面形象作为传主带来的负面影响,让传记起到“引以为戒”的警钟作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研究课题。

传记文学作家应当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描写丑恶人生中注意方法和尺度,在批判丑恶的人生的同时将生活丑转化为艺术美。“在原来给人的丑感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审美创造者的审美理想和艺术表现技巧的光环,变成了双重的审美效果——丑感+美感而已。” [10](P131) 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就是要努力将生活丑转化为艺术美。

从生活丑向艺术美的转化,需要经过传记作家的创作。传记文学的审美性特征要求我们将生活丑变成艺术美,也就要求传记文学作品在对丑恶人生的描写过程中带有批判色彩。对传主丑恶的人生事迹要有“点评”,要有明确的是非观念和爱憎观念,要有鲜明的态度和立场。此外,传记文学在塑造反面形象的同时,也可以在作品中适当塑造一些正面形象。只有这样,才能让读者受到教育,才能更好地发挥传记文学的社会教育作用。如果反面人物被塑造成了世人敬仰的偶像,即使描写生活丑的水平再高,也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美。

三、当前传记创作的反思

当前的传记文学创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诸如真实性问题、“麦当劳化”问题以及媚俗化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着复杂的原因,商业化中的趋利行为是其主要原因。深刻反思当前传记文学创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利于推动传记文学创作向前发展。

(一)戏谑化与虚构问题

以历史人物的生平为原型的创作影视文学作品,本来也应是传记文学的一部分。像《戏说乾隆》《铁齿铜牙纪晓岚》等这类搞笑作品,大量戏谑化手法的运用,使其“戏说”的成分太重。历史人物传记中的戏谑化情节,大多取材于野史或民间传说,这些材料本身就不是太真实。为了使搞笑的成分更浓厚,还有不少情节是作者虚构的。像《黄飞鸿笑传》这样的戏谑化作品,不能算是真正的传记文学。

戏谑与虚构是传记文学的天敌,因为它违背传记文学真实性的原则。历史学家吴晗写的《朱元璋传》所用史料,在脚注中多注明资料来源。姚雪垠的《李自成》虽以真人真事为依据,但虚构的成分超出了限度,只能当成历史小说。传记文学理论家赵白生强调“传记事实”的重要性,他认为“传记事实是一部传记的生命线” [11](P14)

从另一方面看,还有的传记作者为了追求传记文学的真实性,通过想象来设计故事情节,通过虚构“逼真”的细节来刻画人物,这种做法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激情·原色——舒淇》被批评正是如此。真实性是传记文学的生命线,因此必须守住“真实性”这一创作底线。戏谑化和虚构带来的后果,必然使传记文学失真。失真的传记文学作品,有损于传主的形象,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官司,同时极易给喜爱传记文学的读者造成误导。所以在传记文学的创作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文学性与虚构之间的关系。严格遵循真实性原则,既不虚构也不戏谑化。

(二)“麦当劳化”问题

“麦当劳”理论来自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乔治·里泽尔的著名社会学畅销书《麦当劳梦魇——社会的麦当劳化》。麦当劳是美国著名的快餐企业,所谓“麦当劳化”,指的是快餐店的规则逐渐主宰美国社会的诸多方面乃至世界其他地域的过程。这个过程由于其极强的高效性、商业性和可复制性而主宰了世界,然而在这种理性的引导下,社会衍生出了非理性。克隆化、快餐化的传记作品大量涌现,正是这种“麦当劳化”带来的问题。什么人的传记好卖就出什么书,这就是“麦当劳化”的表现。

文学商业化过程中,这种“跟风书”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因为要抢时间,书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出书“短、平、快”自然不能避免内容雷同、装帧类似、克隆化、快餐化。当红影星和体育明星的书重复出,商界巨子的传记满天飞,内容都是大同小异。最典型的就是有关李嘉诚的传记,上网搜索至少有十几种。如《李嘉诚传》《李嘉诚自传》《李嘉诚全传》《香港超人李嘉诚》等等。面对传记文学的“麦当劳化”现象,我们不能不考虑传记作品的质量问题。如果创作和出版的传记文学都是些这样质量不高的作品,将来谁还读传记文学?传记文学如何生存与发展?

(三)趋利与媚俗化问题

媚俗化是传记文学的一大诟病,它是商业社会趋利带来的不良后果。市场上什么内容吸引人,哪怕是迎合某些人低级趣味的东西,依然有人去写。《十大土匪恶霸》一书中的《美艳女匪首千青》,写传主15岁在家洗澡时被强奸,后来多次描写与她那对“曾引以为骄傲的大奶子”相关的情节。这种迎合低级趣味的描写,就有媚俗之嫌。

如何才能避免媚俗?这就要求在材料处理上有所剪辑和选择,突出不同的重点。媚俗与否,关键在于怎么写。同是写东北女土匪张淑贞的,《十大土匪恶霸》中的《东北女匪首张淑贞》写她18岁与长工偷吃禁果,逃婚时在一客店被十几个日本兵轮奸,而后又被店主卖到妓院做妓女,在此遇到嫖客匪首大龙,上山当了女匪……;电视剧《烟花女驼龙》把重点放在了张淑贞悲惨命运和抗日斗志上,传主虽然相同,但这个形象的意义完全不同,电视传记中张淑贞这个人物的积极因素更突出。

以上是笔者结合自己的创作实践,对传记文学的创作模式、审美特征进行了探讨,对当前这一文体创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思。当前传记文学创作中的问题,涉及作家的创作方法、作品的审美观、出版界的行规等。针对传记文学创作中所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在创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在探讨中不断提高当代传记文学的创作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2[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2]叶永烈等10位作家当选“当代优秀传记文学作家”[N].大河报,2005-10-17.

[3](梁)萧统.昭明文选[M].北京:西苑出版社,2003.

[4]薛宝生.论“踵事增华”的三种实现方式[J].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9,(2).

[5]李健.中国新时期传记文学理论研究综述[N].文艺报.2006-12-21.

[6]张体义.写传记文学,他们最优秀[EB//OL].http://www.chinawriter.com.cn,2005-11-4.

[7]韩春萌.拳坛教父唐·金[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

[8]韩春萌.武林奇侠黄飞鸿正传[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

[9]黄霖,韩同文.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

[10]景旭.美丑关系新识[J].社会科学辑刊,1995,(2).

[11]赵白生.传记文学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原载《江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Ihq3iESlgNccip3ENl9O78nrVQxnEhO+mgjW/3hEsU74gE9IZKeHdFlNsxx0cx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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