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孩子应当在出生后28~30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之后分别在3月龄、6月龄、12月龄和2岁、3岁、4岁、5岁、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
如果新生儿具有眼病高危因素,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生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包括如下高危因素。
★新生儿在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
★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儿,应在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时由眼科医生进行首次眼底病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