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是临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临床学科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核”字上,是利用核射线进行疾病的诊疗及开展医学研究。核射线属于电离辐射,可以引起物质(包括生物机体)的电离和激发,产生相应的物理效应和生物学效应。这种物理效应和生物学效应是对射线探测(示踪)和开展核素治疗的基础,但如果使用不当或防护不利,会对患者和健康人群造成不必要的损伤。为此,国际辐射防护组织和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件,目的是既要允许进行那些有利于人类的、可能产生辐射照射的必要活动,又要保护患者、放射性工作人员及他们的后代乃至全人类的健康,确保在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现有放射实践对医务人员和患者而言都是安全的。在我国核医学日常诊疗实践中,工作人员和患者实际接受的辐射量均在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