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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接收及转出患者的程序

(一)ICU患者收治标准

1.急性、可逆、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的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者。

3.慢性器官功能不全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者。

4.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疾病和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益者,一般不属于ICU的收治范围。

(二)新收患者程序

1.分工协作,同时进行如下工作:

(1)一线医师与住院总医师、呼吸治疗师、主管护士共同床旁查看患者,连接心电血压氧饱和度监测,根据情况选择呼吸、循环支持技术,确保生命体征平稳。

(2)与转出科室医师交接,完成询问病史、查体、审阅影像及化验资料、做心电图(必查)等。

(3)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立医嘱,新入患者务必有一份入ICU的动脉血气分析,根据具体情况开立急查化验(如血常规+CRP+PCT、肝功I+白蛋白+肾功+心肌酶、凝血六项、心梗四项、血培养、指尖血糖等)、床旁胸部X线片(必查)、次日化验及检查;医嘱开立后即时告知主管护士并督促执行。

2.了解病情后,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签署入院告知书、病危/病重通知书、各项知情同意书(后附知情同意书清单)、自费协议书等;如果患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需签署委托书,由被委托人签署“病危病重通知”及各种知情同意书(表1-1);如果患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直系亲属代签,并需注明与患者关系。注意以上签名均为电子签名。

表1-1 MICU知情同意书清单

3.患者住ICU满24小时后,在重症监护系统填写APACHE Ⅱ、SOFA评分。

4.完成病历书写(一定在电子病历系统中提交!后附病历书写时限要求)(表1-2)。

表1-2 病历书写完成时限

(三)ICU患者转出标准

1.原发病得到控制,脱离有创机械通气及血管活性药物(或使用小剂量血管活性药物),生命体征平稳,呼吸循环状况恢复至正常水平或此次发病前水平,不需要加强监护者。

2.家属放弃治疗或自动出院者。

(四)转出患者程序

1.上级医师查房指示患者可转普通病房后,有首诊科室的患者由住院总医师联系首诊科室,无首诊科室者由上级医师查房决定转入科室并联系确认转科时间。

2.确定转入科室及转科时间后,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联系,与家属谈转普通病房事宜,包括目前病情、转出相关情况等。

3.通知主管护士、主班护士拟转科事宜。

4.整理病历资料,完成以下项目:

(1)入院记录在离开MICU前需要家属电子签名确认。

(2)按照主班护士规定的时间开立转科医嘱。

(3)转科知情同意书。

(4)转出记录。

(5)仔细清点和整理病历资料,所有文书均有上级医师签字,知情同意书有授权家属签字。

(6)清点核对血气分析、有创操作(气管镜、中心静脉置管、ECMO等)和输血的时间、种类、数量,确保医嘱、病程记录、操作记录一致性。

(7)再次确认自费药物家属已签字且医保属性选择正确,请上级医师查账。

(8)当班医生须随同患者及家属前往目标病房,并与病房主管医生当面交接。

(9)患者自带的病历资料及影像资料交还患者或直系亲属。

(五)出院患者程序(表1-3)

表1-3 出院患者处理程序

续表

(六)死亡患者处理程序(表1-4)

表1-4 死亡患者处理程序

(张泽宇) pwIaOobd0CCwoj6GmWM9fE+uxbyL3wz1oR7DtJlebGug7WI/KAeRVcTiM0Ej+o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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