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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筛查流程

(一)筛查动员

乳腺癌筛查是以健康人群为基础开展的。筛查前,应对农村适龄妇女进行宣教、动员以提升妇女对乳腺癌筛查重要性的认识和筛查参与度。开展乳腺癌筛查地区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委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个案登记制度,登记需要检查的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妇女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获得筛查地区的适龄妇女数,掌握接受乳腺癌筛查妇女占适龄妇女的比例,制订合理的筛查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到筛查机构进行检查。

(二)筛查工作流程

1.适龄妇女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录1),筛查机构的专业人员对所有参加筛查的适龄妇女进行登记,并填写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个案登记表(附录2)。

2.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师对筛查妇女进行乳腺临床检查,特别注意一些异常症状和体征,并填写个案登记表中乳腺临床检查部分。

3.筛查机构的乳腺超声医师应经过乳腺超声专业培训,按照规范要求对妇女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应用BI-RADS分级(类)方法进行超声评估,填写个案登记表中乳腺彩超检查部分的内容,并将筛查结果告知筛查妇女;通知BI-RADS分级(类)为4或5级(类)者进行乳腺活检(推荐经皮活检方法);BI-RADS分级(类)为0或3级(类)者进一步行乳腺X线检查。

4.诊断机构负责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类)为0或3级(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并应用BI-RADS分级(类)进行评估,填写个案登记表中乳腺X线检查部分的内容。通知X线检查BI-RADS分级(类)为4或5级(类)者进行乳腺活检;BI-RADS分级(类)为0或3级(类)者,由副高及以上专科医师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妇女检查情况选择随访、活检或进一步检查。诊断机构负责将最终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结果反馈至筛查妇女所在筛查机构,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5.筛查机构负责将结果反馈给筛查妇女,并督促筛查结果异常的妇女进行进一步检查与处理。筛查机构还需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最后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随访,并将随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具体内容见图2-1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工作流程图。

图2-1 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工作流程图 zALx55y450rNWfebnj4RVMqmDxO9qApcTW/yfdV/iDgETtaJkCR5rK6q8V+6RG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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