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胸腰段结核病灶较局限,累及不超过2个椎体者。
2.病灶清除后不需要长节段大块植骨以恢复前中柱高度者。
3.合并后凸畸形,椎旁脓肿仍局限于病损区而未向远处流注或合并背部、椎旁附近窦道者。
4.硬脊膜及神经根受压严重并存在椎管狭窄,且病变主要局限于椎间隙及椎体后方者。
5.多节段有脓液,但仅有一个目标节段脓液多、椎体破坏严重者。
6.有大量死骨或骨空洞形成者。
1.开放性肺结核患者。
2.危重老年患者,体质虚弱,有严重器质性病变,严重贫血、低蛋白血症等,术前经治疗后仍难以纠正,难以耐受麻醉、手术者。
3.伴有椎旁、腰大肌巨大脓肿并向远处流注范围较广以及前侧窦道形成者。
4.多节段结核,单纯经后入路不能完成病灶清除者。
所有患者均排除活动性及急性粟粒性肺结核。行血、尿、便常规检查,及肝肾功能、心电图、胸部X线、红细胞沉降率等检查。入院后即给予异烟肼300mg、利福平450mg、乙胺丁醇750mg,吡嗪酰胺750mg均每天晨起空腹顿服;链霉素750mg肌内注射每天1次,全部应用2~4周;对其并发疾病经内科协助治疗后,待病情稳定,复查红细胞沉降率示逐渐降低或不再升高,结核中毒症状控制良好后可安排手术。但对于结核中毒症状严重、瘫痪有加重,急需行椎管减压的患者不强求红细胞沉降率必须完全降至正常,只要红细胞沉降率有明显下降即可,可于术前3天左右加用异烟肼静脉滴注。
气管内插管,全身麻醉。
患者取俯卧位于弓形架上。
C臂透视定位后取后正中切口,暴露病变累及椎体头、尾侧至少各1节脊椎,双侧至椎板小关节及横突外侧;根据情况在病椎及相邻正常椎体安置椎弓根螺钉,一侧上临时棒予以固定,避免减压、病灶清除时,因脊柱不稳而导致脊髓损伤。彻底清除结核病灶包括:残存椎间盘,硬化骨,脓液、肉芽组织和死骨,用刮匙刮至骨面渗出鲜血。清除病灶时,于椎体破坏严重的一侧依据需要切除横突、关节突、椎弓根、椎板,必要时于胸椎处切除邻近的肋骨3~5cm和肋骨颈、肋骨头,为使视野开阔,可切断并结扎胸段病椎相应该侧的一根肋间神经,用神经剥离子将硬脊膜保护好,以防操作时对其造成推动和牵拉。小心显露椎管前侧及周围的结核病灶,应尽量刮除干净病灶。为使病灶清除相对彻底,术中使用导尿管伸入脓腔进行加压冲洗,并用负压抽吸。同法清理另一侧病灶。双侧棒予以矫形固定后,确认脊髓无挤压,病灶清除后于残留的骨质缺损处植入足够长度的自体骨、或同种异体块状骨、或填充有自体碎骨粒和同种异体骨粒的钛网。术中再次透视确认后凸畸形矫正、椎体高度恢复满意及内固定位置满意,记录抽吸器中出血量后彻底冲洗术区,严格止血后于后方棘突间植入同种异体块状骨一块,并于打毛的椎板及关节突处植入自体碎骨粒或异体松质骨。术野内加入异烟肼0.2g,链霉素1.0g后置管引流,逐层缝合切口视频1。
术后加强营养,予以一般支持及内科治疗,将血糖、血压等稳定于正常范围;常规使用下肢气压治疗预防下肢深静脉血栓;抗结核治疗应规律、全程、足量、联合服用抗结核化疗药物12~24个月,平均18个月;出院后1个月内每周复查肝功能及红细胞沉降率,如有异常须做针对性处理,1个月后每月复查1次;每3个月复查1次胸部X线片及病椎正侧位X线片,以了解结核的转归;植骨块是否有松动、脱落、移位;植骨是否融合;内固定是否有松动、移位、断裂等。根据植骨融合情况尽早佩戴支具下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