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更年期保健工作的信息管理,掌握辖区内更年期妇女的主要健康问题、疾病和影响因素,确定更年期保健工作重点,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信息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2.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更年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质控,报送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及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信息主要包括:更年期保健就诊人次数、更年期妇女健康档案随访率、更年期性激素治疗专案管理率、更年期妇女核心信息知晓率等。定期组织召开信息管理例会,并对信息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更年期保健相关信息的登记、汇总,并按要求报送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4.其他医疗机构对本机构的更年期保健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汇总,报送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