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更年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相关技术指南,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订北京市更年期保健工作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价标准。开展更年期保健相关培训,建立更年期保健专家工作室进行一对一依托合作,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区更年期保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价,并通报质量控制结果。
2.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更年期保健工作的业务管理,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合,定期对辖区内更年期保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与评价,每年至少进行1次质量控制抽查。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参照本规范及相关技术指南,建立更年期保健工作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并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