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半个世纪教育学家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活动实现的总体目标逐步形成了认知、心智运动、情感三大类别。明确识别这些不同类别的教学目标分类,不仅对深入理解教育教学理论有着重要作用,还可以指导教师进行具体课程教学设计,更重要的是用于指导学习者采取不同的学习行为与模式,增强学习效果。
认知学习是对我们经常遇到的概念、原理、名称、流程、特征等陈述性知识的学习。它分为六个层次,后面一个层次都是对前一层次的递进;也可以说,前一学习层次是进行下一层次学习的基础。
指对先前学习内容的记忆,如准确回忆/背诵出具体事件、原理、方法、过程、名称、概念等。
指初步领会所学内容,用自己的话来表述所学的内容;或是对其加以说明或概述;亦或是预测其发展趋势。
指在教师指导下,能初步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运用的能力是以记忆和理解为基础的,是较高水平的理解。
指把所学整体分解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分析既要理解所学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区分主次,它是比运用更高的认知水平。
指将所学内容的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整体。它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即形成新的模式或结构的能力。
指对观点、标准、结论作价值判断的能力。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构,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综合多方面的知识并要基于明确的标准。
20世纪80年代,人们将最初的运动技能学习目标,发展成为既包含动作技能,又包含心智技能的二元层次。
指运用感官获得信息,如某动作技能的有关知识、性质、功用等,并对即将进行的动作做好身体、心理和意愿上的准备。
指复杂动作技能学习的早期阶段,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该阶段的目标特点是需要教师指导、评价或一套适当的标准,才可判断其操作是否得当。
指学习者能以某种熟练和自信的水平完成动作。该阶段的目标特点是能够遵守既定操作要求,熟练完成。
指通过总结反思,在熟练动作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习惯性思维与行为模式(心智模式)。学习者能够随时应变处理,而不再依赖动作流程,同时还可以与他人/外界进行交流分享。
指创造新的动作和心智模式以适应具体情境,这是心智运动学习目标的最高阶段。
情感学习对于形成或改变评价标准、更新价值观念、培养高尚情操等有着重要作用,但由于人的情感既受后天教育教化影响,又受先天遗传影响,而且情感相对有着隐蔽性、内生性的特点,所以学习目标达成难度比较大。
指学习者愿意注意某特定的现象或刺激。例如静听讲解、参加班级活动、意识到某问题。
学习者主动参与,积极反应,表示出较高的兴趣。学习的结果包括默认、愿意反应和满意的反应。
指学习者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特定的现象、行为或事物进行评判。它包括形成某一具体评价的过程,也包含经过多次/多种评价后,逐步形成的一系列价值标准体系,即价值观,这一阶段学习者的情感表现出一致性和稳定性。
指学习者通过对价值观体系的组织,逐渐形成个人品格。个人品格的形成,可使其行为符合社会/公众的一致性认同,也使得个人行为可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