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的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所、科)和独立设置的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院、所),在结核病防治工作发挥“牵头抓总”和“桥梁纽带”作用,其主要任务见附件1-2。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的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工作。
1.为制定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并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参与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等技术规范的制定,开展结核病防治规划培训、技术指导、督导及评估工作。
3.指导全国结核病预防性工作,协助计划免疫部门制定结核病疫苗接种策略和实施预防接种管理,制订预防性治疗指南及实施方案,指导结核感染控制工作。
4.负责全国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及信息安全,不断完善结核病监测与评价体系,收集、分析、利用和反馈结核病防治信息,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结核病防治策略和措施进行研究、督导与评价。
5.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综合质量控制工作,指导结核病实验室网络建设和临床质量控制,开展抗结核药品管理与监控评价。
6.制定国家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策略,编写和制作健康教育材料,组织开展全国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有关研究,推广新技术和新方法。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所、科)或保留独立的省级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院、所),如同时承担下级[地(市)级、县(区)级]结核病防治职责,则相关职责见对应部分。
1.根据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为制订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工作计划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
2.开展结核病防治规划培训、技术指导、督导及评估工作。
3.协助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全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规划布局、提供技术支持及对基层结核病健康管理进行指导和培训。
4.指导本省结核病预防性工作,协助计划免疫部门实施结核病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制订预防性治疗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结核感染控制工作的开展。
5.收集、核对、分析和反馈结核病防治信息,监测辖区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
6.组织开展辖区内疫情报告、诊疗、患者管理和综合质量控制工作。
7.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8.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
地(市)级结核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内设的从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科(所、室)的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独立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院、所),以及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如同时承担下级[县(区)级]结核病防治职责,则相关职责见对应部分。
1.根据省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协助制定本地(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和技术规范,并协助组织实施。
2.开展结核病防治规划培训、技术指导、督导及评估工作。
3.指导本地(市)结核病预防性工作,协助计划免疫部门实施结核病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制订预防性治疗实施方案,指导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结核感染控制工作的开展。
4.监测辖区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
5.组织开展结核病重点人群的监测与预防工作。
6.组织开展辖区内疫情报告、患者管理和实验室工作的质量控制。
7.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8.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
县(区)级结核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内设的从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科(所、室)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独立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院、所),以及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
1.根据省级、地(市)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协助制订本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或工作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2.建立并完善沟通机制,牵头组织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通报结核病疫情、协调工作进度。
3.开展结核病防治规划培训、技术指导、工作督导及评估。
4.协助计划免疫部门实施结核病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制订预防性治疗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结核感染控制工作的开展。
5.监测辖区肺结核疫情,及时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
6.组织开展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发现、监测与预防工作。
7.组织开展辖区内疫情报告、患者管理工作和实验室工作的质量控制。
8.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9.开展对基层结核病健康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培训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