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局部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常见的全身症状。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是发现的主要对象。
具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患者,直接前往定点医疗机构结核门诊就诊。医生要对其进行结核病的相关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结核病病原学、影像学等。这是目前我国结核病发现主要方式。没有条件开展结核病相关检查的机构,应当将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推介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转诊或推介未到位的患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追踪,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并尽力确保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及时诊治。
具体可分为三类:
具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患者,直接前往定点医疗机构结核门诊就诊。医生要对其进行结核病的相关检查,对发现的确诊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在能够开展影像学检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生要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检查,将发现的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没有条件开展影像学检查的机构,则直接将可疑症状者推介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非结核门诊,对就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检查,及时将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门诊。对已进行疫情报告但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开展患者追踪工作,督促患者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等发病高危人群开展结核病筛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主动筛查工作,如对学生、监管人员、集中居住的农民工、厂矿企业的工人和疫情高发区域的特定人群等结核病高危人群。
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将在健康体检过程中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