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有人工感染(卡介苗接种后感染)和自然感染两种,结核分枝杆菌自然感染人群(又称“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是预防结核发病的对象。对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LTBI)抗结核预防性治疗已被证实是防止结核病发生的一项非常有效的手段,许多中、高收入国家已将其作为控制结核病的一项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推荐以下对象进行抗结核预防性治疗:
1.与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5岁以下儿童结核感染者。
2.HIV感染者/AIDS患者中的结核感染者,或感染检测未检出阳性但临床医生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治疗的个体。
3.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学生等新近感染者。
4.其他人群 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者中需使用肿瘤坏死因子治疗、长期应用透析治疗、准备做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者、矽肺患者以及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的结核感染者。
1~3条为推荐进行预防性治疗的重点对象。
服药监督人员可以是服药者的家人、学校老师或社区志愿者。
服药前及服药过程中对服药者及其家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增强其对服用抗结核药品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督促服药的责任心。建议每次宣教不少于10分钟,宣教内容浅显易懂,能让服药者充分理解。
1.介绍结核发病高危人群抗结核预防性治疗重要性。
抗结核预防性治疗可以降低结核发病风险,保护率约80%,服药后保护期可达3~5年。
2.向服药对象说明服用抗结核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嘱咐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及时报告医生。
3.口服抗结核药品应晨间空腹顿服,如服药过程中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可经定点医院医生同意将空腹顿服药改为饭后服用、睡前服用或分服。
服药对象发生结核病危险性的大小、所选抗结核化学预防方案的效果、规律服药情况、服药完成率等影响抗结核预防性治疗效果。疾控机构应定期评价预防性治疗的效果,评价内容包括:
1.服药者定期随访及取药的情况。
2.规律服药的情况、接受治疗人数、完成治疗人数。
3.服药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人数,因不良反应退出治疗人数。
4.服药过程中及服药后发生活动性结核病人数。
对服药者的资料予以定期记录、汇总,并留存相应资料(表2-1)。
表2-1 抗结核预防性治疗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