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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长发育与健康评估

与成人不同,儿童处于不断生长发育的动态变化过程中,各系统组织器官逐渐长大和发育完善,功能亦越趋成熟。从受精卵到成人的成熟过程,是儿童特有的生理现象。生长发育不良意味着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这可能使得儿童有较高的患病风险,并可能影响大脑发育使得智力发育受损,同时也有可能延续为成年期的健康问题。因此,监测和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生长发育的过程既包括身体的变化也包括心理的变化,呈现出特有的规律性与相应的阶段性。掌握这些规律,同时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指标与评价,对于监测儿童的生长发育至关重要。

一、儿童年龄分期及各期特点

儿童的生长发育是一个连续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解剖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行为等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与年龄相关的规律性。根据儿童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特点,将儿童年龄划分为7个时期,各期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一)胎儿期

胚胎发育期指妊娠前8周,从受精卵分化至大体成形。胎儿期指从妊娠8周直至出生为止。胚胎发育期和胎儿期是新生命的开始,此期在母体子宫内约经过40周,其周龄称胎龄或妊娠龄。

胚胎发育期及胎儿早期是组织细胞形成和分化的关键时期,母亲妊娠期间若受到各种生物及理化因素的影响都可能会导致胎儿发育异常,如流产、宫内发育不良等。因此,在妊娠期的前3~4个月应避免接触病毒、药物、放射线等不良因素。

(二)新生儿期

从胎儿娩出脐带结扎至生后28d内称为新生儿期。胎龄满28周至出生后7d为围生期。此期包括了妊娠后期、分娩过程和新生儿早期3个阶段,是儿童经历巨大变化的时期。新生儿期按年龄划分,实际包含在婴儿期内,由于此期在生长发育和疾病方面具有非常明显的特殊性,且发病率高,死亡率也高,因此单独列为一个特殊时期。

新生儿为适应宫外新环境,全身各系统需进一步调整以完善功能,由于其生理调节和适应能力尚不完善,易发生体温不升、体重下降、窒息、感染等各种疾病。新生儿期应特别强调护理,如保暖、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合理喂养,最好选用母乳喂养,定期进行访视,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以降低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三)婴儿期

出生后至满1周岁前称为婴儿期。此期儿童生长发育极其旺盛,对营养的需求量也较高,如所需蛋白质、能量均比成人相对要高,由于其消化功能不足,而此时婴儿体内来自母体的抗体逐渐减少,自身免疫功能尚不成熟,易发生消化功能紊乱、营养不良、各种感染及传染性疾病。此期应大力提倡母乳喂养,合理添加辅食,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定期进行体格监测。

(四)幼儿期

1周岁到满3周岁前称为幼儿期。该期生长发育速度减慢,智能发育加快,语言、思维、动作、社交能力发育较快,同时活动范围渐广,接触社会事物渐多,但缺乏对危险的识别能力,易发生意外创伤和中毒。此阶段消化系统功能仍不完善,营养的需求量仍然相对较高,而断乳和转乳期食物添加须在此期进行,因此适宜的喂养仍然是保持正常生长发育的重要环节。该期自身免疫力尚不够健全,故感染性疾病及传染病多见。同时,此期儿童对危险的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意外伤害发生率较高。因此此期应特别注意安全护理,预防感染及传染病。

(五)学龄前期

3周岁到6~7岁入小学前为学龄前期。此期儿童的体格发育处于稳步增长阶段,智力发育更趋完善,求知欲强,好奇心强,能做较复杂的动作,语言和思维进一步发展,与同龄和社会事物有了广泛的接触,知识面能够得以扩大,自理能力和初步社交能力能够得到锻炼。此期儿童与外界环境的接触日益增多,仍可发生传染病及各种意外事故;免疫性疾病,如急性肾炎、风湿热也可发生。

(六)学龄期

从6~7岁入小学起到进入青春期前为学龄期。此期体格发育平稳增长,除生殖系统以外的大部分器官都已发育成熟,大脑皮质功能更加发达,理解、分析、综合能力逐步增强,是接受系统科学文化教育的关键时期,也是儿童心理发展上的重大转折时期,同伴、学校及社会环境对其影响较大。此期是儿童骨骼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其骨骼的可塑性很大,若保持不良姿势,可导致歪肩、驼背、影响胸廓正常发育,造成骨骼畸形等。因此此期应重视儿童的不良姿势纠正,同时注意预防学习过度、课业负担过重及竞争造成的心理损害。

(七)青春期

青春期是儿童到成人的过渡期,此期体重、身高大幅增长,体格生长出现第二个高峰,有明显的性别差异。青春期一般年龄范围为10~20岁,女孩的青春期开始年龄和结束年龄一般比男孩早2年左右。青春期的进入和结束年龄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可相差2~4岁。此期生殖器官迅速发育并趋向成熟,第二性征逐渐明显,女孩出现月经,男孩出现遗精现象。此期患病率和死亡率相对较低,但神经内分泌调节不够稳定,女孩可出现月经不规则、痛经、贫血、良性甲状腺肿等疾病,也可引起心理、行为、精神方面的不稳定。此期除了供给足够营养以满足生长发育加速所需,加强体格锻炼之外,应根据其心理、精神上的特点加强教育和引导,保证身心健康。

二、儿童体格生长发育及评价

(一)生长发育的一般规律

1.生长发育的连续性与阶段性

生长发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各年龄阶段生长发育的速度不同,具有阶段性。一般年龄越小,体格增长越快。1岁前体重、身长增长速度最快,为生长发育的第一个高峰,尤其是最初3个月增长最快。2岁后的生长速度逐渐减慢,至青春期又迅速加快,出现第二个生长高峰(图1-1)。

图1-1 身高、体重发育速度曲线

2.生长发育速度的不平衡性

人体的生长发育快慢交替,呈波浪式的速度曲线。同时,人体各器官、系统发育顺序遵循一定规律,且发育速度不同,有各自特点。神经系统发育较早,大脑在生后2年发育较快;生殖系统发育较晚,在青春期前处于幼稚期,青春期迅速发展达到成熟;淋巴系统先快后慢,在儿童期生长迅速,于青春期前达到高峰,以后逐渐下降;皮下脂肪在年幼时较发达,而肌肉组织则至学龄期才生长加速,其他如呼吸、循环、消化、泌尿等系统的生长基本与体格生长平行。各系统发育速度的不同与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功能有关(图1-2)。

3.生长发育的顺序性

儿童生长发育通常遵循由上到下、由近到远、由粗到细、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规律。

图1-2 各系统器官发育不平衡

如出生后运动发育的规律:先抬头,后抬胸,再会坐、立、行(由上到下);先抬肩、伸臂,再双手握物;先会控制腿,再会控制脚的活动(由近到远);先会用全手掌抓握物品,再发展到能以手指摘取(从粗到细);先会画直线,进而能画圆、图形(由简单到复杂)。认识事物的过程是:先会看、听和感觉事物,再发展到记忆、思维、分析、判断(由低级到高级)。

4.生长发育的个体差异性

儿童生长发育虽按上述一般规律发展,但在一定范围内由于受遗传、环境的影响而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体格上的个体差异一般随年龄增长而越来越显著,青春期差异更大。因此儿童生长发育水平有一定的正常范围,所谓“正常值”不是绝对的,必须考虑各种因素对个体的影响,并做连续动态的观察,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二)影响生长发育的因素

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是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最基本因素。遗传决定了生长发育的潜力,这种潜力从受精卵开始就受到环境因素的作用与调节,两方面因素相互作用,决定了每个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

1.遗传因素

儿童生长发育受父母双方遗传基因的影响,如皮肤和头发的颜色、面部特征、身材高矮等外貌特征方面,也表现在心理与性格特征、气质类型等方面。儿童对某些疾病的易感性多与遗传因素有关。严重影响生长的遗传代谢性疾病、内分泌障碍、染色体畸形等,更与遗传直接相关。

2.环境因素

自然、社会、家庭环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儿童各个阶段的生长发育与健康。在胎儿期更多的受孕母生活环境、营养、情绪、健康状况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生后,不仅受母亲、家庭成员的影响,同时受社会文化等的影响。

(1)孕母情况:

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与孕母的生活环境、营养状况、情绪、疾病等关系密切。母亲早期感染风疹、带状疱疹等病毒,易致胎儿先天畸形;妊娠期严重营养不良可引起流产、早产及生长发育的迟缓;妊娠早期某些药物、放射线照射、环境毒物等均可影响胎儿的发育。

(2)营养:

合理的营养是儿童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年龄越小受营养的影响越大。当各种营养素供给比例恰当,加上适宜的生活环境,可使儿童的生长潜力得到最好的发展。宫内营养不良不仅使胎儿体格生长落后,严重时还影响大脑的发育。生后营养不良,特别是第1~2年的严重营养不良,可引起身高、体重不增,甚至下降,并可能影响机体的免疫、内分泌和神经调节功能。儿童摄入过多导致肥胖也会对其生长发育造成很大的影响。

(3)疾病与药物因素:

疾病对儿童生长发育的阻挠作用十分明显。急性感染常使体重减轻;长期慢性疾病则同时影响体重和身高的增长;内分泌疾病常引起骨骼生长减慢和神经系统发育迟缓;先天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等,对体格和神经心理发育的影响更为明显;药物也可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如较大剂量或较长时期给予链霉素、庆大霉素可致听力减退,甚至耳聋;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的肾病、血液病患儿,会出现体脂向心性分布,甚至可导致身高增长的速度减慢,骨质疏松等改变。

通常2岁以内的儿童疾病痊愈后,如营养充足,会出现“追赶生长”现象,即儿童身高、体重等短期内加快增长,以弥补患病期间造成的损失;但持续的生长延迟或发生在敏感期的不良事件所造成的影响有时是无法弥补的,如脑组织的生长损害发生在其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则会产生永久性的障碍。

(4)生活和社会环境: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越来越多地受到环境的影响。良好的生活环境,如阳光充足、空气新鲜、水源清洁、居住条件舒适等是促进儿童生长发育达到最佳状态的重要因素。

另外,社会环境对儿童健康的影响受到高度关注。外界的刺激能够开阔视野,活跃思维,丰富知识。同时,由于儿童缺乏辨别、分析能力,社会环境中的某些不健康因素难免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对于某些不健康因素,首先应该是物理性的隔离,其次是发挥家庭的屏障作用。同时,应大力发展社区健康文化事业,为儿童提供安全的游戏场所及健康的精神食粮。另外,来自学业与生存的压力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儿童身心健康产生影响,应发挥关键人物的影响力,家长、教师、儿童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对压力的应对方式与稳定的情绪是儿童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三)健康评估

体格生长应选择易于测量、有较大人群代表性的指标。常用的指标有体重、身高(长)、坐高(顶臀长)、头围、胸围、上臂围等。

1.体重

为各器官、组织及体液的总重量,是反映儿童体格生长,尤其是评价营养状况最易获得的敏感指标,也是儿科临床计算药量、静脉输液量等的重要依据。

新生儿出生体重与胎次、胎龄、性别及宫内营养状况有关。我国2015年9个城市的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结果显示:平均男婴出生体重为3.38kg、女婴为3.26kg,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参考值(男婴3.3kg,女婴3.2kg)相近。出生后第1周内由于奶水摄入不足、水分丧失及排出胎粪,体重可暂时性下降5%~10%,在生后3~4d达到最低点,以后逐渐回升,常于7~10d恢复到出生时的水平,这一过程称为生理性体重下降。如果下降幅度超过10%,或者第十天后体重继续下降,则为病理状态,应及时寻找原因。出生后如及时、合理喂哺可减轻或避免生理性体重下降的发生。

儿童年龄越小,体重增长越快。正常足月儿生后第1个月体重增长可达1~1.7kg,出生后第1年是体重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称为第1个生长高峰;3个月时达出生时的2倍;1岁时体重约为出生时的3倍(10kg),2岁时平均体重为12~13kg;2岁后到青春前期体重每年稳步增长约2kg。进入青春期后,体格生长再次加快,每年增长4~5kg,持续2~3年,呈现第2个生长高峰。

儿童体重的增长为非等速增加,进行评价时应该以个体儿童自己体重的变化为依据。当无条件测量体重时,为便于医护人员计算儿童用药量和液体量,可用公式估算体重(表1-1)。

表1-1 正常儿童身高、身高估算公式

根据儿童年龄,体重测量可选用不同精度的测量工具。婴儿体重计最大载重量10~15kg,幼儿体重计最大载重量50kg,学龄期儿童体重计最大载重量100kg。测量前,被测者应先排大小便,然后脱去鞋袜、外衣等,仅穿内衣;或者设法减去衣服的重量。婴儿除去尿布,卧于体重计秤盘中;1~3岁幼儿取坐位或站位;年长儿取站位进行体重测量。

2.身高(长)

指从头顶到足底的全身长度。3岁以下儿童站立时测量不准确,一般取仰卧位测量,称身长。3岁以后立位测量,称身高。

身高(长)的增长规律与体重增长相似,年龄越小,增长越快,也呈现婴儿期和青春期两个生长高峰。新生儿出生时身长平均为50cm,出生后前3个月身长增长11~13cm,满3个月时平均身长约为62cm,6个月时约为68cm,12个月时约为75cm,年身长平均增长约25cm,呈现第1个高峰。第2年身长增长速度减慢,为10~12cm。2岁后身长(高)稳步增长,平均每年增加6~7cm。进入青春早期出现第2个身高增长加速期,其增长速度可达幼儿期的2倍。女童进入青春期较男童约早2年,故10~13岁的女童平均身高较男童高,到达青春期后男童身高加速增长,且持续时间较长,故最终身高超过女童。

身高(长)包括头、躯干(脊柱)和下肢的长度。这三部分的长度并不相同,头部发育较早,下肢较晚。某些疾病可使身体各部分比例失常。因此,有时临床上需要测量上部量(从头顶到耻骨联合上缘)和下部量(从耻骨联合上缘至足底),以进行比较,帮助判断。第1年,头部生长最快,躯干次之;而青春期身高增长则以下肢为主。故各年龄期儿童头、躯干和下肢所占身高(长)的比例各有不同。出生时上部量>下部量,中点在脐上;随着下肢长骨增长,中点下移;2岁时在脐下;6岁时在脐与耻骨联合上缘之间;12岁时恰位于耻骨联合上缘,此时上部量与下部量相等。年龄越小,上部量所占的比例越大,这也是婴幼儿容易摔跤及发生坠落的原因之一(图1-3)。

图1-3 头与身长(高)的比例

身长用标准的量床测量,身高用身高计、立尺或软尺测量。3岁以下儿童量卧位的身长。儿童脱去鞋袜,仅穿单裤,仰卧于量床中线,固定头部使其接触头板。测量者位于儿童右侧,左手握住两膝,使双下肢互相接触且贴近底板,右手移足板,使其接触足跟,读刻度,记录到0.1cm。3岁以上取立位测量身高。儿童保持立正姿势,目视前方,挺胸收腹,脚跟并拢,脚跟、臀部和两肩胛角间同时接触立柱,头部正直,读刻度,记录至0.1cm。

3.坐高(顶臀长)

由头顶至坐骨结节的长度称坐高。3岁以下取仰卧位测量,称顶臀长。坐高增长代表头颅与脊柱的发育,其增长规律与上部量增长相同。由于下肢增长速度随年龄增加而加快,坐高占身高的百分数则随年龄增加而下降,由出生时的67%降至14岁时的53%。此百分数显示了身躯上、下部比例的改变,比坐高绝对值更有意义。

3岁以下儿童量顶臀长,使用量床测量,取卧位。测量者左手提起儿童小腿,膝关节屈曲,同时骶骨紧贴底板,大腿于底板垂直,移动足板使其压紧臀部,读刻度至0.1cm。3岁以上量坐高。被测者坐于坐高计的坐盘或一矮凳上,身体前倾,骶部紧贴立柱,大腿紧贴凳面,膝关节屈曲成直角,挺身读刻度,记录至0.1cm。

4.头围

经眉弓上缘,枕骨结节左右对称绕头一周的长度为头围。头围增长反映脑和颅骨的发育。胎儿期脑生长居全身各系统的领先地位,出生时平均为33~34cm,在1岁以内增长较快,前3个月和后9个月各增长约6cm,故1岁时约为46cm。1岁以后头围增长明显减慢,2岁时为48cm,5岁时为50cm,15岁时54~58cm(接近成人头围)。头围测量在2岁前最有参考价值。婴幼儿期连续追踪测量头围比一次测量更重要。较小的头围常提示脑发育不良。头围增长过快往往提示有脑积水。

头围使用软尺测量。被测者取仰卧位、坐位或立位,测量者立或坐于被测者前方或右方,左手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于头部右侧齐眉弓上缘处,软尺从头部右侧经过枕骨粗隆最高处而回至零点,读数记录至0.1cm。测量时软尺一定紧贴皮肤,长发者应将头发在软尺经过处上下分开。

5.胸围

平乳头下缘经肩胛角下缘平绕胸1周的长度为胸围。胸围增长代表肺与胸廓的发育。出生时胸围比头围小1~2cm,约32cm。1岁时头围与胸围几乎相等,以后则胸围超过头围。1岁至青春前期胸围超过头围的厘米数约等于儿童岁数减1。1岁左右头围与胸围的增长在生长曲线上形成头、胸围的交叉,此交叉时间与儿童营养、胸廓的发育有关,肥胖儿由于胸部皮下脂肪厚,胸围可于3~4个月时暂时超过头围;营养较差、佝偻病、缺少锻炼的儿童胸围超过头围的时间可推迟到1.5岁以后。

胸围测量同样使用软尺。3岁以下儿童取卧位或立位,3岁以上取立位。被测者应处于平静状态,两手自然平放或下垂,两眼平视,测量者立于儿童前方或右方,用左手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于被测者胸前乳头下缘,注意乳腺凸起的女孩,可以胸骨中线第4肋间高度为固定点,右手拉软尺使其绕经右侧后背以两肩胛下角下缘为准,经左侧回至零点,各处软尺轻轻接触皮肤(1岁以下皮下脂肪松厚,儿童要稍紧),取平静呼、吸气时的中间读数至0.1cm。

6.上臂围

经肩峰与鹰嘴连线中点绕臂1周即为上臂围。上臂围代表肌肉、骨骼、皮下脂肪和皮肤的生长。1岁以内上臂围增长迅速,1~5岁增长缓慢,为1~2cm。因此,有研究报道在无条件测量体重和身高的场合,可用测量左上臂围来筛查1~5岁儿童的营养状况。即>13.5cm为营养良好,12.5~13.5cm为营养中等,<12.5cm为营养不良。

上臂围测量使用软尺。测量上臂围时,儿童取平卧位。测量时取肩峰与尺骨鹰嘴连线的中点,水平绕上臂1周的长度,读数精确至0.1cm。

(四)体格生长发育的评价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的快速发展阶段,身体形态等变化较大。充分了解儿童各年龄期生长发育的规律和特点,正确评价其生长发育状况,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干预,对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要。为客观和正确评价个体或群体儿童生长发育现状及今后发展趋势,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正常儿童体格生长标准参照值作为比较,并采用适当的体格生长评价方法。

1.体格生长评价的常用方法

(1)均值离差法:

又称标准差法。正常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呈正态分布,常用均值离差法,以平均值(μ)加减标准差(σ)来表示。如μ±1σ包含68.3%的受检总体,μ±2σ含95.4%的受检总体,μ±3σ包含的99.7%的受检总体。通常以均值±2σ(包含95%的总体)为正常范围。可按离差范围不同将儿童体格发育分成五等级评价标准。通常用儿童生长指标的实测值与均值比较,根据实测值在均数上下的位置,确定和评价儿童发育等级。

(2)中位数、百分位数法:

适用于正态和非正态分布状况。将一组变量值按大小顺序排列,求出某个百分位的数值,然后将百分位数列表。以第50百分位( P 50 )为中位数,其余百分位数位离散距,常用 P 3 P 10 P 25 P 50 P 75 P 90 P 97 。一般以 P 3 ~ P 97 为正常范围。当测量值呈偏正态分布时,百分位数法能更准确地反映所测数值的分布情况。当变量成正态分布时,百分位数与均值离差法二者相应数相当接近。由于样本常成偏正态分布,二者的相应数值略有差别。

儿童体格发育五等级评价标准见表1-2。

表1-2 五等级评价标准

(3)指数法:

用两项指标间相互关系做比较。如Kaup指数,即体重指数=体重/身高 2 (kg/m 2 )。其含义为单位面积的体重值,主要反映体格发育水平及营养状况,15~18为正常,<15表示有偏瘦倾向,>18表示有肥胖倾向。

(4)生长曲线图:

将同性别、各年龄组儿童的某项体格生长指标(身高、体重等)的各百分位数值或离差法的均数和标准差画成曲线,制成生长发育曲线图(图1-4);将定期连续测量的数据每月或每年绘于图上做比较,可直观描述该儿童目前所处的发育水平;比较前后数次数据,可看出其发育趋势和生长速度为向下(下降)、向上(增长)或平坦(不增)。这种连续动态测量较单次测量更能说明问题。

生长曲线图的种类可根据不同工作需要和使用人群进行选择。通常,3岁以下婴幼儿的生长监测选用对应体重、身长、头围作为监测指标;3~18岁常规监测身高、体重。对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的监测和筛查,建议采用2~18岁的身体质量指数(BMI)生长曲线进行监测。

2.体格生长发育评价的内容

体格生长评价须包括发育水平、生长速度和匀称程度。

(1)发育水平:

横断面测量某一年龄段的某项体格生长指标值,与同年龄同性别的参考人群值进行横向比较,以此来评价该儿童某项体格生长指标在该年龄段的生长水平,一般以等级表示。早产儿的体格生长有允许的“落后”年龄范围。进行早产儿生长水平评价时应矫正胎龄至40周胎龄(足月)后再评价,身长至40月龄、头围至18月龄、体重至24月龄后不再矫正。发育水平评价简单且易于掌握。对于群体而言,发育水平可反映该群体儿童的体格状态;对于个体而言,发育水平仅表示该儿童已达到的水平,不能说明过去存在的问题,也不能预测其生长趋势。

图1-4 身高、体重生长曲线

(2)生长速度:

定期连续测量儿童某项体格生长发育指标,如体重、身长,即可得到儿童该项指标的生长速度。这种动态纵向观察,可以发现该儿童某一指标的“生长轨迹”,预示其该项指标的生长趋势,将其与参考人群比较,可以及时发现生长偏离状况。因此生长速度的比较比发育水平更能反映儿童的生长情况。同时应该注意,生长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因此生长参照标准的中位数、均值或 P 50 不是每个儿童应达到的“目标”。在临床实践中,体格生长发育的评价仅是一种筛查工具,用以发现健康或营养状况不佳的高危儿童,而不是用以诊断“营养不良”或“生长异常”的指标。

(3)匀称程度:

对儿童体格生长发育各项指标间的关系的评价,包括体型匀称度和身材匀称与否。体型匀称度表示体型生长的比例关系,以身高(长)与体重的比值来评价,间接反映身体的密度与充实度。将实际测量值与参照人群值进行比较,结果常以等级表示,可采用三分或五分法。以三分法为例,可分为上等(异常)、中等、下等(异常)。身材匀称与否用坐高(顶臀长)与身高(长)的比值来反映儿童下肢发育情况。按实际测量计算结果与参照人群值计算结果比较。结果以匀称、不匀称表示。

三、神经、心理行为发展

(一)儿童神经心理发展概述

儿童神经心理发展的生理基础是神经系统的生长发育,核心是大脑的发育。大脑发育在胚胎早期即已开始,主要包括神经元的形成和细胞的迁移过程。出生后,大脑发育主要包括神经纤维髓鞘化、神经联结(突触)的建立及突触的修剪过程。儿童出生时脑重约390g,为成人脑重的1/4,1岁时脑重约660g,2~3岁时脑重约1 000g,6~7岁时脑重约1 280g,达到成人脑重的90%。大脑快速增重和发育为大脑的可塑性奠定了基础。

儿童早期阶段神经系统发育最为迅速、可塑性最强、代偿能力最好,是大脑发育的关键期。如果能为儿童提供丰富均衡的营养、适宜的环境和刺激,则能促进儿童发挥其最大的发展潜能。同时,早期阶段的大脑也非常脆弱,容易受到不利因素(如环境毒素、营养不良、依恋缺乏、长期压力等)的影响而产生长久或终身的损害。

因此,国际上提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integrated 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IECD)的概念,强调以儿童为中心,涵盖0~8岁儿童在健康、营养、教育、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从而保障儿童的生存,促进儿童的发展。儿童的神经心理发展主要包括感知觉、运动、认知-语言、社交-情绪的发展。

1.感知觉发展(sensation and perception development)

感觉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皮肤感觉等。知觉是以感觉为基础,对事物整体属性的综合反映,如视知觉、听知觉、空间知觉、时间知觉等。

2.运动发展(motor development)

运动分为粗大运动和精细动作。粗大运动是指躯干和四肢的活动,如抬头、翻身、坐、爬、站、走、跑、跳等。精细动作主要指手及手指的活动,涉及手眼协调的能力,如抓、捏、握笔、使用剪刀等。

3.认知-语言发展(cognitive and linguistic development)

认知能力包括注意和记忆、思维和想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能力包括认识数字和字母,识别语言和符号的能力,听懂并进行表达的能力,以及基本的读写能力。

4.社交-情绪发展(social-emotional development)

包括社交能力、责任感、尊重、探索新事物的意愿,亲社会性和助人的行为,遵循指令的能力,自己玩耍或与其他儿童玩耍的能力,参与个人或集体工作的能力,行为管理及自我调节能力,社交感知和态度体验。

(二)儿童神经心理的发展规律

儿童神经心理发展受遗传和环境的共同影响。在运动、语言、认知、情绪等发展领域均遵循一定的发展规律,同时又存在个体差异。

1.感知觉发展

(1)视觉发展:

新生儿出生时已有视觉,但视觉不敏感,在15~20cm的距离能短暂注视和追随缓慢移动的物体。对光刺激有反应,表现为眨眼或躲避强光。出生时屈光状态为生理性远视,随着发育远视程度减轻。视力在出生后逐渐发育,1岁为0.2~0.25,2岁为0.5,3岁为0.6,4岁为0.8,5~6岁达到1.0,并建立完好的立体视觉功能。

(2)听觉发展:

胎儿后期即有听力,足月新生儿听觉已较为灵敏,大的声响能引起呼吸改变、惊吓反射、眨眼或啼哭。3~4个月能感受发声的不同方位,头可转向声源。7~9个月能确定声源,能分辨不同声音和语调,开始懂得一些词语的意义。1岁时能听懂自己的名字,2岁时能听懂简单的指令,4岁时听觉发育完善。

(3)嗅觉和味觉发展:

新生儿出生时味觉和嗅觉已发育完善。新生儿闻到乳汁的气味会积极地寻找乳头,对不同的味觉如甜、酸、苦等产生不同的反应,4~5个月时对食物味道的轻微改变已很敏感。

(4)皮肤感觉发展:

皮肤感觉包括触觉、痛觉、温度觉及深感觉。新生儿触觉很灵敏,尤其在眼、口周、手掌、足底等部位,而前臂、大腿、躯干部触觉较迟钝。新生儿已有痛觉,但较迟钝,疼痛刺激后出现泛化现象。新生儿对温度较敏感,冷刺激比热刺激更能引起明显反应。儿童2~3岁能通过接触区分物体的软、硬、冷、热等属性,5岁时能分辨体积相同而重量不同的物体。

(5)知觉发展:

与视、听、触等感觉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儿童各项能力的发展,复杂知觉如空间知觉和时间知觉也发展起来。儿童2~3岁能辨别“远近和上下”;4岁能辨别“前后”,5岁能辨别“以自身为中心的左右”;2~3岁已懂得“现在、马上、很久”的不同;4~5岁已有时间知觉,能区别“今天、明天、昨天、早上、晚上”,5~6岁时能区别“前天、后天、大后天”。

2.运动发展

运动的发展顺序和发展进程遵循以下规律:

(1)从头到尾:

首先表现为头的控制,然后是躯干,最后是下肢。如1岁内的婴儿会经历“二抬、四翻、六会坐,七滚、八爬、周会走”的粗大运动发展。

(2)从近到远:

躯干近端的肌群先发育,躯干远端的肌群后发育。如婴儿首先能动肩、上臂和大腿,其次是肘、腕、小腿,最后为手指、脚和脚趾。

(3)从泛化到集中:

婴儿最初的动作是全身性的、泛化的,逐渐发展到局部的、精确的。如小婴儿看到感兴趣的玩具会全身乱动,到6个月左右就能用一只手去准确抓握那件玩具。

(4)先正后反:

正面的动作发育要先于反面的动作。如先会抓后会放,先会向前走后会倒走。

3.语言发展

基础是听力器官、大脑和发音器官健全。发展阶段可分为三个阶段。

(1)语言产生阶段:

新生儿最早的语音是啼哭,此时发音器官已为今后的口语表达做好了准备。2~3个月已具有语音感知能力,能分辨语音与其他物体声音的不同,能在逗引下发出一些元音。4~5个月能分辨不同的音调,能感知不同的语调和态度,能发出更多的单音节。6~7个月能发出连续、重复的不同音节,如baba、dada、mama等,但还没有明确的指向和意义。

(2)语言理解阶段:

8~9个月开始对生活中常见的物品、简单的动作有了一定的理解,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手势及动作语,如拍手表示“欢迎”、挥手表示“再见”。10~11个月能有意识地叫爸爸妈妈,理解的词汇增加,甚至开始会说几个单字,开始进入语言表达阶段。

(3)语言表达阶段:

在理解的基础上逐渐学会表达自己的需求。最初在9~10个月用手势语表达,11~12个月说出有意义的单字词,1岁半~2岁能说两三个字组成的短句,如“妈妈抱”等。2~3岁会用代词“你、我、他”,会说不完整的儿歌,词汇量快速增加。3岁后开始说完整句,4~5岁会说复合句。

4.认知发展

(1)注意的发展:

新生儿已有无意注意。3个月能保持清醒状态达1h,能较集中地注意人脸和声音,但时间短暂,偏好注意曲线、不规则图形、轮廓密度大的图形、对称的刺激物。6个月以后注意不仅在视觉方面,而且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抓取、倾听、操作和运动上。1岁以后注意将集中到用词表达的对象及听故事、歌曲、看书、看电视的活动上,开始出现有意注意。随着年龄增长,有意注意时间逐渐延长,注意的事物逐渐增多,范围广。5~6岁时能独立控制自己的注意,以后注意力逐渐提高,7~10岁能集中注意20min左右,12岁以后为30min。

(2)记忆的发展:

新生儿期条件反射的出现标志着记忆的开始。3个月开始出现对人和物的认知,具有在一定线索提示下产生记忆的能力。1岁左右具有主动提取眼前不存在客体信息的能力,产生了客体永存性概念,如能找到藏起的物品,能区分熟人和生人。2~3岁具有明显的回忆能力,有稳定的延迟模仿能力,能复述几个月前发生的事情。3岁以后有意记忆逐渐代替无意记忆。儿童记忆的特点是记得快、忘得快,记忆的精确性差,记忆的内容和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事物外部的特点。

(3)模仿的发展:

新生儿已能模仿一些动作,如伸舌、张口、噘嘴,5~6个月的婴儿出现有意识的模仿,8~12个月会模仿指定的动作,如把积木放进盒子里,10~22个月对理解的动作及有意义的姿势作出模仿。

(4)问题解决能力的发展:

0~3个月尚未出现问题解决行为,4~7个月能将手中的玩具举到面前观察,8~12个月出现随意行为,10~20个月开始在活动中体现因果关系,18~36个月开始出现思维活动,能想象视觉以外的物体或对不同物体进行想象中的类比,如能利用工具够到远离自己的物品。

5.情绪-社交发展

情绪是个体对外在刺激或内在身体状况作用而引起的主观体验。

儿童的基本情绪主要包括微笑、哭泣、恐惧、兴趣、惊奇、厌恶等。复合情绪主要包括自我意识情绪和移情等。从出生到6个月陆续出现人类的基本情绪,并通过情绪表达机体状态和生理需要。婴儿将情绪情感的变化作为人际交往的重要手段,3个月左右见到任何人都微笑,6个月只对熟悉和喜爱的人微笑,对陌生人表现出怯生的情绪,并产生了与亲人相互依恋的情感。12个月会对其他的儿童感兴趣,对陌生人和家人、熟人的反应不同,会模仿他人的声音、行为和表情等。18个月喜欢表达情感,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的情绪,如害怕、同情、拘谨、内疚或尴尬等。30个月开始识别他人的情绪,逐渐注意和理解别人的感受,喜欢和其他儿童一起玩耍,有丰富的想象力来玩各种假扮游戏。36个月开始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会用现有的词汇表达自己的感受。

(三)儿童神经心理的评估

儿童的大脑发育和心理状态处于不断变化中,并且这种变化遵循一定的规律和趋势,能够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心理发育状态作出评价。体格测量可以直接获得事物的属性,如身高、体重;而心理测量需要根据一些现象或结果来推测事物的属性,如智力、情绪等,因此属于间接测量。测量方法包括实验、观察和测验。其中心理测验是儿童心理评估最常用的方法,根据测验的临床应用可以分为筛查性测验、诊断性测验和治疗性测验。

筛查性测验的目的是筛查出发育偏离的儿童,特点是简单、快速、经济。诊断性测验是对个人的能力、个性或某种行为问题进行诊断,一般标准化程度高、内容复杂、程序严格、耗时较长。治疗性测验是以评定治疗效果、指导制订发育障碍儿童的治疗方案或训练策略为目的,测验项目的指向性较强,主要考察一些具体功能状态是否达到一定标准。

1.常用的儿童发育筛查工具

(1)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征象筛查问卷:

根据我国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制订要求,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人员编制一个简单、快速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常规监测工具。它适用于0~6岁儿童,包括3个月、6个月、8个月、12个月、1岁半、2岁、2岁半、3岁、4岁、5岁、6岁共11个年龄监测点。每个年龄点包含4个条目,反映大运动、精细运动、语言、认知、社会等方面的能力。方法为家长询问式,需要2~3min,测评时出现相应年龄段一项不通过即为可疑异常,建议转诊。

(2)新生儿20项行为神经测查方法(neonatal behavioral neurological assessment,NBNA):

是鲍秀兰教授吸取国外相关测查的优点,结合自身的经验建立的我国新生儿20项行为神经测查方法。20项测查分为行为能力、被动肌张力、主动肌张力、原始反射、一般估计共5个部分。它适用于足月新生儿,早产儿满胎龄40周后测查。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测查者进行测查,大约需要10min。每项评分为0、1、2分,满分40分,35分以下为异常。

(3)丹佛发育筛查测验(Denver developmental screening test,DDST):

是美国丹佛市儿科医师编制的简明发育筛查工具,20世纪80年代引入并标准化,目前在国内基层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广泛应用。DDST有104个项目,包括个人-社会、精细动作-适应性、言语、大动作4个能区,适用于0~6岁儿童。测查方法为经过培训的测查者进行现场测试,需要10~20min。测试结果分为正常、可疑、异常及无法判断。如果第一次为异常、可疑或无法判断,应2~3周后复查,复查结果仍不正常者,应及时转诊做进一步检查。

(4)年龄与发育进程问卷(ages&stages questionnaires,ASQ):

是卞晓燕教授从美国引进并标准化的儿童早期发育筛查和监测工具。它适用于1~66个月儿童,包括21个年龄监测点。每份问卷分为沟通、粗大动作、精细动作、解决问题,个人-社会2个能区。测试方法为儿童父母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完成评估,大约需要20min。测试分数低于界值需要进一步发育诊断评估。

(5)0~6岁儿童发育筛查测验(developmental screening test,DST):

是我国自主编制的儿童智能发育筛查工具,适用于0~6岁儿童。测查内容分为运动、社会适应、智力3个能区,共有120个项目。测查方法为经过培训的测查者进行现场测试,大约需要15min。原始分数转化为发育商(development quotient,DQ)和智力指数(mental index,MI),测查结果分为正常、可疑和异常。

2.常用的儿童发育诊断工具

(1)Gesell发育诊断量表(Gesell developmental scale,GDS):

是评估诊断0~6岁儿童发育水平的经典测量工具,我国目前引入并标准化修订的应用版本是20世纪70年代(0~3岁部分)和90年代(3.5~6岁部分)。它在儿科、儿保科、康复、科研等领域应用广泛。量表分为5个能区,即适应性行为、大运动行为、精细动作行为、语言行为和个人-社交行为。测评需要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测试,需要40~60min。结果用发育商进行评价,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发育迟缓。

(2)Bayley婴幼儿发育量表(Bayley scales of infant development,BSID):

是国内外广泛应用的婴幼儿发育评估诊断量表之一。美国学者分别于1969年、1993年和2006年发布了Ⅰ、Ⅱ、Ⅲ版。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BSID-Ⅱ,修订了智力量表和运动量表两部分,适用于2~30个月婴幼儿。BSID-Ⅲ适用于0~42个月婴幼儿,在BSID-Ⅱ的基础上拓展为认知、语言、运动、社会-情绪及适应行为5个领域,由专业人员进行测评,需要50~90min。目前我国尚未标准化和推广应用BSID-Ⅲ。

(3)0~6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量表:

是我国自主编制的儿童发育诊断量表,适用于0~6岁儿童,分为大运动、精细运动、适应能力、语言及社交行为5个能区,分为28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有6~8个项目,共计211个项目。结果用发育商和智龄评价,发育商大于85分为正常,小于70分为智能低下。

(4)Griffiths发育评估量表:

该量表是英国学者Ruth Griffith最初研制,后陆续进行重新标准化,是广泛应用于欧洲、澳洲的儿童发育诊断工具。我国儿科学者于2009—2010年开始建立试点研究并进行标准化,2016年开始在国内推广应用。该量表适用于0~8岁儿童,分为6个领域,即粗大运动、个人社会、听力语言、手眼协调、视觉表现和实际推理。该量表需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测试,需要60~90min。结果用百分位数和发育月龄进行评价。

3.其他常用的儿童心理评估工具

(1)认知能力类评估:

韦氏(Wechsler)智力测验是国际公认的最权威、使用最广泛的诊断性智力测验,包括幼儿智力量表(适用于4~6岁)、儿童智力量表(适用于6~16岁)和成人智力量表(适用于16岁以上)。测试需经严格培训的测试者进行标准化测试,时间60~80min。其他认知类评估工具还有中国比内测验(第三版)、华文认知能力量表(CCAS)、多维记忆评估量表(MMAS)等。

(2)运动能力类评估:

Peabody运动发育量表Ⅱ(PDMS-Ⅱ)可评价0~5岁儿童粗大运动、精细运动和总体运动能力。测试需由接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测评,时间45~60min。该量表配有运动发育干预训练方案,具有评估及干预治疗双重作用,应用较广泛。其他运动类评估工具还有0~1岁神经运动检查20项(INMA)、全身运动评估(GMs)、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AIMS)、儿童运动协调能力评估量表(MABC)等。

(3)语言能力类评估:

早期语言发育进程量表(上海标准化版)是从美国引入编制的语言发育筛查量表。该量表有59个项目,分为语音和语言表达、听觉感受和理解、与视觉相关的感受和理解3部分。结果用百分位数进行评价,分为正常、可疑和异常。其他语言类评估工具还有汉语沟通发展量表(CCDI)、图片词汇测试(PPVT)、语言发育迟缓检查法(S-S法)等。

(4)情绪与社会性评估:

中国城市幼儿情绪及社会性评估量表(ITSEA)是从美国引入并修订标准化,用于评估12~36月龄儿童早期情绪和社会性发展的筛查量表。它包括外显行为、内隐行为、失调及能力4个领域,共146个条目。该量表以问卷方式询问儿童养育者,用时约30min。其他情绪与社会性评估工具还有婴儿社会性反应问卷、婴幼儿社会认知发展筛查量表等。

(5)社会生活适应类评估:

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S-M)是从日本引入并修订标准化的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因简便、可靠、操作性强,广泛应用于临床和科研工作。它包括独立生活能力、运动能力、作业、交往、参加集体活动、自我管理6个领域。测查由评定者严格按照每项具体要求询问儿童看护者并进行评定,大约需要15min。此类评估量表还有儿童适应性行为评定量表(CASR)等。

(四)儿童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及干预

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可分为三种情况:心理健康、心理行为偏异和心理行为障碍。这三者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没有截然的分界线,多数情况下是可逆的连续变化谱。

心理行为偏异有以下特点:问题突出发生在某一年龄阶段;表现单一,不存在明显的综合征;与父母的管教方式或生活环境有关。

心理行为障碍有以下特点:具有比较严重的、广泛的生活和社会功能损害;持续时间久,随年龄增长症状表现可有所不同;许多问题有家族遗传性。

1.一般行为问题

是指儿童发育过程中,出现某些偏离正常的习惯和行为。大多具有重复刻板的行为特点,可表现为一些反复的、无目的、无意识的动作或行为,可伴有相应的心理问题。生物和环境因素在这类行为问题的发生发展和转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年龄的增长、教育和环境的改变会逐渐消除。

一般行为问题可分为三类。如挑食、偏食、遗尿、遗粪、多梦、梦魇、睡眠不安等生理功能方面问题;如吸吮手指、咬指甲、说谎、攻击行为、逃学、退缩行为等社会行为方面问题;如过分敏感、过分害羞、情绪波动大、好发脾气、嫉妒心强等个性相关方面问题。

(1)儿童偏食:

指儿童对食物种类的偏好,对自己喜爱的食物无节制,而对自己不喜欢的食物一概拒绝,是一种不良进食习惯。

病因常见于家庭饮食习惯不良、家长影响、微量元素缺乏(铁、锌)等。干预:可进行营养评价及指导,创造良好的进食环境,进食行为指导,行为疗法等。

(2)非器质性遗尿:

指5岁后仍出现白天或黑夜不自主的排尿失控现象,但无明显的器质性病因。

病因常见于遗传因素,排尿训练不当,强烈的精神应激创伤,白天精神过度紧张或情绪过于激动等。干预:可帮助其养成良好的排尿习惯,如晨起排尿、不憋尿、晚餐后少饮水、多运动;心理支持和健康教育;行为治疗;药物治疗等。

(3)夜醒:

指儿童在夜间睡眠时常常醒来,不能持续地整夜睡眠,好发于1~2岁儿童,无明显性别差异。

病因常见于护理方式不当,如怀抱哄睡、摇晃哄睡、含奶头入睡等;父母感情不和,母亲焦虑或抑郁等家庭因素;睡眠环境嘈杂、居室温度过高或过低等环境因素。干预:可对其父母进行支持性心理治疗;建立良好的睡眠环境;行为治疗。

(4)吸吮手指:

指儿童自主或不自主地反复吸吮拇指或其他手指的行为。2岁前,90%的正常儿童吸吮拇指随时都可发生,尤其睡前明显;2~3岁以后吸吮拇指行为会逐渐消退;4~5岁以后,儿童依然通过吸吮手指来获取自我安慰,则提示儿童行为上的偏差。

病因常见于养育过程中被忽视,睡眠习惯不良,周围环境单调,儿童情绪紧张。干预:找出原因,进行对症处理;正确诱导,切忌粗暴,行为治疗等。

(5)咬指甲:

儿童期常见的不良行为习惯。男女均可发生,一般随着年龄增长,咬指甲行为会自行消失,但也有少数儿童咬指甲行为可形成顽固性习惯,可持续至青春期。咬指甲的程度轻重不一,多数情况不严重,但常因咬指甲而使其指甲顶端凹凸不平,不能覆盖指端。一些儿童因反复咬指甲致使手指受伤或感染。

病因常见于该行为的发生与心理紧张和情绪不稳定有关,患儿常常在焦虑紧张时咬指甲以缓解紧张情绪,长久形成习惯性行为。去除原因:及时解除可能引起儿童情绪紧张和焦虑的诱因。干预:可进行行为疗法,如厌恶疗法和习惯矫正训练。

(6)习惯性擦腿综合征:

指儿童摩擦会阴部的习惯性行为。6个月左右的婴儿即可出现,但多数发生在2岁以后;学龄前比较明显,上学后大多数会消失;青春期后又有明显增加。会阴部的局部刺激往往是该病起病的诱因,如外阴部的湿疹、炎症、蛲虫病、包皮过长、衣裤过紧等;儿童局部发痒而摩擦,在此基础上发展为习惯性动作;也有病例无明确诱因。

干预:

注意会阴部清洁卫生;不穿紧身衣裤;及时治疗局部疾病,去除引起局部不适的原因;偶尔发生属于发育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告知家长采取忽视态度,切忌责备、打骂、羞辱,应分散儿童注意力,给予更多关爱;减少清醒时在床上的时间等。

(7)发脾气和暴怒发作:

指儿童在受挫折后,出现频繁、不恰当的愤怒暴发,如哭闹、喊叫、哭泣、打滚、扔东西或毁坏物品,甚至用头撞墙、拍打脑袋,短时间内无法通过劝说而终止的行为。在幼儿期尤为常见,男女均可发生,无明显性别差异。与儿童本身的气质特点、发育水平以及外界环境尤其是抚养人的不正确应答密切相关。由于发育年龄小而出现的发脾气现象如果没有给予正确的应答,则会得到不断强化,甚至导致暴怒发作。

干预:

可给予暂时隔离法,注意不能在脾气爆发的一定阶段放弃并满足儿童的需求,这样会进一步强化其行为;症状减少时采用正性强化的方法,如奖赏、赞扬等巩固良好的行为,反馈应及时;此外进行家长宣教,提倡民主的家庭作风,以身作则为儿童树立良好榜样。

(8)分离性焦虑:

指儿童与其依恋对象分离时所表现出来的焦虑情绪。一般情况下,6~9个月的婴儿就会对陌生人产生警觉并拒绝接近。当幼儿刚入幼儿园、生病住院,要与依恋对象分离时,表现为哭闹、发脾气、抓住亲人不放;年龄大的儿童表现为社交性焦虑,惧怕与人交往或在交往时退缩、紧张不安。

病因见于遗传因素,家庭因素,父母过度控制或过度溺爱,不安全的依恋关系等。干预:进行支持性心理治疗,如帮助适应新环境、多给予抚摸拥抱、行为治疗、家庭治疗等。

一般问题行为的背后常常隐藏着情绪问题,家庭环境和父母养育方式是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对于行为问题儿童的干预,不仅要针对行为问题本身来分析,更重要的是分析和寻找行为问题背后的原因,针对原因进行干预,同时借助于学校老师、同学同伴、社区等环境的力量共同帮助患儿。

2.常见心理行为发育障碍

(1)精神发育迟滞(mental retardation,MR):

是指18岁前在个体发育时期智力明显低于同龄正常水平,并伴有社会适应行为的显著缺陷。MR的发生是大脑在出生前、出生时和出生后的发育过程中受到单个或多个因素损害、干扰、阻滞的结果。

MR根据严重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轻度MR占75%~80%,IQ为50~70,心理年龄为9~12岁,适应行为轻度缺陷。中度MR约占12%,智商(IQ为35~49),心理年龄为6~9岁,适应行为中度缺陷。重度MR占7%~8%,IQ为20~34,心理年龄为3~6岁,适应行为重度缺陷,各方面发育均落后,出生后不久即可显现出来。极重度MR占1%~2%,IQ低于20,心理年龄在3岁之下,适应行为极度缺陷,不能学会说话,运动功能显著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MR的治疗原则是早发现、早诊断和早干预,干预包括医学干预和教育干预。

(2)学习障碍(learning disabilities,LD):

是指智力发育正常儿童在阅读、书写、计算、推理、交流等方面表现出特殊性的学习困难状态,多见于学龄期,男多于女,患病率在2%~10%。

病因较复杂,通常与中枢神经功能异常及某些环境因素有关。早期表现为自幼好动和哭闹,对外界刺激敏感和过激反应,建立母子情感关系困难和养育困难。学龄前表现为认知偏异,如视觉认知不良、协调运动困难、精细动作笨拙、沟通和书写困难等。学校表现有语言理解困难、语言表达障碍、阅读障碍、视空间障碍、社会认知困难、人际关系和沟通方面理解困难、常伴有情绪和行为问题等。

LD通常需要教育指导和康复训练进行干预治疗。

(3)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ADHD):

是儿童最常见的神经行为障碍之一,患病率3%~5%,男女比例为4∶1~9∶1。临床上以持续存在且与年龄不相称的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冲动为核心症状,可造成儿童的学业成就、职业表现、情感、认知功能、社交等多方面的损害。

ADHD病因复杂,大多数学者认为与遗传、神经生物及社会心理等多种因素有关。ADHD分为三个表型。注意缺陷为主型,主要表现为难以保持注意力集中、容易分心、做事有始无终、日常生活杂乱无章等;多动冲动型,主要表现为过度活动、喧闹和急躁;混合型,注意缺陷症状及多动冲动症状均较突出。

ADHD的干预治疗需要老师、家长和医师共同参与,采用心理支持、行为矫正、家庭和药物治疗的综合措施可收到较好的效果。

(4)孤独症谱系障碍(autism spectrum disorder,ASD):

指一类以不同程度的社会交往障碍、交流障碍、狭隘刻板、行为兴趣以及感觉异常为主要特征的发育行为障碍性疾病。ASD患病率逐年升高,美国2018年最新数据显示ASD患病率为1/59。

ASD病因未明,可能与基因以及基因调控异常有关。交往障碍是ASD的核心症状,缺乏与人的交往兴趣及正常的交往技能,表现为喜欢独自玩耍,对多数指令充耳不闻,缺乏目光对视,缺乏共同注意,不懂得与小朋友一起玩,不能参与合作性游戏,与父母缺乏安全性依恋,存在不同程度的语言障碍等。狭隘的兴趣和重复刻板的行为主要体现在身体运动的刻板和对物件玩具的不同寻常的喜好和方式,如反复转圈、双手舞动、玩弄开关键盘、特别依恋某一种东西(如车轮、电扇和其他圆形物体)等。

ASD儿童存在多方面的发展障碍,在治疗中应根据患儿个体情况,采用行为矫正、教育训练、结构化教学等相应课程与药物治疗等综合干预治疗手段。教育训练的目的在于改善核心症状,促进社会交往能力、言语和非言语交流能力的发展,减少刻板重复行为;同时促进智力发展,培养生活自理和独立生活能力,减轻残疾程度,改善生活质量。

(5)抽动障碍(tic disorder,TD):

是一种以不自主、无目的、快速、刻板肌肉收缩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精神疾病,常伴有其他心理行为障碍,如ADHD、强迫障碍、学习困难等。起病年龄在2~21岁,以5~10岁最多见。男女之比为3∶1~5∶1。TD发病机制尚不明确,与遗传、生物、心理和环境等因素相互作用有关。抽动的表现复杂多样,患儿可有眨眼、皱眉、张口、伸舌、噘嘴、摇头、耸肩、扮鬼脸、甩手、扭动躯干等运动性抽动,也可有单音、吸鼻音、清嗓子、咳嗽声、吐唾液、吹口哨声、重复单词或短语、模仿言语、秽语等发声性抽动。临床分为短暂性TD、慢性TD和抽动秽语综合征(Gilles de la Tourette syndrome)三种类型。治疗前应确定对患儿日常生活、学习或社交活动影响最大的症状,治疗原则是药物治疗和心理行为治疗并重。

(6)情绪障碍(emotional disorders):

是发生在儿童少年时期以焦虑、恐怖、抑郁或躯体功能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组疾病。焦虑障碍(anxiety disorders)最常见,是一组以不安和恐惧为主的情绪障碍,其出现无明显原因的或是不现实的、先占型的情绪反应,伴有恐惧、不安的认知和自主神经活动亢进的焦虑性躯体症状。

病因包括生物学、家族史、环境因素。家庭和环境因素如不恰当的教养方式(溺爱、忽视、虐待)、不安全性依恋、应激生活事件、创伤经历。临床表现有行为症状,如回避行为、烦躁、哭泣、胆小、缄默、茫然、发呆、退缩性行为、神经或紧张性行为等;躯体症状,如气促、心慌、多汗、口干、头晕、恶心、呕吐、遗尿、睡眠不安、噩梦、肌肉紧张、身体颤抖等;认知症状,如注意减退、过分担心、害怕、感到现实不真实、思维空白等。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表现有较大差异。焦虑障碍的总体治疗原则,一般以心理行为治疗为主,药物治疗为辅。家长参与治疗过程很重要,对儿童的治疗应与家长教育结合起来。

四、儿童保健与疾病预防

儿童保健是研究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及其影响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及社会能力发展的学科。儿童保健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体保健干预和个体保健服务相结合,包括一、二、三级预防内容。

(一)儿童保健

1.胎儿期保健

胎儿的发育与孕母的健康、营养状况、生活环境和情绪等密切相关。胎儿期保健应以孕母保健为重点,即产前保健。

(1)环境:

给予孕母良好的生活环境,孕母应注意生活规律,保持心情轻松愉快,注意劳逸结合。

(2)营养:

胎儿早期注意补充叶酸和碘,晚期注意合理摄入能量和各种营养素。孕后3个月的营养对保证胎儿加速生长和储存产后泌乳所需能量非常重要。因此,孕母要注意膳食搭配,保证各种营养物质的摄入,尤其是铁、锌、钙、维生素D等营养素的补充。与此同时,孕母也要防止营养物质摄入过多而导致胎儿过大,影响分娩。

2.新生儿期保健

新生儿各组织器官功能发育尚不成熟,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和调节性差,抵抗力弱,易患各种疾病,且病情变化快,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新生儿期保健应以生后第1周为重点。

(1)产后保健

1)新生儿娩出后迅速清除口、鼻腔内黏液,保证呼吸道通畅;用柔软的包被包裹;严格消毒、结扎脐带;记录出生Apgar评分、体温、呼吸、心率、体重与身长。

2)新生儿出生后送入母婴室或新生儿室,需密切观察、加强护理;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宫内感染、产时异常等高危儿送入NICU,给予特殊监护和积极处理。

3)提倡母婴同室,尽早母乳喂养,向每位孕母进行有关新生儿喂养、保暖和预防疾病等方面的健康宣教,使每名新生儿在出生后就能得到恰当的护理。

(2)家庭访视:

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首次访视应在出院7d之内进行,对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访视内容包括:

1)新生儿出生情况、出生后生活状态、预防接种、喂养与护理等。

2)观察居住环境及新生儿一般情况:重点注意有无产伤、黄疸、畸形、皮肤与脐部感染等。

3)体格检查:包括头颅、前囟、心肺腹、四肢、外生殖器;测量头围、体重等;视、听觉筛查。

4)指导及咨询:如喂养、日常护理等。

(3)合理喂养

1)母乳是新生儿的最佳食品,应鼓励和支持母亲母乳喂养,宣传母乳的优点,教授哺乳的方法和技巧,并指导母亲观察乳汁是否充足,新生儿吸吮是否有力。

2)若母乳充足,新生儿哺乳后可安静入睡,大小便正常,体重正常增长;母亲可有乳房胀痛感或乳汁溢出浸湿胸前衣服等现象。

3)低出生体重儿吸吮力强者可按正常新生儿的喂养方法进行,按需哺乳;吸吮力弱者可将母乳挤出,用滴管哺喂,一次量不宜过大,以免吸入气管。

4)新生儿进食后应右侧卧位,床头略抬高,避免溢奶引起窒息。同时,注意乳母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5)母乳不足或无法进行母乳喂养者,指导母亲人工喂养。

(4)保暖

1)环境:

阳光充足,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室内温度保持在22~24℃,湿度55%。

2)冬季:

环境温度过低可使新生儿体温不升,影响代谢和血液循环,甚至发生新生儿寒冷损伤综合征,但也不可包裹过严,导致捂热综合征。

3)夏季:

环境温度过高、衣被过厚或包裹过严,而引起新生儿体温偏高。

(5)日常护理

1)指导家长观察新生儿的精神状态、面色、呼吸、体温、哭声和大小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指导家长正确的眼睛、口腔黏膜、鼻腔、外耳道、臀部和脐部的护理方法。脐带未脱落前,每天用75%的酒精擦拭脐部一次,保持脐部干燥清洁。

3)新生儿衣着宽松,质地柔软,保持皮肤清洁,每天沐浴。

4)生理性黄疸、生理性体重下降、“马牙”“螳螂嘴”、乳房肿胀、假月经等现象无须特殊处理。

5)存放新生儿衣物的衣柜不宜放置樟脑丸,以免引发新生儿溶血。

(6)促进母婴交流:

新生儿的视、听、触觉已初步发展,母亲及家人应多与新生儿说话、微笑并进行皮肤接触,促进新生儿感知觉发育。

3.婴儿期保健

婴儿期的生长发育是出生后最迅速的,因此,保证充足的能量摄入是关注的重点。

(1)合理喂养

1)4~6个月以内的婴儿提倡纯母乳喂养;部分母乳喂养或人工喂养儿首选配方奶粉。

2)6个月以上的婴儿及时科学地添加辅食。

3)断奶渐进进行,以春秋两季为宜。

(2)日常护理

1)睡眠:

婴儿应有固定的睡眠场所和睡眠时间。婴儿所需的睡眠时间个体差异较大,随年龄增长睡眠时间逐渐减少,且两次睡眠的间隔时间延长。3~4个月后逐渐停止夜间哺乳。睡眠环境无须过分安静,白天光线柔和,夜间熄灯睡觉。睡前避免过度兴奋。

2)牙齿:

婴儿4~10个月乳牙开始萌出,可出现吸手指、咬东西等现象,严重者烦躁不安、无法入睡、拒食等。指导家长用软布帮助婴儿清洁萌出的乳牙,为较大婴儿提供硬质饼干、烤面包片等食物。婴儿不宜含着奶嘴入睡,注意吸吮奶嘴的正确姿势。

3)活动:

家长应每天带婴儿进行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和晒太阳。

(3)早期教育

1)大小便训练:

婴儿大便次数逐渐减少至1~2次/d时,即可开始训练定时排便。婴儿会坐后可以练习坐位排便,3~5min/次。

2)视听能力训练:

3个月内的婴儿,可在床上悬吊颜色鲜艳、能发声及转动的玩具;每天定时播放音乐;家长多与婴儿说话唱歌。3~6个月的婴儿注意培养其分辨声调和好坏的能力,如用温柔的声音表示赞许、鼓励,用严厉的声音表示禁止、批评。6~12个月的婴儿注意培养其注意力,引导其观察周围事物。

3)动作训练:

2个月时,婴儿可开始练习空腹俯卧;3~6个月,练习抓握细小的玩具,训练翻身;7~9个月,训练婴儿爬行、站立、迈步等;10~12个月,鼓励婴儿走路。

4)语言训练:

出生后,多与婴儿讲话并逗引其“咿呀”学语;5~6个月,培养其对简单语言作出动作反应;9个月,训练婴儿模仿发音。

4.幼儿期保健

幼儿期生长发育速度较前减慢,但神经心理发育迅速,行走和语言能力增强,活动范围增加,与外界环境接触机会增多。但因其免疫功能仍不健全,且对危险事物的识别能力差,故感染性和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仍较高,意外伤害发生率增加。

(1)合理安排膳食

1)供给足够的能量和优质蛋白,保证各种营养素充足且均衡。

2)乳类供应不低于总能量的1/3,每天5~6餐为宜。

3)18个月左右可能出现生理性厌食,应帮助家长了解幼儿进食特点,指导其掌握合理的喂养方法和技巧。

4)2~2.5岁以前,幼儿乳牙未出齐,食物应细、软、烂,种类多样。

5)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食习惯,避免就餐前过度兴奋或疲劳。

(2)日常护理

1)衣着:

幼儿衣着应颜色鲜艳便于识别,穿脱简便便于自理。3岁左右应学习穿脱衣服、整理用物。

2)睡眠:

幼儿每晚可睡10~12h,白天小睡1~2次。睡前常需有人陪伴,可讲故事帮助其入睡。

3)口腔:

2~3岁后,幼儿应在父母指导下自己刷牙,早晚各一次。定期进行口腔检查。

(3)早期教育

1)大小便训练:

1~2岁幼儿开始能够控制肛门和尿道括约肌,可进行排便训练;2~3岁多可自行控制膀胱排尿;5岁后仍不能随意控制排尿应就诊。

2)动作训练:

1~2岁幼儿注意训练其走、跳、投掷、攀登、肌肉活动等;2~3岁幼儿注意训练其动作、注意、想象、思维等能力。

3)语言训练:

鼓励幼儿多说话,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幼儿语言发育,可借助动画片等电视节目扩大其词汇量,纠正发音。

4)卫生习惯培养:

培养幼儿定时洗澡,勤换衣裤,勤剪指甲,饭前便后洗手等卫生习惯。

5)品德教育:

幼儿应学习互助友爱、尊老爱幼、使用礼貌用语等。

5.学龄前期保健

学龄前儿童体格发育较前减慢,但语言、思维、动作、神经精神发育仍较快,具有好奇、多问的特点。学龄前期是儿童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期儿童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应加强早期教育,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

(1)合理营养

1)学龄前儿童饮食接近成人,食品制作要多样化,并做到粗、细、荤、素食品搭配,保证能量和蛋白质的摄入。

2)每天4~5餐。

3)注意培养儿童的健康饮食习惯和良好进餐礼仪。

(2)日常护理

1)自理能力:

学龄前儿童已有部分自理能力,如进食、洗脸、刷牙、如厕等,但动作缓慢,常需协助,应加以鼓励。

2)睡眠:

学龄前儿童常怕黑、做噩梦等,需父母陪伴,可在睡前进行轻松愉快的活动,以减轻紧张情绪。

(3)早期教育

1)品德教育:

在游戏中培养儿童关心集体、遵守规则、团结协作、互相谦让、热爱劳动等品质;在日常生活、游戏或学习中,有意识地培养儿童克服困难的意志,增强其自觉、坚持、果断和自制的能力;通过多种活动,培养儿童多方面的兴趣和想象。

2)智力发展:

引导儿童进行较复杂的智力游戏,增强其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3)社会交往能力发展:

为儿童创造一定的社会交往,教给儿童适宜的交往方式和基本的社会规则。

6.学龄期保健

学龄儿童大脑皮质功能发育更加成熟,对事物具有一定的分析、理解能力,认知和社会心理发展非常迅速,同时也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大转折时期。

(1)合理营养

1)学龄儿童的膳食要求营养充分而均衡,重视早餐和课间加餐。

2)注意补充强化铁食品。

(2)体格锻炼

1)运动:

每天进行户外活动,加强体育锻炼。

2)劳动:

适当劳动可增强体质,促进生长发育。

(3)培养良好习惯:

帮助儿童养成热爱学习、快乐学习、独立学习的良好习惯,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儿童自信心、自尊心的发展。

7.青春期保健

青春期是个体由儿童过渡到成人的时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最后阶段,也是人的一生中决定体格、体质、心理和智力发育发展的关键时期。

(1)供给充足营养

1)青少年体格生长迅速,脑力劳动和体力运动消耗增加,需供给充足的能量、蛋白质、维生素及矿物质等。

2)指导青少年选择营养适当的食物和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2)健康教育

1)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重点加强少女的经期卫生指导,如保持生活规律,避免受凉、剧烈运动及重体力劳动,注意会阴部卫生,避免坐浴等。

2)保证充足睡眠:

养成早睡早起的睡眠习惯。

3)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宣传吸烟、酗酒、吸毒、滥用药物等危害,加强青少年生活方式的教育。

4)进行性教育:

通过宣传手册、讲座等方式进行性教育,普及相关知识,解除青少年的困惑,进行正向引导。

(3)法制和品德教育:

青少年思想尚未稳定,易受外界一些错误的或不健康的因素影响。因此需要接受系统的法制教育,学习助人为乐、勇于上进的道德风尚,自觉抵制腐化堕落思想的影响。

(二)疾病预防

1.胎儿期疾病预防

(1)产前疾病预防

1)预防遗传性疾病:

婚前遗传咨询,禁止近亲结婚。

2)预防先天畸形:

胎儿期是致畸敏感期,尤其是前3个月,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先天畸形的发生。如避免接触放射线和铅、苯、汞等,预防孕期感染,特别是妊娠早期,孕母如感染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肠道病毒以及弓形虫可引起流产或儿童畸形等。一旦出现异常,及时就诊,必要时终止妊娠。

3)预防妊娠期并发症:

加强高危孕妇的随访,预防流产、早产、异常产的发生。

(2)产时疾病预防

1)预防产伤:

帮助孕母选择正确的分娩方式,权衡各种助产方式的利弊,合理使用器械助产。

2)预防产时感染:

凡有胎膜早破、羊水污染、宫内窒息、胎粪吸入、脐带脱垂,以及产程延长、难产等情况,胎儿感染机会明显增加,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感染的发生。

2.新生儿期疾病预防

(1)产后疾病预防:预防并及时处理新生儿缺氧、窒息、低体温、低血糖、低血钙和颅内出血等情况。

(2)按时接种疫苗并进行先天性遗传代谢疾病的筛查。

(3)预防感染:注意并保持家庭卫生,接触新生儿前要洗手,减少探视,家人患有呼吸道感染时要戴口罩,以避免交叉感染。

(4)预防佝偻病:生后数天开始补充维生素D,足月儿每天口服400IU,早产儿每天口服800IU。

(5)有吸氧治疗史的早产儿,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时进行眼底病变筛查。

3.婴儿期疾病预防

(1)防止意外:常见的意外事故有异物吸入、窒息、中毒、跌伤、触电、溺水和烫伤等。

(2)预防传染病:完成计划免疫程序的基础免疫,传染病流行期间避免到人多场所。

(3)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干预。

4.幼儿期疾病预防

(1)体格检查:

每3~6个月健康检查1次,注意预防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缺铁性贫血、龋病、视力异常等;持续监测生长发育状况。

(2)防止意外:

异物吸入、烫伤、跌伤、中毒、电击伤等。

(3)防治心理行为问题:

包括违抗、发脾气和破坏性行为等,家长应针对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5.学龄前期疾病预防

(1)体格检查:

每年进行1~2次体格检查;3岁后每年测视力、血压1次,定期筛查近视、龋病、缺铁性贫血、肾脏疾病、寄生虫感染等疾病;持续监测生长发育状况。

(2)防止意外:

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外伤、溺水、中毒、交通事故等意外发生。

(3)防治心理行为问题:

包括吮拇指和咬指甲、遗尿、手淫、攻击性或破坏性行为等。家长应针对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6.学龄期疾病预防

(1)注意口腔卫生:

培养儿童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的习惯,预防龋病。

(2)预防近视:

应特别注意保护视力,教育儿童写字、读书时书本和眼睛保持30~35cm的距离,保持正确的姿势;避免在较弱的光线下看书写字,进行远眺缓解视力疲劳;积极开展眼保健操活动;一旦发生近视,及时就医并治疗。

(3)培养正确的坐、立、行等姿势:

学龄期是骨骼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如果儿童经常保持某些不良姿势,如听课、看书、写字时弯腰、歪头、扭身、站立和行走时歪肩、驼背等,可影响胸廓的正常发育,造成骨骼畸形。

(4)防止意外:

包括车祸、溺水,活动时擦伤、割伤、挫伤或骨折等。

(5)防治心理行为问题:

常见问题为对学校不适应,表现为焦虑、恐惧或拒绝上学。家长要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帮助儿童适应学校生活。

7.青春期疾病预防

(1)预防疾病:

青少年应重点防治结核病、风湿病、沙眼、屈光不正、龋病、肥胖、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神经性厌食和脊柱弯曲等疾病,可通过定期检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由于青少年神经内分泌调节不够稳定,还可出现良性甲状腺肿、痤疮、高血压、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女孩易出现月经不规则、痛经等。

(2)防止意外:

意外创伤和事故是青少年,尤其是男孩常见的问题,包括运动创伤、车祸、溺水、打架斗殴所致损伤等,应进行安全教育。

(3)防治心理行为问题:

青少年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为多种原因引起的出走、自杀及对自我形象不满等。家庭及社会应给予重视,并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此类问题。

五、传染病管理与计划免疫

(一)传染病管理

传染病的护理管理应重点抓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个环节。

1.控制传染源

对传染病患儿管理必须做到五早,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早发现、早诊断:

建立健全城乡三级医疗卫生防疫网。各医疗机构在门急诊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疑似传染病患儿,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患儿组织医院专家会诊确认。病房加强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储备,提高防病意识,及时识别患儿异常征象,疑似传染病者隔离于单独病房,完善检查尽快确诊。

(2)早报告:

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是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遵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所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要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传染病:

为强制管理传染病,要求一旦发现立即报告,城镇6h内上报,农村不超过12h。包括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

为严格管理传染病,要求城镇12h内上报,农村不超过24h。包括新生儿破伤风、麻疹、布鲁氏菌病、百日咳、钩端螺旋体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脑脊髓膜炎、肺结核、血吸虫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猩红热、梅毒、伤寒和副伤寒;白喉、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登革热、淋病、艾滋病、疟疾、炭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丙类传染病:

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在监测点内按乙类传染病方法报告。流行性感冒(含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麻风病、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黑热病。

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脊髓灰质炎。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其确诊后2h内上报。乙类、丙类传染病24h上报。

(3)早隔离

1)传染病患儿或疑似者的管理:

将他们隔离于隔离病房或特定场所,与其他患儿及健康人分开,便于集中管理、消毒和治疗,以防传染病蔓延。

2)接触者的管理:

接触者采取的防疫措施叫检疫。检疫期限是从最后接触之日算起,相当于该病的最长潜伏期。检疫期间根据情况可预防性服药或预防接种。

(4)早治疗:

根据病情的轻重及传染病的种类安排患儿居家隔离、治疗或转入传染病院住院治疗。隔离或治疗期间应做好日常护理(休息、饮食、皮肤黏膜等)、对症护理和心理护理等。

2.切断传播途径

(1)了解各种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1)呼吸道传播

①飞沫传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感冒、百日咳等。

②尘埃传播:结核病、炭疽病等。

2)消化道传播:

结核病、霍乱、伤寒、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等。

3)接触传播:

狂犬病、痢疾、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白喉、猩红热等。

4)虫媒传播:

鼠疫、疟疾、丝虫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等。

5)土壤传播:

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

6)医源性传播:

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等。

7)垂直传播:

风疹、乙型肝炎、腮腺炎、麻疹、水痘、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梅毒等。

(2)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1)呼吸道传染病:

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疾病高发时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外出戴好口罩。

2)消化道传染病:

采取“三管两灭”(即管理水源、饮食、粪便,灭蚊蝇、蟑螂等);加强卫生意识。

3)接触传播传染病:

切实改善公共卫生条件及个人卫生习惯。

4)虫媒传播传染病:

保持室内卫生良好;做好防蚊灭蚊工作。

5)土壤传播传染病:

注意个人卫生习惯;避免赤脚下地劳作。

6)医源性传播传染病:

医疗器械严格消毒;操作严格无菌。

7)垂直传播传染病:

完善孕前体检;加强孕期保健。

3.保护易感人群

疫苗接种是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最有效措施。

(1)主动免疫:

给易感儿童特异性抗原,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抗体,从而产生免疫力。这是预防接种的主要内容,产生抗体的保护作用持续1~5年。为巩固免疫效果,还要适时加强免疫。

(2)被动免疫:

给易感儿童相应的抗体,而立即获得免疫力,但抗体的保护作用时间较短(约3周),故主要用于应急预防和治疗。

(二)计划免疫

1.基本概念

计划免疫是根据对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疫苗接种,以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达到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目的。儿童计划免疫是根据免疫学原理、儿童免疫特点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情况制订的免疫程序,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将生物制品接种到婴幼儿体中,以确保儿童获得可靠的抵抗疾病的能力,从而达到预防、控制乃至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预防接种是计划免疫的核心。

2.免疫方式及常用制剂

(1)主动免疫及常用制剂:

主动免疫是指给易感者接种特异性抗原,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的免疫力。这是预防接种的主要内容。但主动免疫制剂在接种后经过一定期限产生的抗体,在持续1~5年后逐渐减少,故需要适时地安排加强免疫,以巩固免疫效果。

主动免疫制剂统称为疫苗。按其生物性质可分为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类毒素疫苗、组分疫苗(亚单位疫苗)及基因工程疫苗。

(2)被动免疫及常用制剂:

被动免疫指未接受主动免疫的易感者在接触传染源后,被给予相应的抗体,而立即获得免疫力。由于抗体留在机体中的时间短暂(一般约为3周),故主要用于应急预防和治疗。如给未注射麻疹疫苗的麻疹易感儿童注射丙种球蛋白以预防麻疹;受伤时注射破伤风抗毒素以预防破伤风。

被动免疫制剂包括特异性免疫球蛋白、抗毒素、抗血清。此类制剂来源于动物血清,对人体是一种异型蛋白,注射后容易引起过敏反应或血清病,特别是重复使用时,更应注意。

3.计划免疫程序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婴儿必须在1岁内完成的基础免疫包括卡介苗、乙型肝炎病毒疫苗、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麻疹减毒疫苗。根据流行季节和地区或家长的意愿,还可进行乙脑疫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甲型肝炎病毒疫苗、水痘疫苗、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流感疫苗、流感嗜血杆菌疫苗、肺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的接种。我国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表见表1-3。

表1-3我国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表

注:

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2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4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d。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1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2剂次接种程序。

(1)卡介苗(BCG)

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①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1剂。

②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

③接种剂量:0.1ml。

2)其他事项:

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

3)补种原则

①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②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给予补种。

③≥4岁儿童不给予补种。

④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给予补种。

(2)乙肝疫苗(HepB)

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①接种对象及剂次,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h内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接种,共接种3剂次。

②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③接种剂量

A.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10μg,不论产妇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μg的HepB;

B.重组(CHO细胞)HepB每剂次10μg或20μg,HBsAg阴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10μ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20μg的HepB。

2)其他事项

①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疗机构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疗机构出生儿童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全程接种乙肝疫苗。

②HBsAg阳性或不详的母亲所生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h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HBsAg阳性或不详的母亲所生早产儿、低体重儿也应在出生后24h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早产儿或低体重儿满1月龄后,再按0、1、6个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

③HBsAg阴性的母亲所生新生儿也应在出生后24h内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

④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

⑤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在出生后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内注射100IU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⑥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第3剂乙肝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可按照0、1、6个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剂乙肝疫苗。

3)补种原则

①若出生24h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②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

③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d,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d。

(3)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

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①接种对象及剂次:我国自2019年12月起,实施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和2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的免疫程序,2月龄和3月龄各接种1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2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

②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IPV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OPV口服接种。

③接种剂量:IPV 0.5ml,OPV糖丸剂型每次1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

2)其他事项

①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有症状的HIV感染或CD 4 T细胞计数低、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

②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脊髓灰质炎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

3)补种原则

①对于脊髓灰质炎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须重新开始全程接种。<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2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之间间隔≥28d。

②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髓灰质炎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

(4)百白破疫苗(DTaP)

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①接种对象及剂次:分别于3月龄、4月龄、5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共接种4剂次。

②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臀部,肌内注射。

③接种剂量:0.5ml。

2)其他事项:

如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DTaP接种。

3)补种原则

①3月龄~5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28d,第4剂与第3剂间隔≥6个月。

②≥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

③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龄~5岁使用DTaP,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5)麻腮风疫苗(MMR)

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①接种对象及剂次:我国自2020年6月起,实施2剂次MMR的免疫程序,8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

②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皮下注射。

③接种剂量:0.5ml。

2)其他事项

①满18月龄儿童应尽早接种MMR。

②MMR可与其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不同部位接种,特别是免疫月龄有交叉的甲肝疫苗、百白破疫苗等。

③如需接种多种疫苗但无法同时完成接种时,则优先接种MMR,若未能与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则需间隔≥28d。

④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MMR,接种MMR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

3)补种原则

①扩大免疫前出生的≤14岁儿童,如果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使用MR(麻风疫苗)或MMR补齐。

②扩大免疫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未完成上述接种剂次者,使用MR或MMR补齐。

③如果需补种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间隔≥28d。

4.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

(1)免疫接种的禁忌证

1)患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病者。

2)有明确过敏史者禁接种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麻疹疫苗(特别是鸡蛋过敏者)、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牛奶或奶制品过敏)、乙型肝炎疫苗(酵母过敏或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

3)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及其他皮肤病者不给予接种卡介苗。

4)在接受免疫抑制药治疗期间、发热或1周内每天腹泻4次以上和急性传染病期间,忌服脊髓灰质炎糖丸。

5)因百日咳菌苗偶可造成神经系统严重并发症,故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癫痫、神经系统疾病、有惊厥史者禁用百日咳疫苗。

(2)严格执行免疫程序:

严格执行规定的接种剂量、途径和接种次数,并按使用说明完成全程和加强免疫。注意各种制品接种的间隔时间,一般接种活疫苗后需隔4周,接种死疫苗后需隔2周才可再接种其他疫苗。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仔细核对儿童姓名、年龄。核对疫苗名称、批号、有效期及生产单位,若发现药液异常(发霉、异物、凝块、变色或冻结等)应停止使用。

(4)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抽吸后安瓿内如有剩余药液,需用无菌干纱布覆盖安瓿口,在空气中放置不得超过2h。接种时用2%碘酊及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皮肤,待干后注射;接种活疫苗时,只用75%酒精消毒,以免活疫苗被碘酊杀死,影响接种效果。接种后废弃剩余药液,活菌苗应烧毁。

(5)其他

①2个月以上婴儿接种卡介苗前应做PPD试验,阴性者才能接种。

②脊髓灰质炎疫苗冷开水送服,且服用1h内禁热饮。

③接种麻疹疫苗前1个月及接种后2周避免使用胎盘球蛋白、丙种球蛋白制剂。

5.预防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

(1)一般反应:

是指由疫苗本身所引起的反应。

1)局部反应:

接种后数小时至24h左右,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热、痛,有时伴局部淋巴结肿大。红晕直径在2.5cm为弱反应,2.6~5cm为中等反应,>5cm为强反应。局部反应持续2~3d,接种活疫苗后局部反应出现较晚、持续时间长。

2)全身反应:

多在接种后24h内出现低、中度发热。体温37.5℃左右为弱反应,37.6~38.5℃为中等反应,38.6℃以上为强反应。同时,常伴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全身不适等反应。

局部和/或轻微全身反应者,一般持续2~3d自行消退,无须特殊处理,适当休息,多饮水即可。反应较重时,可对症处理,如物理降温、局部热敷等;反应严重者,如局部红肿继续扩大,高热持续不退,应到医院就诊。

(2)异常反应:

发生于少数人,临床症状较重。

1)过敏性休克:

于注射后数秒或数分钟发生。表现为烦躁不安、面色苍白、口周青紫、四肢湿冷、呼吸困难、脉细数、恶心呕吐、惊厥、大小便失禁以至昏迷。如不及时抢救,可在短期内危及生命。此时应立即使患儿平卧,头稍低,注意保暖,吸氧,用药。

儿童使用肾上腺素方法:1∶1 000肾上腺素0.01mg/kg,肌内注射;如为静脉注射,1∶10 000肾上腺素0.01mg/kg。

2)晕针:

个别儿童可因空腹、疲劳、室内闷热、紧张或恐惧等原因,在接种时或几分钟内,出现头晕、心慌、面色苍白、出冷汗、手足冰凉、心率加快等症状,重者呼吸减慢,意识丧失。此时应置患儿平卧,头稍低,保持安静,饮温开水或糖水,必要时可针刺人中、合谷穴,仍不恢复正常者,使用肾上腺素。

3)过敏性皮疹:

荨麻疹最为多见,一般于接种后几小时至几天内出现,经服用抗组胺药物后即可痊愈。

4)全身感染:

有原发性免疫缺陷或继发性免疫功能受损者,接种活菌(疫)苗后可扩散为全身感染,应积极抗感染及对症处理。

(3)偶合症:

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因此,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接种无关,仅是时间上的巧合,如冬季偶合流感,夏季偶合腹泻等。

六、儿童用药特点及护理

(一)儿童用药特点

从新生儿到青春期,机体各器官处于不断发育和成熟的过程,无论是在解剖、生理、对药物的反应及耐受性等方面,都与成人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儿童的成长具有动态性和渐进性,同一患儿不同生长阶段对药物的清除和代谢能力不同。同时儿童新陈代谢旺盛,代谢产物排泄快,但对水、电解质调节能力较差,对药物的敏感性高于成人,而且儿童有时病情变化快,所以用药更需要及时、准确。

由于药物在体内的分布受体液pH、细胞膜的通透性、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程度、药物在肝脏内的代谢和肾脏排泄等因素的影响,儿童药物的使用具有以下特点:

1.胎儿、乳儿可因母亲用药而受到影响

弱酸、弱碱性药物及脂溶性大的药易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用药剂量越大、时间越长、越易通过屏障的药物,到达胎儿血液浓度就越高、越持久。哺乳期母亲用药后,某些药物在乳汁中浓度很高,可引发乳儿毒性反应。

2.药物在体内的分布因年龄而异

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十分不完善,其胆碱能神经与肾上腺素能神经调节不平衡,同时血脑屏障不成熟,通透性较大,导致药物易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如巴比妥类药物脑内浓度明显高于年长儿。

3.药物吸收率受到影响

新生儿和婴儿胃液的pH较成人偏高,这与其胃黏膜发育不完全,胃液分泌功能不成熟有关。由于胃液分泌量很少,因此新生儿及婴幼儿的肠蠕动较慢,且不规则,胃排空时间明显延长,为6~8h,大大地增加了某些药物在胃内的吸收率。同时,新生儿及婴幼儿皮下脂肪少,肌肉未充分发育,皮下及肌肉组织的血流速度也相对缓慢,会影响药物的吸收。此外,新生儿、婴幼儿的血浆蛋白浓度明显低于成人,在血药浓度相同的情况下,游离型的药物浓度相对偏高,如成人血浆中游离型苯妥英钠的浓度一般为6%~7%,而新生儿血浆中其浓度可达10%,药物作用明显增强,容易发生药物过量中毒。

4.药物代谢及解毒功能较差

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的肾功能尚不成熟,药物及其分解产物在体内滞留的时间延长,增加了药物的毒副作用,使得一些以肾排泄为主的药物如磺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排泄过程显著延长,容易引起体内蓄积中毒。儿童的肝脏体积小,肝功能发育不完善,代谢、解毒能力差,同时体内缺乏完善的酶系统,某些酶分泌严重不足,甚至完全缺乏,对某些药物的代谢延长,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增加了药物的血药浓度和毒性,一些需经氧化代谢的药物如苯妥英钠、利多卡因等,或者需与葡萄糖醛酸结合代谢的药物如水杨酸盐等,可因在新生儿体内代谢不完全,半衰期延长,在治疗剂量时即出现药物蓄积中毒。

5.先天遗传因素

儿童用药前应先考虑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史,是否对某些药物有先天性异常反应;对家族中有药物过敏史者要慎用某些药物。

(二)儿童药物的选择

儿童用药应慎重选择,主要依据儿童的年龄、病种、病情,同时要考虑儿童对药物的特殊反应和药物的远期影响。

1.新生儿、早产儿用药

新生儿、早产儿的肝、肾等代谢功能均不成熟,不少药物易引起毒副作用,如磺胺类药、维生素K 3 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氯霉素可引起灰婴综合征等,故应慎重。

2.乳母用药

阿托品、苯巴比妥、水杨酸盐等药物可经母乳影响婴幼儿,应慎用。

3.抗菌药物

对个体而言,除抗菌药物本身的毒副作用外,广泛、长期地使用抗菌药物还容易引起肠道菌群失衡,使体内微生态系统紊乱,进而引起真菌或耐药菌感染;同时滥用广谱抗菌药物,容易产生微生物对药物的耐受性。临床应用某些抗菌药物时,必须注意其毒副作用,如链霉素、卡那霉素等,应注意其听力及肾损害,权衡利弊,如果确实需要使用,应注意用量和疗程,协助做好相关检查。

4.退热药

目前WHO推荐儿童使用的退烧药为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但长期或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会引发肾小球坏死或急性肾炎,故使用时剂量不宜过大,1d内使用不宜超过4次。婴儿不宜使用阿司匹林和地塞米松等激素退热,阿司匹林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激素退热易掩盖患儿病情造成误诊。

5.肾上腺皮质激素

短疗程常用于过敏性疾病、重症感染性疾病;长疗程则用于治疗肾病综合征、某些白血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哮喘、某些皮肤病则提倡局部用药。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重视其副作用:短期大量使用可掩盖病情,故诊断未明确时一般不用;长期使用可抑制骨骼生长,影响水、电解质、蛋白质、脂肪代谢,也可引起血压增高和库欣综合征;长期使用除以上副作用外,尚可导致肾上腺皮质萎缩,降低免疫力,使病灶扩散;水痘患儿禁用糖皮质激素,以防加重病情。

6.止泻药与泻药

腹泻患儿慎用止泻药,除用口服补液疗法防止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外,可适当给予肠黏膜保护剂,或者辅以含双歧杆菌或乳酸杆菌的制剂以调节肠道的微生态环境。儿童便秘一般不用泻药,多采用调整饮食和松软大便的通便方法。

7.止咳平喘药

儿童一般不用止咳药,通常口服祛痰药或雾化吸入,使分泌物稀释、易于咳出。哮喘儿童提倡局部吸入β 2 受体激动剂类药物,必要时也可使用氨茶碱类,但因其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儿童使用时应慎之又慎,必要时应监测血药浓度。

8.镇静药

在儿童高热、烦躁不安、剧咳不止等情况下可考虑给予镇静药。发生惊厥时可用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地西泮等镇静药,使用中应特别注意观察呼吸情况,以免发生呼吸抑制。

(三)儿童药物剂量的计算

儿童不是成人的缩小版,用药的剂量要求比成人更准确。儿童用药应根据每天、每次或每千克体重来计算用药剂量,有些药物按照体表面积计算更为科学,且每次的剂量还应根据其生理及病理状况进行适量调整。临床使用时应综合考虑儿童的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方法,计算出比较确切的药物用量。目前常用方法:

1.按体重计算

是临床应用最为普遍的方法,多数药物说明书中会给出每千克体重、每天或每次用药量,实际测量出最准确的体重。

每天(次)剂量=患儿体重(kg)×每天(次)每千克体重所需药量。

若不知实际体重,可按下列公式估算:

1~6月龄婴儿体重:出生体重(kg)+月龄×0.7

7~12月龄婴儿体重:6kg+月龄×0.25

1岁以上儿童体重:年龄×2+8

需连续应用数天的药,如抗菌药物、维生素等,都按每天剂量计算,再分2~3次服用;临时对症治疗用药,如退热药等,常按每次剂量计算。年长儿按体重计算如已超过成人量,则应以成人量为上限。

2.按年龄计算

儿童个体差异较大,故给药剂量不一定准确。那些剂量幅度大、不需十分精确的药物,如营养类药物等可按年龄计算。

3.按体表面积计算

此计算方法较按年龄、体重计算更为准确,因其与基础代谢、肾小球滤过率等生理活动的关系更为密切。

儿童体表面积计算公式:

如体重≤30kg,儿童的体表面积(m 2 )=体重(kg)×0.035(m 2 /kg)+0.1(m 2 )。

如体重>30kg,儿童的体表面积(m 2 )=[体重(kg)-30]×0.02+1.05。

4.从成人剂量折算(表1-4)

此法仅用于未提供儿童剂量的药物,按此法计算出的药量偏差在各年龄较其他方法小,故不常使用。

表1-4 成人剂量折算

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剂量必须与患儿具体情况相结合,才能得出最准确的药物用量。如新生儿或小婴儿肾功能较差,一般药物剂量宜偏小;但对新生儿耐受较强的药物,如苯巴比妥,则可适当增大剂量;重症儿童用药剂量宜比轻症儿童大;需通过血脑屏障发挥作用的药物,如治疗化脓性脑膜炎的磺胺类药物或青霉素类药物剂量也应相应增大。用药目的不同,剂量也不同。

(四)儿童给药方法

根据儿童年龄、疾病及病情选择给药途径、药物剂型和用药频次,以保证药效和尽量减少对儿童的不良影响。在选择给药途径时,应尽量选用儿童和儿童家长可以接受的方式给药。

1.口服法

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只要条件允许,尽量采用口服给药的方式。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1)婴幼儿给药:

在给婴幼儿喂药前需清洁双手,准备带刻度和柔软吸嘴的滴管或去掉针头的注射器或喂辅食用的硅胶软勺并清洁干净。环抱姿势可更好地稳定婴幼儿情绪,避免哭闹时喂药,使婴幼儿身体保持坐位、半卧位或者侧卧位。对于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可利用新生儿的觅食反射使用药勺喂药,可将药勺边缘轻触婴儿下唇边,待婴儿低头张嘴时,将药勺柄微向上提,婴儿自然会将药液吮吸进口中。使用滴管或注射器喂药时,可用手指轻抚婴幼儿一侧脸颊,利用婴儿的吮吸反射直接将滴管头或针乳头或奶嘴放入婴儿口中即可。喂药后少量饮水,同时保持婴儿坐位、半卧位或者侧卧位5min左右,避免药物吐出而呛入气管。

(2)学龄前期及以上儿童给药:

可使用糖浆剂、水剂、冲剂等较合适,也可将片剂捣碎后加少量糖水吞服。喂药时,最好将其抱起,头部略高,以免呛咳时将药吐出。可用喂药器或去掉针头的注射器给药。若用小药匙喂药,则从儿童的口角处,顺着口颊方向慢慢倒入口中,待药液咽下后方可将药匙拿开,以防患儿将药液吐出,每次喂药量最多不超过1ml。此外,用拇指和示指轻捏双颊,使之吞咽。注意不可将儿童完全平卧或在其哽咽时给药,更不可捏住鼻子强行灌药,以防呛咳。因而喂药时间应选择在餐前或两餐之间,以免因喂药时呕吐而引起误吸。病情需要时可采用鼻饲给药。年长儿可用药杯给药,一般大于2岁的儿童可给予片剂或药丸。

2.注射法

相对于口服给药奏效快,但对儿童刺激大,易造成儿童的心理阴影。且肌内注射次数过多还可能造成臀肌挛缩,影响下肢功能,故非病情必需,否则不宜采用。

(1)肌内注射:

股外侧肌是年龄小于2岁患儿首选的注射部位;腹臀肌是2岁至学龄期儿童首选的注射部位,因年幼儿肌肉未完全发育而且坐骨神经占该区比例大而容易误伤,所以5岁以上患儿才考虑选用背臀肌。上臂三角肌则适用于3岁以上的儿童,用作小剂量药物注射。

(2)静脉注射:

可分为静脉推注和静脉输液。静脉注射作用迅速,为避免反复多次肌内注射造成的疼痛,静脉留置针常用于住院患儿,静脉滴注应根据年龄大小、病情严重程度控制滴速。静脉推注多在抢救时应用。

3.外用法

以软膏为多,也可使用水剂、混悬剂、粉剂、膏剂等。根据不同的用药部位,可对儿童的手进行适当约束,避免因儿童用手触及药物,误入眼、口。

4.其他方法

雾化吸入适用于化痰、平喘等治疗,需要有人照顾。灌肠给药采用的不多,可用缓释栓剂,如常用开塞露润肠通便、采用布洛芬栓剂以退热。含剂、漱剂很少用于儿童。经耳道给药常用于治疗中耳炎等疾病,需注意正确的给药方法,3岁以下,将耳垂往后往下拉,而3岁以上的儿童,则应将耳垂往后往上轻拉。

七、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

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事件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分为非致命伤和意外死亡。WHO报告,意外伤害是世界各国0~14岁儿童死亡的首位原因。2008年WHO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报告表明:世界范围内,每天有2 000多名儿童死于意外伤害,还有数千万儿童受伤住院,许多儿童因此留下终身残疾。常见的意外伤害包括道路交通伤害、溺水、跌倒、烫伤、触电与雷击、动物咬伤、暴力等。由于儿童意外伤害具有的严重性、广泛性和复杂性,因此预防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应成为儿童预防保健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儿童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

1.内在因素

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从生理到心理都处于尚未成熟阶段,对周围的事物好奇,缺乏生活经验,对外界致伤因素缺乏警惕性,防范意识差,注意力不易集中,自控能力不强,是意外伤害发生的高危人群。

(1)儿童自身因素:

我国大量的研究表明,年龄、地区、性别不同造成伤害的危险因素也有不同。如小于3岁组儿童意外伤害的前3位危险因素是坠落、学步跌伤与车祸;北京住院儿童受伤的危险因素以烧伤和烫伤为主;上海住院儿童以跌倒、坠落为主。男孩生性好动,活动频率高、范围广,更喜欢刺激性游戏;而女孩更倾向于安静的活动,因此男孩受伤的概率较高,应作为预防伤害的重点人群。了解了儿童意外伤害的年龄、性别、地域特点,家庭、社会应做好防范,以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2)疾病因素:

儿童本身的一些疾病,如癫痫、残疾也影响儿童的行动和生活,导致伤害的高发生率,应引起关注。

2.外在因素

(1)监护人因素:

监护人的工作不到位是导致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最主要因素。若监护人在日常监护工作中,未对儿童进行有效教育,或者是由于工作等因素无法随时监护,可能会导致儿童发生意外伤害。

(2)家庭环境因素:

家庭地位、单亲家庭、家庭人际关系、父母感情是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家庭因素,其次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与意外伤害之间也有着一定的联系。家庭环境因素的改变,对预防儿童意外伤害起着重要的作用。

(3)社会因素:

社会制度、社会群体、社会交往、道德规范、国家法律、社会舆论、风俗习惯等社会因素与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

1.针对高发意外伤害进行预防

(1)窒息与异物进入机体

1)窒息的原因:

窒息是初生1~3个月的婴儿较常见的意外伤害,多发生在严冬季节。如婴儿包裹过严,床上的大毛巾等物品不慎盖在婴儿的脸上,或者因母亲与婴儿同床,熟睡后误将手臂或被子捂住婴儿的脸部而导致婴儿窒息等。另外,婴儿因易发生溢奶,如家长未及时发现,婴儿可将奶液或奶块呛入气管引起窒息。

2)异物进入机体的可能:

由于小婴儿天性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在玩耍时,他们可能会将小物品,如糖豆、塑料小玩具、硬币纽扣等塞入鼻腔或外耳道及口腔中,从而引起鼻腔、外耳道或消化道异物,多见于1~5岁婴幼儿;呼吸道异物多见于学龄前儿童,儿童进食时哭闹、嬉笑或将异物含入口中,当哭闹、惊恐而深吸气时,将异物吸入呼吸道,如果冻、瓜子、花生等,也有因成人给儿童强迫喂药引起的;在意外事故中,气管异物是比较多见的,3岁以前的气管异物约占2/3,主要发生在1岁左右的婴幼儿。

3)预防措施

①看护婴幼儿时,必须做到放手不放眼,对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应有预见性。

②婴儿应与母亲分床睡,婴儿床上不要放杂物。

③不要让儿童在跑、跳、玩耍的时候吃东西,尽量也不要在吃饭时看视频,尤其是特别搞笑、惊吓的。儿童在进餐的时候成人勿惊吓、逗乐,责骂儿童,以免儿童大笑、大哭而将食物吸入气管。

④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细嚼慢咽,以免将鱼刺、骨头和果核吞入。

⑤不要给4岁内婴幼儿吃果冻、爆米花、整粒的瓜子、花生米、豆子及带刺、带骨、带核的食品,吃带核的水果时,把果核取出再吃。

⑥不要给婴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如小珠子、纽扣、棋子等。

(2)中毒:

儿童中毒多发生在婴幼儿期至学龄前期。婴幼儿期主要为医疗药物中毒,学龄前期主要为有毒植物中毒。儿童中毒与周围环境相关,常为急性中毒。儿童接触的许多方面,如食物、环境中的有毒动植物,儿童接触的工业和农业性毒物(如氰化物、重金属、有机磷、百草枯、灭鼠药等或吸入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医疗药物,生活中使用的消毒防腐剂、杀虫剂和去污剂等,都可以发生中毒或意外事故。随着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各种化学物品中毒将成为医疗中的主要问题,应预先防范。

1)家庭中使用的口服药物、外用药物,以及日常使用的消毒剂、灭虫剂等化学物品应放置到儿童拿取不到的地方,使用时要充分考虑到儿童的安全。家长喂药前要认真核对药品标签、用量及用法,对过期、变质及标签不清药物切勿服用。处方药一定在医生的医嘱建议下服药,不私自滥用药物。

2)保证儿童的食物清洁和新鲜,防止食物在制作、储备、运输、出售过程中处理不当所致的细菌性食物中毒;腐败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不能使用;生吃蔬菜瓜果要洗净。

3)教育儿童勿随便采集野生植物及野果,避免食用有毒的食物如蘑菇,苦杏仁、白果仁等。

4)冬季室内使用煤炭或炭火烤炉时应注意室内通风,并定期清扫管道,避免管道阻塞或经常检查煤气是否漏气,以免一氧化碳中毒。

(3)外伤:

常见的外伤有骨折、脱位、灼伤及电击伤等。儿童外伤预防措施如下:

1)婴幼儿居室的窗户、楼梯、阳台、睡床等都应置有栏杆,防止发生坠床和跌伤,家具边缘最好以圆角为宜,以免发生碰伤。

2)儿童最好远离厨房,避免开水、油、汤等烫伤;热水瓶、热锅应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给儿童洗脸、洗澡时应先倒冷水后加热水;暖气片应加罩;正确指导使用热水袋防止烫伤。

3)妥善存放易燃、易爆,易损品,如鞭炮、烟火、玻璃器皿等,教育年长儿不可随意玩火柴、打火机、煤气等危险用品。

4)室内电器、电源应有防止触电的安全装置;雷雨时,勿在大树下、电线杆旁或高层的墙檐下避雨,以免触电。

5)大型玩具如滑梯、跷跷板、攀登架等,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儿童玩耍时,应有成人在旁照顾。

6)户外活动场地应平整无碎石、泥沙,最好有草坪;室内地面宜用地板或铺有地毯。

(4)溺水:

是婴儿期常见的意外伤害,可能导致儿童窒息,严重会导致儿童死亡。患儿经抢救脱险后存活24h以上称溺水。水淹后当即死亡者称溺死。0~4岁儿童主要溺死在室内脸盆水缸及浴池,5~9岁儿童多在水渠,池塘水库中嬉水落水而死,而游泳死者多10~14岁。因此儿童溺水也是夏秋季儿童常见的意外伤害。

针对溺水的原因,加强对儿童看护管理是预防溺水的根本措施。家长绝对不可以将婴幼儿单独留在澡盆中,即使是片刻的接听电话或收取快递。教育儿童不可独自或结伴去无安全措施的池塘、江河玩水或游泳。托幼机构应远离河塘、水渠,以免发生溺水。在农村房前屋后的水缸、粪缸应加盖,以免儿童失足跌入。

(5)交通事故

1)保证儿童的行车安全:车祸导致的儿童伤害非常严重。因车祸导致的死亡是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保证儿童的行车安全,除了家人做好安全驾驶外,更重要的是正确给儿童使用安全座椅和安全带,坐在安全的位置。建议小于13岁的儿童不要坐副驾驶座,因为安全气囊冲开的力量太大,儿童承受不了,会直接损伤儿童头颅;不要将面向后方的安全座椅安置在副驾驶座上,因为副驾驶有安全气囊,车祸时安全气囊弹开,会击中安全座椅后部,导致儿童头部损伤。

2)托幼机构应远离公路,教育儿童遵守交通规则,识别红绿灯;勿在马路上进行玩耍;对学龄前儿童做好交接工作。

3)通过宣传教育及立法教育行人及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如禁止酒后驾车等,以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健康教育

(1)针对一些年龄较大,并且可以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的儿童而言,可通过健康教育的方法对意外伤害进行预防。如可以对4~6岁,已经有着完整表达理解能力的儿童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的方法,能够让儿童了解到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及其对自身造成的影响,从而可以让儿童自觉自愿的对意外伤害进行规避。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的培养和训练,通过健康教育的方式,能够较好地让儿童了解到当前意外伤害的各种类型,这对儿童的生活安全而言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也能够对其起到较好的预防效果。

(2)对家长及监护人进行儿童伤害预防教育也不容忽视。针对监护人不注意导致的意外伤害,则需要加强其照护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家长、学校教师、社会公众对意外伤害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如通过社区宣传提高儿童家长的家庭安全意识,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帮助家长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提高监护人的照护能力,从而提升对儿童的保护效果,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3.其他

降低儿童伤害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乃至建立儿童意外伤害的监测和报告系统均能有效地减低儿童意外伤害带来的不良伤害。

儿童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应在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同时,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干预模式,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孟静 连冬梅 张臻) 0gmq4ir1bL4GaiYQXsVVdiWFg0Y9B4+pRRX8p4i+yAVYnCNAqJ/n52DKkOvflZ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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