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司法部监所管理部门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如下。
1.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整体规划制定本系统结核病防治规划、策略和措施。
2.制定本系统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结核病防治监控与评价制度,对各地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3.制定本系统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按照职责组织、协调重大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4.制定本系统专业人员的培训、督导、健康促进等工作要求。 fS0rLVBF7H4WQxcRMqgaTWGjgdL58tbWEPCssWteUxzQ7PCUyasNvqJ0Kv9LZu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