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作为行政地理区域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枢纽。在中国改革开放的40余年中,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很多县域已经趋向城市化,虽然人们仍习惯于沿用县域称呼,但实际上已经是比较城市化的“市域”了,与传统社会意义上的县域存在很大的内涵变化。因此,为区别县域的城市化,本书认为,占农村人口比重大的县域,应该将农村和县域结合在一起,即农村县域,以区别于高度城市化的县域,本书即指农村县域。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县域的地位往往更加重要。医疗卫生关系广大群众的幸福安康,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必然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及其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加快县域医疗卫生发展是解决广大农村和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基本保障。
由于各国国情差异,国际上还缺乏一个公认的农村概念,很多研究者只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来界定农村。根据经合组织的定义,农村是指每平方公里小于150人。苏格兰卫生服务用临床周边性指数来描述农村,这个指数反映了农村的特点以及偏远的全科医生服务和他们服务的医疗机构。有学者用解释和比较国际研究文献来获得农村医疗服务整合的证据带来的难度,将农村与卫生保健结合起来,总结农村的五个要素:社区分散和孤立、人口密度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有限、到医院和接受卫生保健服务的距离长、难以吸引和招聘合格的卫生人员。依据上述思路,结合我国农村医疗服务的实际情况,本书认为,我国县域应该包括以下要素:第一,县域是一种行政区划,它以县城为中心,乡镇(尤其是建制镇)为枢纽,广大农村为腹地,兼容城乡社会形态。第二,县域具有与其地理区位、历史人文、特定资源相关联的地域特色,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医疗服务管控制度,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和能动性。第三,县域有一个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或网络,即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但卫生资源总量不够丰富,难以吸引和留住合格的卫生人员。第四,县域人口居住分散,乡村社区距离城区较远,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发达,到医院和接受卫生保健服务的距离长。
县域医疗服务系统是实现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石,承载着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诉求。农村居民健康问题也是我国“三农”问题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集中表现。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因此,我国农村卫生问题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牵挂和重视。我国县域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由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来承担,因此健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直是我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是指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其核心功能是解决县城和乡村居民的看病就医和公共卫生服务问题,特别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保障县域居民“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为实现上述目标,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一直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年)以及各种医疗服务规划中,都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层级和功能进行了规范性的说明:“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着各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在这其中,县级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处于龙头地位,又是区域医疗规划的基础,在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起到上联城市三级医院,下联乡村医疗机构,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卫生工作的主体,又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和桥梁。村卫生室是作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普遍引入乡村一体化概念,将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捆绑管理,使之成为统一的整体。21世纪初,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乡村一体化发展得到了明显加强。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医疗服务体系中,民营医院始终扮演着补充角色。对于民营医院发展比较薄弱的县域来说,县域医疗机构的公有色彩更加浓厚。即使对于村卫生室来说,也基本上是政府财政资金逐渐介入,其“公有身份”渐渐凸显。不过,近几十年的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改革,特别是从1985年作为市场化改革的“医改元年”算起,民营医院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经过40余年的建立发展,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经从单一的、计划管理的、分级分工特征明显的公有制医疗卫生机构转向机构组成多元化、计划和市场管理并重、系统分层和功能分工复杂的医疗网络,农村民营医院也成为我国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提倡社会办医的政策落地,民营医院发展必须逐渐纳入县域卫生规划的视野。WHO指出,在整合的医疗服务网络中,管理者需要考虑患者的哪些服务由哪一层级机构提供合适的问题,而不论其公立还是私立。显然,从系统和分级服务体系的角度看,“网底”夯实、“枢纽”稳固、“龙头”有力、以公立医院为主,公私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思路,是我国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良好运转的保障。
随着对健康影响因素和有效干预措施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传统的医疗服务体系已无法适应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活方式转变等带来的健康需要。由于影响健康的因素多元而复杂,如何调配资源来应对健康问题就成为其关键所在。医疗服务纵向整合是一个由多主体多目标组合在一起的复杂性概念,至今在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这主要源于整合服务的复杂性和整合目标的多样性。正如Caroline Glendinning(2003)所说,“整合的医疗服务”有许多不同的含义,这取决于谁在使用这个术语和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整合被用到卫生管理领域具有较长的历史,因此它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整合即是初级卫生保健强调的基石。随着服务提供的碎片化问题大量存在,组织整合主要是满足提供者的需要还是他们的病人需要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本书认为,虽然医疗服务纵向整合是多目标情况下的复合体,任何整合也是在目标设定前提下对各种目标的综合考量,但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医疗服务纵向整合指向病人及其群体(patient-focused)。因为整合本身就是以需求驱动卫生系统变革的手段。过去几十年来,由于医疗服务提供系统的断裂现象严重,导致不同层级医疗服务提供者缺乏协作和沟通,病人在不同医疗机构间就诊获得了由不同机构提供的分散的、重复的和不协调的服务。因此,我国医疗服务纵向整合应该是通过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合作,能够为患者在多机构就诊提供协调和连续的医疗服务。并通过医疗技术、资源和服务的前移下沉,也能够使得居民尽可能获得良好的可及性医疗服务。在这一目标实现前提下,医疗机构、政府以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目标也会得到全部或部分实现。如果医疗服务纵向整合仅仅是为了医疗机构的经济利益,抑或是政府出于优化资源配置的一时权宜之计,显然无法实现整合服务的基本价值目标。
根据对整合及服务整合相关概念的系统论述,本书对我国县域医疗服务纵向整合给出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定义,即是指在县域范围内,在一定的支持机制下,通过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卫生资源(技术、人员、设备、信息等)的优化调配、组合、共享和融合,明确各自功能定位,促进不同层级医务人员有效协同或协作,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医疗机构,并在就诊过程中能够获得协调、连续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每次都能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获得正确的服务,实现更高标准的服务质量,不浪费不必要的经济成本,获得更大的健康产出。
开展县域医疗服务纵向整合需要对当前我国县域居民疾病谱的变化和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服务提供的现状进行剖析和诊断,以揭示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整合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