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与疾病的发生、发展、诊治经过及既往健康状况有关的信息。
是指通过病史询问者与患者及有关人员的提问与回答,了解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进而获取病史资料的过程。
(1)解决患者临床诊断问题的大部分线索和依据,来源于患者病史采集所获得的资料,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疾病的诊断和处理至关重要,同时为随后对患者进行的一系列相关检查和处置提供重要的线索和资料。
(2)病史采集的资料有可能会提供早于其他诊断性检查的阳性依据。
(3)部分临床疾病通过病史采集即可明确诊断依据。
(4)病史采集是医患接触的第一步,是医患沟通、建立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的最好时机。我们可以通过听他/她的发音、情感表达和交流方式了解其就诊时的听力状态,并根据患者在交流时的音量、言语的清晰度大致了解其损失的时间和严重程度,同时了解其对自己听力的态度和对助听的预期。正确的采集方式和沟通技巧,可使患者对检查者产生好感,提高患者对检查者的信任度,使患者对检查者的建议有更好的依从性,这对疾病的干预非常重要。
(5)尽管目前医学发展迅速,新的诊断设备及新技术不断涌现,但详细的病史询问和细致的体格检查仍是诊断疾病最基本的手段之一。尤其在条件简陋的情况下,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非常重要,任何先进仪器和设备均无法替代它的作用。所以,病史采集也是专业听力师和助听器验配师必须掌握的基本临床技能之一。
可直接询问对自己病情最清楚、最了解的患者本人。对小儿、精神障碍、听力严重障碍者等不能亲自叙述者,则由最了解其病情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了解病情经过的人代述。
(1)自我介绍:
病史采集开始之前,询问者要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身份和采集病史的目的,对患者称呼要使用礼貌用语,通过简单随和的交谈,使患者的情绪放松。
(2)遵循时间顺序:
按主诉的症状与体征出现的先后次序询问,从症状开始的确切时间,直至目前疾病的演变过程,依次逐步深入。采集者提出的问题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按顺序提问,使患者对所提的问题能清楚地理解,杂乱无章或无目的的提问会降低患者对采集者的信任程度。
(3)耐心聆听:
大部分听力障碍患者患病后情绪不稳定或性格可能发生某些变化,对采集病史可能缺少配合,或寥寥数语,或滔滔不绝,或陈述不够系统或不准确,此时病史采集者对患者一定要亲切、耐心、同情、和蔼,态度要严肃认真,集中注意力,耐心倾听,适当启发鼓励,尽量让患者充分地陈述和强调他认为重要的情况及感受。
(4)巧用过渡语言:
当患者所谈离题太远,或应该转向下一个问题时,应善于使用过渡语言,转换话题,引导患者叙述与病情有关的问题,切不可生硬地打断患者的叙述。
(5)重视患者的提问:
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对不懂或解释不清的问题,不能随便应付、不懂装懂,应坦诚个人的经验不足,并设法为患者寻找答案。
(6)防止诱导性提问:
不要进行暗示性提问或有意识地诱导合乎采集者主观印象所需要的内容,语言应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医学术语。
采集病史后将患者所述按时间先后、症状主次加以整理、分析,并根据需要随时加以补充或深入追问,以充实病史内容。若患者病史长,对其整个病史过程记忆不完整,则鼓励患者或家属想起相关细节时可以随时补充。
(1)病史采集是一项严肃的医疗行为,要遵守医生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隐私,采集病史时注意回避陌生人,对患者或其家人的任何资料都要保守秘密,不扩散传播。
(2)病史的采集要对任何人一视同仁,不能因患者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家庭背景、性别及种族等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对严重听力言语障碍的患者不能有歧视言行。
(3)对听力障碍的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应特别关心,尤其对听力言语障碍、交流有困难的患者,采集病史应减慢语速,由浅入深,大声交流时要面带微笑,配合简单明了的手势及肢体语言,注意患者的表情反应,判断是否听懂,必要时请患者的亲属、朋友代述,或采用书面形式提问交流。对于双耳听力损失严重、口头交流已经有困难的患者,则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辅助措施。如对于有一定文化并且视力尚可的患者,可采用写字板、微信语音输入转换成文字等措施;对于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等的,则选择站在相对较好耳的一侧,加上适当的肢体语言辅助,放慢语速等;对于因方言所限者,则尽量找能用其方言进行沟通者,以帮助翻译。
(4)询问者在接触患者时要注意仪表和行为举止,着装整齐,使患者感到亲切,值得信赖。
(5)对同道不随意评价,不在患者面前诋毁其他医师或同行。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民族、婚姻、职业、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号码、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及可靠程度。
以上内容不能遗漏,书写不能模糊。若病史陈述者不是患者本人,应注明与患者的关系。记录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得简写为“成”“儿”等,但不同年龄时期儿童的年龄记录要求不同,新生儿记录天数甚至小时数,婴幼儿记录月数,1岁以上记录几岁几个月,如16个月则表示为1 4 / 12 岁。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钳工、幼师、待业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地址要注明,农村记录到乡、村,城市记录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记录到车间班组,机关记录到科室。若患儿为听障儿童,则需了解父母的文化程度和听力情况。
主诉是指患者就诊的最明显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持续的时间。根据主诉能提供对某系统疾病的诊断线索,主诉语言表述要简洁明了,一般不超过20字。
听力障碍疾病的发病史是患者病史采集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发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伴随症状和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其内容主要包括:
(1)起病情况:
记录听力障碍发病的时间、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单耳还是双耳,同时发病还是先后发病。听力下降的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包括听力缓慢下降还是快速下降,双耳同样性质还是不同性质,听力稳定还是波动。
(3)伴随症状:
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伴随症状常常是鉴别诊断的依据,所以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应予以重视,如听力下降前后是否有耳内胀闷不适、耳鸣,是否出现头痛、头晕或眩晕。询问患者听力损失是否影响其正常生活及爱好,是否有心情郁闷、烦躁,或因听力障碍而减少社会活动等。
(4)诊治经过及结果:
发病以来曾在何处接受检查、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特别需要详细记录有关临床听力学及影像学的检查结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记录助听器验配及使用情况,是否第一次使用,使用的时间及感受,了解听力言语康复训练情况及训练结果。
(5)一般情况:
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体重等情况。
(6)全身基础健康情况:
健康状况是否稳定,听力损失以来是否过有手术、放疗等经历。
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和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目前疾病有密切关系的慢性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与听力损失有关的疾病史,如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是否患有与听力损失有关的疾病,如流行性腮腺炎、麻疹等传染病史及其他疾病史,耳科手术史,头外伤史等。耳毒性药物使用史,要了解是否使用过链霉素、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使用的时间及种类,尤其是自幼听力障碍者,另外,一些内科疾病患者需服用利尿药等其他耳毒性药物,都需要详细询问了解。
(1)社会经历:
包括出生地、居住地区和居留时间、受教育程度、经济条件和业余爱好。
(2)职业及工作条件:
过去及目前所从事的职业,工作环境及劳动保护情况,重点了解是否有噪声接触史,应注明接触时间及程度,是否有个人防护装置(如防护耳塞、护耳器等)。
(3)习惯与嗜好:
起居与卫生习惯、饮食的规律与质量,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了解摄入量,有无冶游史。
如是或疑是听力障碍的患儿,要着重了解出生前母亲孕期传染性疾病史、孕期耳毒性药物使用史及其他疾病史,分娩方式和过程(顺产、难产)。要记录患儿胎龄、胎次,出生时有无窒息、新生儿黄疸、产伤,阿普加(Apgar)评分,出生时体重。3岁以内的患儿还要了解听觉、语言、体格及智力发育过程。年长儿应了解其学习成绩、性格,与周围人相处关系等。
婚姻状况、是否近亲结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听力问题、有无子女等。
详细了解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状况,有无与耳聋相关的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如有则需了解两系三级亲属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必要时可绘出家系图显示详细情况。
认真学习病史采集的相关知识,掌握病史采集的方法和技巧,掌握老年和儿童听力障碍者病史采集的方法和采集要点。
(1)病因和诱因:
感染、创伤、物理因素、精神因素,如听力下降前是否有呼吸道感染,是否有航空旅行和潜水经历,耳漏是否较前有所加重,是否精神紧张、情绪波动、过度劳累、睡眠欠佳、饮烈性酒,是否接触强噪声等。
(2)听力损失的特点:
突发性、波动性,还是隐匿发病,渐进性听力下降症状的持续时间。单耳还是双耳,了解听力下降是听不到还是听不清,是否存在重振现象,安静与嘈杂环境听敏度的区别,言语分辨能力。
(3)伴随症状:
耳鸣,低音调还是高音调,间歇性还是持续性,是否伴发眩晕、头晕、耳闷胀感、耳疼痛。
(4)相关既往病史及其他病史:
是否合并与听力损失有关的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糖尿病、动脉硬化、高脂血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是否有头部外伤史、耳部疾病手术史。是否使用过或正在使用耳毒性药物。曾经及目前所从事的职业,是否有职业性及娱乐性噪声暴露史。
(5)诊疗经过:
患病以来是否曾到医院就诊,做过哪些检查,听力及影像学检查的结果,曾接受过何种治疗;是否佩戴过助听器,单耳还是双耳,佩戴效果怎样;是否对听力康复有特殊需求。
(6)一般情况:
患病以来的睡眠、情绪及精神状态等。
(1)病因和诱因:发现听力下降前,是否有呼吸道或其他部位病毒、细菌感染性疾病,是否有头部的轻微外伤、剧烈运动等。
(2)听力损失的特点:听力下降发生的时间,出生后对声音有无反应,尤其在浅睡眠时对较响的声音是否有惊吓反应。对稍大的婴幼儿可询问对周围发声物体是否有兴趣,是否能转向发声者,是否发现小儿有拍打或抓耳部的动作,是否到了说话年龄仍不会说话,或发音吐字不清。
(3)既往病史:是否有脑膜炎、腮腺炎等感染性疾病病史,是否有头部外伤史、耳部疾病手术治疗史,是否用过或正在应用耳毒性药物,尤其是氨基糖苷类药物。
(4)母亲妊娠史及分娩史:母亲孕期有无感染史,如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梅毒螺旋体及弓形体等,是否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糖尿病等疾病,孕期是否使用不当的药物,尤其是耳毒性药物,是否接触放射线。出生时是否有缺氧、窒息,新生儿Apgar评分,出生时体重,有无溶血病、高胆红素血症等。
(5)小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小儿的体格发育、智力发育是否与同龄儿童一致。对于学龄儿童,要了解其学习情况、注意力是否集中、与同学及小朋友的关系如何。0~3岁儿童听力发育异常观察项目请参考表1-1-1。
表1-1-1 婴幼儿听觉发育异常重点观察项目
(6)诊疗经过:患病以来是否曾到医院就诊,做过哪些检查,听力检查的结果,曾接受过何种治疗;是否佩戴过助听器,单耳还是双耳,佩戴效果怎样。患儿是否接受过正规的康复训练,是以康复机构训练为主,还是以家庭训练为主,训练的模式如何,每日、每周的平均训练时间多少,结果怎样,是否满意等。
(7)家族中有无其他听力障碍患者,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听力如何,是否近亲结婚。
(王越 曾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