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patient-physician relationship),简而言之是医疗实践中产生的人际关系,狭义上说,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广义上包含了医方人员(医生、护士、护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的医疗职能部门)与患方成员(患者、亲属、监护人、朋友及同事等)之间的关系;即双方在不熟识的情况下,医患双方遵循平等、诚信、尊重的原则,建立起来的特殊亲密关系。医患关系既简单又复杂,因为其不仅局限于医学领域,而且涉及法律、心理、伦理、政治和经济等多方面领域。医患关系随着时代的演变而发生革命性变化。早期的医患关系是患者被动服从医生的决策,医生处于“家长”式地位,替患者制订治疗方案,诊治病痛,我们称之为“父权”模式或“家长”模式(paternalistic model)。在这种模式下,医生为获得患者的信任从而保证治疗效果,就需要选择性告知患者疾病信息,有意忽略医学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目的是使患者达到最大程度的依从性。随后,新的医患关系出现改变了早期不平等的,以“医生为主”的关系,强调将患者以一个整体的人来看待,而并非一个患病的器官,更加关注患者的精神心理活动。
20世纪以后,以“患者为中心”(patient-central)的医患关系兴起,并成为主流发展至今;医患共同参与、讨论并制订治疗方案。这将削弱医生的权力和地位,充分发挥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种平等的医患关系模式。如今,随着现代医疗模式变革,也不断接受挑战。那么,几千年来医患关系究竟经历了哪些发展变化,又存在哪些困境和挑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