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抗凝治疗是预防心房颤动相关脑卒中的有效措施,但同时亦将增加出血风险。因此,在确定患者是否适于抗凝治疗前应评估其获益与风险,只有预防栓塞事件的获益明显超过出血的风险时方可启动抗凝治疗。
心房颤动患者发生缺血性脑卒中的风险与其临床特征密切相关,根据基线特征对患者进行危险分层是制订正确抗凝策略的基础。
非瓣膜病心房颤动根据血栓栓塞(脑卒中)风险评估决定抗凝策略。CHA 2 DS 2 -VAS C 评分(表6-1)是临床上最常用的非瓣膜病心房颤动患者脑卒中风险的评分系统,临床上通过计算每一项的分值,将心房颤动患者进行风险分层。随着评分的增加,栓塞风险增加。
表6-1 CHA 2 DS 2 -VAS C 评分系统
根据这一评分系统,如果男性评分≥2分、女性评分≥3分推荐抗凝治疗。评分为1分(除外女性性别得分)者,根据获益与风险衡量,可考虑采用口服抗凝药。若评分为0分,不需要抗凝及抗血小板药物。女性性别在无其他脑卒中危险因素存在时不增加脑卒中风险。
风湿性二尖瓣狭窄、机械瓣或生物瓣置换术后3个月内或二尖瓣修复术后3个月内合并的心房颤动为栓塞的主要危险因素,具有明确抗凝指征,无需再进行栓塞危险因素评分。
二尖瓣关闭不全、三尖瓣病变、主动脉瓣病变、人工生物瓣置换术3个月后、二尖瓣修复术3个月后合并心房颤动,上述这些瓣膜病合并心房颤动患者需要根据CHA 2 DS 2 -VAS C 评分评估血栓栓塞风险。
抗凝治疗可增加出血风险,但在很好地控制INR、合理选择药物及剂量、很好地控制其他出血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等规范治疗的情况下,颅内出血的发生率为0.1%~0.6%,比既往有明显降低。在治疗前以及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对患者出血风险的动态评估,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出血风险评估见表6-2。
出血风险增高者亦常伴有栓塞风险增高,若患者具备抗凝治疗适应证,同时出血风险亦高时,需对其进行更为谨慎的获益风险评估,纠正导致出血风险的可逆性因素,严密监测,制订适宜的抗凝治疗方案。这些患者接受抗凝治疗仍能净获益,因而不应将出血风险增高视为抗凝治疗的禁忌证。在非瓣膜病心房颤动导致的脑卒中事件中,其中70%为致命性或致残性事件。在抗凝所致的大出血并发症中,除颅内出血外,大多数并不具有致命性。对缺血性脑卒中风险高同时伴有出血风险的患者,应在严密监测下进行抗凝治疗;对出血风险高而脑卒中风险较低的患者,应慎重选择抗栓治疗的方式和强度,并应考虑患者的意愿。
表6-2 出血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