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报纸版面充斥着关于所谓“布莱克斯顿谜案”的报道。各家报纸都有关于案情的长篇记述,有几家还加上了社论。报纸上说的情况,有一些我当时还不知道。直到今天,我的剪贴簿里仍然保存着许许多多与这个案子相关的剪报,以下就是其中一些剪报的概要:
《每日电讯报》 [1] 指出,纵观整个犯罪史,这宗惨案的离奇程度都堪称绝无仅有。死者拥有典型的德国姓氏,警方又找不到政治之外的犯罪动机,再加上墙上那行邪恶的字迹,所有证据都表明这是政治难民和革命分子干的好事。社会党在美国有许多分支,毫无疑问,死者是触犯了他们的某种不成文戒条,所以才被他们追踪至此。这篇报道蜻蜓点水式地说了说神圣法庭同盟、托法那水、烧炭党、布林维列侯爵夫人、达尔文主义、马尔萨斯原理和拉特克里夫大道谋杀案 [2] ,然后对政府提出告诫,要求对侨居英国的外国人加强监管,就这么收了尾。
《旗帜报》 [3] 评论道,诸如此类无法无天的暴行,通常都发生在自由党执政时期,原因则是民心摇动,一切权威随之削弱 [4] 。死者是一位美国绅士,之前已经在我国首都住了几个星期,住的是夏彭蒂耶太太的公寓,公寓在坎伯维尔街区的托魁斜街。他的秘书约瑟夫·斯坦杰森先生与他同行,两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与房东太太作别,接着就去了优顿车站 [5] ,说是要搭快车去利物浦。此后还有人看见他们在车站月台一同出现,再后来就没有了他们的下落。到最后,如本报所载,德雷伯先生的尸体在一座空屋之中被人发现,地点则是与优顿车站相距遥远的布莱克斯顿路。他如何到达该处,又如何罹此厄运,迄今仍是未解之谜;至于斯坦杰森,亦是踪迹全无。欣悉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先生及格雷森先生均已介入此案,相信两位著名警官必能马到功成,迅速解开此中谜团。
《每日新闻报》 [6] 认为,毫无疑问,此案因由关乎政治。欧洲大陆各国政府专横独断,憎恨自由,由此将相当数量的民众赶进我们的国土。这些人本可成为优秀公民,只可惜往日的遭际萦回不去,把他们弄得性情乖戾。他们对尊严极为看重,任何冒犯都会招致死亡的惩罚。我们应当不遗余力,务必找出身为死者秘书的斯坦杰森,借此了解死者生活的相关细节。警方业已掌握死者生前寄宿的公寓地址,案情由是取得重大进展。此一发现,皆应归功于苏格兰场格雷森先生的机敏与干劲。
这天吃早饭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一起读完了这些报道。看样子,报道的内容逗得他很是开心。
“我跟你说过吧,不管事情怎样发展,雷斯垂德和格雷森都可以邀功领赏。”
“这得看案子结果如何吧。”
“噢,你倒好心,这跟结果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凶手要是被逮住了,那就是 全靠 他们尽心尽力;要是跑了呢,那就是他们 已经 尽心尽力。拿抛硬币来打比方,这就叫正面我赢,反面你输。不管他们干了些什么,都会有人去捧他们的臭脚。‘蠢人也有更蠢的人崇拜。’ [7] ”
“这是贝克街侦缉特遣队。”……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失声叫道,因为就在此时此刻,我听见了许多人穿过厅堂走上楼梯的脚步声,外加房东太太怨气冲天的叫嚷。
“这是贝克街侦缉特遣队。”我室友一本正经地说道。他话音未落,六个街头流浪儿一窝蜂冲进房来,我从来没见过身上这么肮脏、衣衫这么褴褛的孩子。
“立正!”福尔摩斯厉声喝道,六个脏兮兮的小无赖立刻直挺挺站成一排,活像六尊破破烂烂的小雕像。“以后你们叫威金斯一个人来报告就行了,其他人可以在街上等着。你们找到了吗,威金斯?”
“没,先生,没找到。”其中一个孩子说道。
“我就知道你们找不到。你们得继续找,直到找到为止。喏,这是你们的薪水。”他给了孩子们一人一个先令。“好了,你们走吧,下次的报告最好能漂亮点儿。”
六个脏兮兮的小无赖立刻直挺挺站成一排,活像六尊破破烂烂的小雕像。
他挥了挥手,孩子们立刻蹿下楼去,跟一窝老鼠似的。转眼之间,街上传来了他们大呼小叫的声音。
“这些小家伙啊,一人能办的事儿比一打警察还要多。”福尔摩斯说道,“一看到面有官相的人物,大伙儿就会闭紧自己的嘴巴。反过来,这些小家伙哪儿都能去,什么都能打听到。还有啊,他们一个个机灵得要命,像针尖一样见缝就钻,缺的只是组织而已。”
“你雇他们是为了布莱克斯顿路这件案子吗?”我问道。
“是的,因为我还有一个推测需要确认。不过,这只是早晚的事情。嘿!咱们马上就有惊天动地的消息可听了。格雷森正沿着大街往这儿走,脸上堆满了欢天喜地的表情。他是来找咱们的,我敢肯定。这不,他准备停下了。他来了!”
铃声大作。几秒钟之后,这位淡黄头发的探员一步三级地蹦上楼梯,冲进了我们的客厅。
“亲爱的伙计,”他握住福尔摩斯那双无动于衷的手,高声说道,“恭喜我吧!我已经把整个儿的案情弄得像青天白日一样清楚了。”
我依稀看到一抹紧张的暗影,从我室友那张表情丰富的脸庞一掠而过。
“你是说你已经找到正确的方向了吗?”他问格雷森。
“岂止方向而已!听着,先生,我们已经逮到了凶犯。”
“凶犯叫什么名字?”
“亚瑟·夏彭蒂耶,皇家海军的一名中尉。”格雷森神气活现地搓着肉乎乎的双手,挺起胸脯大声说道。
歇洛克·福尔摩斯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紧绷的脸上绽出笑容。
“请坐,尝尝这种雪茄。”他说道,“我俩都很想知道,这事儿你是怎么办到的。来点儿兑水的威士忌吗?”
“来点儿也无妨。”探员回答道,“这两天我拼死拼活地干,可真是累坏了。倒不是身体上的劳碌,你也知道,主要是脑子用得太多。这一点你肯定明白,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咱俩可都是靠脑子工作的啊。”
“你可真是太抬举我了。”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道,“说来听听,如此可喜的成就你是怎么取得的。”
探员在扶手椅上坐了下来,洋洋得意地冲手里的雪茄喷了口烟。突然之间,他乐不可支地拍了拍自个儿的大腿。
“有意思的是,”他高声说道,“雷斯垂德那个傻瓜老觉得自个儿挺了不起,这回却完全搞错了方向。他紧盯着那个名叫斯坦杰森的秘书,却不知在这件案子当中,那人就跟没出世的胎儿一样清白。要我说,他这会儿保准已经逮到那人了吧。”
格雷森被自个儿的俏皮话逗得不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你的线索是怎么来的呢?”
“噢,我这就给你们讲讲详情。当然喽,华生医生,这些事儿可绝对不能往外传。当时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难题,无非是如何查出那个美国人的来历。有些人只会守株待兔,指望有人看了启事来提供线报,或者是相关人士主动站出来报告情况。这可不是托比亚斯·格雷森的工作作风。你还记得死者身边那顶礼帽吧?”
“记得。”福尔摩斯说道,“那是约翰·昂德伍德父子帽店的产品,公司地址是坎伯维尔路129号。”
看格雷森的神情,活像是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凉水。“真没想到,你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说道,“你去过那家帽店吗?”
“没有。”
“哈!”格雷森如释重负地叫道,“咱们可不能忽略任何机会,机会再小也得试试。”
“伟人眼里无小事。”福尔摩斯一副道学家的口吻。
“事情是这样的,我去找了昂德伍德,问他有没有卖出过一顶尺寸款式与此相符的帽子。他翻了翻自个儿的账簿,立刻就找到了那条记录。当时他派人把帽子送了过去,收货人是一个名叫德雷伯的先生,住在托魁斜街的夏彭蒂耶公寓。这么着,我拿到了死者的住址。”
“高——实在是高!”歇洛克·福尔摩斯咕哝了一句。
“接下来,我又去找夏彭蒂耶太太,”探员继续往下说,“发现她脸色苍白,神态凄惶。她女儿当时也在房里——说起来,这姑娘还真是个少见的可人儿。姑娘眼圈儿红红的,跟我说话的时候嘴唇打颤,这可没逃过我的眼睛。这么着,我开始觉得事有蹊跷。那种感觉你应该明白吧,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就是摸到正确线索的感觉——那种全身一震的感觉。于是我问她们,‘你们以前的房客,也就是克利夫兰的伊诺克·德雷伯先生,莫名其妙地死了,这事儿你们听说了吗?’
“做母亲的点了点头,看样子已经说不出话,女儿则一下子哭了起来。于是我越发确信,眼前这两个人对案情有所了解。
“‘德雷伯先生是几点钟从你们这儿去车站的?’我问。
“‘八点钟。’母亲咽了几口唾沫,竭力抑制自己的激动情绪。‘他秘书斯坦杰森先生说,合适的火车有两班,一班是九点一刻,另一班是十一点。他打算搭头一班。’
“‘后来你们就再也没见过他吗?’
“听到我的问话,母亲的面容发生了可怕的变化,五官完全没了血色。几秒钟之后,她才勉勉强强挤出一个‘对’字,而且,她说这个字的音调又沙哑又不自然。
“片刻冷场之后,做女儿的开了口,声音又平静又清晰。
“‘妈妈,说假话不会有任何好处。’她说,‘我们还是跟这位先生直说了吧。后来,我们 的确 见过德雷伯先生。’
“‘愿上帝宽恕你的罪过!’夏彭蒂耶太太大叫一声,双手往前一伸,瘫在了椅子上。‘你这是把你哥哥往死路上送啊。’
“‘亚瑟也会希望我们实话实说的。’女儿的口气很是坚决。
“‘你们最好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我。’我告诉她们,‘话说半截不如不说。再说了,我们已经掌握了多少情况,你们还不知道吧。’
“‘你要遭报应的,爱丽斯!’做母亲的吼了一声,跟着就转向了我,‘我会把一切都告诉您的,先生。您千万不要以为,我为儿子的事情这么着急,是因为他跟这件可怕的案子有什么牵连。他完全是清白的。我只是害怕,您或者别的人,没准儿会觉得他脱不了干系。可是,那样的事情压根儿就不可能。他的人品、职业和履历都可以作证,不可能会有那样的事情。’
“‘你最好的选择就是把事实和盘托出。’我这么回答,‘如果事实证明你儿子清白无辜,他自然会平安无事。’
“‘爱丽斯,要不你先出去一下吧。’她这么说了一句,女儿便依言走了出去。‘好了,先生,’她接着说,‘我本来不想跟您说这些事情,可我那个遭殃的女儿已经说了,我也就没了别的选择。我既然决定了说,那就不会再隐藏任何细节。’
“‘这是你最明智的选择,’我说。
“‘德雷伯先生在我们这里住了将近三个星期。来这里之前,他和他秘书斯坦杰森先生一直在欧洲大陆旅行。他们的上一站应该是哥本哈根,因为我看见了,他们所有的行李都贴着那里的标签。斯坦杰森这个人沉默内敛,可他的东家,恕我直言,就跟他很不一样了。他东家举止粗野,形同野兽。刚到的那天晚上,他就喝了个酩酊大醉。说实在话,第二天中午过了十二点,他都还是跟清醒两个字沾不上边。他对女仆们的态度,放肆得简直叫人恶心。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很快就把同样的态度用到了我女儿爱丽斯身上,三番五次在她面前大放厥词。好在她天真无邪,不明白他那些话的意思。有一次,他居然把她拉到怀里,紧紧地抱住了她——看到这样的无耻行径,连他自个儿的秘书都忍不住开了口,说他的所作所为实在丢人。’
“‘可你干吗要忍他呢?’我问,‘照我看,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让房客扫地出门。’
“听到我这个切中肯綮的问题,夏彭蒂耶太太涨红了脸。‘老天在上,真希望我在他来的当天就撵走了他。’她说,‘可是,这当中有一个难以抵挡的诱惑。他俩每天的租金是一人一镑,一星期就是十四镑,更何况眼下正值淡季。我是个寡妇,在海军当差的儿子花费又很大,所以我舍不得放弃这笔收入,只能够尽量维持。但是,前面那件事情实在让人忍无可忍,我只好叫他搬出去。这就是他离开的原因。’
“‘然后呢?’
“‘看到他坐车走了,我暗自松了一口气。我儿子正在休假,可我没敢让他知道这些事情,因为他脾气暴躁,而且特别疼爱自己的妹妹。他俩走了以后,我关上房门,觉得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没承想,这之后还不到一个小时,我就听见门铃响,发现德雷伯先生又回来了。他显得格外兴奋,显然是喝了不少。我和女儿在房里坐着,他强行冲了进来,语无伦次地叨咕了几句,说自己没赶上火车。接下来,他转脸对着爱丽斯,当着我的面叫爱丽斯跟他私奔。“你已经到了岁数,”他是这么说的,“哪条法律也管不了你。我有的是钱,你用不着理会这个老婆子,只管跟我走好了。我可以让你过上公主一样的生活。”可怜的爱丽斯吓得直往后躲,可他拽住她的手腕,拼命把她往门口拖。我刚刚开始大声尖叫,我儿子亚瑟走进了房间。后面的事情我看都没敢看,只听见叫骂声和乱作一团的扭打声。等我终于抬头去看的时候,就看见亚瑟站在门口笑,手里还拿着一根手杖。“依我看,那个好伙计应该不会再来烦我们了。”亚瑟说,“我这就去追他,看他打算搞些什么名堂。”说完之后,他拿起帽子,顺着大街跑了下去。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听到了德雷伯先生离奇死亡的消息。’
“夏彭蒂耶太太这番话当中夹杂着许多喘息和停顿,有的时候还非常小声,简直让我没法听清。不过,她的话我都做了速记,不可能会有什么错误。”
“听起来相当让人兴奋。”歇洛克·福尔摩斯打着哈欠说道,“后来又怎么样了呢?”
“夏彭蒂耶太太的讲述告一段落之后。”探员继续说道,“我看到了整个案子的关键所在。于是我拿出一种对女人屡试不爽的眼神,紧紧地盯着她,问她儿子是几点钟回的家。
“‘我不知道。’她这么回答。
“‘不知道?’
“‘不知道。他有钥匙,是自个儿开门进来的。’
“‘在你睡觉之后吗?’
“‘是的。’
“‘你是什么时间去睡的呢?’
“‘十一点钟左右。’
“‘照这么说,你儿子去了至少有两个钟头喽?’
“‘是的。’
“‘四五个钟头也有可能吧?’
“‘有可能。’
“‘那段时间里他在干什么呢?’
“‘我不知道。’她这么回答,连嘴唇都没了血色。
“问话问到这里,当然也就没必要接着问了。于是我打听好夏彭蒂耶中尉的下落,带上两名伙计去把他逮了起来。当时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叫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他居然毫无顾忌地回了一句,‘要我说,你们来抓我,肯定是以为我跟德雷伯那个混蛋的死有关系吧。’我们可没跟他提过这事儿,所以呢,他这么说实在是非常可疑。”
“可疑极了。”福尔摩斯说道。
“他妈妈说他追德雷伯的时候带了根沉甸甸的手杖,我们抓到他的时候,手杖仍然在他身上。那是根非常结实的橡木手杖。”
“那么,你的推断是什么呢?”
“呃,我的推断是他去追德雷伯,一直追到了布莱克斯顿路。他俩在那里展开新一轮的口角,其间德雷伯吃了他一记手杖,兴许是正打在心窝子上,所以才死得没有伤痕。当晚雨那么大,周围都没有人,夏彭蒂耶就见机行事,把受害人的尸体拖进了那座空房子。什么蜡烛啦、血迹啦、墙上的字迹啦、戒指啦,全都不过是他给警方布的疑阵而已。”
“干得好!”福尔摩斯的音调饱含嘉许,“真的,格雷森,你现在可真是上了道,前途不可限量啊。”
“不是夸口,我这件案子办得真是挺利落的。”探员骄傲地答道,“按那个小伙子自己的交代,当时他没跟多久就被德雷伯发现了,后者立刻叫了辆出租马车,把他给甩掉了。他在回家路上遇见一个同船服役的老伙计,于是跟那人一起散了很长时间的步。我们问那个老伙计住在哪里,他却给不出一个像样的答复。照我看,整件案子的脉络已经是捋得特别清楚了。可笑的是雷斯垂德,一开始就摸错了门,到现在恐怕也没什么进展。咳,我的天,一说他,他还就真的来了!”
来人正是雷斯垂德,我们说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这会儿刚好走了进来。平常时候,他的衣着举止总是透着一股子自信自得的气派,这次他人虽然来了,那样的气派却没有跟来,反倒是神色惊惶,身上的衣服也凌乱狼藉。他此番上门拜访,显然是为了征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意见,因为他一看见同僚也在,马上就显得尴尬不安,进退维谷。只见他站在房间中央,神经兮兮地摆弄手里的帽子,不知道如何是好。“这案子真是太古怪了,”他终于开了口——“简直叫人没法理解。”
“什么,你觉得这案子古怪啦,雷斯垂德先生!”格雷森趾高气扬地叫了起来,“我就知道你会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死者的那个秘书,约瑟夫·斯坦杰森先生,你找到了吗?”
“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那个秘书,也就是约瑟夫·斯坦杰森先生,”雷斯垂德沉声说道,“在赫利戴旅馆被人杀了。”
[1] 《每日电讯报》( Daily Telegraph )是1855年始创的一家伦敦报纸,今日犹存。
[2] 神圣法庭同盟(Vehmgericht)是活跃于中世纪晚期德国的一个审判组织,由所谓自由法官组成,以秘密手段执行判决;托法那水(aqua tofana)是一种强力毒药,据说曾流行于意大利的那不勒斯和罗马;烧炭党(Carbonari)为十九世纪意大利的地下革命组织;布林维列侯爵夫人(Marchioness de Brinvilliers, 1630—1676)是法国的一个连环投毒女杀手,有可能使用过托法那水;马尔萨斯(Thomas Malthus, 1766—1834)为英国政治经济学学者,以主张控制人口闻名;拉特克里夫大道谋杀案(Ratcliff Highway murders)是1811年发生在伦敦的两起恶性案件,多人被害。
[3] 《旗帜报》( Standard )是1827年始创的一家伦敦报纸,今日《旗帜晚报》( Evening Standard )的前身。
[4] 自由党(Liberal Party)是英国一个政纲较为激进的党派,曾于十九世纪下半叶四度执政。
[5] 坎伯维尔街区(Camberwell)和优顿车站(Euston Station)是伦敦的真实地名,托魁斜街(Torquay Terrace)是作者的虚构。优顿车站,1837年启用,是伦敦的第一个城际火车站。
[6] 《每日新闻报》( Daily News )是英国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1846年创办的伦敦报纸,后辗转并入《每日邮报》( Daily Mail )。据美国报人、福尔摩斯研究专家克里斯托弗·莫莱(Christopher Morley, 1890—1957)所说,柯南·道尔这三段文字准确地反映了这三家报纸当时的风格。
[7] 这句话原文为法文,出自法国诗人及批评家鲍娄(Nicolas Boileau-Despréaux, 1636—1711)的《诗艺》( L'Art Poetique ,1674)。
雷斯垂德带来的消息如此重大、如此震撼,我们三个都惊得目瞪口呆。格雷森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打翻了他那杯还没喝完的兑水威士忌。我则一言不发地盯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只见他嘴唇紧抿,眉头低低地压住了双眼。
“斯坦杰森也死了!”他喃喃自语,“案情更复杂了。”
“之前也简单不到哪里去。”雷斯垂德一边抱怨,一边找了把椅子准备坐下。“看你们三个的架势,我似乎贸然闯进了一场作战会议。”
“你——你肯定这条消息准确吗?”格雷森结结巴巴地问道。
“我刚从他房间里出来。”雷斯垂德说道,“第一个发现这件事情的就是我。”
“之前我们一直在倾听格雷森对这件案子的高见。”福尔摩斯说道,“现在,你愿意给我们讲讲你掌握的情况,还有你采取的行动吗?”
“没什么不愿意的。”雷斯垂德一边落座,一边回答。“我绝不隐瞒,我本来以为斯坦杰森跟德雷伯的死脱不了干系。可是,眼下的新发展已经表明,我这个想法完全错了。当时我认定了这种推断,于是就全力打探那个秘书的行踪。三号 [1] 晚上八点半左右,有人在优顿车站看见过他俩。凌晨两点,巡警在布莱克斯顿路找到了德雷伯的尸体。我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从八点半开始,到罪案发生为止,斯坦杰森干了些什么,案发之后又去了哪里。我给利物浦方面发了电报,讲明了斯坦杰森的长相,还叫他们留意开往美国的船只。接下来,我开始排查优顿车站附近所有的旅馆和公寓。你们明白吧,我的想法是,如果德雷伯和他同伴后来没在一起,后者必然会在车站旁边找个地方过夜,第二天早上好去搭车。”
“他俩多半会预先约定一个碰头的地点。”福尔摩斯指出。
“事实也是如此。昨天我整晚都在找他,结果是一无所获。今天我起了个大早,八点钟就赶到了小乔治街上的赫利戴旅馆。我问他们,旅馆里有没有一位名叫斯坦杰森的住客,他们立刻给了我一个肯定的回答。
“‘您一定就是他等的那位先生吧,’他们是这么说的,‘他一直在等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在哪里呢?’我问。
“‘他就在楼上,还没起床呢。他吩咐我们九点钟去叫他。’
“‘我现在就上去找他。’我说。
“当时我觉得,我要是突如其来出现在他房里,没准儿能吓得他惊慌失措,不自觉地说出点儿什么来。旅馆里的擦鞋工自告奋勇,领着我去了他的房间,房间在三楼,门口有一段狭窄的过道。擦鞋工把他的房门指给我看,跟着就转身准备下楼。正在这时,我看见了一样东西,虽说我已经办了整整二十年的案子,那东西还是叫我直犯恶心。那是一条鲜血织成的红带子,从门缝里钻了出来,曲里拐弯地延伸到过道对面的墙脚,形成一滩小小的血泊。我禁不住惊叫一声,擦鞋工闻声回头,差点儿被地上的血迹吓得晕了过去。房间的门反锁着,我俩便用肩膀把门给撞开了。房间的窗子是开着的,窗边躺着一个蜷成一团的男人,身上穿的是睡衣。那人显然是死了,而且不是刚刚才死的,因为他四肢都已经冰冷僵硬。我俩给尸体翻了个身,擦鞋工立刻认了出来,他就是用约瑟夫·斯坦杰森这个名字登记的那位住客。那人身体左侧有一个很深的刀口,想必是刺穿了心脏,这便是他的死因。再下来就是整件事情当中最离奇的一个地方。你们猜猜看,被害人的尸体上写着什么?”
歇洛克·福尔摩斯还没有开口作答,我心里已经涌起一种恐怖的预感,全身一阵阵发麻。
“写的是‘RACHE’这个词,用血写的。”福尔摩斯回答道。
“正是。”雷斯垂德的声音充满敬畏。一时间,谁也没有再开口说话。
躲在暗处的这名凶手,行事竟然如此有条不紊,如此莫测高深,这样一来,他犯下的罪行便显得格外可怖。我的神经虽然顶住了战场的考验,想到此事也不免心惊胆寒。
“有人看见了凶手。”雷斯垂德继续讲述,“一个送奶的男孩去牛奶店取奶,碰巧路过从旅馆后面的马车房延伸出来的那条小巷,发现有人把通常平放在那里的一架梯子立了起来,搭到了三楼一扇大敞着的窗子上。走过之后,孩子又回过头去看了看,正好看见一个男的顺着楼梯往下爬。那人显得十分平静,十分坦然,孩子以为他可能是替旅馆干活的木匠,所以没有太过留意,只觉得他这时候上工未免早了一点儿。按照孩子的印象,那家伙高个子,红脸膛,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大衣。杀人之后,凶手一定是在房间里停留了一小会儿,因为我们发现脸盆里有血水,床单上有血迹,说明他洗过手,还不慌不忙地擦了擦刀子。”
听到凶手的长相跟福尔摩斯的推测如此一致,我不由得朝他瞥了一眼,可他脸上完全不见喜色,也不见得意的神情。
“你们没在房间里找到什么追查凶手的线索吗?”他问道。
“没有。斯坦杰森兜里装着德雷伯的钱包,这事情也很正常,因为平常都是他负责结账。钱包里还有八十多镑钞票,说明这两起离奇命案无论动机如何,肯定不是为了抢劫财物。死者兜里没有文件或便条,只有一封大约一个月前从克利夫兰发来的电报,内容是‘杰·霍现在欧洲’。电报没有署名。”
“没有其他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死者睡前阅读的小说摆在床头,烟斗则在他身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木头药盒,里面装着两粒药丸。”
歇洛克·福尔摩斯欢呼一声,一下子跳了起来。
“这就是最后的一环。”他兴高采烈地叫道,“有了它,我的演绎链条就算是完整无缺了。”
两位探员直勾勾地看着他,一副莫名其妙的神情。
“这团乱麻的所有线头,”我室友信心十足地说道,“如今已全部落入我的掌握。细节当然还有待补充,可是,从德雷伯和斯坦杰森在车站分手的时候开始,到后者的尸体被人发现为止,其间所有的主要事实我都已一清二楚,如同亲见。我马上就可以向你们证明这一点。你能让我检查一下那些药丸吗?”
“药丸就在我身上。”雷斯垂德一边说,一边掏出一个白色的小盒子,“我之所以随身带着现场发现的药丸、钱包和电报,目的是把它们送去警局妥善保管。我必须声明一下,我并不觉得这些药丸是什么重要东西,带着它不过是凑巧而已。”
“把药丸给我。”福尔摩斯说道。“好了,医生,”他转头问我,“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当然不是。小小的灰色药丸泛着珍珠的色泽,对着灯光看几乎是透明的。“药丸很轻,透明度也很好,看样子可以溶在水里。”我说道。
“的确如此。”福尔摩斯说道,“好了,麻烦你去楼下,把那只可怜的 犬 [2] 带上来。那只狗病了好长时间,就在昨天,房东太太还叫你把它弄死,免得它活受罪哩。”
我走到楼下,把 犬抱了上来。狗儿痛苦地喘息着,呆滞的眼睛表明它来日无多。事实上,一看它雪白的鼻头,你就知道它已经超过了犬类的通常寿限。接下来,我在地毯上摆了一只靠垫,把狗儿放了上去。
“现在,我要把其中一粒药丸剖成两半。”福尔摩斯说道,跟着就用自个儿的小刀切开一粒药丸。“一半放回盒子里面,以备将来之用,另一半放进这只酒杯,杯里装了一茶匙的水。你们瞧,咱们这位医生朋友说得没错,它马上就溶掉了。”
“你可能觉得这套把戏怪有趣的。”雷斯垂德的语气有些不善,显然是觉得自己正在被人捉弄,“可我闹不明白,它跟约瑟夫·斯坦杰森先生的死能有什么关系。”
“别着急,伙计,别着急!到时你就会发现,它跟这事情关系不小。现在我要用牛奶给溶液加点儿味道,再把它摆到狗儿面前,狗儿一定会高高兴兴把它舔光的。”
他一边说,一边把酒杯里的东西倒进一个碟子,又把碟子摆到狗儿面前,狗儿很快就把碟子舔了个干干净净。鉴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所以我们都安安静静坐在那里,专注地盯着狗儿,满以为能看到什么惊人的反应。可是,狗儿的反应并不惊人。它继续摊开四肢躺在靠垫上,呼吸虽然困难,状态却显然跟刚才一样,完全没受药丸的影响。
不幸的狗儿舌头都还没有完全打湿,四条腿就猛地一抽,直挺挺死在了那里,就跟被闪电击中了一样。
在此之前,福尔摩斯已经把自个儿的怀表掏了出来。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药丸还是没产生任何效果。见此情景,他脸上现出极度懊恼、极度失望的表情,一边咬自己的嘴唇,一边用手指敲打桌面,整个人显得烦躁至极。看到他如此焦灼,我打心眼儿里替他难过,两位探员却露出嘲讽的笑容,福尔摩斯遭遇的挫折,一点儿也没让他们觉得不痛快。
“这不可能是巧合。”福尔摩斯终于大喊一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发狂似的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巧合是不可能的事情。刚刚看到德雷伯的尸体,我就想到了这类药丸。斯坦杰森死了之后,你们恰恰又找到了它。可它居然没有效果,这是怎么回事?毫无疑问,我整个儿的推理链条不可能会出错。出错是不可能的!可是,这只遭瘟的狗竟然一点事儿都没有。啊,我明白了!明白了!”他欣喜地尖叫一声,冲到盒子旁边,把另一粒药丸切成两半,溶到水里,加上牛奶,然后又把它端给 犬。不幸的狗儿舌头都还没有完全打湿,四条腿就猛地一抽,直挺挺死在了那里,就跟被闪电击中了一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长吁一口气,抹去了额上的汗水。“我应该对自己的判断更有信心才是。”他说道,“到了这个时候,我早就应该明白,要是某个事实跟一长串演绎链条发生了表面上的抵触,这个事实必然可以另作解释。盒子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最为致命的毒药,另一粒则完全无害。我早该想到这一点的,压根儿不用等看到盒子。”
他最后这句话着实惊人,以致我很难相信他不是胡说八道。可是,摆在眼前的死狗已经证实了他的推断。到这会儿,我觉得脑子里的迷雾渐渐消散,对案情的真相也有了一点儿隐隐约约的概念。
“你们可能会觉得眼前的一切非常奇怪。”福尔摩斯接着说道,“原因嘛,早在刚刚开始查案的时候,你们就放过了面前唯一的一条真正的线索。我有幸抓住了它,后来的一切不光证实了我当初的推测,准确说还是我早已预见的必然之事。所以呢,那些令你们觉得困惑、令案情更显迷离的事情,对我来说都是开启思路、提供佐证的好材料。离奇和费解是两码事,绝不能混为一谈。最普通的罪案往往最难破解,恰恰是因为它没有可资演绎的新奇特征。拿这件案子来说吧,如果受害人的尸体就那么简简单单摆在路旁,旁边没有任何离奇古怪、耸人听闻的添头,破案的难度就会增加不知道多少倍。让案子显得非同一般的那些怪异细节,压根儿没构成什么障碍,相反还降低了破案的难度。”
对于福尔摩斯这通演说,格雷森先生早已听得不胜其烦,到这会儿终于忍无可忍。“听我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他说道,“我们都乐意承认,你是个精明强干的人,有你自个儿的一套工作方法。不过,眼下我们想要的可不光是理论和说教,抓到凶手才是正经。我已经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现在看来,我似乎是搞错了,因为夏彭蒂耶这小伙子不可能跟第二宗谋杀有关。雷斯垂德一直在追查他那个斯坦杰森,似乎也不能算是找对了门路。你刚才东拉西扯,旁敲侧击,一副比我们知道得多的样子。可是现在,我们倒应该直截了当问一问你,这案子你究竟知道多少?你说得出凶手的名字吗?”
“我觉得格雷森的话不无道理,先生。”雷斯垂德说道,“我俩都做了尝试,只可惜都以失败告终。自打我走进这间屋子,你已经说了不止一次,说你掌握了你需要的所有证据。到现在,你肯定不会再捂着不说了吧。”
“抓凶手的事情可不能耽误,”我说道,“不能让他有机会制造新的暴行。”
面对大家的催促,福尔摩斯显得有点儿踌躇。他继续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脑袋俯在胸口,眉弓压得很低,正是他陷入沉思时的惯有模样。
“不会再有凶案了。”到最后,他突然停住脚步,转脸对我们说道。“你们完全不用担这份心。你们问我知不知道凶手的名字,答案是我知道。话又说回来,知道他名字只是小事一桩,重要的是实实在在地逮到他。按我看,这事情我很快就能办到。我已经亲自做好安排,成功的希望也非常大。不过,逮他的时候必须小心从事,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非常老练的亡命之徒;而且,根据我的亲身体会,他还有一个跟他一样聪明的帮手。只要凶手觉得我们找不出任何线索,我们就有逮住他的机会;可是,一旦他觉得有一丁点儿不对劲,肯定就会改名换姓,立刻消失在这座大城的四百万居民当中。我无意伤害你们两位的感情,可我还是得说,照我看,这些人的本事绝不只是跟警方并驾齐驱而已。我没有请求两位的协助,原因就在这里。当然,要是我马失前蹄,你们大可将全部的责任推到我的头上,怪罪我没跟你们商量,这样的结果我早已有所准备。现在我可以保证,等到告诉你们也无妨的时候,我一定毫不耽搁,马上把我的筹划告诉你们。”
格雷森和雷斯垂德显得不太高兴,不知道是不满意他的保证,还是不满意他对警方的贬词。格雷森的脸已经红到了耳根,雷斯垂德的小眼睛则闪着又惊异又恼怒的光芒。两个人都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门上就传来一声叩击。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身份不甚显赫、形象不甚雅观的小威金斯。
“请吧,先生。”他抬手敬了个礼,开口说道,“出租马车已经叫到楼下了。”
“好孩子。”福尔摩斯好声好气地夸了一句。“你们苏格兰场,干吗不选这种款式呢?”他一边说,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制手铐。“这一款的弹簧好用极了,一眨眼就能铐上。”
“现在的款式就够用了。”雷斯垂德说道,“如果能找到使用对象的话。”
“说得好,说得好。”福尔摩斯微笑着说,“依我看,还是让车夫来帮我搬搬行李好了。叫他上来吧,威金斯。”
听我室友说话的口气,他似乎打算外出旅行。这可让我吃了一惊,因为他压根儿没提过旅行的事情。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旅行皮箱,这会儿就见他拖出箱子,开始捆扎起来。车夫走进房间的时候,他还在忙着收拾箱子。
“帮我扣一下这个带扣,车夫。”他半蹲在那里忙活,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车夫面色阴沉,看样子很不情愿,但还是走上前去,伸手准备帮忙。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一记金属碰击的清脆声响,歇洛克·福尔摩斯突地跳起身来。
“先生们,”他两眼放光,朗声说道,“容我向诸位介绍谋杀伊诺克·德雷伯和约瑟夫·斯坦杰森的凶犯,杰弗逊·霍普先生。”
他还没来得及钻出窗子,格雷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一齐扑了上去,跟一群猎鹿犬似的。
整件事情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快得让我来不及反应。至今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一刻,记得福尔摩斯旗开得胜的表情,记得他洪亮的声音,也记得车夫直勾勾瞪着自己手腕上那副凭空出现的手铐,记得他那副又惊愕又凶蛮的面容。有那么一两秒钟,所有的人都一动不动,仿佛变成了一组群雕。紧接着,车夫发出一声不知所云的愤怒咆哮,猛然挣脱福尔摩斯的掌握,纵身跃向窗子,木框和玻璃纷纷崩裂。不过,他还没来得及钻出窗子,格雷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一齐扑了上去,跟一群猎鹿犬似的。他们把车夫拽回房里,跟着就是一阵激烈的打斗。车夫十分强壮、十分狂暴,力道像突然发作的癫痫病人一样惊人,以一敌四都一再占到上风。他的脸和手都被窗子玻璃伤得厉害,血不停地流,可这丝毫没有削弱他抵抗的劲头。到最后,雷斯垂德成功地把手伸进他的领巾,卡住了他的脖子,弄得他差点儿窒息,这才让他明白过来,挣扎已经无济于事。即便到了这个时候,我们还是觉得不够保险,于是就把他的双手双脚绑了起来。绑好之后,我们站起身来,一个个都是气喘吁吁。
“他的车就在下面,”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正好送他去苏格兰场。还有,先生们,”他继续说道,脸上绽出愉快的笑容,“咱们这宗小小的谜案,眼下已经到了尾声。各位要是想问什么问题,在下无任欢迎,绝不会推三阻四。”
[1] 原文如此。前文所引《旗帜报》报道中说的是“本月四日”,二者牴牾,未明所以。
[2] 犬(terrier)是一类勇猛好斗的小型犬的通称,大多数品种源自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