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和福尔摩斯依约见面,一起去看贝克街221B [1] 的房子。房子就是他上次说过的那一套,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外加一间通风良好的大客厅。客厅的装潢色调明快,还有两扇光线充足的大窗子。这房子从各方面来看都是那么地可心,两人分摊之后的租金又显得那么地便宜,以致我们当场拍板,把房子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把自个儿的家当从公寓搬到了这里,次日早晨,歇洛克·福尔摩斯也带着几个盒子和旅行皮箱跟了过来。接下来的一两天时间里,我俩都忙着拆箱子,尽可能把各种家什安排妥帖。收拾停当之后,我俩才渐渐安顿下来,开始适应眼前的新环境。
福尔摩斯绝不是什么难于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也很有规律,很少会在十点钟之后就寝,晨间则总是会在我起床之前出门,出门之前还吃完了早饭。白天他有时是在化学实验室里度过,有时是在解剖室,偶尔也会走路去很远的地方,目的地则似乎是故城 [2] 的贫民窟。工作热情高涨的时候,没有哪样事情能让他觉得力有不逮;隔三岔五,他身上也会出现某种反应,致使他一连几天躺倒在客厅沙发上,几乎是从早到晚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赶上这样的时候,我就会在他眼里看到一种空洞茫然的表情。亏得他的生活一向严谨整饬,如其不然,我都要疑心他是个服用迷幻药的瘾君子了。
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心里的好奇与日俱增,摸不清他这个人,也摸不清他的生活目的。他的身材和相貌十分惊人,即便是最漠不关心的旁观者也不能不予以注意。他身高肯定超过六尺 [3] ,再加上他十分瘦削,个子就显得比实际还要高上许多。他目光锐利,前提是他没有处在我前面说的那种蛰伏时期;细长的鹰钩鼻则让他的整个面容显得又机警又果决。突出方正的下巴,同样表明他是个意志坚定的人。他双手总是沾着墨水和化学品的印迹,手上的动作却异常灵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常有机会看他摆弄他那些易于损坏的科学仪器。
这个人让我无比好奇,所以我三番五次旁敲侧击,想打破他那座矢口不谈自己的沉默堡垒。看到我坦承此节,读者们也许觉得我特别爱管闲事,可你们千万别遽下定论,先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地漫无目的,能让我转移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地稀少。因为身体欠佳,我只有在天气特别温和的时候才敢出门,何况我没有什么朋友,平常就没有人上门探访,使我千篇一律的日常生活得到调剂。这一来,看到我室友身上的这个小小谜团,我自然表示了迫不及待的欢迎,花费了大量时间去破解其中的奥秘。
他研究的不是医学,因为他对某个问题的回答坐实了斯坦福德的这个判断。除此之外,他似乎从未攻读那些可以带来科学学位的课程,也不曾通过大家所知的任何其他门径往学术圈子里钻。尽管如此,他对某些方面的研究工作却是惊人地热情,又在一些稀奇古怪的领域拥有巨细靡遗的广博知识,以致我常常为他的言论惊愕不已。毫无疑问,没有哪个人会如此孜孜不倦地求取这一类的精确知识,除非这个人心怀某种坚定不移的目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读书人很少会以学问严谨见称,若没有什么不得不然的理由,谁也不会把那些琐细的事情往自个儿的脑子里装。
跟他的学识一样,他的无知也很惊人。看样子,他对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的了解几乎等于零。有一次我引用了托马斯·卡莱尔 [4] 的话,他竟然问我这个人是谁,干过些什么事情,问话的口气天真得无以复加。不过,等到我偶然发现,他既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也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我心里的惊异才算是达到了顶点。眼下已经是十九世纪,竟然还有某个文明人不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简直让我无法理解。
“你似乎吃惊不小啊。”看到我惊愕的表情,他笑着说道。“如今我既然听说了这个理论,接下来就得尽量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你得明白,”他解释道,“在我看来,人的大脑最初就像一间空无一物的小阁楼,里面的摆设得靠你自个儿去选去放。傻瓜才会不加选择,捡到什么就放什么。这一来,那些没准儿能派上用场的知识就会被挤得没有地方,往好里说也只能跟一大堆杂物混在一起,想用也用不上。反过来,在往大脑阁楼里放东西的时候,技艺精湛的匠人就会格外小心。他只选那些能帮自己干活的工具,别的什么也不要;而且,他拥有的工具多不胜数,全部都摆放得整整齐齐。要是你以为这间小阁楼是用有弹性的墙壁砌的,想撑多大都可以,那可就错了。我敢跟你打包票,总有那么一天,你每增加一点新的知识,就会把以前知道的某件事情忘掉。所以说,千万不能让那些没用的知识挤掉有用的知识,这事情再要紧不过了。”
“可我说的是太阳系啊!”我表示抗议。
“太阳系与我何干?”他很不耐烦地打断了我,“你刚才说我们绕着太阳转,可是,就算我们绕着月亮转,我和我的工作也不受丝毫影响。”
我差点儿就问出了口,问他究竟在做什么工作,可他的神情却告诉我,这是个不受欢迎的问题。不过,我还是把这次简短的对话回味了一番,想要从里面找出问题的答案。他刚才说了,他不会去了解跟自己的目标无关的知识。由此可知,他拥有的所有知识都应该是对他有用的。我暗自把他在我面前展露过渊博知识的各个领域列了一遍,甚至拿铅笔把列举的结果记了下来。看着自己列出的表格,我不由得苦笑起来。表格的内容是这样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领域
1.文学知识——零。
2.哲学知识——零。
3.天文学知识——零。
4.政治学知识——贫乏。
5.植物学知识——参差不齐。
对颠茄、罂粟及其他有毒植物十分了解,同时又对实用园艺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足敷应用,但也算不上丰富。
能一眼看出不同土壤之间的区别。曾在散步归来后向我展示裤脚上的泥点,还跟我讲明了泥点来自伦敦的哪个区域,依据则是泥点的颜色和质地。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知识——准确无误,只是不成系统。
9.惊悚文学知识——极其渊博。
看样子,他对本世纪所有的骇人罪案了如指掌。
10.小提琴拉得不错。
11.精通单手棍术、拳击和剑术。
12.对英国的法律有充分而实用的了解。
列到这里,我绝望地将表格付之一炬。“要想弄清楚这家伙到底在干什么,我就得把所有这些本事揉到一起,找出一个用得上所有这些本事的行当。”我暗自嘀咕,“真要是只有这一种办法的话,我还不如立刻放弃呢。”
前面我已经提过他的琴技,他的琴技着实不凡,同时也跟他另外那些本事一样古怪。他能够演奏完整的作品,高难度的曲子也不在话下。这一点我非常清楚,因为他曾经应我的请求演奏门德尔松的几首《无言歌》 [5] ,还有其他一些我喜欢的作品。但在他自选曲目的时候,琴声中很少会有什么像样的曲调,也很少会有我熟悉的旋律。傍晚时分,他会仰靠在他那把扶手椅上,闭上眼睛,随手抚弄搁在膝头的小提琴。有些时候,他的琴声浑厚又忧伤,偶然的情形之下,琴声也会显得空灵而欢快。显而易见,琴声反映着他脑子里的种种思绪,只不过我无从判断,琴声有没有起到帮助他思考的作用,会不会只是他一时兴致的自然流露。好在他完成这种恼人的独奏之后,通常会接二连三拉几支我爱听的曲子,算是为我遭受的精神折磨作一点小小的补偿,如其不然,我就该表示抗议了。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他熟人很多,而且三教九流无所不有。
搬家之后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里,我俩都没有任何访客。于是我开始觉得,我这位室友跟我一样,也是一个朋友都没有。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他熟人很多,而且三教九流无所不有。其中之一是一个深色眼睛的小个子,脸色蜡黄,面相阴险,据他介绍是雷斯垂德先生,一个星期就会来上三四次。一天早上,来了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姑娘,在我们这儿待了至少半个小时。同一天下午又来了个头发花白的褴褛访客,样子像个犹太小贩,神情激动,身后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有一次,一位白头发的绅士来找我室友商量事情,还有一次的访客则是一名车站搬运工,身上穿着棉绒制服。这些莫名其妙的客人登门拜访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会向我申请客厅的专用权,而我也总是与人方便,躲进自个儿的卧室。因为给我造成了这样的不便,他每次都会给我赔不是。“我只能用这个房间来当办公室。”他是这么说的,“那些人都是我的主顾。”这么着,我再一次得到了直接询问他职业的机会,但却再一次善解人意地放弃了机会,因为我不想强迫他人对我推心置腹。我当时的想法是,他这么不愿意谈论自己的职业,一定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不过,他很快就主动谈起这个话题,让我打消了这方面的疑虑。
这事情发生在三月四号。当天的日期对我来说特别好记,因为我起得比平常早了一点儿,看见歇洛克·福尔摩斯还在吃早餐。房东太太已经熟知我晚起的习惯,因此没有在我座位上摆放餐具,也没有给我准备咖啡。本着无理取闹的凡人秉性,我拉响铃铛,简单粗暴地告诉她,我已经起来了。接下来,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打算借此消磨等房东送饭的时间,我室友则闷声不响,顾自啃他的面包。杂志里一篇文章的标题上有一个铅笔做的记号,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我的目光。
文章的标题多少有点儿托大,叫什么“生活指南”,主旨则是告诉大家,通过对身边事物进行准确而系统的观察,一个眼光敏锐的人可以得到多么巨大的收获。按我的感觉,这篇文章集精明与荒谬于一体,也算是非同凡响。文章的逻辑丝丝入扣,结论却显得夸诞无稽。作者声称,只需要借由表情的一瞬变化,肌肉的一丝牵动,或者是目光的一刹转移,你就可以看出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想法。按他的说法,在擅长观察与分析的行家里手面前,欺骗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类专家得出的结论,跟欧几里得的诸多命题一样不可动摇,还会使外行觉得匪夷所思,甚或把专家看成巫师、术士,必须等专家讲明自己的推理过程,才能够懂得其中奥秘。
“仅仅依靠一滴水,”作者如是写道,“推理专家就可以推导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瀑布的存在,不需要耳闻目睹。如此这般,万事万物连成了一根巨大的链条,只需要看到其中的一个环节,我们就可以了解整根链条的性质。跟其他所有学问一样,演绎分析之学也只能通过持之以恒的求索来掌握。只可惜生命太过短暂,任何凡人都无法把这门学问修炼到登峰造极的程度。道德水平和心理活动是最难演绎的东西,乐于求索的人不妨从比较初级的问题入手。遇见其他某个肉眼凡胎的时候,你不妨尝试一下,力求在一瞥之间看出对方的经历和职业。这样的练习看来幼稚,却可以锻炼你的观察本领,让你知道眼睛该朝哪里看,该留意的又是些什么东西。指甲、外套袖子、靴子、裤子的膝盖部位、食指和拇指上的老茧、表情、衬衫袖口,桩桩件件都可以清楚揭示一个人的行当。如果说所有这些东西合在一起,还是不能让一名合格的观察者顿开茅塞的话,简直是一件没法想象的事情。”
“什么胡言乱语!”我大叫一声,把杂志甩到了桌子上,“我一辈子都没读过这么荒唐的文章。”
“什么文章?”歇洛克·福尔摩斯问道。
“咳,就是这篇。”我刚刚坐下准备吃早餐,于是一边说,一边用舀蛋的勺子指了指。“我想你肯定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上面做了记号。我承认文章写得相当漂亮,可我还是被它给惹火了。很显然,这是某个窝在扶手椅上的懒汉想出来的理论,这些似是而非的漂亮话都是他闭门造车的产物,一点儿也不切实际。我倒是想把作者关进地铁的三等车厢 [6] ,让他讲讲周围的乘客干的都是什么行当。我可以跟他打个赌,一赔一千都行。”
“那你就输定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写的!”
“没错,在观察和推理这两个方面,我都有那么一点天赋。我写在文章里的理论,也就是你觉得完全不着边际的那个理论,实际上是非常有用的,有用到了我可以拿它换面包的地步。”
“怎么换?”我脱口问了一句。
“呃,我干的是一门独特的行当。按我看,做这行的世上只有我一个。我是个顾问侦探,具体是做什么,你应该可以顾名思义吧。伦敦城里有许多政府探员,私家侦探也不少。这些家伙遇上了麻烦,就会跑来找我,我呢,就会设法为他们指点迷津。他们会把所有的证据摆到我的面前。一般说来,我次次都能领他们走上正轨,因为我对犯罪史非常了解。各种罪行都带有很强的家族特征,如果你对一千宗罪案了如指掌,第一千零一宗破不了才是怪事。雷斯垂德是个挺出名的侦探,最近被一个伪造案搞得晕头转向,来找我就是为了这个。”
“其他那些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大多数都是私家侦探社介绍来的。他们都遇上了这样那样的麻烦,需要我一星半点的指引。我听他们的故事,他们听我的见解,听完之后,我就可以把钱往兜里揣了。”
“你难道是说,”我说道,“那些人虽然看到了某个难题的所有细节,但还是感到无从下手,而你却可以轻松解决,连门都不用出吗?”
“差不多吧。我对这类事情有种直觉。只不过隔三岔五,也会出一个稍微复杂点儿的案子,这时我就不得不出去转转,亲眼看看相关的事情。你也知道,我脑子里装着不少专门的知识,不光可以用来解决问题,而且非常好使。你瞧不上的那篇文章里提到的种种演绎方法,对我来说都是实际工作当中的无价之宝。观察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说你去过阿富汗,你似乎觉得很吃惊哩。”
“肯定是有人跟你说的。”
“没那回事。我就是 知道 你去过阿富汗。因为多年养成的习惯,思维的列车飞快地驶过我的心间,快得我来不及意识到中间的步骤,结论就已经到了眼前。话又说回来,这当中确实是有步骤的。这趟演绎的列车是这么走的,‘我眼前这位绅士带有医生的气质,同时又有点儿军人的派头。如此说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面庞黝黑,手腕却是白的,说明他不是生来就黑,肯定是刚刚才从热带地方回来。他受过艰苦生活和疾病的折磨,这在他那张憔悴的脸上写得明明白白。他的左胳膊受过伤,因为那只胳膊保持着一种很不自然的僵硬姿势。热带范围之内,有哪个地方能让一名英国军医苦头吃尽、胳膊受伤呢?当然是阿富汗。’这趟思维列车的整个行程还不到一秒钟。然后呢,我指出你去过阿富汗,而你的反应就是大吃一惊。”
“听你这么一解释,这还真是挺简单的。”我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埃伦·坡笔下的杜平 [7] 。以前我可没想到,现实生活里也有这样的人物。”
歇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点上了自个儿的烟斗。“你肯定是觉得,把我比作杜平是对我的一种恭维。”他说道,“可是呢,按我的看法,杜平是个非常蹩脚的家伙。他先要沉默整整一刻钟,然后才一语道破朋友的心事 [8] ,这样的把戏实在是太过夸张,太过肤浅。他的确有一点儿分析的天分,但绝不是埃伦·坡想要塑造的那种盖世奇才。”
“那你读过加博里欧的书吗?”我问道,“勒科克 [9] 算不算你心目中的神探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对此嗤之以鼻。“勒科克是个专门添乱的倒霉蛋。”他怒冲冲地说道,“他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精力旺盛。讲他的那本书,简直让我恶心得不行。问题不过是如何弄清一个匿名囚犯的真实身份,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勒科克却用了半年左右 [10] 。这案子简直可以用作反面教材,让侦探们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干。”
眼见我心目中的两位英雄遭人如此奚落,我觉得忿忿不平,于是便走到窗边,站在那里观看熙攘的街景。“这家伙是不是非常聪明还不好说,”我暗自想道,“非常自负却是一定的。”
“这些日子以来,罪案和罪犯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福尔摩斯发起了牢骚,“干我们这个行当,要脑子来干什么呢?我心里非常清楚,我拥有名扬四海的本事。古往今来的所有侦探当中,没有谁搞过我这么多的研究,没有谁拥有我这么高的天赋。结果又怎么样呢?眼下根本就没有可破的案子,有也不过是一些手法拙劣的小案,犯罪动机一目了然,连苏格兰场 [11] 的警察都看得穿。”
我还在为他这种自卖自夸的说话方式生闷气,所以就觉得,还是换个话题比较好。
“你说说,那个家伙在找什么?”我指着街对面的一个行人问道。那人身材魁梧,衣着朴素,一边慢慢腾腾地往前走,一边火急火燎地扫视门牌,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显然是在帮人送信。
“你是说那个海军陆战队的退伍士官吗?”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
“真敢吹!”我暗自嘀咕,“不过是欺负我没法检验他的猜测而已。”
我这个念头还没转完,我俩的观察对象就瞥见了我们这座房子的门牌,飞快地跑到了街道的这一侧。我俩听见楼下传来一记响亮的叩门声,又听见一声低沉的嘟囔,接着就听见有人上楼的沉重足音。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信。”来人一边说,一边走进房间,把信交给了我的室友。
教训这个自大狂的机会到了。他刚才只顾着信口开河,肯定没想到还有这一出。“伙计,请问一下,”我用再平常不过的语气问道,“你是做什么的呢?”
“当杂役的 [12] ,先生。”来人粗声粗气地说道,“制服送去补了,所以没穿在身上。”
“以前呢?”我一边问,一边不无恶意地瞥了我室友一眼。
“以前是士官,先生,隶属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分队,先生。没有回信要送吗?好的,先生。”
他并拢脚跟,举起手敬了个礼,然后就离开了。
[1] 贝克街真实存在,当时的贝克街却没有长到可以排到221号的程度,“221B”是一个虚构的门牌号码。今天的贝克街上有歇洛克·福尔摩斯博物馆,门口钉着“221B”的牌子,但这家博物馆的实际位置是在237号和241号之间。从2002年开始,收信地址为“贝克街221B”的信件都会被投递到这家博物馆。
[2] “故城”原文为“the City”,通常译为“伦敦城”,特指伦敦市中心一小片历史悠久的区域。这片区域有时也称“方里”(the Square Mile),因为它面积刚好是一平方英里左右。为免与泛指伦敦全城的“伦敦城”发生混淆,见于本书的“the City”均译作“故城”。
[3] 书中的“尺”是英尺,一英尺等于十二英寸,大约等于三十厘米;又,一英寸大约等于二点五四厘米。柯南·道尔书中使用的多为英制计量单位,为贴近原文口气起见,译文尽量使用对应的中文习惯说法,并以注释说明这些计量单位与公制单位的换算关系;下同。
[4] 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 1795—1881)为苏格兰讽刺作家及历史学家,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英国的文坛巨擘。
[5] 门德尔松(Jacob Ludwig 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 1809—1847)为德国指挥家、钢琴家及作曲家,《无言歌》( Lieder )是他创作的组曲。
[6] 伦敦地铁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地铁,第一段于1863年开通。当时的地铁和火车一样,车厢分了等级。
[7] 埃德加·埃伦·坡(Edgar Allan Poe, 1809—1849)是美国小说家及诗人,以侦探小说和恐怖小说闻名。杜平(Dupin)是他笔下的神探。
[8] 这个情节来自埃伦·坡的短篇小说《莫尔格街凶杀案》( 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1841)。该小说历来有“史上第一部推理小说”之称。
[9] 加博里欧(Emile Gaboriau, 1832—1873)是法国侦探小说家,勒科克(Lecoq)是他笔下的神探。
[10] 这个情节来自加博里欧的小说《勒科克先生》( Monsieur Lecoq ,1868)。
[11] 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是伦敦警察厅的代称。按照苏格兰场官网的说法,这是因为它原来的办公地点有一道开在“大苏格兰场街”(Great Scotland Yard Street)的后门。
[12] 这里的“杂役”原文是“commissionaire”,可能是特指杂役队(Corps of Commissionaires)的成员。杂役队是英国军官爱德华·沃尔特(Edward Walter, 1823—1904)于1859年创立的一个提供信使、门卫、安保等服务的机构,机构的名义首脑为英国君主,今日犹然,当时的员工都是退伍军人,有专门的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