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拔除气管导管的标准有三条:①出现规则的呼吸节律;②肌力恢复足够,以保证拔管后呼吸道开放;③意识恢复,呼吸道保护机制出现。前两条可在停用麻醉药或使用拮抗剂后迅速恢复,而第三条出现最晚。
停用全身麻醉药并使用拮抗剂后,患儿很快出现自主呼吸。刚开始可能呼吸是规则的,但随着意识的恢复,会出现不规则的呼吸抑制和气管导管刺激产生的咳嗽。此时应快频率手控呼吸(>30次/min)并使用高吸气压力可保证胸廓起伏运动。只有当患儿呼吸规则、维持正常血氧饱和度后,麻醉医师才可继续评估拔管的下面两条标准。
手术结束时肌力的恢复取决于停用麻醉药的时间、最后一次应用肌松药的时间及拮抗剂的使用。所有非去极化肌松药(除米库氯铵)都应使用抗胆碱酯酶药来拮抗其残余肌松作用,给药时间距离使用最后一次肌松药15~20分钟。大多数患儿在使用拮抗剂后迅速恢复肌力,一般将观测到四个成串刺激并监测有反应作为肌力充分恢复的指标。临床上也常采用“抬腿征”来反映患儿能够在拔管后达到充分的肌力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和维持足够通气。最大吸气负压低于-25cmH 2 O和潮气量>15ml/kg也同样反映患儿肌力恢复足够。健康的小儿通常不需要四个成串刺激监测肌力恢复。
意识恢复通常在全身麻醉苏醒阶段出现最晚。只有患儿意识恢复才能保证有规则的呼吸节律和正常的气道保护性反射。在小儿,通过观察自发睁眼、揉眼或哭闹等来判断是否清醒,而不应将无意识的反射(如试图拔管)当作苏醒的指标。总的来说,留置气管导管太久不会造成伤害,而拔管过早会造成伤害。所以留置气管导管期间尽可能减少伤害性刺激,任其自然清醒后吸净气道内分泌物即予以拔除气管导管。
拔管后若出现呼吸抑制,不推荐使用正压通气,而应抬下颏和托下颌以保持气道通畅。大多数情况下,患儿能够在1分钟内恢复自主呼吸而不发生缺氧,少数患儿需正压通气,喉痉挛时应立即使用小剂量异丙酚(1mg/kg)或氯化琥珀胆碱(0.2~0.3mg/kg),必要时再行气管插管。
在拔除气管插管前须具备:①维持足够的通气量,不出现反常呼吸;②产生足够的吸气负压以防气道闭合;③能持续产生强直收缩;④患儿大腿抬高能保持10秒并能维持髋关节的屈曲;⑤抬头和/或有力咳嗽。
患儿清醒后可进行下列动作:①会挤眉弄眼和/或扮鬼脸;②自主睁眼;③完成有目的的动作,如试图拔除气管插管。
在恢复足够的神经肌肉功能及具备拔管的条件时,麻醉医师必须作出最后的判断。拔管时机应该是以仔细的临床观察为基础,而不是单纯依靠神经刺激器或其他监测。
较大的婴儿及儿童在一定麻醉深度下拔除气管插管称为深麻醉拔管,通常在呼吸交换量足够,但患儿反射和意识尚未恢复时实施。这种技术(深拔管)可用于一般情况较好,手术时间较短,体内麻醉药物蓄积不多,无气道管理困难,手术部位不在口腔及咽喉部的患儿。但在考虑使用这种方法之前,麻醉医师应明确患儿的呼吸道能否通过面罩较好地维持通气。当使用七氟烷或地氟烷维持麻醉时,可以安全地进行深麻醉下拔管,通常拔管后患儿会很快清醒。
当通气满意后,患儿就可以转送至麻醉后监护室(post anesthesia care unit,PACU)。将患儿侧卧位,给予面罩吸氧,清理分泌物保持气道通畅及防止误吸。当转送患儿时,要拉起护栏,确保系紧约束带以防发生意外。如果在转送过程中患儿出现躁动,要加以简单地约束以防发生严重的损伤。需用暖毯覆盖患儿以减少热量的丢失。转送过程中,对清醒及活动的患儿要观察其胸廓的运动、气体交换、口唇、甲床和皮肤的颜色,而对于嗜睡状态的患儿要监测心率、呼吸音和氧饱和度。
麻醉恢复期是小儿麻醉的高危期,小儿比成人更容易发生呼吸道问题。国外文献报道,因呼吸问题导致围手术期心搏骤停病例约50%发生在麻醉恢复期。患儿到达PACU后,麻醉医师需要确认患儿呼吸道通畅,通气量足够,并测量血压、心率、呼吸频率等生命体征,向PACU护士交班。如需特殊护理,麻醉医师应开具明确医嘱。待患儿各方面情况稳定后,麻醉医师才可离开PACU。
(陈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