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临床上将小于胎龄儿(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SGA)定义为出生体重低于同胎龄、同性别平均体重第十百分位的新生儿。2006年美国儿科内分泌和生长激素学会则将其定义为出生体重或身长小于同胎龄、同性别2个标准差(<-2SD)的新生儿。早产、足月、过期产的新生儿群体中均有小于胎龄儿,中国的发生率约为7.5%。出生后6月龄内,多数小于胎龄儿体重将出现追赶性生长,但身长追赶则需要较长时间。2岁时85%~90%的小于胎龄儿身长位于同龄健康儿童的身长范围内,其余10%~15%仍不能达到该范围且体格生长始终落后于正常儿童,这些儿童中50%成年后身材矮小。目前研究表明,小于胎龄儿是成年期慢性疾病如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高危因素,因此促进小于胎龄儿的适度生长,做好身高(长)及体重的管理对预防代谢综合征等疾病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